呼啸山庄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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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至 勃朗特姐妹年表 2023-11-14 14: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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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用极端的恨抒发极端的爱,直抵爱情的本质。在人类文学史上,《呼啸山庄》展露了人类情感中极端的爱与恨,对爱情深度和力量的刻画直抵爱的本质。与莎士比亚戏剧相互辉映的天才之作。徐志摩称《呼啸山庄》道出了爱情的本质,毛姆将此书评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呼啸山庄》以爱情和复仇为主题,讲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代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仅凭借这部著作即奠定了艾米莉·勃朗特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在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中,唯独《呼啸山庄》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

第一部

第一章

1801年。

我刚拜访了我的房东回来——就是那个将给我找麻烦的离群索居的邻居。这儿的确是个美丽的山乡!我相信,在整个英格兰都找不到如此同尘嚣完全隔绝的去处了,简直是厌世者的完美天堂——有希斯克利夫先生同我分享这里的荒凉孤寂,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他是个挺不错的人!我骑马上前时,他那双缩在眉毛下的黑眼睛狐疑地看着我;我通名报姓时,他满怀戒备地将插在背心里的手指更坚定地深藏进去。他根本不知道,我当时就对他萌生了好感。

“您是希斯克利夫先生吗?”我说。

他点了点头,算是作答。

“我是洛克伍德,您的新房客,先生。我一到此地,就尽快前来拜访您,衷心希望我一再要求租下画眉田庄的事没有给您带来不便。昨天我听说您打算——”

“画眉田庄是我自己的,先生。”他眉头一皱,打断我的话,“只要我阻止得了,我是不会容许别人给我不便的——请进!”

“请进”这两个字是咬着牙关说出来的,表达的情绪是“见鬼去吧”。就连他身子倚着的院门也纹丝不动,对他的这句邀请没有做出任何响应。现在想来,正是这种情况使我决定接受邀请——我觉得,这个似乎比我冷漠得多的人很有意思。

看到我的马的前胸在推挤栅栏,他这才伸手解开门链,闷闷不乐地领我走上石板路。我们进入院子时,他呼唤道:“约瑟夫,给洛克伍德先生牵马,再送点酒进来。”

看来房东家就约瑟夫这一个仆人啊。听到希斯克利夫先生下达的双重指令,我不禁暗忖,难怪石板缝里杂草丛生,修剪篱笆只能靠牲口。

约瑟夫已经上了年纪。不,他应该算是地地道道的老人了——虽然身体健壮,但说不定已到耄耋之年。

“上帝啊,帮帮我们吧!”他一面把我的马牵走,一面低声抱怨,还满脸不悦地瞪着我的脸。我只能宽宏大量地想,他肯定是在求上帝帮他消化吃下肚的午餐,他那虔诚的祈祷同我这个不速之客的来访无关。

希斯克利夫先生的家宅名叫“呼啸山庄”。“呼啸”是当地方言中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词,形容暴风雨天气里,此处的大气是如何地狂乱骚动。在山庄所在的山上,空气想必每时每刻都纯净凉爽:宅子尽头有几棵歪斜得十分厉害的矮小冷杉;还有一排瘦瘦的荆棘,枝条都向一边伸展,仿佛在乞求阳光的施舍——由此种种便可以猜想掠过山庄的北风有多么强劲。幸而建筑师颇有先见之明,将宅子建造得十分牢固——狭窄的窗户深深嵌进墙内,墙角都有凸出的大石头防护着。

在跨进门槛之前,我停下脚步,欣赏布满宅子正面,特别是大门周围那些奇形怪状的雕刻。在大门上方无数残损的格里芬怪兽[1]与裸体小天使的雕像中,我发现了“1500”这个年份和“哈里顿·厄恩肖”这个名字。我本想评论两句,请求乖戾的房主讲述一下这个地方的简史,但看他站在门口的架势,分明是在催我要么赶快进去,要么干脆离开。我不想还没登堂入室就惹得他更不耐烦。

一进去就是他全家的起居室,没有什么门厅或者过道——当地人堂而皇之地将其称为“堂屋”。所谓“堂屋”,一般包括厨房和客厅。但我觉得,在呼啸山庄,厨房完全被挤到角落里去了——至少我听到宅子深处传来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和锅碗瓢盆的碰击声,而在大壁炉附近却看不到烧烤、烹煮或烘焙的痕迹,墙上也没有悬挂闪闪发光的铜炖锅和锡滤器。屋子的一头,在一个巨大的橡木餐具柜里,摆放着成排的白镴大盘子,还有些银壶和银杯夹杂其中,一层高过一层,直达屋顶。屋顶没有板条抹灰的顶棚——它的全部结构都清晰可见,只有一处被堆满了燕麦饼、牛腿、羊肉和火腿的木架遮挡住了。壁炉上方挂着各种难看的老式枪支和两支马枪[2],沿着壁炉台还装饰着三个色彩俗气的茶叶罐。地上铺的是光滑的白石板,椅子是高背式的,结构简陋,漆成绿色;阴暗处还有一两张笨重的黑椅子隐约可见。餐具柜下的拱洞里,躺着一条个头硕大的猪肝色母猎犬,身边围着一窝尖叫着的狗崽子。另外还有一些狗,在别的角落里游来荡去。

这屋子与家具若是属于一个普通的北方农民,那就没什么好稀奇的。北方农民面容倔强,穿上齐膝马裤、打上绑腿之后,两腿便显得愈发粗壮。吃过午饭,选一个恰当的时间,在这方圆五六英里的山区转一转,你就会看见这样一个人,坐在扶手椅里,面前的圆桌上放着一大杯冒着泡沫的麦芽酒。但是,希斯克利夫先生同他的住所和生活方式却极不相称。他像个皮肤黝黑的吉卜赛人,但衣着举止又像位绅士,就是乡绅那样的绅士——或许相当邋遢,但他体态挺拔俊美,就算不修边幅也无伤大雅;他还总是郁郁寡欢。可能有人会认为他有些高傲自大,缺乏教养,但我内心却对他产生了共鸣,我知道他绝不是那种人。我本能地觉得,他之所以冷漠,是因为他厌恶感情外露,厌恶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他可以默默地爱别人、恨别人,但若是别人也爱他、恨他,他就会将其视为无礼的冒犯。不,我断言过早了——我是把自己的性格全盘投射到他身上去了。同我一样,希斯克利夫先生遇见想与他结交的人时,会把手缩回来,不去握手。但他这样做的理由可能与我截然不同。但愿我这性格是独一无二的吧——我亲爱的母亲过去常说,我永远都别想拥有个舒适的家;就在今年夏天,我也证明了自己完全不配有这样的家。

那时,我正在海滨享受长达一个月的美好天气,偶然结识了一位极其迷人的姑娘。在她留意我之前,她在我眼中就是真正的女神。我从来不用言语“诉说爱情”[3],不过,如果眉目也能传情的话,那么就连最大的傻瓜也看得出我对她一片痴情。终于,她明白了我的心意,回送我一汪秋水——那是你能想象得出的最甜美的流波。可我干了啥?说来实在羞愧——我竟像蜗牛一样冷冷地缩回自己的壳里去了。她越是看我,我就越冷漠,缩得越远。最后,这天真的可怜人儿竟怀疑起自己的感觉来,被这场“误会”弄得方寸大乱,于是劝妈妈带自己匆匆离开。正是由于这怪脾气,我落得了“存心对人冷酷无情”的名声。有多冤枉,只有我自己明白。

我在壁炉一头坐下,我的房东就朝我对面那张椅子走来。为了填补这段沉默,我伸手想去摸摸那条母狗。它刚离开“育儿室”,饿狼般悄悄溜到我的腿后,龇牙咧嘴,口水直流,仿佛马上就要咬我一口。

我摸了它两下,结果却招来好一阵尖厉的狂吠。

“你最好别惹它。”希斯克利夫先生也跟着咆哮起来,同时跺了一下脚,止住狗进一步发狂。“它不习惯受宠——不是当宠物养的。”说罢,他大步跨到侧门口,喊道,“约瑟夫!”

约瑟夫在地窖深处含含糊糊地嘟哝了几句,却没有上来的迹象。他的主人只好下去找他,丢下我面对那条凶暴的母狗和一对狰狞多毛的牧羊犬。它们仨一起,高度戒备地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可不想尝尝犬牙的滋味,便一动不动地坐着。我以为它们不懂无声的侮辱,便放心大胆地冲它们眨眼睛、做鬼脸。不幸的是,我挤出来的某个表情竟然激怒了狗夫人。它勃然大怒,跳上我的双膝。我猛地将它推开,连忙拉过桌子,挡在中间。这下可捅了马蜂窝:六七条四腿恶魔,大大小小,老老幼幼,全从阴暗的藏身处蹿出,直扑我这一众矢之的。我感到脚后跟和大衣翻领成了重点攻击目标,便一面用拨火棍尽力挡开那些较大的斗士,一面不得不大声呼救,求这家人出来重建和平。

希斯克利夫先生和他的仆人无动于衷地爬上地窖阶梯,让人心中窝火。虽然炉边人急狗吠,乱作一团,我觉得他们的动作却同平时一样,没有稍快分秒。

幸亏厨房里有人反应更快:一个身体强壮、精力充沛的女人,撩起衣裙,光着膀子,脸被炉火烤得通红,挥舞着煎锅,冲到了我们当中。她一面使用手中的武器,一面大声喝骂,奇迹般地平息了这场风暴。她的主人进来时,只有她还站在原地,气喘吁吁,胸部如同狂风后的海面一样一起一伏。

“见鬼,这是怎么回事?”希斯克利夫盯着我问。在受到这场不友好的接待后,他的眼神真叫我受不了。

“是呀,真是见鬼!”我嘟囔道,“即使是鬼附身的猪[4],也没有您的这群小畜生厉害,先生。您还不如把一个陌生人丢到一窝老虎中哩。”

“只要你不乱动什么东西,它们是不会把你怎么着的。”他说,把酒瓶放在我面前,然后将桌子放回原处,“狗嘛,本来就该警醒点。喝一杯吗?”

“不,谢谢。”

“没被咬着吧?”

“要是我被咬了,也会在咬我的家伙身上留下我的印章[5]。”

希斯克利夫紧绷的脸庞松弛下来,咧嘴一笑。

“算了,算了。”他说,“让你受惊了,洛克伍德先生。来吧,喝点儿酒。我这里来客极少,我得承认,我和我的狗都不知道该怎么待客了。祝你健康,先生!”

我鞠了一躬,回敬了他一杯。我开始意识到,为了一群无礼的狗坐着生闷气未免太傻。而且,我也不愿让那家伙再拿我寻开心,因为他已经开始以取笑我为乐了。

也许出于犯不着得罪一个好房客的审慎考虑,他将语气放缓和了些,不再简慢地发号施令,转而谈论起他认为我会感兴趣的话题——关于我目前隐居所的优缺点。

我发现,对于我们涉及的话题,他显得异常聪明。告别前,我竟然一时激动,主动提出第二天将再度来访。

他显然不想我又来打扰,但我执意要来。比起他来,我觉得自己是多么善于交际啊,这可真令人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