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二千年史 9.2
作者: 邓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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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至 明清两代社会生活 2018-0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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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华二千年史》是1934年列为《大学丛书》之一首次出版,并于1956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邓之诚。本书主要讲述了中国从秦汉时期到明清时期的历史并包含了作者的史学思想及其对历史的评论。

秦世系

自始皇称帝,西历纪元前221年。至子婴降汉,西历纪元前207年。凡三传,共十五年。

始皇帝,庄襄王之子,姓嬴氏,名政,嗣立为秦王。立二十六年,尽灭六国,称始皇帝,在帝位凡十二年。

二世皇帝,名胡亥,始皇少子,嗣立,为赵高所弑,在位凡三年。

子婴,二世兄扶苏之子,被立后,诛赵高,汉高祖入关,遂降,在位凡四十六日。

以上据《通考·帝系考》,参以《史记·秦始皇纪》)

附帝系表

秦先世世系,别著之如下。

秦仲,在位二十三年。庄公,在位四十四年。襄公,在位十二年。文公,在位五十年。宁公,在位十二年。出公,在位六年。武公,在位二十年。德公,在位二年。宣公,在位十二年。成公,在位四年。穆公,在位三十九年。康公,在位十二年。共公,在位五年。桓公,在位二十七年。景公,在位四十年。哀公,在位三十六年。惠公,在位十年。悼公。在位十四年。

以上据《史记》卷一四《十二诸侯年表》)

厉公,在位三十四年。躁公,在位十四年。怀公,在位四年。灵公,在位十年。简公,在位十五年。惠公,在位十三年。出子,在位二年。献公,在位二十三年。孝公,在位二十四年。惠文王,在位二十七年。武王,在位四年。昭王,在位五十六年。孝文王,在位一年。庄襄王,在位三年。以及于始皇。

以上据《史记》卷一五《六国年表》)

一 秦之统一

*书中引用古籍原文时,著者加了注,用楷体字标出。个别注文为古籍原注,一般用“注”字标明。

中国史局,以秦为鸿沟,秦以前由众建诸侯,各私其疆土,确立中央集权之制,则自秦始皇始。然专制政体,遂历二千年之久,不能改秦之旧,则秦之所以统一,与统一之成绩,当然有回顾之价值也。

秦灭六国次第简表

始皇攻灭六国,其措施分叙如下。

一)建皇帝之号

二十六年,西历纪元前221年。……秦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服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丞相绾王绾、御史大夫劫冯劫、廷尉斯李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制曰可……”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传之无穷。”(《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秦始皇纪》,即《秦始皇本纪》。本书对古籍书名、篇名多有用略称者。

二)置郡县

县始于春秋之末。

春秋时,列国相灭,多以其地为县,则县大而郡小。故《传》云,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左传·哀公二年》,赵简子誓语。……至于战国,则郡大而县小矣。(《通典》卷三三《职官》一五)

秦郡多沿燕赵之旧,见《日知录》卷二二。而言郡县始于秦者,言其成功,且为汉以后所沿袭也。

二十六年,西元前221年。……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其后略定闽越,又置四郡。

秦已并天下……以其地为闽中郡。(《史记》卷一一四《东越传》)

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扬越,置桂林、南海、象郡。(《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尉佗传》)

秦郡简表

续表

始皇初并天下,惩战国,削罢列侯,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于是兴师逾江,平取百越,又置闽中、南海、桂林、象郡,凡四十郡。(《晋书》卷一四《地理志》上)

三)改官制

秦之设官,多不沿袭于古,分其职掌,使互箝制,所以防专擅也。

甲、中央 秦以丞相总庶政,太尉掌兵事,别设御史大夫,司纠察之任,取分权制。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不师古……太尉主五兵,丞相总百揆,又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通典》卷一九《职官》一)

御史之名,周官有之,盖掌赞书而授法令……战国时,亦有御史,秦赵渑池之会,各命书其事。又淳于髡谓齐王曰:“御史在前,则皆记事之职也。”至秦汉为纠察之任。(《通典》卷二四《职官》六)

以上举其首要,其详已不可考。以汉袭秦制,见于《汉书·百官公卿表》而为秦官者,表之如下。

秦中央官制简表

续表

其散见于《史记》中者,列举于下。

“庶长”《秦本纪》,怀公四年,庶长晁。《白起传》,白起为左庶长。

“大良造”《秦本纪》,孝公十年,卫鞅为大良造。

“客卿”《秦本纪》,昭襄王三十三年,客卿胡伤,攻魏卷。

“左更”《秦本纪》,昭襄王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

“中更”《秦本纪》,昭襄王三十八年,中更胡伤,攻赵阏与。

“舍人”《秦始皇纪》,李斯为舍人。注:《集解》文颖曰:主厩内小吏官名。

“佐弋”《秦始皇纪》,九年,佐弋竭。注:《集解》:骃案,《汉书·百官表》曰:秦时少府有佐弋。

“中大夫令”《秦始皇纪》,九年,中大夫令齐。

“卿”《秦始皇纪》,二十八年,丞相王绾,卿李斯。

“近官三郎”《秦二世纪》,元年,近官三郎无得立者。注:《索隐》:近,近侍之臣;三郎,谓中郎、外郎、散郎也。

“谒者”《秦二世纪》,元年,谒者使东方来。注:《集解》:骃案,《汉书·百官表》曰:谒者,秦官,掌宾赞受事。

“师”《商君传》,刑其傅,黥其师。

“傅”见上。

“长史”《李斯传》,秦王乃拜斯为长史。

“符玺令”《李斯传》,中车府令赵高,兼行符玺令事。

“裨将军”《蒙恬传》,蒙武为秦裨将军。

“中车府令”《蒙恬传》,赵高为中车府令。

“都尉”《王翦传》,杀七都尉。

“诸郎中”《刺客列传·荆轲》,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注:《索隐》:诸郎中若今宿卫之官。

“侍医”《刺客列传》,荆轲,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

“陛楯郎”《滑稽列传》,优旃,优旃临槛,大呼曰陛楯郎。

此外内侍官,又有加官之制。

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太官令至郎中,亡员,多至数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诸曹受尚书事,诸吏得举法,散骑骑并乘舆车。给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中黄门,有给事黄门,位从将大夫,皆秦制。(《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

乙、地方秦为郡、县两级,守令各有佐贰,分掌军民事,更设监御史以监郡,其相制同于中央。

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秦地方官制简表

县以下置有乡官,其组织如下。

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

丙、武功爵 秦爵分为二十级。

爵(一)级,曰公士。注,师古曰:言有爵命,异于士卒,故称公士也。(二)上造。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三)簪袅。以组带马曰袅。簪袅者,言饰此马也。(四)不更。言不豫更卒之事也。(五)大夫。列位从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加“官”、“公”者,示稍尊也。(八)公乘。言其得乘公家之车也。(九)五大夫。大夫之尊也。(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庶长,言为众列之长也。(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更,言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也。(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言皆主上造之士也。(十七)驷车庶长。言乘驷马之车而为众长也。(十八)大庶长。又更尊也。(十九)关内侯。言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二十)彻侯。言其爵位上通于天子。皆秦制,以赏功劳。(《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

四)统一文字及度量衡

二十六年,西元前221年。……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更尅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史记》卷八七《李斯传》)

秦对于后世文明最大之贡献,厥为文字,古文尽废,而各种之书体,遂随时代进步而便利矣。

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畮,车途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用之简策。二曰小篆,用之简策。三曰刻符,用之符传。四曰虫书,用之幡信。五曰摹印,用之印玺。六曰署书,用之封检题字。七曰殳书,用之铭一切兵器。八曰隶书,施之文报。(许慎《说文序》)

五)定黄金及钱二等币

秦并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注,孟康曰:二十两为溢也。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臧,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二 秦之开边

始皇既并天下,北击匈奴,西逐西戎,南奠闽越,于是中国疆域,开拓益广矣。

一)取西戎地

秦之先世,已征服西戎,称霸西方。

秦仲立三年,周厉王无道,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骆之族。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秦仲……有子五人,其长者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丘并有之,为西垂大夫。……襄公七年春,西元前771年。周幽王用褒姒,废太子,立褒姒子为適,数欺诸侯,诸侯叛之。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文公十六年,西元前750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史记》卷五《秦纪》)

平王之末,周遂陵迟,戎逼诸夏,至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于是渭首有狄獂邽冀之戎,泾北有义渠之戎,洛川有大荔之戎,渭南有郦戎,伊洛间有杨拒泉皋之戎,颍洛以西有蛮氏之戎,间在中国,与诸夏盟会。后晋灭郦戎,是时伊洛戎强,东侵曹鲁。襄王时,秦晋自瓜州迁陆浑之戎于伊川,允姓之戎,迁于渭汭,东至轘辕,在河南山北者,号曰阴戎。秦穆公得戎人由余,遂霸西戎,开地千里……后陆浑戎叛晋,晋荀吴灭之。后楚执蛮氏而尽囚其人,至周贞王八年,西元前461年。秦厉公灭大荔,取其地,赵亦灭北戎,韩魏后稍并伊洛诸戎灭之,其遗脱者皆走,西逾汧陇。自是中国无戎寇。唯余义渠种,最为强盛,屡为秦患。及昭王起兵灭之,始置陇西、北地、上郡焉。始皇兵务东向,故得繁息。(《通典》卷一八九《边防》五)

及始皇统一天下,复逐而西之。

三十三年,西元前214年。……使蒙恬……筑亭障,以逐戎人。(《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秦既兼天下,使蒙恬将兵略地,西逐诸戎,北却众狄,筑长城以界之,众羌不复南度。(《后汉书》卷一一七《西羌传》)

二)取匈奴地

当战国之末,匈奴已渐强。

匈奴,其先夏后氏之苗裔,曰淳维。注:师古曰:以殷时始奔北边。……秦昭王……灭义渠,于是秦有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距胡。而赵武灵王亦变俗,胡服习骑射,北破林胡、楼烦,自代并阴山,下至高阙为塞,而置云中、雁门、代郡。西元前307年。其后燕有贤将秦开……袭破东胡……燕亦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当是时,冠带战国七,而三国边于匈奴。注:如淳曰:燕、赵、秦。(《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上)

始皇灭六国后,民苦边患,乃遣蒙恬将兵击之,收河南地。

三十二年,西元前215年。……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主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史记》卷八八《蒙恬传》)

秦灭六国,而始皇帝使蒙恬将数十万之众,北击胡,悉收河南地,因河为塞,筑四十四县城临河,徒適戍以充之……又度河据阳山北假中。(《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上)

三)取南越地

二十五年,西元前222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三十三年,西元前214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注:《正义》:岭南之人,多处山陆,其性强梁,故曰陆梁。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秦皇……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適戍以备之。《汉书·严助严安传》,亦记其事。(《淮南子》卷一八《人间训》)

三 秦始皇之政治

一)专制之加剧

始皇一切设施,均趋于极端之专制,特恐人民起而反抗,故使用种种手段以压迫之。兹撮其大者,列叙于下。

甲、徙天下豪杰实关中

二十六年,西元前221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堕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贾谊新书》卷一《过秦》上)

按始皇之初,旧有各国贵族,与新产生之富者阶级,尚有一部分势力,故为防制乱萌,乃迁之京师,以便监视。

乙、焚书坑儒

李斯改革政治,而学者动援古以非之,故有焚书之祸。

三十四年,西元前213年。……始皇置酒咸阳官,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谈,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继此,又有坑儒之事。起因虽由于方士,但所坐诸生罪名,为“惑乱黔首”,束缚思想,钳制舆论,与焚书出于一辙。

三十五年……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上乐以刑杀为威……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始皇闻之,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炼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转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按西汉《公卿百官表》,博士,秦官,掌通古今……既曰通古今,则上必有所师承,下必有所传授,故其徒实繁。秦虽存其官,而甚恶其徒,常设法诛灭之。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转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余人。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余人。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诸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又数十人。然则秦之于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试用之,盖惟恐其不澌尽泯没矣。叔孙通面谈,脱虎口而逃亡,孔甲持礼器,发愤而事陈涉,有以也哉!(《通考》卷四○《学校考》一)

丙、严刑罚

秦法素称严刻,始皇更专任刑罚,以张主威。

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至秦所用之刑,名称甚伙,兹撮散见于《史记》纪传,及《汉书·刑法志》中者,表列之如下。

秦刑名简表

续表

丁、集兵权

秦先以武立国,兵制规定甚密。

秦自非子为孝王养马汧渭之间,封为附庸,至秦仲始大。秦仲之孙襄公,当平王初,兴兵讨西戎以救周,平王东迁,遂有岐丰之地,列为诸侯,地与戎相错。襄公修其车马,备其兵甲,武事备矣。至穆公霸西戎,始作三军……及孝公用商鞅,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五而相收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行之十年,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又以秦地旷而人寡,晋地狭而人稠,诱三晋之人耕秦地,优其田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大率百人,则五十人为农,五十人习战。凡民年二十三,附之畴官,给郡县,一月而更,谓“卒”;复给中都一岁,谓“正卒”;复屯边一岁,谓“戍卒”。凡战,获一首,赐爵一级,皆以战功相君长。长平之役,年十五以上悉发,又非商鞅之旧矣。(《通考》卷一四九《兵考》一)

始皇既兼并六国,内置卫而郡置材官,取居中驭外之势。

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秦始皇既并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置材官,聚天下兵器于咸阳,铸为钟鐻,讲武之礼,罢为角觝。(《通考》卷一四九《兵考》一)

戊、巡行天下 始皇为防反侧,巡行天下,刻石颂扬秦功德。

二十七年,西元前220年。始皇巡陇西、北地,出鸡头山,过回中焉。(《史记》六卷《秦始皇纪》)

二十八年,西元前219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乃遂上泰山,立石封祠祀……于是乃并勃海以东,过黄腄,穷成山,登之罘,立石颂秦德焉而去。南登琅邪,大乐之,留三月……作琅邪台,立石刻,颂秦德,明德意……还过彭城……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自南郡由武关归。(《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二十九年,西元前218年。始皇东游……登之罘刻石……遂之琅邪,道上党入。(《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三十二年,西元前215年。始皇之碣石……刻碣石门……巡北边,从上郡入。(《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三十七年,西元前210年。十月,始皇出游……十一月,行至云梦,望祀虞舜于九疑山。浮江下观籍柯,渡海渚过丹阳,至钱唐,临浙江……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颂秦德……还过吴,从江乘渡,并海上,北至琅邪……自琅邪北至荣成山……至之罘……遂并海西,至平原津而病……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二)民力之耗竭

甲、筑长城

燕、赵、秦御北胡,筑长城,秦并天下,复连而一之,遂为世界有名之大工程。

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筑长城,因地形,用险制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余里。于是渡河据阳山,逶蛇而北,暴师于外十余年,居上郡。(《史记》卷八八《蒙恬传》)

三十四年,西元前213年。適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乙、建宫室

始皇广建宫室,以为憩游之所。二世继之而不辍,物力益凋敝矣。

二十六年,西元前221年。……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二十七年,西元前220年。……作信宫渭南。已更命信宫为极庙,象天极。自极庙道通郦山,作甘泉前殿,筑甬道,自咸阳属之。(《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三十五年,西元前212年。……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吾闻周文王都丰,武王都镐,丰镐之间,帝王之都也,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阿房宫未成,成欲更择令名名之,作官阿房,故天下谓之阿房宫。(《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阿房宫,亦曰阿城。惠文王造宫未成而亡,始皇广其宫规,恢三百余里,离宫别馆,弥山跨谷,辇道相属。阁道通骊山八十余里,表南山之颠以为阙,络樊川以为池。作阿房前殿,东西五十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万人,下建五丈旗,以木兰为梁,以磁石为门。周驰为复道,度渭属之咸阳,以象太极,阁道抵营室也。阿房宫未成,欲更择令名名之,作宫阿基旁,故天下谓之阿房宫。(《三辅黄图》卷一)

起咸阳而西至雍,离宫三百,钟鼓帷帐,不移而具。又为阿房之殿,殿高数十仞,东西五里,南北千步,从车罗骑,四马骛驰,旌旗不挠。(《汉书》卷五一《贾山传》)

元年,四月,二世还至咸阳曰:“先帝为咸阳朝廷小,故营阿房宫为室堂。未就,会上崩,罢其作者。复土郦山,郦山事大毕。今释阿房官弗就,则是章先帝举事过也。”复作阿房宫。(《史记》卷六《秦始皇纪·二世纪》)

丙、治驰道

始皇为游观而治驰道,然与交通上殊有关系。

二十七年,西元前220年。……治驰道。(《史记》卷六《秦始皇纪》)

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史记》卷八七《李斯传》)

始皇欲游天下,道九原,直抵甘泉。乃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堑山堙谷,千八百里。道未就……太史公曰:“吾适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所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堙谷,通直道。”(《史记》卷八八《蒙恬传》)

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汉书》卷五一《贾山传》)

四 秦之民生状况

秦据有关中,农、商业俱甚发达。

故秦地于禹贡时,跨雍梁二州,诗风兼秦豳两国。昔后稷封斄,公刘处豳,太王徙,文王作鄷,武王治镐。其民有先王遗风,好稼穑,务本业。故《豳诗》言农桑衣食之本甚备,有鄠杜竹林,南山檀柘,号称陆海,为九州膏腴。始皇之初,郑国穿渠,引泾水溉田,沃野千里,民以富饶。(《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

关中自汧雍以东,至河华,膏壤沃野千里。自虞夏之贡,以为上田,而公刘适邠,大王王季在岐,文王作丰,武王治镐。故其民犹有先王之遗风,好稼穑,殖五谷。(《史记》卷一二九《货殖传》)

是时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行之魏国,国以富强,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及秦文孝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献孝公徙栎邑,栎邑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武昭治咸阳,因以汉都长安诸陵,四方辐凑,并至而会,地小人众,故其民益玩巧而事末也。(《史记》卷一二九《货殖传》)

及始皇兼并六国,内兴功作,外事四方,遂行苛敛。二世继之,重以无道,海内困穷,人民起兵,而秦底于亡。

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饟,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淡其欲也。海内愁怨,遂用溃畔。(《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元年,四月……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藁,皆令自赍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用法益刻深。七月,戍卒陈胜等反。(《史记》卷六《秦二世纪》)

当此之时,男子不得修农亩,妇人不得剡麻考缕,羸弱服格于道,大夫箕会于衢,病者不得养,死者不得葬。于是陈胜起于大泽,奋臂大呼,天下席卷而至于戏,刘项兴义兵,随而定,若折槁振落,遂失天下。(《淮南子》卷一八《人间训》)

五 李斯成统一之功

李斯为创造秦代政局之主动人物,而学帝王之术于荀卿,是斯亦儒家者流也。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辞于荀卿曰:“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史记》卷八七《李斯传》)

自孔子揭橥大一统尊王之义,作政治运动。斯之学出于荀卿,荀卿亦主张齐一天下。故斯以一统帝王业说始皇,始皇任之,新局面于以开端。

说秦王曰:“胥人者,去其几也。成大功者,在因瑕衅而遂忍之。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注:《正义》:秦孝公,惠文王,武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强,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史记》卷八七《李斯传》)

斯得主知,擢居显位,一切主张,次第实行,儒家统一运动,遂告成功。斯在狱中引罪上书,正为表其统一之功。

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狭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尅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史记》卷八七《李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