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腿叔叔》是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最著名的代表作,自一九一二年问世后,畅销不衰。
乔若莎·艾伯特,一个生长在孤儿院里的女孩,每天除了上学,还要在孤儿院照顾小孩子,干许多杂活。她只是偶尔坐在窗前,看着窗外,想象那一座座房子里面是怎样的一个家庭。她的命运突然在一个星期三改变了,一位自称为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将决定资助她上大学,条件是她要每个月给这位先生写一封信,只是她不会得到任何回音。本书,就是乔若莎给这位理事写的那些信的集合。
这些信记录了乔若莎的大学生活,以及一个女孩成长的心路历程。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也就是那位匿名理事,这是乔若莎给他起的外号),她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茱蒂。比起孤儿院院长里皮太太随意给起的乔若莎,她更喜欢自己起的这个名字,这是她自己给自己做的一次主,这种独立的感觉一定很诱人。从此,茱蒂开始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她和所有的女孩一样,喜欢漂亮的衣服、精致的帽子,喜欢冒险,喜欢结交朋友。她也会嫉妒,当然更会及时地进行自我调节。乔若莎这样写道:“我认为自己发现了快乐的奥秘,那就是活在当下。……我要精致的生活,享受人生的每一秒钟,并且时时刻刻认识到自己正在享受。……我计划漫步人生,沿途小憩,点点滴滴,积累人生的乐趣。”在一个满是浮躁、追名逐利的社会中,乔若莎的这种领悟和追求,可以给正在成长的女孩们带来启发。
信中,除了有乔若莎对长腿叔叔家人般的依赖和感激,还有她和同学之间的友情以及和杰维少爷之间纯洁的爱情。故事的结尾出人意料,我相信这个故事和故事的结局,会让阅读它的你心里甜蜜地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