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三:狐不归】

书名:
狐说
作者:
白饭如霜
本章字数:
47537
更新时间:
2020-12-17 17:08:13

香港入冬以来,最冷的天气。近晚,风刮得路上行人,纷纷如丧家之犬。

铜锣湾地段一条民居小巷深处,家家户户闭紧了门,偶尔有一两个人进出,风声吹着脚步声,一惊一乍地交替。

唯一面对惨淡天景亮着营业招牌的,是家珠宝店。

不过巴掌大的门脸,昏昏沉沉一盏灯,照在柜台里面,瑟缩其中发愣的人,眉目藏在阴影里不分明,最显眼的,是顶了一个硕大的光头。

一动不动。天长地久一般安静的夜色浸润。他一动不动。

似在沉思。

风越来越大了,巷口的树上落下细碎的枯枝,沙沙作响。

忽然叮当一声,一个女人推门而入,碰响了进口处悬挂的金铃。

气喘吁吁的,先环顾了周围一圈,整体面积不过七八平方米,稀稀拉拉几个陈列架里灰尘之厚,足可下种发芽,且基本上空空如也,整个店堂似被人先行洗劫过,莫说珠宝,连些许真金白银也不见踪影。

来人先倒抽一口凉气,再退回去,看清楚了外面悬挂那小小牌子,行草黑字,的确写的是“珠宝店”。

复走回来,迟疑着开口:“请问……”

光头慢慢抬起眼来。

不年轻的女人。脸上一层层妆上得浓艳,从轮廓身材看,该有风华绝代的年轻时光。整个人紧紧裹在银貂大衣里,下面露出金色晚装裙角,一双鞋子也金贵,脚尖上衬硕大宝石。

她此时犹豫地打量柜台里不声不响的人,眉头谨慎地皱起来。

光头慢腾腾起身,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声音嘶哑低沉,似不惯言语。

女人欲走还留,欲说还休,许久叹口气,无可奈何地问:“我听朋友介绍,你们有修复珠宝业务?”

得到肯定答复后,她自随身拿的金色手袋中,小心拿出一个黑色盒子,放在柜台上。

她缓缓告诉:“清朝皇家后宫流出的祖母绿项链,近日忽然晦暗无光,我今晚必须佩戴,有无办法很快找出原因?”一顿,加上两个字:“恢复。”

光头充耳不闻般,随手打开那盒子。忽然眼睛一亮,轻声说:“日子到了。”

清早六点,刚刚入睡一个多小时的芝加哥黑帮头目达尔,被手下人奈斯从自己床上叫醒,后者满脸惊慌失措,颤抖着嗓子迫不及待地报告:“老大,不好了。”

适才所做的血腥噩梦还盘旋脑际——居然梦到艾伦·道格拉斯没有死,还杀气腾腾,来寻晦气。他没有把奈斯说的话听进去,反而细细回想了一下前天,十几个人埋伏在烂狗街上,将上百发子弹统统打入道格拉斯的身体,啧啧,那张平时打理得跟个娘儿们一样的脸,瞬时好像摆了太久的番茄,红红白白淌一地。

确认了这一点,达尔才满意地打了个哈欠,被惊扰了睡梦的暴怒开始升腾,他把注意力转回奈斯身上,吼道:“你干什么?”

吼叫和另一串轻微的“噗噗噗”声音,同时响起。

奈斯身体忽然挺直,嘴巴张开,眼睛慢慢突出来,神色中充满深深恐惧。

他看起来是个非常胆小的打手,平常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摆出这个受惊的样子。

但是打起架来,也没有人比他更残忍。

只不过,他今天真的不是装的。

因为他已经死了。

奈斯迅速冰冷的尸体倾倒在达尔的身上,后者眼前一片红色血晕,惊叫着跳起来,推开奈斯,两手沾染大片鲜血,他望向卧室的门,那里有个人正悠闲地摆弄着手枪上的消音器,比女人还要精致的嘴咧开,微微一笑,说:“嗨,我回来了。”

我娘过世以后,有一段时间我很痛恨人间的家居生活。

我承认那是忌妒,不过也从来没有想过打消这点小小不良的念头。

每次看到父慈子孝,你恩我爱的合家欢场面,我就会发奋图强,到处去收集狗屎,然后在人家HIGH到最高潮的时候,偷偷打开天花板,丢一大坨进去,砸在那盘充当主菜的金猪正中间。

然后,我就在对面楼上坐着,寂寞地看人家齐心协力收拾起来,聚首谈论,这是哪一路祖先没有分到祭祀,特意来发发小脾气,清明得要补上才行……

老实说,这几乎就是我每年在中国地区过春节时唯一的消遣了。

任何消遣是不是有趣,大概都属于相对而言。如果跟我现在正在进行的比起来,就很难判断。

我在做什么?

嗯,我在给一只犀牛打下手,给洋葱剥皮。

给很多很多很多、好大好大好大、辣得要死的洋葱,剥皮。

这段时间里,我安身立命的地方,是猪哥在东京的住所。

两间小房子,地段偏到什么程度——我偶尔上一次街,要用到陆地飞行术。就这样,月租已经花掉他一个月工资的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全部拿来买食物。所以在二十一世纪,科学昌盛、民生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尤其在物质丰富到直接爆炸的东京,他们家的擦手纸,有时候会被树叶代替。

树叶……

喏,这就是你屁屁上为什么经常会脱皮的原因了,你实在磨砂去角质得太厉害了好不好!!无论我如何抱怨,猪哥都完全不觉得不好意思,我猜第一他的确不在乎,第二他没工夫理会我,只要在家,他就永远盘腿坐在那张床上打电子游戏,最大乐趣是动不动一跃而起,奋力去接辟尘丢给他的小曲奇饼干。

今天也没有例外。

一边剥洋葱,一边流眼泪,我心情难免不大好,就絮叨:“请问,你可以来帮帮忙吗?你少吃一块饼干会死吗?请问,你会死吗?”

他专注打PS,很好脾气地回答:“好好好,好好好。”

我赌一块钱,适才说的话,对他不但是耳边风,而且风速达到了每小时两百公里,噌的一声就去了西伯利亚。

辟尘你说对吧?

辟尘是一只半犀,模样有点像猪,不晓得是先天营养不够,还是后天发育失调。不过我可以肯定它在半犀一族中地位极高,因为老得把角都炼化的犀牛,几百年都见不到一只。

但它对此持反对意见,而且引用成语:“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只是做人,不对,做犀牛低调。”

做犀牛已经很离经叛道了,你还低调个鬼呀?

它对猪哥无比偏心,从来没有原则可言,眼下我咨询它的意见,显然是自取其辱。白它一眼,我继续哼哼着剥我的洋葱,同时对今天晚上要吃的西班牙式海鲜饭充满无限憧憬,海鲜饭耶,西班牙的国菜耶!

眼巴巴看着辟尘备料,调酱汁,架大锅烧水,煮出七分熟的双米饭。万事俱备只欠海鲜。结果它跑去一开冰箱,犯起了嘀咕:“昂,我的虾、蟹肉和带子呢?”

什么?

吃字最关心,我顾不得拂去满身洋葱皮,一跃而起,跑去和辟尘一起查看冰箱。果然,今天中午放鲜虾和蟹肉的地方,只留下空空如也一只大海碗,而透过眼角余光,我发现了另一个空空如也的地方,就是卧室内的那张床,猪哥这个死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穿戴整齐,悄悄溜到了大门玄关,贼眉鼠眼,正要脚底抹油,因此这桩无名海鲜失窃案的真凶,应该不需要通过查验空碗边缘指纹来确认了……

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猎人,抢在我和辟尘双双怒吼着发动双铁头神风式大攻击前,他眼明手快,飞速拉开大门一线,身体一侧,泥鳅似的滑了出去,跟手关门断路。本来我用一个穿墙术,马马虎虎也就过了,结果这家人不晓得为什么,大小出入口,连马桶下水道在内,一律用了反法术重尘涂层包裹,因此害得我咚的一声撞在门上——此仇不报非君子……

对于晚上只好改吃素这件事情,辟尘的反应比我冷静得多,只是耸耸肩而已,看我摩拳擦掌,搬了张凳子在门口死守猪哥,它顺便给了个建议:“你别等了,他吃完那顿,不到明天晚上饿了不会回来,去地铁站逮他吧。”

要说有了内奸,行动效率就可以大大提高。没多久,我果然在某个地铁站把猪哥逮住了。当其时也,这死小子坐在入口处自动售卖机的后面,盘着双腿,正津津有味看八卦周刊。旁边还放了好大一堆,各国文字都有,不知道怎么搜罗来的。

我过去当头给他一暴栗:“不许动。缴械不杀,坦白从严。”

大出意外,他居然没有撒腿就跑,反而一把拉住我,将本八卦周刊往我鼻子底下凑:“南美,你看看这个。”

这个?这个是什么?抓过来一瞧:“香港慈善晚宴名流如云,城中四大钻石王老五悉数出席。”

我说猪哥,虽说来你家是住了些时候了,也吃了你不少东西,也不用这么明显地暗示我赶紧去找张长期饭票吧,要是实在缺钱,咱们一起去抢一下山口组如何?我知道他们现金库在哪里。

他大摇其头,好似一把拨浪鼓:“不是,不是,你看这个,看出点什么蹊跷不?”

追随他手指的示意,我看到一个半老徐娘好大全身照片,风韵犹存,就是粉上得厚了点,不过,她脖子挂的那是什么?

祖母绿,最少有一千五百年历史,纯净无瑕,透绿生光,几近完美。果然漂亮。

等一下。

为什么这块玉底子的质地,有一层隐约晦暗?像人心深处的童年阴影,绝不显露,却如影随形。

我皱起眉头。

猪哥很耐心地等我摇头晃脑琢磨,然后抬起头来,又看到他举着好大两张报纸:“这还有个蹊跷的。”

两张报纸都是社会新闻版,一张图文并茂,躺在血泊中的尸体,配着斗大的黑字标题:黑社会再度火并,两派寻仇大开杀戒。另一张写的也是差不多的内容,哎,这个世界真是乱啊,猪哥你是要我去主持公道,参加国际反黑组吗?

正要把报纸拍回他手上,继续追究海鲜独吞案,我忽然心里一紧,将两张报纸摊开对比,一件奇怪的事情,立刻就浮出水面。

在时间稍后的那桩枪杀案中,凶手正是之前那桩火并案的受害人。

这不是记者告诉我的,这是我自己看出来的。

报纸上登载了案发现场,闭录摄像机扫到的凶手模糊背影,只需要一眼,我就知道,这就是另一张图片里,躺在地上,满身被打成筛子,死到不能再死的那个。

绝对是同一人。

为什么会这样?

我和猪哥异口同声,对着对方怪叫。以高级猎人的观察力,显然他也一早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叫完后他且悻悻然:“你也不知道?你不是很会算命?”

算命,也要有命算好不好。哪怕看相,真人不来,照片也要给张彩色的,要不我怎么知道你面色是不是青红不均,印堂有否隐隐发黑,看报纸,能看出个屁来。

我也有问题给他:“这些东西哪儿来的?”

他随手往地铁站里一指:“人家带给我的。”

人家?什么人家对你这么周到,世界各地的八卦周刊一一递送到手。

猪哥瞪大眼睛继续研究那两份报纸,随口说:“嗜糖蚯蚓带来的。住地铁下面。”

嗜糖蚯蚓,那是非人啊。猪哥你怎么到处都和非人打成一片,人类的朋友却不见有两个呢?

不等他回答我,非人这两个字,在我灵犀上一撞,我猛地抓起那份香港的八卦周刊,盯住那枚璀璨不可方物,却透着古怪的祖母绿细细看,自言自语:“怎么可以搞成这种效果?”

猪哥硬把头挤过来:“什么?”

我指指那块玉,自问自答:“蓝田半人,这是蓝田半人炼化过的玉。”补充一句,“但是只炼到一半,力所不逮了。”

蓝田半人,拥有将任何玉石无限制提升级别品数的能力。唯一的遗憾是一定年限后,美玉会回复顽石本相——这就是我看到那块玉觉得好不舒服了,因它有一半已经是石头,石得相当明显。

讲给猪哥听,他有点纳闷:“蓝田半人青菜豆腐,变玉变一半?这么开店不是要砸锅?”

变玉变一半,关系到的是蓝田半人整个族类的生存之本,绝非开店砸锅那么简单。我之前受过他们的襄助之恩,遇到相关事,绝不能坐视不理。

知道猪哥啰唆,我懒得和他多扯,呼地站起来,奔出地铁站出口,就要用飞行术腾空,转念先跑到路边水果店偷了人家一个橙子,脚尖刚离开地面,猪哥已经连滚带爬跟出来,叫我:“老狐狸,老狐狸,你去干吗?别乱跑啊。”

哼,以前不熟的时候,叫我小狐狸,现在吃多你几顿饭,半点不客气我就老了,这橙子不丢你丢谁,瞄准他头顶正中,我在空中摆了一个全美职业棒球联盟第一投手的专业POSE,将那橙子呼啸挥出,以类音速向猪哥的大好头颅砸去,好家伙,身没停稳,动作已经转为闪避,肩膀将橙接住,顺势一卸,马戏般自手臂到掌心,滴溜溜转一圈,擦一擦,自然而然,开始剥皮待吃,一边还在对着空中喊:“你去哪儿啊?你去哪儿啊?”完全不顾来来往往的人,顾之以目,惊诧莫名。

这个人,跟整个人类都不一样的地方,是他完全不在乎人家对他怎么想。我摇摇头,快速升空,向蓝田半人族类的居住地赶去。

上一次和蓝田半人见面,是他们从瑞士雪山搬家搬去东北兴安岭之后,怕粉雄联盟的人能够从旧居地找到线索继续纠缠,我还自告奋勇,为他们在瑞士雪山守了一两个月,直到大雪封山,确认粉雄联盟再没有任何跟进之举,才通知他们可以放心解行李种粮食。

要说蓝田半人兄弟们,都是直肠子,这样就被感动了,非要送我几个夜明珠“灯泡”玩。幸好我没客气,要不上次猪哥这个笨蛋又放走猎物,我们三张口不靠当了这些灯泡买菜,眼看就要喝一个月西北风。

搬去兴安岭,我觉得是很正确的选择。因为那边地大物博,山川形态复杂,原始程度十分之高,躲在某个山角旮旯,整一年可以光见熊瞎子不见人——前者比后者实在好相处太多了。

熟门熟路进了山,冰天雪地,万籁无声,山林静如深海,我哼着歌儿在林梢上一荡一荡地掠过去,忽然发现自从和猪哥一起混,我就多了一个没事哼小曲儿的习惯。这表示我心情愉快呢,还是性格浮躁呢?

得不出结论,蓝田半人族类的大本营已经在望,那是两座大山回环相抱围成的一个凹谷,重重积雪,掩隐在原始树木之中,常规来说,那些勤劳的非人农民兄弟应该都已经倾巢出动,在雪地里忙着选种炼玉。

但是,没有。

站到地头转一圈,半个影子都不见。这片一百平方米上下的深林谷地环境单纯,没在空地上,就在山洞里,我拍拍手,从地下抓了一团雪,在手里捏在紧紧的,运了运气,朝着五十米外的大片玄色山壁,掷了出去。

不出所料,蕴涵了巨大力量的雪球,在山壁上打出沉闷而空洞的回声。证明内中非实体。

三击过后,无须芝麻,阿里巴巴开门了。

看起来浑然一体的山壁向旁徐徐滑开,探出一个小小的光头,傻呵呵地四处看,嘴巴一张一张,破译那唇语,意思是:“搞什么啊?”

我顺手丢多一个雪团过去,砰一声四散,他吓一跳看过来,就看到我笑得见牙不见眼:“小急,就知道是你来开门。”

这个蓝田半人,我叫他小急,因为他脾气特别急。上两次见,他都跟只陀螺一样忙来忙去,抓住他上半身说话,下半身还在一往无前地冲,直到和地面冲成一条平行线,眼神就哀怨地看过来,无声责备你浪费了他宝贵的工作时间。

这会重见,分外亲切,我跳过去一把抱住他可爱的光头,问:“今天你们放公共假期吗?都不出来干活。”

他神情很放松,表明对我的来临是欢迎的。这一族不善表情与语言,心地却和最纯净的玉一样毫无瑕疵。慢慢告诉我:“开会,全部,在开会。”

开会?这种不可救药的陋习你们也染上了?

小急对我使用的文雅字句没有半点反应,引我进山洞,轻轻一推,山壁合拢,毫无破绽。

蓝田半人的家,来一次惊为天堂,来两次就有眼见没心管,除了满世界缀的翡翠明珠,一点儿家居品位都没有,全是大块大块的石头当桌子、椅子、床——啧啧,应该请两个宜家的设计师过来扫扫盲。

和小急勾肩搭背进去,里面亮堂堂的,走了没多久,钻过一道小悬梁,豁然开朗,闪出一个好大的厅堂,效率高啊,这么快就把半座山挖空了。

厅堂虽然大,坐的蓝田半人也不少,一圈圈围着,听到我们进来,齐刷刷转过头,我怎么也和人家并肩战斗过,算一家人不是,热情高涨地双臂一举,预备迎接一个车轮拥抱战,结果所收获的无非是那一眼,以及坐在正中心的长老简短的致辞:“狐狸你好,坐一边。”

坐一边就坐一边,看你们有什么会开,大家表情那么严肃,难道是诸位股东对年终分红政策有意见?

他们开会,其实效率很高。因为都不爱说话,所以发展出了高度发达的眼神交流系统,以及内部通用的心灵沟通术,这也就是我了,把耳朵扯扯长,再把手往身边人肩膀上一放,把他们的中心议题,听了个八九不离十。换了猪哥,他早睡着了。

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我在满堂静静的飞眼与灵犀中,忍不住怪叫一声:“什么,有人出手改造你们炼化过的玉石?”

一点儿没错。香港地区,一千五百年前被蓝田半人上两代长老亲自施法炼过的祖母绿,应该在三天前恢复顽石本相,结果族中使者前去检视结果时候,发现又被人重新炼过。

我腾地跳起来,大喊大叫:“我知道是哪块,我知道,我知道。”

做人呢,有时候真的要低调一点儿,就和猪哥家那只犀牛一样,无声无息大隐隐于世,每天买菜做饭和猪肉贩子吵架,居然也没见人大惊小怪。

我生而为一只高调的狐狸,怎么吃亏也学不会收声,所以在喊完那一嗓子之后两小时,就受到了蓝田半人隆重的委托,前去香港调查这桩非法玉石炼化案件。他们对我信任到了十二分,连同伴也不派一个给我,也没有许以事成后重金酬谢,最少给块和氏璧的诱饵,就这么一清二白纯友情的CASE,为什么我也点头答应,在空中想了一两个小时,也硬是没有想明白原因。

不管怎么样,我在中银大厦顶上一落下,就不想来也来了。环顾一周,这弹丸之地,繁华如斯,举世欣羡,不愧是东方明珠——这个比喻不要和我的委托人说,他们会觉得,什么明珠?明珠上有那么多斑斑点点吗?那是麻团。

而最让我有一份特别眷顾的,是我和我娘在这里生活过,很快乐的生活,好些年。

为了逃避那些记忆,我多年不曾到此,这一刻百感交集。站了一站,我走下中银大厦,熟门熟路搭了地铁,去浅水湾。蓝田半人交代我,他们之前来检验的玉,过去十年,都在那个地区的某栋豪宅里待着。

浅水湾是香港传统的富人住宅区,豪宅美玉,好合乎逻辑。既然有详细的资料支持,要找到那户人家就不是什么费力事了,站在保安设施完备的大门外,我望着里面的华屋一角,正想是要破门而入,还是爬墙钻洞,忽然身后响起一个急促尖锐的刹车声,有个女人气恼地喝我:“你是谁?站在我家门前想干什么?”

转头看,一辆银灰色奔驰车,驾驶室内一个徐娘探出半张脸来,沉得一潭水似的,怒睁眼瞪着我。

我对她笑笑:“我是算命师,你屋中有鬼气,要不要帮你消灾,新张八折,现付不赊。”

配合我的愤怒青年打扮,这么胡说八道一句话,人家要信才有鬼。所以她如我预料中勃然大怒,一边急招家中用人和警卫出来赶我,一边骂骂咧咧把车子开进去。不过我是何许人,说了有鬼必然有鬼,就算没有都找两只住进去。

闹鬼在我来说,本来是家传的本行之一,不过狐族壮大之后,觉得自己二五八万,只该做做高级生意,所以这一手反而渐渐式微,闹鬼的技巧与艺术,十不存一。我呢,是很尊重专业人士的,所以当天晚上特意回了一趟东京,找来了这一门中的大人物——老鼠天师小米……

小米一来,好家伙,蹿上跳下,鬼哭狼嚎,新客户特别优惠买一送一,不惜开嗓子唱了一整出“幽媾”,兼且吹气为风,落漱为雨,明明豆丁大小一只老鼠,搞出来的声色效果,简直媲美搬来了一整层地狱,好端端一个人家,当天晚上阴风阵阵,寒气森森,大人小孩晕倒了醒来,醒来的哭破嗓,灯关了又开,开了又关,最后就满屋通亮,所有人聚在客厅里,大气都不敢出,着实笑了我一个饱。

第二天清早,小米顺利完成任务,和我跑去半岛酒店,热辣辣地吃了一个早餐,顺便买了纪念品送它回东京,这才慢条斯理回到浅水湾,离那屋子还有两百米,已经有人迫不及待狂呼上师救命,冲出来对我点头哈腰。

忍着笑我施施然入了人家门,坐在客厅里目不斜视,力图营造一点儿自己的专业形象,老实说我这几天都忙着做正事,没换衣服,穿来穿去,还是在东京帮犀牛打下手那一身厨娘装,失礼失礼……

人吓坏了之后,所有IQ、EQ归零,那位徐娘哪里有工夫管我的衣服,往我身边一坐,一连串问:“上师,家宅不宁,是什么原因?怎么来那么突然?你一定帮我。”

细细端详,她年轻时候必是大美人,至今皮肤都保养得十分到位,吓了一夜,仍然紧绷光滑。

发现我一直把她盯住猛看,人家担起了心:“上师,你这样看我的脸,是不是有什么不好。”情急之下,泪光泛起,我见犹怜。

我一愣,赶忙就坡下驴,伸手握住她掌心,点头:“等一下,我感觉感觉。”

感觉一下,这女人虽然任性骄横,却不是坏人,很多无可奈何的心事,经历却非常单纯,大家闺秀出身,受过高等教育,嫁入门当户对人家,一世养尊处优,贵在有慈善心,数十年来一直资助一家基金会,赞助贫困地区基础教育项目。

发现人家本性善良的时候,我总是会松口气,也不知道是习惯还是爱好。想起此次来的目的,我赶紧搜索关键词,嗯,家传祖母绿项链,价值连城,屡次在正式场合佩带,上一次出席慈善晚会前发现黯然无光,做玉器生意的朋友介绍去铜锣湾一家小型珠宝店找专家处理,成功恢复。那帮她修复的人模样一出现,我就知道此行不虚。

找到这一条信息,我见好就收,把手猛一张开,对方焦急的脸印入我眼里,我叹口气:“家宅无事,昨天有异物夜行路过而已,我帮你四处看看,以后不会有的了。”

她迟迟疑疑点头,抓了稻草绳的样,也不能信,也不能不信。

我注视她半日,真的买一送一,缓缓说:“你和丈夫感情不好?”

她立刻黯然,头微微转开去,是矜持也是防卫。

那张小小的脸,曲线精致,可想当年风华,美人老去最无情,不知道我的暮年,是什么状况。倘若老天见怜,希望和小白一起,生多几个狐狸崽子玩,嗯,有一点很关键,一定要把犀牛骗去给我做饭。

出了半天神,我收回心思,发现女主人还低头发呆,忽然有了一点儿恻隐之心。

拿过桌上一张纸巾,手指轻轻画过去,细微的黑色线条在指尖下蜿蜒出现,遇到空气后逐渐清晰,凸出来如浮雕,缠绕成一道符咒。细看甚至有烟雾熏蒸。

忘情符。

我交给她:“烧了,给你老公喝。”

至此不得不信,因那线条确有魔力,无法拒绝:“喝了以后,他会停止在外面拈花惹草?”

我沉默一下,摇摇头:“他会忘记这段时间拈的花草。但是,迟早会有新的出现吧。”

喜色迅速转为失望,很快又打起精神,自言自语:“去得一个是一个。”

我微微一笑,许一个诺言给她:“你多做资助孩子的善事,我年年来看你,如果你做的善事够,我每年为你设符,让你安乐长久。”

她眼睛闪亮,很快从包里拿出支票本,签下一个大数目,说道:“上师,我很虔诚,不会赖账,如果这符有用,我立时捐去给基金会,足够开三间学校,以后你年年来,我年年如是。”

我按住她手,微笑:“我信你。”

一句话而已,一道符而已,她或她丈夫有生之年,一年一次给我打个秋风而已。

但是有多少孩子,毕生会因这一个小小契约而改变?

有时候弱者的所谓命运,就是有能力者的一时心血来潮。

连我的命运在内,或许也只是上天的一时心血来潮。

倘若是坏的,可以叹息,不要放弃,谁知道呢,下一个好的心血来潮是不是就近在咫尺?

我劝人,也劝自己。这段时间来,常常都这样。心思逐渐光明,想起来都很久没有惹是生非了,倒是处处天灾,我跟着猪哥使出百宝募捐,居然也好有乐趣。奇怪不奇怪?

应观众的强烈要求,我装模作样在人家房子到处转了一圈,表示驱祟赶鬼,最后拿了一个好大的榴莲作为谢礼,跑了。

跑去铜锣湾。

临行前我问过小急,要不要把那块祖母绿带回去,他说不用了,这种金玉其外、顽石其中的赝品,吃又吃不得,代灯泡都嫌不够亮,只有人类才喜欢。说完叹口气,说幸好当年对那块玉施法的阿查查已经挂了,不然按照族中规矩,不到回收不准回家,到那天一看没戏,当场就要背过气去。

对铜锣湾,我其实蛮熟的,以前,我娘很爱来这里逛街,没什么钱,一天到晚都是WINDOW SHOPPING,乐在其中。她常常痴痴望住某个女装品牌店中的衣服,无限向往地说:“我家囡囡穿那个红裙子,一定可爱得要命。”

就她的品位看,她看中的衣服,基本上都是惨不忍睹。但是我很享受,享受她一边那样说,一边在我头发上轻轻抚摩的温度。

这一区的街道,大大小小,繁华的固然是繁华,也有许多小巷子,藏在大都会表象之后,住着庸庸碌碌的众生。我要找的,就在其中某一条巷子里。

一条原本应当平和而家居的小巷子,现在却很热闹。警车停在巷口,几个围观民众窃窃私语,血腥味从警戒线围成的圈子里传出来。

是我最憎恶的场面。在这个场面里,我失去在人间最珍贵的那个人。

强忍着胸口的不适,我慢慢走近封锁线,透过人群,看到警察在一家小店铺中进进出出,店铺边挂一个小小的牌子,行草遒劲,写了“珠宝店”三个字。

对讲机中嘈杂不休,隐约听到,是桩命案,他杀,死者是这家小珠宝店的掌柜。

香港警察工作效率甚高,对讲机中内外呼应,说现场证据收集已毕,很快尸体就放在担架上,蒙着白布抬了出来,准备送上车去。

我一抬手,带起一阵强烈的局部龙卷风,顿时方圆两米之内,天昏地暗,人群中响起胡乱的惊呼,我越众上前,掀起那块遮挡的白布,俯身细看,第一眼就看到一个硕大的光头,皮肤呈现玉石一般硬而透明的质地,这是蓝田族类鲜明的外部特征,但是其他部分的特征则更鲜明地告诉我,他也是人类。血液,味道,气场,身体结构。全身内外都没有伤口,但脖子上有一道细细的勒痕,几乎不可见,但有残存的真气萦绕,显然杀死他的不是寻常人。

结论如何突兀古怪,却无可置疑。

他既是蓝田族成员,也是人类。

简而言之,是一个杂种。

非人与人的,杂种。

为什么那块被重新炼过的祖母绿,会呈现出一种半途而废的效果。因为出手施法的人,根底不纯。

之前粉雄联盟两个高级成员,明明是凡人之身,战斗中却施展非人族类最精髓的密法,状况和眼下如出一辙。

非人和人的杂种并非没有,但多少年也难得出一个,恰似人类和蜥蜴天生不该传宗接代。倘若接二连三出现,必然有大问题。

踟蹰于闹市街头,我想着自己该何去何从,蓝田半人委托的任务倒是顺利完成了,发现一个冒牌货,不过已经死了,人死灯灭,阿弥陀佛,我们就原谅他吧。

这时候我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个常识——不要指望我会说我犯了一个错误,就算犯了我都不会承认的。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死掉的。

尤其是死于他杀。

尤其是一个拥有非人特质,人类轻易杀啊杀杀不死的半人。

找到那个杀手,也许就可以找到原因;找到了原因,也许就可以解开杂种横行的秘密;找到秘密是为了什么,显然不是我会考虑的问题……

左思右想,耳畔市声如潮,忽然一线细细的声音传来,在我耳边问:“老狐狸,回不回来吃饭?今天晚上有可乐排骨和芫爆里脊。”

是辟尘。数个月以来我寄居东京,每天晚上六点到七点间,无论人在哪里,这问题都会准时在耳边响起,大多数时候我在市内,身边有手机,偶尔电话接不通,他才会丢下锅铲,跑出院子,用上千里犀牛吼这一大法。

我侧头听他把这句话重复两遍,不顾自己站在熙熙攘攘之中,连忙站个马步,大吼一声,“今天不回来了,给我留点。”

回来。不回来。回不回来。有人等你,有人盼你,有人留温热饭菜给你。

不曾无家可归的人,难以了解这些平常情事多么可贵。

第一次去猪哥家,果然如他所说,看到一只好不拉风的犀牛在厨房里哼着HIP-HOP,看到我进来,探了一下头,面无表情地说:“住几天?”

看来他的客人不少,结果猪哥很不好意思,“我怕这个要常住。”

犀牛很警惕,“有伙食费交没?”

我和猪哥都很不好意思,“没有……”

辟尘于是叹了一口气,很伤心地缩回头去,自言自语地说:“他妈的,老子又要每天去海里捉鱼来贴补家用。”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愿意为猪哥上刀山下火海,两肋插刀不皱眉,反正这几件事情对我来说,也没什么麻烦。

眼看再在大街上对天狂叫,很快就会有警察来拉我去青山病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悻悻准备离开。走了五步,那两部勘察现场的警车呜呜开出,绝尘而去,我心里一动,折转身再进了那条小巷子,珠宝店前空无一人,铁闸门落下,上面封条触目惊心。我俯下腰,将手掌紧紧贴在铁门前一寸处,闭上眼感觉这几天中,出入过此地的种种气息,杂成一团,有如乱麻。

将精神集中在店主气息最后出现的那个时间,我沉入无上灵息境界,一丝一点地分辨那些杂乱线索,就像在解一大团乱麻,只要足够耐心,足够灵巧,总有那么一刻,你会找到一个线头,那就是理顺整团麻的关键。

我找到了这个线头,是一种味道。

一种极为古怪,绝不属于人类的味道。

重滞的腥臭包裹着死亡气息,像来自远古的诅咒,绝望而残忍。只是微微一缕,却有生命一般,缠绕游移。

我没有办法判断这气味来自谁。除非得到更多的信息,而要得到更多的信息,我唯一希望的,是他来自外地,并且目前还没有离开香港。

香港启德机场。入夜。

飞往芝加哥的国际航班关闭换票柜台,准备登机。我懒洋洋穿过安检,懒洋洋走进候机厅,四下一看,这应该是今天的最后一个航班了,到处都空荡荡的,只有三十号登机口坐着旅客,大部分在看着电视发呆,小部分在看书、玩手提电脑,其中有一个打扮十分怪异,全身黑衣,身材瘦小,性别难以分辨,戴了个硕大的帽子压低帽檐,遮住大半张脸,还有围巾,密实包裹,形容尽藏,只露出一张嘴来,缩成一团,半蹲半坐在椅子上,从头到尾,连最轻微的颤抖都没有一个。

我兴致盎然地靠在不远处墙壁上,把这个怪人仔仔细细盯着,小子,跑得了和尚你跑不了庙,老娘今天就陪你坐趟飞机玩玩。

没错了,眼下这位,就是我要追踪的人,就是蓝田半半人珠宝店门口那古怪气息的主人。

为什么我知道?当然因为我天资聪颖,明见万里,出手如电,行动如风。

吹牛吹得那么用力,意思就是在胡说。

事情的关键其实是,我给猪哥打了一个电话。

我给猪哥打了一个电话,用的是辟尘前几天给我的买菜钱,自从认识了一个正直的猎人之后,我对打劫有了一点儿心理负担,因此养成了贪小便宜的习惯,凡是买菜剩下的硬币,都很爱惜地放在口袋里,日元换算成港币之后,刚好够我打一个三分钟的国际长途。

拨通电话,猪哥接的,不晓得正在干什么,一边说“喂”,一边忍不住笑。我说:“傻小子,你笑什么,发花痴吗?”他一听是我,兴高采烈:“南美你是我的福星啊,我正在和辟尘打赌,我们家的电话在一个月之内会不会响起一次。”

上次响是什么时候?他算了一下:“好久了哦,人家催电话费。”

这么一扯,三十秒消失了。我赶紧大喝一声:“你住嘴,听我说。”

一分钟内,除了中间严厉制止猪哥插嘴询问小米近况的企图以外,我完成了从兴安岭到香港的整个过程汇报,然后问他:“猎人联盟有没有对香港地区进行异物出入监控?”

答案是肯定的,香港和东京,是整个亚洲异物活动最频繁的两个地区,最近中国内地地区的上海有后来居上现象,但前两者被猎人联盟监控的力度是最强的。

猪哥你一天到晚处于被解职的危险中,就不要冒充领导了好吧。

现在你赶紧去联盟的监控中心,告诉我,在最近二十四小时内,有什么特别人物进入香港,又离开。

要说猪哥,于仕途经济,基本上一无是处,但居然是亚洲猎人联盟等级最高的成员,真是匪夷所思。

他不出半小时就传回记录给我,资料表明,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入境记录俱全的非人成员只有一个,而且是刚刚在香港启德机场出境,人还在候机厅。

既然还在我的能力范围内,那就好办了,我看看电话还有几十秒剩余时间,赶紧问猪哥:“哎,这票好玩得很,你来不来?”

他一拍大腿:“好啊好啊,我们在哪里会合?”

没等我欢呼,辟尘这只死犀牛阴森森的声音在一边响起:“要去你跑着去啊,不准动用生活费,不准再翘班影响下个月生活费,不准……”

说时迟那时快,时间转瞬就到。嘟一声之后,犀牛之吼,尚绕梁不绝,我靠,猪哥好值得同情啊。

就算没有猪哥,我也要勇敢面对惨淡的狐生,当下直扑机场,顶风一千米,我就抓到了那个味道的精确位置,冲进大厅,靠,那家伙正好过了安检,我急得团团乱转,深刻地意识到我什么法术都会,就是不会变钱,不会变钱,就没有办法买机票,没有办法买机票……想到这里我对自己的脑袋猛击一掌,和人类混久了脑子就退化,我不会隐形吗?

隐形是个好办法,我就这么隐着,跟那个家伙上了飞机,机舱不满,到处都有空座位,我贴着目标坐,一边对着他猛看,看了一阵之后,深觉无聊,我于是干了一件蠢事,当即暴露了自己的存在。

我摸出了一个榴莲……

从藏祖母绿那家拿出来的榴莲,这玩意是正宗的泰国金枕,等闲市面上买不到的,不用开壳,已经顶风臭十里,之前藏在上衣里面,随我一起隐形,一拿出来即刻露相,孤零零独自飘荡的榴莲,是多么的有性格,旁边坐着的胖大女士一看,五官变形,来不及尖叫,已经直端端晕了过去,我生平吓晕的也多,见惯不惊,继续一心一意剥榴莲,与此同时,整个机舱哗然——疑惑,呕吐,搜索,最后大惊失色,是接下来的榴莲影响四部曲,但所有人最应该震惊的一个却最镇静,就是我身边那位。当我把头埋在榴莲壳里大快朵颐的时候,他抬起头来,对着虚空中的我凝视,忽然围巾从嘴边落下,我看到一条比常人细三倍,最少长十倍的舌头,呈现金属光泽,在空气中一闪即收,那瞬间有轻微的雷电火花闪过,这条舌上所蕴涵的能量深不可测,而大力缠绕导致窒息,正是蓝田半半人的死因。

他舌头一弹,不等我反应,已经翻身而起,快速消失在机舱后部,我忙把榴莲壳往空中一丢,疾步跟上,乘客乱成一团,今天的热带水果惊魂案,想必会成为航空史上一个伟大的不解之谜。

跟到机舱后,人迹已经杳然,但气味这种东西,比什么都要来得顽强,分明指示主人去了飞机上方,我抬头一望,发现机舱顶有一条极细微的缝隙,上面粘一层透明液体,强力胶水般,帮助保持整个机舱的气压,破坏我会,修复就差一点儿,没奈何,我呼地蹿上去,以蓝色祭祀诀将那条缝隙重新切开,整个人压缩成极缥缈状态,挤了出去,至于飞机等一下会不会因为气压问题要迫降,我就顾不得了,芝加哥,我对不起你。

出得来,翻身上了机翼,脚下立刻传来非常不正常的震动,机身做剧烈的左右摆动,似遭遇极强气流,而周围天清气朗,无风无雨无乌龙。

我大叫一声,王八蛋啊,手一按,贴上机窗,眼睛往里看去,小小视线范围里,只见到里面一片混乱,那些在良好飞行状况下没有扣好安全带的乘客,个个都在玩自由落体,到处乱撞,我简直听得到好多肉包争先恐后茁壮成长,那些侥幸把自己拴好了的,就一水脸色煞白,有出气没进气。我侧耳倾听,引擎声音正常,贴着机身爬去驾驶舱,两个飞行员都安然无恙,正在手忙脚乱和仪器死磕,完全不理解这场无妄之灾自何而来。

沿着飞机周身走了一遍,震动的原发点来自下方,我溜到起落架收放部位,在呼呼大作的狂风声中,隐约听到行李舱里传来细细呼吸,一长一短,均衡匀净,似有奇异力量之人在做什么强体力活动。比如说,猛烈摇晃飞机,想把我摇下去。

我飞快爬过去那个位置,爬了一圈浪费好一条裤子,脾气上来,拔出拳头一举把行李舱打出一个洞,伸手推开一个好大的箱子,耸身钻了进去,立时之间,一样软湿而柔韧的东西把我上半身紧紧缠住,鼻端传来一阵极为强烈的腥味,中人欲呕。

妈的,江湖上混那么久,谁不知道我有洁癖?你可以打我,咬我,冲我大吼大叫,问候我祖宗十八代,我都保证大家有商有量,最多打翻在地,绝不再踏上一只脚。

可是这会儿缠我的是什么玩意儿?这肯定是那条舌头啊,恶心死我了。

怀着强烈的愤怒,我屏住呼吸,将身子一扭,屁股那里摇一摇,摇出我原身那条小尾巴来,照着蒙蒙中那绞缠我的怪物,哗啦就是一尾巴。

所谓狐尾到处,寸草不生,果然立刻抽出一声怪叫。对方忙不迭放开我,那腥臭味急速从我鼻子有效范围内撤离,我定睛一看,一条黑色影子正从我打出的机舱洞掠出,当即大喝一声:“臭贼,哪里跑?”腾地追了上去。

要说跑跑追追这一科,我考了全世界第二,第一就一定从缺。光凭着我对味道的记忆和追踪能力,全世界的狗加起来,都少我一鼻子。

没出十五分钟,我已经把那小子逮到,就在他落地的一瞬间,我在半空中大喝一声,跟一只雷霆飞弹一样全身心地扑上去,使出我最拿手的王八拳,压住那人就猛打,一拳一拳。不过,那小子不是等闲,身体滑溜无比,划拉来划拉去,将我的气劲四两拨千斤,攻击效率十分低下。

打了半天都没把人打死,我那叫一个沮丧,翻身坐在一边喘气,喘匀了吼人一嗓子,“你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

他的帽子围巾都给我打掉了,露出尖尖一个脑袋,光溜溜,青森森,正中还突起一块,望之不似人形,五官倒是齐全,两眼狭长,活像干田地里两条裂缝,其他部位则干瘪扁平,皮肤一块一块,跟只乌龟似的——叫你秋季不保湿,毁容了吧。

听到我问话,他眼睛迅速睁大,愣愣地盯着我,良久,用一种好像铁器被锈住了的声音,嘎嘎地说:“你又是谁,为什么追我?”

咿,你怎么知道我追你?

他摇摇脑袋,从地上爬起来,很痛苦地摸摸自己胸口,看来刚才那顿饱打,也不是毫无建树啊。接着说:“我上飞机前已经有感觉,只是不知道你竟然会跟上飞机。”

跟上飞机算什么,我前几年还去跟过法国的阿卡里那号火箭呢,要不是他们发射又失败,我也没工夫在地球上跟你玩。得意完这一把,我继续逼供:“赶紧,把你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否则我吃掉你。”

看他那对渺茫的眼珠子转了两下,似乎想动歪脑筋,我伸手往他天灵盖上一拍,喝道:“别耍花样啊。胡说一句话,我卖你去非洲食人族。”

刚才我说,追人术我全世界第二,第一从缺,其实我还有一门技术,毫不用谦虚,全世界一定第一,完美地融合了想象力和执行力,什么人都不要想跟我争——那就是逼供。

因此,我很快知道这个乌龟脸,名字叫阿信,乃是做个体业务的杀手,这个行当竞争激烈,但凡有点江湖地位的,都各有所长,他最长的,就是舌头,可以在瞬间放射出强大能量,将缠绕对象的生命扼杀于无声。蓝田半半人,就是他上一单业务。

听到这里,我非常不爽,虽说那个杂种兄弟和我没什么交情,但人家做点小本生意当良民,却莫名其妙被缠成一个木乃伊,实在没有什么道理。想到这里我把阿信按在地上,又是一阵好打,他哇哇大叫:“说了招供就不打的,你赖皮。”

我怒目相视:“准你杀人,不准我赖皮?”打得更厉害。他哎哟哎哟,很委屈地说:“我们就是吃这行饭的,你一辈子没杀过不该杀的人吗?”

这话戳到我痛处,最近两年是没杀了,不过两年前……

为了掩饰我的心虚,我格外用心地扁了阿信一场,然后继续问:“谁叫你杀蓝田半半人的?”

他吐出一个名字。我跳起来,扬在空中的巴掌定住,快速搜寻记忆。

多熟悉的名字。我又看过,我又听过。

老头子。

粉雄联盟的创始人,老头子。

他和阿信联系的时候,自称生命的所有人,现在要行使他的权力,毁灭那些不应该存在的存在。

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嚣张。

阿信要执行的下一个任务,不出所料,是在芝加哥,不出所料,是我在报纸上看到过的那个黑帮倒霉蛋。

根据他招供的情报,我们在卢普区的一幢摩天大厦前站住了脚,据阿信说,那时候距离他应该完成任务的时间,已经过去一小时,看来尾款收不到了,这个不杀也罢。

我啪的一声给了阿信头上一记,问:“你要杀的那个就躲在这里?”

他都算有骨气了,居然抗议:“说了不虐待俘虏的,你犯规了啊。艾伦就在这里。”

艾伦,艾伦。多么人类的一个名字,我问:“他真的是人类和神演的混种后代?”

阿信点点头,发现四周有人开始对他的尖脑袋和豆豉眼发生兴趣,赶忙把那顶灰蓬蓬的帽子重新戴上,一面回:“是啊,普通的人类武器无法伤害他,他现在是整个芝加哥黑帮中的杀手之王了,身价很高啊。”

说得那么羡慕,要不你也去当?要千万里奔波做散客生意。

他很有自知之明地摇摇头:“不行,我怕冷怕热,皮肤又不好,经常瘙痒,不适合做需要团队合作和长期的工作。”

我呸他一记:“你倒是有自知之明,散客生意好做点吗?”

阿信翻翻白眼:“不算坏咯,我通过电子邮件接受委托,拿到百分之五十定金之后才开始办事,善后不包。”

通过电子邮件?都算是现代化的一条虫了。

这家伙又抗议:“我不是一条虫,我是伟大的欧的分身。”

然后很老实地嘀咕了一声:“虽然是比较失败的分身。”

此处需要做一下非人界常识普及:所谓伟大的欧,是传说中上帝创世之初,与亚当夏娃同在的蛇之始祖,代表黑暗和罪恶的力量,它模仿上帝造人,化出许多分身,兼有人类和蛇类的共同特点,拥有不同的奇异能力。

欧这个家伙,没事乱去分什么身,不过我听说它的性格十分乌龙,变来变去太多次了,经常不记得自己是谁,偶尔当一把特种兵训练教官,教出来阿信这种小弟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们在这里一扯二扯,就准备上那栋大厦。进门的时候,我脊背忽然一寒,掐指一算,四周凶气蒸腾,必有命案。循迹而上,高处有死意,要是所料不差,我们要找的人,必定已经挂了。

我跟阿信一沟通,它不信:“是不是真的?我雇主说我的目标是人和神演的结合体,随便杀是杀不死的。”

我点点头:“人类的武器,随便杀是杀不死,不过如果有修炼者,像你一样用到了气劲或真力,杂种也要死翘翘。”

他不以为然:“哪那么多修炼者出来做兼职,我告诉你,我这么堕落很难得的。”阿信小子都算忠于职守了,虽然自己不准备杀了,他还是坚持要上去看看挂的到底是谁,否则收了委托人的钱,良心上过不去。

我心想你那个委托人不是什么好鸟,和良心八竿子打不到一起,一面问:“你这次接受的任务总共有几个目标?”

他歪着头算了下,说:“就这两个。”

我松了口气:“只有两个对吧,那还好,都挂了一了百了。”

阿信摇摇头:“不是,是我只接两个,因为我不喜欢一次做太多工作,委托人说一共有几十个目标,可能委托其他人去做了吧。”

这个晴天霹雳打到头上,我当时就叫了一声苦——这摊子揽上身,好似进了沼泽的泥鳅,越钻越深了。

既然乐子找太大,我就不要太逞强了,找靠山吧。我打定主意,告诉阿信:“你上去查看,搞完以后,你到十三街浮世会夜总会来找我。”

他答应得极爽快,显然有诈,我敲敲他的头:“我告诉你啊,芝加哥虽然我来得少,不过我家里人就大把,你要敢不来找我,除非你在这里挖个洞,直接通去中国。”

威胁完这一把,我雄赳赳气昂昂走了,走了两步一回头,阿信果然有两把刷子,踪影已经不见了。

我所有的,唯一的,以及现在要去找的靠山,其实也就是我最不能靠近的大禁忌——狐山本族成员。

其中有一个,正好就在芝加哥,将这个城市看做她掌心上的泥巴城堡,想建设就建设,想毁灭就毁灭。她的大本营是一家夜总会,名字叫“浮世会”。

在城里兜了一圈,走到了十三街,虽然对狐族喜欢排场的风格向来有所了解,看到那家夜总会时,我还是分量十足地吓了一跳。

首先,浮世会这个名字,已经很拉风,更拉风的是,明明十三街地比黄金贵,这家门脸却贯通了老长一截街道,做成扇扇相邻的日式屏风入口,屏风上有笔意淡远的水墨图迹,我上前瞄了一眼,居然是名家真迹。光扛跑这俩玩意儿,已经值回票了啊。

现在是白天,人家不营业,屏风合着,每扇屏风的门套木,用的是上好的皇家花梨,旁边都垂下水晶珠串,缀着纯金打造的“浮世会”三个字。我看了半天,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起——兄弟们,这是一种什么风度?这就是对全世界的不良分子叫嚣说:老娘就是这么胡搞了,有种你来抢我啊……

当然,这种呐喊,大家都只有听着,要是发奋响应,起而行之,就会大事不好,原因无他,这家店的老板娘不是别人,是玄狐庄缺。

关于庄缺,狐族中流传最广的典故是这样的,说她刚刚生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狼人族来狐山,集体联谊,那感觉跟现在大学里面结成友好宿舍这种事情差不多,大家在狐山顶上唱歌跳舞,十分快乐,到此为止,都算是天下太平。不防有几只狼兄弟,喝多了青梅酒,感觉尿急,醉醺醺跑到某个僻静处解手,就此三四个钟头没出来,等有同伴觉得不对劲儿去查看,发现四只壮年狼人,全部给扁到人事不知,瘫在地上,上前一摸,挂是没挂,全身骨头都断了。

狐族当时全体高段成员都在联欢现场,排除大规模群殴的可能性之后,嫌疑犯直指一人,那就是下一代狐族中战斗能力最强,可以单枪匹马打出这种效果的——白弃。

问题就在,小白虽然没有参加联欢会,却一直在山洞里做石匠活,把一大块黄玉髓破开,给我做一把贵妃椅,他能量有余,精细不够,经常做着做着就大叫一声,然后告诉我:“椅子坐小一点儿舒服些。”

意思是,他又打塌了一边石头。

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等大群狐狸和狼跑来找我们晦气的时候,他已经成功地完成了他的工作——给我做了一个小板凳,面积只有我半个屁股那么大,考虑到我当时还是一只小狐狸,毫无发育迹象,而从狐山深山采回来的那块石头最长处直径曾经超过三米。我觉得他的手工之烂,已经可以去申请非人世界思泥基纪录了。

地上四分五裂的石头所残留的气劲和能量,以及庄家妈妈举世无双的读心术一发动,都证明小白是冤枉的。但是因为白老爷要对贵客们交差,所以还是很大义灭亲地要打人家一顿,就在我陪着小白怒发冲冠,决心要以自己的微薄之躯捍卫社会公道、个人清白的时候,忽然有一条血淋淋的影子闪出来,说:“不关小白事,是我干的。”

那条影子,就是庄缺。

她年纪也就大我那么一两百年,据说因为庄妈妈过于溺爱,所以一直没有断奶。她闪出来,浑身上下,一块好皮毛都没有,而爪子上血迹未干,完全不用对证或勘察现场,就知道她挺身而出,可不是为了小白逞义气。

这件事情的诡异之处在于,庄缺并非战斗类型,乃是拥有读心天赋的玄狐嫡生。到底人家怎么惹到她,她又怎么发飙发到摄氏两百度,庄缺把嘴一闭,就是她娘都看不出。四个大狼人打一只小狐狸精,居然输了,怎么说都是丢脸,因而不了了之,对方悻悻离去。从此以后,一年一度的联欢不再重现,我们的口粮,也节省了很多。真是祸兮福所倚啊。

那件事情之后,我们上上下下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以后不要随便惹庄缺了。即使如此,大量血淋淋的事实也证明,她是个火药桶,不要说一点就着,有时候不点也要着,鬼神莫测,十分危险。庄家本来都是些温吞分子,给庄敛十棍子,敲不出半个屁来,她一如既往对你傻笑。偏偏她家姐姐基因变异,不打人则已,一打就要打死,比李小龙还狠。好了,成年之后,为怕夜长梦多,狐族高管层一商量,直接调她去了芝加哥,坐镇北美和欧洲的黑社会,一旦有大规模的犯罪浪潮出现,她就强势镇压,代替所有人类的警察执法。你说人类的社会法纪,秩序安全,居然交给一只有暴力倾向的狐狸去管,成何体统?结果这个工作偏偏就对了她胃口,做得风生水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真是得意。

现在我到了她地头,扯上身的事情又相当大票,不打她一个秋风,怎么说也说不过去。讨厌就讨厌在,我不能亲自和她来个相见欢,否则被霹雳搞坏了她皮肤,我不给天打死也要给她打死。

蹲在浮世会的门口琢磨了半天,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倒是随便上个身方便吧,附近又没有什么绝代佳人,打心眼里我不情愿啊。

这当儿从里面出来一个男人,高个子,光头,长眉亮眼,穿两层衬衣配带哈雷LOGO的T恤,体格极美,脚下踏对军装靴,那叫一个精神。我看了先喝一声彩,把自家头发赶紧理理顺,然后高兴地上去和人家搭讪:“帅哥,你好。”

人家对我瞪一眼,一言不发,露出相当不近女色的表情——嗯,合格,色狼只配我打,不配给我帮忙。我一点儿不介意这态度,继续套词:“我说,你能帮我个忙不?”

他继续瞪我,没表情,莫非是面瘫?幸好接着就硬邦邦地来了一句:“干什么?”

我指指他走出来的地方:“你认识这家店老板娘不?”

这问题一出来,人家的警惕心就跟雨后的蘑菇一样,咕嘟咕嘟往外长,狐疑地打量起我来。我忙摇手:“别看别看,我不是想卖身葬父,我是想你帮我带句话给她。”

看来庄缺的影响力不一般啊,面前这位,气质那么豪华,绝非普通马仔,一遇到和我家庄姐姐有关的事,也不敢怠慢,将耳朵一伸,说:“你讲。”

我笑眯眯把头凑到他头边,轻轻说:“狐山之上,锁命之时,今夕何夕,得见姐妹。”

想我从小只会捣乱,大一点儿又被踢出来浪迹江湖,实在没读过什么书,能凑出这十六个文绉绉的字,简直凭空就要陶醉一把。目送那位帅哥痛苦地记下了这一串古怪的中文发音,为防忘记三步并作两步冲进浮世会。我懒洋洋地继续在门口守望,不过这次姿势优雅了一点儿,左腿跷上了右腿,好像我屁股下有张椅子似的,对人类来说这应该属于相当了不起的身体动作,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坐了一会儿之后,有路过的人丢硬币给我。

这句话的效果,完全超过了我的想象,因为五分钟之后,我整个人着了重重一招神狐摆尾,大头朝下,冲天而起,同时我就看到一把年纪还穿得珠光宝气的庄缺,在我身下手舞足蹈,大呼小叫。

说不服不行啊,庄缺就是庄缺,即使知道要给雷打,说要见就要见,悍然不可御,不愧狐族第一泼妇,我自叹不如。

落回地上,立刻又给她一把抱住,疯狂摇动:“南美,南美,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知道的?”

这话一听有问题,我知道什么了?

庄缺一愣:“你的预见之术不是有大成,怎么没有算出来?”

我预言之术的确不错,不过基本上都是技术运用型,不是自动运转型,而且一向跟人死磕,还没有明见万里到上知天下知地,有什么话你赶紧直说,不说我走了。

她对我的解释比较接受,可能出于护短,还为我争辩了一句:“你一定预感到有蹊跷,否则怎么跑我这里来。”

然后告诉我一个大利好消息:“长老会上个月回狐山例行祭祀,发现选命池重现选命征兆,虽然极为微弱,但确实无误,你可以回去了。”

措手不及,我猛然怔住。选命池重现征兆,表明上天对选命银狐的锁命行为原宥,既往不咎。这情形从前也出现过,不过是在那只号称史上法力最强的银狐身心俱灭之后。她毕生飘荡在外,与六亲绝缘,终于郁郁而终。死讯一传回狐山,选命石柱上的水立刻开得跟地心温泉似的,诸神睚眦必报之立竿见影,实在令人倒抽一口凉气。

现在掐指一算,我出来混也没混太久,三五十年,对命长的灵类本来就是小意思。老天爷怎么一下子转了性,对我如此宽宏大量起来?莫非有诈?

我眯缝起我的大眼睛,对着头上苍穹左看右看,嘴里嘀嘀咕咕,就是不肯放心。但是说来也蹊跷,按道理我这会儿还和庄缺靠在一起呢,早该有一道老大霹雳,在我们中间打出一道雪白分界线,行差踏错,立斩无赦。

没有哦。

朗朗青天,悠悠白云,偶尔一道银色弧线划过,那是飞机……天下太平啊。

我瞪着庄缺:“好像是真的。”

她冷然,“我生平打过诳语没?”

没有。族中人等,有两个人从不掩饰或隐瞒,要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撒谎,他们通常会选择灭口或灭迹。

既然消息属实,那简直太值得庆祝。我顿时欣喜若狂,反客为主,抓住庄缺大喊大叫:“万岁万岁,不用给雷打了,爽啊爽啊爽啊。”

跳了半天发现她杏子眼冷冷地盯着我的手,精确地说,是我手上不小心抓住的东西——卡地亚银豹钻饰,豹子尾巴已经摇摇欲坠了……

在终于还是被庄缺敲出头上两个包之后,我大摇大摆,登堂入室,跑进了浮世会,这是白天,里面冷清幽暗,灯不亮歌不唱,没有美人热力,俊男眼风,装饰再华贵奢靡都是死的,好看有限。我瞄了两眼,撇了撇嘴,庄缺明明走我前头的,却似乎看到了似的,立刻丢过来一句:“晚上带你出来看,爽得很呢。”

庄缺的“行宫”设在夜总会的楼上,顶天一整面玻璃,做成哥特式的穹顶,光线柔和地撒下来,在室内形成斑驳阴影,感觉清冽舒适。我在她办公桌后坐下,舒服地伸出我的双腿,懒洋洋地伸一个懒腰,这瞬间有许久没有过的彻底放松,因此觉得无比困倦。庄缺给我端了一杯冰水过来,看我眯着眼哈欠连天的样子,微微动容,温暖的手在我脸上轻轻一抚,说:“南美,睡一下吧,姐姐在这里。”

庄缺说她是我的姐姐呢,好像忘记了当我们都小的时候,一起吃书修炼,一言不合,我就要抱头鼠窜,要不是小白神勇无敌,每每无条件护住我,说不定我会成为狐族历史上第一只身残志坚的银狐,要坐着轮椅去选命。

我觉得好笑,就笑起来,然而真是想睡,也知道自己可以睡。于是睡了。

睡醒一觉,庄缺准备了小菜白饭,清清淡淡摆了一桌子,请我吃饭。

我坐下来左右看看,酿豆腐,小炒茄子,芥蓝鸡丝,黄瓜皮蛋汤。还没有吃,嘴巴里已经淡出那个什么来。因此抗议:“兄弟一场,久别重逢,你就给我吃这个?啊?”

当头一个巴掌,打在后脑上,无比之震荡:“小姑娘没大没小,我是你姐,什么兄弟一场,叫你吃就吃,没见过世面的。”

你说这什么世道,给人吃豆腐还叫见世面,那我在犀牛家吃的那叫什么?奥斯卡颁奖典礼吗?

嚣张一辈子,难得遇到一个比我还狠的,只好认衰,乖乖端碗就吃,也真的是饿了,夹块豆腐填进嘴,咿,好功夫啊,豆腐嫩而有劲,肉末细腻无比,毫无杂质,清香洋溢,更难得的是豆腐的细致口感交融肉糜油润,简直有入口即化的大家风范。我猛一敲筷子:“好吃。”

庄缺这个物质主义者,吃顿饭也换衣服,宝蓝色真丝长衣,把她初发福的身子衬得珠圆玉润,舒服无比地靠在椅子上,捧一碗黄瓜汤小口小口喝,不无得意地瞥来一眼,教育道:“懂了吧,这叫大巧无工,能把家常菜做出极致口感,才是第一流手段。”

我频频点头,也毫不耽误大口进食,吃得风卷残云,十分畅快,不过,我也不甘心束手被训,乃抬出朋友来为我挣面子:“我认识一个煮得差不多好吃的。”

庄缺鼻子一耸,嘿嘿,这动作我熟悉,从小到大,总有点招牌习惯不会改不是,那意思就是说:“不可能。”

我把眼珠上抬到极度,几乎要爆出眼眶,整个脸还是执著地埋在饭碗里,撑不死不罢休,含含糊糊争辩:“真的,他单炒豆腐,也有这个味道。”

庄缺沉下脸来:“给我做厨子的这个,是食牙族与人类的结合体,综合了食牙族类对味觉的精确把握,以及人类对材料的无限开拓,以我的经验看,放眼天下,绝没有人可以超过他了。”

噗。

刚放进嘴里的一口汤,随着汤匙一起,以时速四百公里向我对面墙上喷去,印出一个好不深刻的印子,那只幸运的勺子,去到了其他同类从未梦想过的所在——钢筋混凝土的中间。

庄缺立刻放下碗,过来捉我手臂,糟糕,接下来说不定是一场好打,那墙面上贴的墙纸,估计价值不菲。

结果她俯下身,关切地问:“你怎么样,是不是呛到了?”

我本来就坡下驴,大可以做咳嗽状,憋口气给脸上点色,享受这久违的骨肉亲情,但是在庄缺面前使诈,明摆着是找死,绝非善策。当即招供:“我没事,你才说,你的厨师是人和非人的混种?”

她看我没事,顺手又给我一个巴掌,我靠,我的脑细胞这样牺牲,嫌不嫌无辜了一点儿。她坐回去:“没错。两年前我这家店开张,他来应征侍应生。整个人好像刚从死人坑里爬出来一样,离再死一次也不远。正好我来巡视,发现他有食牙族类的独特特征,于是收留下他,转去厨房,果然是烹饪圣手。”

我觉得奇怪:“他既然是食牙族,怎么不直接来应征厨师,跑去当侍者干吗?”

庄缺开始吃饭:“他有他的理由吧。老实说,我要他去厨房,他也推辞不干的。”

敢在这位大姐面前推三阻四,想必那位混种朋友也吃了不少苦头,最后苟延残喘,含泪进了厨房,不晓得有没有尝试着往饭饭菜菜里面放巴豆狗血,图谋报复呢?

浮想中我的八婆天性绝不半途而废,继续问:“那他到底从哪里来?为什么不想当厨师呢?”

庄缺表现得兴趣缺缺,果然不负其名:“我没关心,所以也不知道。”

看我一眼,明明是个师奶的外表,这眼神却有一种君临天下的冷酷无情:“我用他,因为他能用,至于其他,不关我事。”

接下来那句,更是气势万千,为我景仰:“倘若因此牵连什么事,那就让我解决它。”

有这样一个霸道的亲戚,难怪我孤身闯江湖之时,都一样肆无忌惮,底气在那里摆着,好大一坨呢。来找她真是找对了。

把之前所遇到的事情向她和盘托出,她听罢,刚好饭也吃完,眉头一皱:“非人与人的混合种,向来是数百年才有一个特例,我以为这个半食牙也是如此。但据你说来,最近好像是大批量在投产似的。”

她想了不过数秒,站起来走到办公桌旁边,拍拍手,忽然就有一个声音,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响彻四面八方,恭敬地问:“庄小姐,有什么吩咐?”

这位几百岁的庄小姐说:“请和之康进我办公室。”

估计每次她叫人进办公室都没什么好事,重则送命,轻则骨折,所以那候命的人微微抽了一口凉气,才应道:“是。”

和之康看来就是那位厨师,我很有好奇心地看着门口,想知道食牙族到底长什么样子,我只听白弃提起过一次,从没看到过活的呢。

一会儿,有人敲门,进来我一看,立刻为之倾倒。五体倾倒,贴在地。

这人,五短身材,手脚比例倒也齐全,问题出在脸上,五官中鼻子与嘴都奇大,占据脸的四分之三,眼睛被压迫到靠近耳朵的部分,如绿豆大小,皮肤上密密麻麻分布着雀斑一样的东西,仔细看去,却有细微的突起如同触手。

我碰碰庄缺:“这是?蛤蟆族的?”

她白我一眼:“别胡说,那是食牙族特有的外挂味蕾,能够辨别和品尝比人类多两百倍的味道成分。”

和之康显然听到了我们的对话,表情却无动于衷,站着也不说话,半弓着身子,等待指示。

他深得低调两个字的精髓,眼睛绝不直视,亦毫无表情,反正,该来的都会来。

庄缺放缓声音,问他:“我从没问过你,你从哪里来的?”

他轻微地一颤,说:“德国。”

庄缺皱起眉头,“你是食牙族类一员,本族部落应当在食材最为丰富的东方,为什么从德国来?”

他抬头看着庄缺,渐渐露出一种苦恼与疑惑交织的神色,慢慢说:“庄小姐,我不敢对你隐瞒。但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是食牙族类。”

咿?难道你失忆?庄缺眼睛里荡漾过一抹黑色光芒,那是玄狐读心的前兆,须臾点头:“是,你不知道。”

她继续盯住和之康,后者被她所摄,陷入失神模样。不过我觉得庄缺最近忙着做生意,和孔方兄搭上以后,本能天赋弱了不少,干脆自己动手吧。

走上去,绕两圈,在和之康头上找了个能放手的部分。凝神片刻,告诉庄缺:“他脑子里可多菜谱了……”

继续,找到我要找的了。

他从试管中出生,在一个小牢笼中长大,居住在黑暗的房间中。某一天,忽然被蒙上眼睛,带到荒凉的旷野,经历恐惧折磨,煎熬痛苦,来到人类的世界。流浪很久之后,终于掌握了生存的规则,一直来到这里。

我顿时生气:“粉雄联盟那些王八蛋,王八蛋啊王八蛋。”

和之康并不知道我生什么气,温顺地在我掌心之下,眨巴眼看着我,庄缺温和地让他回去,他也只是蹒跚着走开。

将生命看做橡皮泥,随意玩弄和放弃,如果我是神,我要让这样的人下地狱。

把来龙去脉告诉庄缺,过了一阵子,忽然传声器里有声音,惊讶万分地说:“庄小姐,和之康被一个奇怪的人带出了大门。”

我和庄缺对望一眼,双双一跃而起,庄缺甚至还嫌门太远,挥手一掌,直接将身前那堵墙一破如塌,火箭般冲到夜总会大堂里,庄缺一落地,旋即再度启动,瞬息已经蹿到了吧台侧的一扇小门前。她果真是性烈如火,大天白日,众目睽睽之下,竟然举手发出火焰祭祀诀,打得面前方圆两三米内的一切东西粉碎如齑,只听得她厉声问:“怎么回事?”看来对于在自己眼皮底下有意外发生,极度不爽。

旁边应声有人报告:“主厨一进厨房,立刻被人夹在腋下带出了大门,那人速度极快,我们没有追上。”

庄缺脸沉如水,踏进厨房,我跟着也蹿了进去,一眼瞥见在主操作台前遗下的一摊灰色浓稠液体,散发出扑鼻的血腥味。我上前以手指拈了一点儿,闭上眼潜心感受,转头告诉庄缺:“还没死,但受了重伤,应该还没有走太远。”庄缺点了一下头,半点没有犹豫,以手抚胸,以她生气时候特有的古怪语调,发出本度空间内拥有特别波长的群体可以接收的指令:“庄氏第一分队,追踪两百公里内一切身上有伤的人与非人族类,不必截杀,留下图像和走向。传回信息组处理。”

第一分队?听起来后面还有无穷,武装力量好像很强大的样子啊。庄缺点点头:“普通。高兴了也可以平掉芝加哥。”

以我看,高不高兴都好,她一个人已经可以平掉芝加哥,摆几个队的随从在这里,只是满足一下这位大姐喜欢前呼后应的虚荣心罢了。

我只是这么随便想想,后脑勺已经传来一阵诡秘风声,想我混江湖也混那么久了,老给你打中也太没面子,赶紧一侧身,果然庄缺的手掌跟飞碟一样呼啸过耳,好险。

没打中我她也不大介意,走出厨房,她的手下人也是极品,这么一会儿工夫,已经把她打得一塌糊涂的墙啊地面啊整理得相当干净。估计这种发飙程度也不是一次两次,人家酒保都开始兼职做水泥匠了,外衣一脱,居然蹲在那里开始贴地砖。

驭下有术啊,看看,这缝对得多齐,贴浆速度又快又好,调酒与泥工技艺双绝,不佩服不行啊。

一路啧啧赞叹,跟着庄缺回到办公室,桌上的饭菜已经撤去,摆了两杯清水。坐了一下,我看看时间,阿信去探察半神演生死已经有数个小时了,渐渐入夜,他不知道查到了什么结果。

庄缺本来在闭目养神,忽然睁眼对我一瞥:“你担心谁?”

我老老实实承认:“我告诉你在香港抓到的那个杀手,受人委托去杀那些非人杂种的,我让他来找我。”

她再度拍拍手,我以为又要叫人来听女王训示,结果对面办公桌后的整面墙忽然跟幕布一样拉开,下面是偌大一面显示屏,画面无比清晰,反映出的是浮世会外面的街道,纤毫毕现,尽在其中。

这条街上人来人往,无比热闹,夜色被霓虹所掩盖,世界在这里是一片彩映灰蓝。

我瞪着眼睛仔细看,没有看到任何阿信的痕迹,有心要冲出去找,又怕庄缺着急。

她在我身边,叹口气:“南美,你竟然会为人着想,为人焦急,这些年真转了性了。”

我讪笑地回望她:“什么?”

庄缺的瞳仁明察秋毫,没再理我,只问:“你等的,是人还是非人?”

非人。欧的分身。

她“哦”一声:“难怪。”

再度拍手,现实屏上场景为之一变,竟然出现了三个分画面,一个在天空,一个在平地,一个在地底,在普通视觉里看起来一片祥和的夜幕,充溢着大大小小张开翅膀的妖异物,或美或丑,或匆匆掠过,或无尽盘旋。而地心处,情况更为复杂,完全可以用鬼影憧憧、交错往返来形容那里怪异生物的活动境况。

我吓了一跳,正要凑上去细看这种奇景,庄缺自言自语地说:“哎,敏感度调太高了。”又拍拍手。

这下好了。世界基本恢复正常,这回我一眼就看到了阿信,他的伪装功夫还是很可以嘛,居然就蹲在对面的一个垃圾桶边上,来来往往的人都看不到他,偶尔走过来丢垃圾,他还要挪挪位子免得阻住了人家的脚。

这么守信用的孩子我最喜欢了。说要他来就来,真乖巧啊。当然,在诚信方面,我假装忽略了对他一顿好打这个威胁的重要性,兴高采烈地出去迎接他了。

事实证明,后天学会算命和先天就能看心,在道行上的确差一个档次,我还没走到门边,庄缺手一挥,将我生生阻在当地,断然道:“他是你要等的人?他身带重伤。”

我一惊,回头再从那显示屏中细看,果然大家姐的眼睛比较毒,阿信没错是好老实蹲在那里,但不是因为乖,而是因为伤痕累累,他身上带了数道重则动心脉、轻则断筋骨的伤,精力法术,基本上荡然无存,以最后的能量用出最低级的隐形术,不要说高手,就是那些生来第六感就比较强的人,随便一瞥都会发现说,那垃圾桶边上怎么会有好大一坨乌七麻黑的东西啊……

庄缺拦住我,出于她一以贯之的老奸巨猾,意思是要静观其变,重伤阿信的,不知是何方神圣,也不知是否潜伏在侧,准备出演黄雀的戏份儿。

听她这么说,颇有一点儿高瞻远瞩的意思。我历来对她忌惮,听了将信将疑,也就停下了脚步,蹲在那里对着屏幕上身子越蜷越紧的阿信,以及阿信的周遭仔细端详。端详了半天,饶我一双好眼睛,也没看到半分异样,随口就问了声:“那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

这位师奶开始在那里剪她的手指甲,漫不经心地瞄过来一眼,说:“很快了,他最多再撑半小时,法力就散尽,到时候城市管理中心应该会派人来收尸吧。”

我靠,闹半天你要我等人家死啊。不说他挂了以后,那个神经兮兮的欧会不会发一大飚,对这个世界进行毁灭性报复,最重要的是,我的脸面往哪里搁?他是我的俘虏,然后他成了我的马仔,人家作为一个马仔,九死一生赶回来找我,我要是不罩住他,以后可怎么混啊?

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就顾不上阿姐的面子,拉开门就闯出去,听着庄缺在后面啧啧啧:“南美开始讲义气了啊,以前跟外族打架,你一向主张投敌的……”

大家太熟了就是那么不好,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过一万年都拿出来说。那一次我是为族人的口粮着想,人家说永久提供我们牛肉干呀。

浮世会的大堂里,华灯熠熠地亮了。盛装浓妆之后的美丽女子,有倾城之色,在光影流连中优雅地行走,招呼人的字眼,带着无法形容的柔媚曼妙,听入耳里,使人心神俱醉,身不由己。这些绝非凡俗的女子,显然是非人界第一媚力训练师美人鹋的弟子,随着乐池中演奏的热身音乐,另一个晚上的极乐狂欢即将开始。

庄缺说得对,夜世界和日光下,真的完全两样。因此才有那么一些人,沉迷不见天色的生活,与正常起居的人们,相对两岸而观,永远无法互相理解。

我无暇多看,蹿出大门,直扑对面垃圾桶。阿信已经开始若隐若现,情形相当危险,我管不得左右路人的奇特眼光,看衣履鲜洁的女子在垃圾桶边似进行行为艺术般,拖啊拉啊扯的,摇着阿信:“喂,马仔,你不要死啊,我会救你的,你别死啊。”

这个家伙明明奄奄一息,猛地还抬起头来,义正词严:“别乱叫啊,我是自由职业者,不是马仔。”

是不是这么有骨气啊?他真的已经相当衰弱,立刻又垂下了头,叹口气,喃喃答:“除非你给得起钱。”

臭小子骂了两百多声,我把他扛在肩膀上进了浮世会的大门,出于一种微妙的自尊心,我没有把他直接带进最安全的庄缺办公室,而是安在了大堂右边靠墙的一个半开放式包厢中,包厢的一侧对着中心舞台,等一下那里应该会有相当轰动的表演上场,所以来的客人皆直奔舞台周围的座位,我这个包厢位置这么完美,怎么没人来抢?

刚说完侍者就过来了:“小姐,这里已经订出去了。”

我看都不看他:“我要坐。”

一边握住阿信的腕脉,向他身体内度入能量。侍者更加谦卑:“这样做我们很为难,真的有客人一早定下了这个位子,小姐,我帮你找同样效果的座位可以吗?”

我摇摇头:“不可以。”

这不是我豪兴大发想当二世祖,这个包厢的位子之好,不在它能看表演,而在视野角度绝佳,足以观察整个夜总会所有入口,以及舞台后台情况,而自己却可以隐藏起来的。

谨慎地打量着周围的情况,手上传来感应,阿信的小命已经保住了,只要给他多一点儿时间休养生息,不用十八年,又是一条好汉。

为了尊重我的马仔,我没有直接侵入他的脑细胞看资料,而是和蔼地采用了询问方式:“你小子,刚才死哪儿去了?跟谁打架没打赢?”

他咳两声,坐起身子,斜我一眼:“什么叫打架没打赢?我以一敌三啊。对方都是高手,我打得赢才见鬼了。”

没见过挂彩回来还这么转的。好吧,主子一会儿给你报仇去,那三只都是什么来头?

他对我霸王硬上弓的主仆关系也没有发表太多反对意见,但唯一的一句话,就显得在劳资双方斗争的战线上训练有素:“报仇之前把工资给了,不然你挂了我找谁?”

然后才报告:“我上楼的时候,艾伦已经死掉了,是被强大法力直接破坏脑部神经中枢。我正要走,忽然从窗户外面跑进来三个人。”

他也是个爱讲故事的,一下子就绘声绘色起来:“一个,要不是会动会说话,简直就是个死人,另两个都是姑娘,样子还都挺漂亮,可惜有个感觉身子骨弱了点,跟反射到墙上的投影似的,随时一断电,她就不存在了。另一个呢,就太强壮了。”

伸手过来捏捏我的手臂,点点头:“嗯,壮过你。”

这描述太精确了,一听我就想起来是谁。不出所料,这一切都是粉雄联盟搞的鬼。

我听阿信讲下去:“他们进来一看到我,那个活死人说了一句,他被银狐盯住了,老头子交代务必要灭口。然后上来就打。”

他说到这里喘了一口气,天真地戳戳我,“哎,你是银狐吗?”

我皮笑肉不笑地嘿嘿两声,表示出身没得选,不然我最喜欢的颜色其实是大红。他看起来可高兴了,吐了两下舌头,说:“哎呀,银狐好罕见的,欧说过,每只银狐都是非人世界命运的重要影响者,因为她们与神相通啊。”

很渴望地看着我:“等下给我签个名吧。”

与神相通,多半只好骗鬼;与神私通,说不定还有点正用。人家这么崇拜我,不期然有点不好意思,忙点头如捣蒜:“一会儿就签,一会儿就签,签满你小子一身,你下半辈子敢再洗澡我就和你没完。”

看他满身伤,心里有气,顺手拍了他一下:“还好你有两把刷子,没光荣牺牲。”

阿信身子很虚,没力气跟我吵,就露出他的小眼睛使劲瞪我一眼:“已经快啦,还好,我别的本事都一般,最熟是逃跑。”

跑得有效率,所以这会儿可以老老实实在我身边待着,而接踵而来惨淡的人生,淋漓的鲜血,都是老娘来面对——我知道你为什么那么听话真的来找我了。

唠叨的当口,我选位子的精明被印证十足有必要——从大门口,有三个人走进来。说曹操,曹操就到。

我身子往后缩了缩,将阿信一推:“能溜吗?”

他也看到了那几位,立刻往下一蹲,身体变得只有刚才十分之一大小,头和脚互相一搭上,那就是一只皮球:“能。”

我点点头:“好,你看着啊。”

用手指指庄缺办公室的那个方向:“你往那边闪,逮着机会就进那个有玻璃顶的办公室,进去了千万别躲,告诉里面的人你是我兄弟。”

他表示不理解:“为什么别躲?我很擅长躲的。”

“你就是再会躲,蚂蚁能躲得过杀虫药吗?庄缺最讨厌人家在她面前鬼鬼祟祟了。”

阿信是江湖人物,显然比我更了解庄缺的恶名,恍然大悟:“噢,狐家大阿姐啊。”于是用舌头比了一个“OK”,恶心死我了,即刻滚出包厢,趴在地上身体急剧扁平化,变成一张纸似的东西,悄无声息地飘走了。没一秒钟又飘回来,“那你怎么办?”

不亏我为你逞义气,还晓得关心我一声:“我没事,打得过打,打不过我老姐打。”

他把整个身体做了一个波浪漂移,表示赞成:“你老姐的确出了名的狠角色。”

打发了阿信,再看场子中,那三位已经向我走过来了,门口的咨客小姐殷勤地跨着小碎步跟在他们身边,询问着需要什么样的服务,结果被一把推到旁边,摔了个半死。场子内客人哗然,注意力都被吸引过来。

我仔细看着,半阎罗还是以前那个死样子,有出气没进气;跟在他身边的是楼罗娜,这两位毫无疑问就是人和非人的结合体,容貌形体,随岁月流逝而变化的幅度很小;另一个女子则是纯种的人类,尖鼻深目,肤色黝黑,神情比前两位要人性化得多,不时左看右看,保持了正常程度的好奇心。

三位在大厅中一站,细细四周扫视,我向来喜欢先发制人,现在觉得自己不够高,没有气势,干脆一站站到包厢里的圆桌上去。他们立刻侦知所在,齐刷刷看到我,半阎罗脸上出现一种,“不出我所料”的表情,为我所非常不喜欢。

我跺跺脚:“半死人同志,你家小姑娘呢?”

半阎罗眉毛上扬,神色极为难看,冷冰冰道:“果然是你。”

我表示不理解:“你是不是上辈子欠我很多钱啊,不然怎么每次做坏事都给我遇到?”

他没答话,那位黑皮肤女孩子忍不住呵斥我:“我们做什么,轮不到你管。”

啧啧啧,小姑娘,你这话就说得拿大了一点儿,我告诉你啊,狄南美也不是事事都管,不然哪有工夫美容拍拖,既然管上了手,就算变身成一颗香口胶粘在你鞋底,我也绝不会半途而废的。

黑皮肤女孩自进粉雄联盟,想必横行无忌的时候多,一挽袖子,就想上来用暴力解决争端,冲出一步,被楼罗娜拉住,她转头对半阎罗轻声说:“我相信她没有明确目的,只是好管闲事罢了,不要节外生枝,去做正事吧。”

咿,生我者不知是谁,知我者简直就是你啊,说得出这么了解我的话来。不过,就算她想走我也不能让她走了。第一我要帮我的马仔报仇;第二我要帮门口那位狐小妹报仇;第三我实在最不愤:什么杂种都好,人家当厨师的当厨师,开小店的开小店,混黑社会的混黑社会,关门吃饭,行街买米,招你们惹你们了,要把人家赶尽杀绝?就是老天叫我生不如死,我还不服气,你们凭什么?

不理会他们准备前进还是后退,我摆出一个散打起手姿势向人招呼:“来来来,别废话,这趟浑水老娘趟定了,一起上还是单挑。”

越是无知越是勇敢,上来最快的,就是最弱的那个黑小妞。

对比人类而言,她的格斗技巧非常实用而地道,拳脚中带有强大劲道,不小心给打上,也够我痛一阵子,但是,我怎么可能给她随便打中。

该小妞,以非常漂亮的弹跳姿势,悄无声息地欺近我身边,肘击我脚下圆桌,圆桌没有中裂,而是以粉碎的模样,寂静地散了一地。我悬在空中,冷冷地看着她,猛然飞起一脚,她后空翻,轻盈如羽毛,折腰落地,也就在那瞬间再度扑上,却见我手掌以接近音速的速度,迎面对她噼啪一声,打得她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整个人跌落在地,惨叫起来。

周围忽然掌声雷动,夜总会中客人们兴高采烈,都在一边大声喝彩,敢情以为这是特意安排的娱乐节目。我得意扬扬,对四周拱手致意,工作人员亦识相,舞台中央很快灯光大亮,音乐高调奏起,夺目演出接蹱上场,糊涂的人们,立刻蜂拥去了新的焦点。

我上前一步,踏住这女孩子肩膀,阻止她继续惊叫挣扎,教训道:“是非皆因强出头,你逞什么英雄?回家去做家庭主妇有前途多了。”

正起劲,皮肤产生轻微的刺痛感觉,那是因为寒冷。

身前掠过一点点的白色冰雾,好像一下来到了极冷之地,但凡有水汽的地方都在缓缓成冰,直到禁锢坚硬,永久凝结。

我闭了闭眼,脚下一空,那女孩子已经被人掠走。

数年不见,半阎罗和楼罗娜都精进了,我没料到血统不纯的藏灵所使用的流息密法也可以进阶到冰窒境界,我一个大意,竟然当面就中了招。

中招不怕,没死就要继续挣扎,关闭九窍入口,防止冰窒的锋锐气息伤害我内脏,我挥手用出火焰祭祀诀,心想以火攻冰,就算花时间久点,不信融化不了你。但十指连弹,无数道温度高达七百度的带焰气剑纵横来去,却在发力之初即成强弩之末,连半点发挥的空间都没有,这说明周围空间没有任何可以燃烧的氧气。我心里一寒,包围我的显然不止是楼罗娜的冰窒之力,还混合了半阎罗“死地空间”的真空凝滞法,将冰窒的效果烘托到最大。

我手脚都像被束缚,气息开始还流转,渐渐停滞,血流速度减下来,连脑筋都转不过来,眼前展开无穷荒原世界,连绵不绝,寸草不生,令人渴睡。当一只活鸡被放进急冻冰柜时,估计感受就是这样的吧。大意失荆州啊,一着不慎,对方取了先机了。

此时此刻我有两个选择,第一置之死地而后生,我那个相当神经的真身应该要出来了;第二我其实懒洋洋的,觉得还不至于那么倒霉,想想啊,死庄缺你该出来了,我要在你地盘上挂了,白弃不剥你皮去做围脖啊。

无论什么时候想到小白,一万米高空或深夜猛醒,他永远好像真在眼前,那样鲜活而令我温暖,不容易有表情,笑起来却很可爱。我放松了四肢,决心偶尔一次不要自力更生,幸福地遐想着被人拯救——想到最销魂的时候头脑上承受的压力忽然一松,我诧异地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已经冰到死透,直接到了天堂——难道上帝老糊涂了,怎么我也可以上天堂吗?

天堂中,会有炫目如雷电的紫色霹雳吗?

我的周围,飞舞着无数紫色霹雳,像马戏棚中的飞刀女郎在玩弄最高级的把戏,炫耀得观众心醉神迷。霹雳所到之处,冰窒密法带来的高密度寒冷空间轰然破碎坍塌,溃不成军。

我瞪大了眼睛,透过紫色霹雳带来的风华绝代,看到半阎罗和楼罗娜脸如死灰,在他们的身后,有个人挺直脊背,严肃地抿紧嘴唇,眉毛微微皱起,不是很高兴的样子,可是,帅啊,帅啊,帅到不可一世啊。

我跳起脚来大喊大叫:“小白,小白,这里,这里。”

他对我微微一笑,这瞬间很好脾气:“看到了,等一下。”

半阎罗和楼罗娜本来还在顽强抵抗,听到我叫小白的名字,以他们对非人世界的了解和研究,应该是想起了对手可能拥有的那个显赫身份,脸如死灰上又加了一层如丧全家大小,双双对望一眼,猛然身形爆起,两人联手,以最大限度能量逼开紫色霹雳中一条小缝隙,闪电般逃了出去。白弃这小子,你改性了在修佛练道啊,居然顺坡下驴,就此停手不追,收了法术向我走过来。

这么一闹,本来夜总会里该大乱一场,客人统统狼狈走光吧,结果我定神一看,大家仍然认为这是一个暖场节目,全部跟乌眼鸡一样转过头来瞪着,兴致很好,这边打完,又继续去看舞台上穿着蓬蓬裙的超级舞女。过得好日子啊。

架一打完,庄缺就走出来了,很后知后觉一样四处瞄瞄,招呼小白:“阿弃你来了。秦礼那两口子呢?”

咿,怎么大家最近要聚会吗?

她看我一看:“你可以见人了,当然大家要来聚一下头,回头陪你重上狐山。FAMLIYDAY,知道不?没有时间陪伴家人的,不是好人。”

哼,欺负我不看电影吗?最后那句明明是《教父》里面的台词,人家指的是男人,男人好不好,阁下三围最近缩水吗?

她耍赖:“我是狐狸,想男人就男人,想女人就女人。”

说完懒得和我扯,一扭一扭又进去了。我对着背影大做鬼脸,被丢回来一句:“好容易长皱纹的,看你老了去拉皮。”

还敢说自己不是女人。

我在这里瞎闹,一颗心却全在旁边,眼睛没有看,脑海却全是他的音容笑貌。接着肩膀给轻轻拍一下,一转身,他把我揽入怀,“南美。”

多少年这是第一次,非常安心地闻到这熟悉的气息,脸贴在他脖子上,渐渐双方的皮肤都温热起来。他轻轻抚摩我的头发,偶尔捏一下我的耳朵,那双手可以攻城略地,也可以杀人如麻,挥舞时候让敌人望风而逃,而此刻温柔到无法言说。

把鼻子在他胸前蹭蹭,我是一只狐狸,却发出猫咪那样的哼哼声,全情投入,无比享受,小白一直轻笑,稳稳当当站着,给我拱来拱去,闻来闻去,当一个很有爱心的宠物主人。

这场景我盼望了多少年,多少次,走在路上或坐在地上,吃着或饿着,笑起来或不想笑,打赢或被打,经历过的一切一切,都伴随一个声音,对我自己说,如果小白在我身边。如果他在我身边。

现在他在我身边,我无穷的追索和渴望,都得偿所愿。

要是有人问我,啊,南美,你为什么会那么胡闹呢?明明和你没关系的事情,你也要去插一脚,明明不值得也不需要冒险的事情,你也要拼命去做。

做的时候我并不知道答案,也许是我天生八卦?

后来才慢慢想通,其实,不过是因为相思成灰。

手臂圈过去,揽实白弃。他把手抽出来,抱住我的头,摇两下,说:“秦礼他们来了。”

把头探出去一看,果然,秦礼和庄敛笑嘻嘻地站在后面,庄敛我的小妹妹,无比清纯地向我望着,脆生生叫了一声南美,飞身就要过来从小白怀里抢人,结果被她夫君一把拖住:“我们进去找你姐喝茶。”

内室坐定,果然有很正点的功夫茶喝,看来在人间历练久了,大家都斯文不少。我赖在小白膝盖上不走,害他喝茶的时候要把头转一百八十度,小心翼翼从侧边入口。庄缺看着我哧哧笑,说:“你这小姑娘真是麻烦死,流落人间也不老实,到处惹祸,害小白满世界跟。”

嗯?什么意思?庄大姐对我的修炼结果很不满意,摇摇头:“你还敢说自己预言通灵,明见万里?过去那多少年,你走到哪里,小白就跟到哪里,知道你最爱惹是生非,忙着给你擦屁股。”

我嘴巴一个张开两个大,和小白对着眼,他侧过头,简短地说一声:“都是偶尔碰上的。”

庄缺最不爽人家冒犯她的权威知情权,哼了一声:“有没有那么多碰上啊?”

顺便通知我,“你最初那几年,在人间乱杀人,害得小白一桩桩去复查,除非对方真的是罪在不赦,否则就要施法用功,麻烦大的,还要拖回去神演医学事务所,叫人家救命。”

我一个嘴巴张开三个大:“啊?”

扳手指算算,哎呀,心疼死我了:“小白,你可累坏了。”

听我只安慰他,秦礼很不爽:“喂,神演医学事务所很贵的,钱都是我给的。”

表功起来,就要一不做,二不休,他指指庄缺:“她在全世界主要城市派驻的亲卫军,时刻观察你的动向,一旦有任何意外,都同步通报我们四个人,务必让你处于最安全的秘密保护之下。”

我嘴巴面积再扩大,估计就要变成一条金鱼了,赶紧拿手合拢一下,同时对自己过去的光荣事迹感到了一种幻灭——自伤自怜多少年,原来半点没必要,敢情我身上装了无数针孔摄像头,免费演了一出“狄南美的模拟真人秀”。

靠在白弃身上,我撅起嘴来。他看在眼里,拍拍我的脸:“乖,我们爱你啊。”

这一幕真是天伦之聚,其乐融融,简直要让我酸性大发,做出一首诗来。突然庄缺一跃而起,冲向她的办公桌,庄敛立刻说:“姐姐的手下人传情报回来了。”

果然,第一分队传回了消息,两百公里内一切身上带有伤痕的非人踪迹收集完毕,全部在跟踪掌握中。

刚才拿来做闭路电视屏的那面墙,现在切换了画面,出现很多追踪路线示意图,线条流畅,构图简洁,重点标志物以英文字母注明,红蓝两种颜色代表追跑双方的前进方向,在图的旁边有几句话,说明被追对象的受伤情况和受伤原因,目前所在地点与可能走向。几乎达到了海明威的写作标准,简洁得要命,

我对庄缺手下人的文字功力表达了由衷的赞美,秦礼不以为然地揭发了真相:“哪儿啊,她有阅读障碍症,写得啰唆她会抓狂的。”

庄缺一开始工作,那副大家姐的风范,真是令人神往。她一目十行,再十目一行,把所有图像看了一个仔细,刷刷挑选出两幅,斩钉截铁地说:“这是刚给你们打跑的那几个,阿弃的霹雳波动伤了那个女孩子的内脏,他们进入了德国境内。”另一幅,“这是我家厨师,七魂将散,情势危险,掠走他的是个跑单帮的杀手,应该是受雇于人,他们在,嗯,路得安路三号地下室。”

从浮世会到路得安路三号,路上耗时大约十分钟。考虑到我们走的是空中绝对直线距离,其实真不算近。到地头上落下一看,眼前挂了一个好大的招牌——西八乐器专卖店。没见到店面,只有一条楼梯直通地下,陡峭狭窄,丝毫照明都欠奉,下个两步,就陷入一片昏黑,开店的人分明不是想做生意,是在制造杀人意外。

我嘀咕着往下跑,拉着白弃的手,一点点蹭,要说怎么就小心谨慎起来,以前看到这种地界,都是先用大慈大悲掌开一天窗。可是小白的掌心那么暖,紧紧握着我的,似身临奈何桥那般郑重,怎么舍得放开?

我一边下还一边唠叨:“小白,你刚才为什么放那些浑蛋走,就是他们打了我的马仔,也打了庄缺的马仔。”

他不以为然,“不够打的,给他们跑好了。”

拍拍我:“之后自然有够打的出来,放心。”

听起来很有战略眼光,莫非你是想引蛇出洞?啊,什么时候变得这样英明神武了,实在爱煞,来给我啵一下。

这当儿楼梯下完,地下室一道门,黑色铁锁杠在当眼处,旁边的白色墙壁红漆鸡血,喷涂了好多语句,中心思想都是不给银子杀你全家又全家之类。

看来古今中外,风物虽改,追债手段无不同。我在铁门前站定,贴上去透视了一下,回头告诉小白:“里面有人。”

再看一下,再告诉小白:“躲在门后面,拿了斧头,准备偷袭我。”

小白说:“哦。”把我牵在后面,走上去,踢了一脚。

那门整扇弹出门框,以极快速度向后挪移了半米左右,然后平平倒下,接着有个半举斧子,正作势欲扑的身形从门中间徐徐冒出,定在那里。

从头到尾,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那门以极厚生铁铸成,以法力洞穿、粉碎,都不算难,但小白对肌肉力量的运用,却有非常技巧,看,现在那扇门的中心部分出现了一个人形装饰,其他部分居然还丝毫无损。

我举起大拇指表示了一下我的崇拜之后,冲上去把那人揪起来,先左右给两个嘴巴——我不是报人家埋伏之仇,主要那碎铁粉罩他一脑袋,我看不清楚样子啊。

铁粉纷纷落下,露出一张属于无名小卒的面孔,被强力震得失去了知觉,完全不值得浪费表情和精力,一把推到旁边。我跳出去巡视一遍,几间空旷的房子,散落着以前陈列乐器的架子,零落狼藉,灰尘遍地,如庄缺情报中所指示,我走进其中一个房间,果然看到地上蜷缩着和之康。

我观察了一下他的伤势,告诉小白:“说不定没救了呢。”

他大为紧张:“真的?”

我翻一翻白眼:“第一不要怀疑我的判断力,第二你那么紧张干吗?”

小白过来,亲自检查了一下和之康的身体,摇摇头:“我紧张庄缺,她前两年修行出了岔子,身体留下大毛病,对一切食物都失去兴趣,直到这个厨师出现,才重新能够吃饭。他要是死了,庄缺一定抓狂。”

庄缺要是抓狂,基本上就是非人界的希特勒,惹不惹都要给她扁个断根,能免则免。

那,救救他?

白弃伸出手指,绕着和之康的头颅部分划了两圈。一丝紫色的烟雾缥缈逸出,散为薄纱一般的状态,轻轻贴上对方的身体,笼罩在肌肤表层便凝结不动了。他站起来,那本来完全没有生气的身体竟然也跟着轻飘飘地站起来,我吓一跳:“赶尸你也会?”

他永远好脾气:“这是笼魂术,他的灵魂现在在我的身体保护之下,不容易出窍,等回去庄缺那儿再看怎么救治。”

作为斗神,这么爱惜人的生命,和你的使命和身份不是很冲突吗?

想起在荷兰那一次,他因为我随意出手伤害无辜而愠怒的神情。

到底他在战场上,是如何杀敌的呢?莫非其实是靠温良恭俭让闯下的万儿?

白弃对我的疑惑不以为然:“有所不为,有所必为。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是是是,你懂的道理多,这多少年我在人间晃荡,你就忙着吃了不少书吧,终于吃到《论语》了吧。

他倒供认不讳:“四书五经都吃完了,还反刍了不少次,实在酸得厉害。”

我哧哧笑:“下次我帮你准备点辣酱,中和中和就下去了。”

闲话说说,他牵起我的手离开现场,和之康垂着头,脊背倒挺得笔直,鬼魅一般跟在我们后面。刚走两步,我蓦然感觉到心里一紧,一阵奇异的情绪流闪过脑海,我捏紧白弃的手:“小白,和之康在跟我说话。”

把和之康的头扶住,抬起来,他那张硕大无朋的嘴,果然轻微翕动,频率幅度,极其微弱,听是听不到的,但他所说的一切字眼,却都在我心里出现,无比清晰。

地下,地下。

重复来去,就是这两个字:地下,地下。

小白微微皱眉,弯下腰身,手指点到地板上,那里有薄薄一层灰,我帮他把和之康拉到一边,听他在心里念叨那两个字的频率越来越高,绝望嘶吼般混乱而尖锐。莫非你以为我理解力低到这个程度,居然要靠重复教育来加深机械记忆?啪的一个巴掌赏过去,我不耐烦地说:“蛤蟆脸别吵。”手掌接触到他头上脸上那些怪怪的触手,心想庄缺怎么就吃得下他做的饭呢?回头发现白弃皱着眉对我轻轻摇头,温和地说:“南美,不可妄怒。”

我吐吐舌头,心里微感抱歉,又在和之康原来部位摸摸表示安慰,心想糟了,胡作非为的日子不长久了。

这里已经是地下室,再往地下也无非是更深的地下。小白直起身来,摇摇头:“没有异样,南美,你来看看。”

我一脸傻笑跑过去:“看什么?”

他拍拍我:“我没你机灵,这些鸡鸣狗盗的事情摸不到头脑,不如你上吧。”

这话听着,骂我呢夸我呢?

学着小白那种很有大将风度的样子,用手指点点地,的确没什么特别可以感应,不过这是手指,灵敏程度在我的常规武器里只排到第三,要办大事,当然应该出动秘密工具。

呼的一声我趴到地上,做拥抱状,全身心摊开往地上一贴,五窍连胸,全部与灰尘无限亲近。小白蹲在一边傻傻地看着我,忽然伸出手来在我耳朵上一扯:“你别睡着啊,这地可凉。”

我白他一眼:“凉个鬼,我怎么觉得温温的,跟在做石板桑拿似的。”

说着就一怔:“奇怪,为什么这地板会温?感觉下面有火焰燃烧。”

和小白对望一眼,他请示:“怎么样?”

问我,四处看看,这房子不是我的,也不是猪哥的,那,从下到上,拆吧。

说到拆房子,技巧上我可能是一把好手,论力量,小白一等一。看他,以掌缘为切割工具,微微紫气缭绕,在空中划过一道偌大圈子,直扑向地面,一点儿动静不用发出,那个圆圈范围内的地板,就那么消失了。地板消失,地基还在。

我推他一下:“继续啊。”

他眼皮都不抬:“自动化作业,等下。”

果然,那点紫气并未消失,一直盘旋在地基上,逐渐地基也变成了融化于水中的白糖,快速消失起来,十分钟过后,地面上出现了一个深十数米的大洞,结结实实都是土,张望下去,青黑色的洞穴中,隐约有血色焰舌,若有若无,一出一没,似生长在土地上的毒蘑菇般。

我顿时变色:“奈何天莲焰?南海莲人怎么会在地下出现?”

现在我们看到的就是火焰,就来自南海莲人。小白对非人世界的见识比我更广,俯首查看后,皱起眉头:“这不是攻击焰,是知命焰,精力极微弱,眼看要油尽灯枯了。”

无论是攻击或呼救,小白字典中不存在退缩两个字,而我更厉害——不存在字典……

随着一声轻喝,小白双手伸出,土动诀,大地在我们周围震动,所有地下室中存在的东西都纷纷化为灰烬,消失在空气中,那洞穴中的颤抖剧烈程度更为严重,土动诀之后是土崩,一整坨土团猛然冲天而起,在空中爆裂四散,堪称我见过的最大最无趣的烟花。

这坨土团,如同一个塞子,拔开以后,这个毫不起眼的负一层之下,竟然是一个令人不忍卒睹的非人坟场。

排列得异常整齐的非人尸体,累在一起,有数十具之多,来自各个族类,稍微仔细察看,就能看到与人类混血的痕迹。所有尸体的脸上,都充满痛苦与绝望的神色,有的还不甘地张大眼睛,还留着对生命的无限依恋。从他们的穿着看,在生的时候,都做着各种各样的职业,警察、便利店职员、出租车司机、机场地勤。卑微的一分子,享用着命运给予的小小喜悦与悲哀。其中有一个南海莲人,就是放出刚才知命焰的那个,以最后能量把我们召唤到以后,颓然断气,软成一团。

怒火熊熊在胸膛中燃烧,几乎要炸开来,我久久注视着那些被残忍对待的身体,感同身受他们所遭遇的惨剧。到底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要剥夺他们最基本的权利——不过是想生存下去。

浑身颤抖着转向小白,他阴沉的脸色十分可怕,但比我冷静得多。我捉住他的手,咬牙切齿:“那些王八蛋,我要找他们算账。”

他的手干燥冰冷,握着我,缓慢点头:“你放心。”

呆呆站在那里良久,小白忽然手一抬,掩在耳边,在和谁做点对点通讯,之后望向我:“庄缺发出紧急召回令,叫我们火速赶到十三街本部。

庄缺干吗无缘无故叫我们回去?没来得及问,他已经摄上和之康,一阵风般扑了出去。

回到十三街,庄缺和秦礼他们仍然坐在办公室里,但是神情脸色,各似被人借了不少钱。小白和我出去不过一阵的工夫,这都怎么了?习惯成自然,就很想上去摸人家一把看看心事。

还没真的动手,庄缺就先暴露了:“长老会才传来命令,要我们四个火速回狐山。”

小白一皱眉头,“不是例会时间,不是大会时间,怎么回事?”

秦礼手一拂,桌面上出现一副简单明了的地形速写,是狐山的外围山川地图,他的手指移过某个地方,放下一块金币:“距离狐山一千公里的地方,有超大规模的能量爆发,初步确认是人类试爆微型核武器引起的。所引发的连锁反应,有波及狐山的趋势。”

他告诉小白:“长老会特别指令你必须立刻出发,我们在各个人间基地布置应急措施,随后赶来。”

小白眉宇皱得更深,随即问:“南美呢?”

他们对望一眼:“选命池征兆重开,南美也要同回狐山。”

于是问我:“你跟白弃先走还是和我们一起?”

我把脖子一扭,气冲冲地说:“我不走。”

回身就走了出去,在大堂里生闷气。生了半天气白弃这个家伙才出来,在我身边坐下:“不想回去?”

我白他一眼:“你把那个厨师丢哪里去了?”

他指指厨房:“交给这个夜总会的料理组了。”

料理组?莫非要拿他来吃掉?难道蟾蜍煲这种东西至今都有人点吗?

小白哭笑不得:“哪儿跟哪儿啊。庄缺的料理组是内务部队,负责救治和复原,我问过了,死不了的。”

我大不爽:“哼,这会儿不死,等我们走了,还不是给粉雄联盟那群变态杀掉。”

越想越生气,猛地一拍面前的吧台:“不行,蓝田半人那家的兄弟我没救到,现在我的马仔也给人家打,已经死了那么多了,以后还不知道要死多少。我不能这么就算了。”

说到这里,我想起来了,咿,我的马仔呢?

我叮嘱他藏到庄缺办公室去,要是给发现,就赶紧缴械投降,这小子到底投降了没有啊?赶紧跳起来要去找人,小白拉住我:“干吗?”

连比带画说了个大概,他释然,“不用找了,他已经被庄缺收去侦察组了。”

我大惊:“什么?我唯一的小弟啊,怎么这么快就反骨?”

悻悻,“看我不用家法伺候。”

小白却不以为然:“威武就要屈,何况你姐的口号是不屈者必死。放人家一马吧。”

放他一马当然可以,好歹我们也是家族企业、利益共同体。不过这么一来,我对粉雄联盟的怒火就越烧越旺了,要不是你们胡来,我能把我唯一的马仔丢了吗?

一看我变化万千的脸色,小白就知道我正在五内无名肝火劲烧,一把拉住我:“南美,非人混血的事情,你不许冲动。我回狐山处理事务完毕之后,必定第一时间赶来。你不能冒险。”

我温柔地把他看着,小白担心我,真好啊。他说我不许冒险呢。

不许我冒险,不如把我抓去直接做了狐狸标本,就那样不定晚上还要出来闹闹宅呢。

但是,有个靠山都是好的……

白弃耸耸肩,站起来:“好了,我必须马上出发赶回去,你跟不跟我一起走?”

我摇头:“我跟庄敛他们去看看咱们家的基地。不知道都修成怎么样了?”

他嘿嘿两声:“够你看的,庄缺在各地的基地,都装了各种各样整人的机关。”

一边说一边忍不住笑:“上次长老会去视察,掉进了南瓜陷阱,差点被做成狐肉派。”

我顿时打起精神:“做成了没?几位长老的肉质可保养得不错啊。”

小白坐言起行,迅速离开十三街,赶往狐山。秦礼行动也不逊色,带着老婆嗖的一声就不见了。我鬼鬼祟祟乘着乱,刚要脚底抹油时候,被庄缺斜刺里冲出来,揪住耳朵抓回去:“白弃交代我了,不许你离开三步以内,否则回狐山后以叛族罪论处,我虽然不怕他,不过也犯不着窝里反,别乱跑。”

糟糕,那家伙什么时候变得明察秋毫,而且更明察秋毫的主子就在我面前蹲着,不由得不泄气,赶紧使出水磨功夫,软语央求:“庄大姐,你知道我要去做什么啦,放我一马吧。”

她铁石心肠得很,“不行,我当然知道你要跑去搞那个什么粉雄联盟,不过白弃说你打不过,不准去。”

我做气愤状,“我哪里打不过,我这么多年也不是白修炼的。”

她横我一眼:“打架方面,要相信专家的意见,你一边待着去。”

转身就要走,我急眼了,上前一把拉住她:“庄缺,你给人欺负过没有?”

她不明所以,但是说了句实话:“我只负责欺负人。干吗?”

我指一下外面,“你的厨师,我的马仔,都是非人杂种,我相信他们都不是想自己成为杂种的。他们被迫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流落到人间,做着本分的事情,希望可以生活下去,而且是很平常地生活下去,为什么那个该死的粉雄联盟要去追杀他们?为什么他们就应该莫名其妙地死去?”

我很少有机会,觉得自己形象高尚,大义凛然:“你是大姐,法力权力都大过我,今天要么当场废了我,要么放我去救人。”

昂然回头就走,随时准备被庄缺从背后一掌打个对心穿——她的暴躁程度,可不允许有人面前发表煽动性演讲。

却听到她叹口气:“要不要我派人帮你?”

我心里一软,停下步子来,又摇摇头:“不用了,这是我自己的事情。”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因此我要自己去面对它。

无论结局如何,我都要自己承受。

自我娘死后,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在做有意义的事情。

这种感觉,可遇不可求,一旦失去,也许永不再拥有。

白弃和那三个人交手之后,曾说,不够打的走了,够打的很快就会出来。

回头想想,果然是至理名言,半阎罗三人惹上狐族,自己怎么抗,也是抗不下的,自然要撤回大本营。

他们的大本营,粉雄联盟的古堡所在地,我去过一次,驾轻就熟,很快重新进入。这次甚至比上次还要容易些,因为门卫不知道为什么撤了岗,保安系统也形同虚设。

去到以前粉雄联盟那群娘子军所住的宿舍走廊,我四处逡巡一圈,发现荡然无人,古堡中散发着诡谲的空旷气氛,死寂笼罩着每一方寸。

必然是半阎罗那三人回报信息之后,粉雄联盟不欲与狐族正面为敌,即刻大规模撤退了。

决心今天血洒当场,要把粉雄联盟杀个片甲不留,结果一拳打在棉花上,我脑子都要气冰了,在古堡中上上下下到处乱打一气,所有东西都给强烈的风动诀吹得满天乱飞,零件移位,打砸到大厅东北向的角落,我猛然在那个大壁炉的后面,听到了活物存在的蛛丝马迹——来自地下的微弱声音。似喧闹,似欢呼,分不清楚。

研究了一阵,毫无头绪何处是通向地下的入口。我今天本就是来砸场子,也不用扮鬼影神偷了,一不做二不休,以蓝色祭祀诀制造切割闪电,角落里冒出一道绚丽蓝光之后,猛然两块极厚石板向左右轰然翻开,似翻开一本书,露出一个大小容两人出入的口子,我扑上去,探口一看,古堡下面,另有洞天,却非福地。

传说中的地狱,包围着青铜色的火焰,能够融化任何人或妖的肉身,灵魂不能死去,煎熬在高温炙热之中,无从救赎,仔细体会着身为一只北京烤鸭的无限苦恼。渴到焚烧,干燥成灰烬,而眼睛望到的甜美清水就在眼前,只是一弯腰欲饮,那水就不容分说地消退,得偿所愿只在眉睫,而永远不会真正来到。比绝望更加难以消磨。

现在,我俯视着的,差强,就是地狱。

那是一个宽大的石室,中心一个池子,缭绕火光,颜色妖异,似青似红,静静的火舌,伸在空中,活像一个临死者最后的懒腰,伸得那么寂寞而绝望。火舌互相交错纠缠,在池子中心上空织成了一个巨大的火之牢笼,中间是血色水域,关着数个相当罕见的非人,多目者、十翼蛇、锁冷,都在呻吟、嘶叫、哭泣、拼命挣扎,但是一接触到那火焰,就好像平常人摸到了电门,惨叫着向中心退缩。

在牢笼的外面,有三个人,半阎罗,楼罗娜,另外那个,一看就是幕后黑手。

此人三十多岁年纪,衣履鲜明,身材雄伟,容貌端正,头发整齐地梳到后面。摆到市面上,可以直接去参选立法委员。

绝对是纯种的人类,但是经过极为艰苦和有效的法力训练,身体散发出强大的能量。而最吸引我注意力的,是他手里所握的东西。

一个漆黑的口袋,非常小,皮质光泽,上面没有任何奢侈品的LOGO足以炫耀,普通人都不会加以注意。

我会注意,是因为我认识。

许多年前,白老爷带狐族后人游历非人世界,到达珍谷的时候,正好遇到他们在开五百年一度的珍奇拍卖会。

其中索价最高的拍卖品之一,就是眼前这个不起眼的袋子。

索灵织,原料是嗜糖蚯蚓族长老以毕生法力凝聚种植出的吸魂亚麻纤维,以嗜糖蚯蚓对植物的无限控制力,制作成功的可能性仍然极低。非人界已经多少年没有看到实物出现。

那次拍卖会上,索灵织以高价为一神秘买家拍去,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传出。

它的作用,是勾取活物的灵魂。

无论对方有无法力,甚至法力是高是低,除非突如其来袭击,不给那袋子任何机会出手,否则一旦中招,灵魂就会出窍。

灵魂都是软弱的,从来不懂挣扎。

被它勾出来的灵魂不会湮灭,在袋中存放任何年数之后,甚至还可以灌输入任何一具其他躯体。

我猜这就是粉雄联盟成立的真正目的,追捕非人,再以索灵袋,勾取非人的灵魂,注入抽去能量的软弱躯体,以供实验,制造出大量的人与非人混合体。那也就是他们对待猎物的方法,折磨他们,肢解他们,粉碎他们,为的只是得到来自委托者的厚利。

我倒抽一口冷气,下面的人,已经看到我。

我闯入这里之前,他似乎正准备对囚徒们做什么,因此手势张开,如有动作,此时缓缓收起,眼神向我冷静注视,脸上掠过一丝洞察笑容:“狐狸?我听他们说过了。”似乎很有趣的样子,“你真的是非常爱管闲事啊,我还没有去找你,你居然追来了。”

我落下去,看他慢步向我走来,手里挥舞着那只古怪的索灵袋,悠然地自言自语:“这么多年,狐族在两界独大,我从没抓到过落单的狐狸,你既然独自送上门,嗯,那就全了。”

我退了一步,脊背从下而上,冒出一股寒气。

这是极不祥的预兆,带着血光洋溢的腥气与兵铁加身的疼痛感。

那来自坟墓的杀灭死寂。

我警惕地盯着他,他非要那么古怪地笑,不擅长的事你何必勉强呢?但嘲笑的话竟然出不了口,除了他本身的气场强大之外,半阎罗那两个浑蛋也在配合他发动能量,压迫四周,带来了金铁交鸣的错觉。我护住自己神明,忽然大喝一声:“你到底是谁?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他偏着头摇摇头:“你现在还不明白?那苦苦和我们作对为什么?”

我盯着那个袋子,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我乐意。”

那只小袋子,在这瞬间忽然得到了生命,开始蠕动,发出吞咽唾沫那样的声音。我手背上一阵冷,鸡皮疙瘩成千上万跑出来。

轻轻抚摩那袋子,像抚摩一只暴躁的猫,他偏着头喃喃:“我是粉雄联盟的创办者,他们叫我老头子。”弯一下腰身,装得风度翩翩,“其实我不老。”

继续说道:“我罗致了人类生物界最顶尖的科学家,致力于培养人造的非人,时间长达数十年之久,希望形成有规模的生产线,满足客户对各种特殊能力的需求。”

他望向我,上下打量,市场上挑选一只新鲜土豆的神色:“自然界的非人,难以抓捕程度近年来越来越高,人与非人的结合体,却往往能够继承能力,却脱却野性。”

似乎想到了什么不满意的事情,他皱了一下眉毛:“但是,失败的作品太多,城堡容留不下,于是陆续放了出去,以为废物没关系,结果一些产品的异能在后期出现,引起了整个非人界的高度注意。”

我喉咙发紧:“因此,你们杀人灭口。”

他觉得我的愤怒很奇怪:“你为什么那么气愤?你是狐族。他们既不是人,也不是非人,他们只是一些垃圾,清除垃圾,不是天经地义吗?”

多么亵渎的话。侮辱自己作为一个生物享用自然恩赐天经地义资格的话。

我静静看着他,再闭眼,回忆我狐山上神圣的金色莲花,回忆我伟大祖先遗留给我的神秘力量。白弃,我或将不能再重见你,即使在上天都已经饶恕我的时候。

但是,我有正确的事需要做。如你所说,有所不为,有所必为。

身前起了黑色的风,我听到他冷笑:“不要装神弄鬼了,无论你是谁,你的灵魂和世人一样软弱。”

我充耳不闻那渎神的邪恶笑声,伸出双臂,一手在天,一手在地,结大劫灭印。两手心之间,一个雪色光芒荧荧放射的圆渐渐形成。

老头子脸色微微一变,但捏紧手里的法宝,就好似捏紧他老娘的棺材本,立刻又镇定下来。他张手开扬,索灵袋腾空而起,影像中放大无数倍,将周围一切都屏蔽,向我扑来的袋口中隐约可见黑色锋芒,能够将灵魂勾离肉体的巢穴。

我张大眼睛,正对那袋子的迫近,脚下一步也没退,手心的雪光圆越来越耀眼,汇聚了我全身的能量,在那袋子吞噬我以前,我摆出了本年度最拉风的棒球POSE,将那雪光圆一掷而出,呼啸着进入关闭非人的火池,带着银狐极寒力量的圆球飞速绕场,切割着那些青色的火焰,所到之处,灯灭水干,那些挣扎的非人睁大眼睛,欣喜若狂,立刻越出牢狱,向我的来路逃去,半阎罗和楼罗娜即刻起动,在后追赶而出。

最后看到的,就是这么多。

而后死寂黑暗来临。冤魂野哭,天地倾覆。蕴涵极大痛苦的呻吟声萦绕耳边,连绵不绝。五感次第闭合,最后一点儿清明沉淀在意识深处,提醒我处境可怖,生平未有。

这是我的灵魂。已经告别我的身体,进入索灵织。

隐约可以听到老头子在疯狂大笑。赞美他自己的从不失手,遇多少绝路都能逢生。

此时此地,我都要对他竖一个大拇指。疯狂到卓绝,都算你独树一帜。

下一世,他应当去最深的那一层地狱,被恶鬼们吞吃。

希望只在下一世。天道轮回如果不爽。

利用索灵织的法力,他的确可以为所欲为下去,就算白弃亲来,狐族倾力镇压,要消灭他都非易事。

可惜他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 一个常常都会发生在人类身上的错误。

当他们太自信的时候,就会忘记知己知彼四个字的重要。

无论人与非人,能量与法术都只流转在身体之内,灵魂永远是弱不禁风的。

这是常识,没有错。不过,凡事都是有例外的。

而我,就是一个例外。

我的灵魂,比肉身的能力,强出若干倍,世上无人可以匹敌。如果有世界灵魂争霸格斗赛,我是永恒的金腰带,站在缥缈的巅峰,俯视众生屈首。

而数千年与天意相通的银狐,灵魂所埋藏的神赐力量,负责追寻和卫护群族的命运。只有在肉身遭受厄运,失去反击能力时候,才会爆发出来。

记不记得,上一次现身,是在异灵川,遭遇蛇发女妖时候。

那时时刻刻在我心头若隐若现,充满暴戾的,最强悍最冷酷部分所在。

我的灵魂在索灵织中张开了眼睛。看自己,有什么自己都不知道的秘密。

比如:银色祭祀诀,选命者独有的法力口诀。

我母亲赋予我生命之时,亦赋予这口诀。

只在我灵魂里静静隐藏着,没有索灵织的成全,我一世不会知道它的存在。银色祭祀诀发出,穿透了那妖异坚韧的袋子。索灵织有自己的意识,立刻疯狂地扭动起来,发出焦臭的味道。一线光明在眼前出现,我从容逸出,见我肉身被老头子挟在手上,正欲拖将出去。他发觉索灵织形态有异,大惊失色,手臂一松,我扑了上去,元神附体,跳起来第一件事,就结结实实给了这王八蛋一个双风贯耳,打得他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失声大叫:“你,你怎么会,怎么会……”

我打多两个耳光,看他小白脸变成小红脸,才些许解气,手指在他头顶上戳戳戳,神气活现说道:“教你一个乖,以后看人下菜碟。”

自己拍拍自己胸脯——今年流行波霸,看我回头去隆个胸——报上名号道:“我,狄南美,狐族命运的决定者,你认命吧。”

老头子当然不肯认命,不过他怎么强,都是个人类,不认命的结果,就是给我打得跟只剥了皮的龙虾一样,软在地上有出气没进气。我惦记那些逃出去的非人,打完这场,急忙往外跑,刚刚跑出古堡大门,就意外地摔了个马趴。

那里站了个熟人,正东看看,西看看,状甚悠闲,但一身衣服扯得稀烂,好像刚刚在泥水里洗过澡。鼻青脸肿,好像在山崩里和石头赛过跑,皮肤上冻伤痕迹一大片一大片,又好像去过北极裸奔。

把自己搞成这样还能笑得出来的,天上地下,都只有一个。

“猪哥,你怎么死到这里来的?”

看看他身边,一切都有了解释,半阎罗和楼罗娜两个倒霉蛋,趴在那里动都不动,半挂不挂了。敢情他们追着那群非人出去,直接跟你碰上了。

猪哥嘿嘿笑两声:“我这不是担心你吃亏,跟去芝加哥嘛。追踪你追到浮世会,跟你姐打了一架,然后上这儿来给你当拉拉队呗。”

跟我姐打了一架,居然没死,算你狠。

跟我姐打了一架之后,还跟这两个打了一架,仍然没死,你真的大有长进啊。

他很诚实:“哪啊,我偷了家里生活费买机票过来,被辟尘发现了,它开了一个爆破龙卷风过来找我算账,顺便一风吹得这两个半死,抢了我剩下的钱就回家了……接下来就很容易啦。”

什么人都可以惹,千万不要惹辟尘……

粉雄联盟的事情过去很久以后,我在全世界游历,有时候会看到一些奇怪的人。

他们过很普通的生活,是丈夫、父亲、小职员,上班挤公车,卖糖炒栗子,为金钱、爱情以及其他大大小小的事情苦恼。

但偶尔暗夜无人,他们会悄悄地飞翔,或者每一步跳跃数十米,在危险的街头遇到劫匪,一只手一次可以掐住四个人的脖子。或者,在空中无端造出彩虹,将苦涩变成蜜糖,潜水十天不上岸。

我看到他们,在隐蔽处微笑。

是什么都好,每个人,都有权利幸福生活。

每个人,都该好好守护自己的生活。

如果有能力,也要努力守护其他人的生活。

猪哥和白弃,都这样说。

后 记

在刚刚出了一两本书的时候,我收到过一个读者发给我的邮件,她说,有过非常低落的时期,去西藏游历,希望遇到灾难,死在那里,然后人生可以不必再有任何选择。在拉萨某个地方,她莫名其妙地找到一本我的书,带着它上了路,于是她在旷野中满怀绝望,但又实在忍不住为小说情节狂笑失声,那种冰火交织的感觉毕生难忘。

关于她是谁,现在怎么样了,我再也没有得到消息,但每当我觉得写作占用我太多时间,又渐渐失去其本来的乐趣,她就从记忆里跳出来,敲锣打鼓地对我说,你影响了我的人生知道吗?即使只是很小一部分人人生中很小的一个片段,但你永远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存在于那里,当我老了,在记忆的界面输入你的名字,会有鲜活的感情与故事跳将出来,证明你被人爱过。

我是巨蟹座,被爱是我最重视的人生成就,超越于名利荣光之上。在我的价值观里,后者的相对程度太高,以至于永远无法令人满足,即使登上世界之巅,也如史努比所说,五百年后,有什么不同?唯独爱是忍耐、慈悲、陪伴、供养,牵连着人与人的千丝万缕,所营造出来的幸福感真实厚重,值得永久珍藏。

现在,我写了不少年头了,我的读者里有一些人,已经变成极亲密的朋友,更多的另外一些,渐渐成长起来。从小学、初一、高一开始看我的书的,现在大一、工作、出国读博了,我经常会听到他们在各种场合对我说,很多年了,我们从这里到那里,变成这样或那样,恋人都换了好多品种了,但都一直在等你的新书出来啊,不要太偷懒了,要加油哦。这种鼓励很盛大,就像一枚用感情凝聚起来的勋章,值得骄傲地别在自己胸口,孤单时候低头望一望,有一种微妙的安全感。

喂,如果你是这类读者中的一员,请接受我郑重地说感谢你,真的,谢谢你,还有,请踊跃购书,支持正版,不要看人家盗版的电子书啦。

《狐说》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它的主人公是狄南美,一只个性怪怪的银色狐狸,我很爱她。写完这本书好几年了,她仍然活在我的脑海里,像难得见上一面的至交,有自己的生活、感情和脾气,她超爱恶作剧,又非常臭美,经常变身去参加选秀,如果三围不够完美还会积极接受整容手术,但是给她整容的医师就很惨,不但收不到钱,要是手术失败的话诊所里还会凭空出现很多狗屎。

无论什么人写什么东西,字里行间,都在不知不觉为自己留下传记和期许。那么我承认,以上那些,都是我想干但干不了的事,于是把舞台扫一扫,交给南美,说去吧别回头,和你那些个性一样怪怪的朋友一起把这个世界烧成一把劫灰,放心,我的硬盘容量足够我可以写无限个版本为你挽回僵局。

每当我打开新闻看到那么多黑暗。我都想要有一个真正的狄南美,卷着她银色的威力无穷的小尾巴,化了烟熏妆什么的,向“不如意”这三个字的中心强力进发,一路喷着热血。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是个无可救药的乌托邦梦想者。

奇幻我已经写了多年,不复旧时心境,那种无所顾忌的飞扬跳脱渐渐变成一种标记过去的书签,插在一段段记忆之间,告诉我:“喏,曾经你是这个鬼样子的。”但终就连这种记忆都会淡去,一层一层叠加的沥青般面目模糊,但我相信狄南美永远不会变,正如她永远不会老,无论什么时候翻开书,她都在那里活蹦乱跳,不计较功利的后果,去做疯狂而充满乐趣的事,无所谓意义,也不顾及结果,爱人人都说不值得爱的人,去人人都说太危险的地方,放开身心,只为遭遇激情或伤害,体验,而不计算。

而我微笑看着她。

已经读完最后一章啦!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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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你的话

【破镜重圆X久别重逢X双初恋X未来星际X甜宠X双向奔赴】 闫阳和南鸢相识在一场惨无人道的人体试验中。 俩人因此对彼此产生了非常深厚的依赖。 就在闫阳想尽办法为俩人未来出逃谋划时,南鸢却掐着他的脖子,让他去死。 九死一生的闫阳逃出实验室,蛰伏多年成为帝国军师。 再见面,南鸢已经是帝国第一女战士,她冷静、狠厉、无人能及,同时不记得闫阳了。 埋藏在闫阳内心深处多年的仇恨,却在他见到南鸢之后,不自觉地减淡。 在她被新药折磨的生不如死,又掐着他的时候,闫阳也只是说:“小南鸢,我是阳阳哥哥啊。”
已完结,累计25万字 | 最近更新:第六十六章 太阳和月亮

第一章 ZERO

书名:
听你的话
作者:
咔淇火
本章字数:
3905

将近40度高温的荒漠,一辆黑漆摩托以300码的速度穿行在两辆灰色重卡之间。

车主留着齐耳短发,被疾风要挟着往后聚拢,皮夹克收在腰间的金属皮扣里,显出腰部的完美弧线。

这对南鸢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支援任务,作为佣兵团的最强实验体,战斗是刻在她骨子里的天性。

她右脚用力将油门踩到底,后轮卷起滚滚红沙,背上斜挎着的狙击步枪,在阳光下反射出张扬的银光。

“真是撞了鬼了,怎么哪儿都能碰到ZERO的部队,上次的账还没算,这次又来抢咱们的物资。”

紧随其后的卡车副驾驶上坐着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男人,吐出的烟圈在车厢内打转升腾。

自10年前实验体被投入战争,异军突起的势力让帝国一跃成为这颗星球的主宰,垄断了军火和能源,强权下的暴力镇压逼得几个地下组织在黑暗中涌动,而ZERO便是最难缠的那支。

驾驶位上的人冷哼一声:“抱怨有啥用,现在这世道,军火放哪儿不是香饽饽?他们不抢也会有别人要抢。”

他顿了顿又说:“不过帝国手下的杂兵也太弱了,每次都让咱们佣兵团收拾烂摊子。”

“普通人能跟实验体的身体素质相提并论比么,不是我说,没了佣兵团,帝国军队屁都不是。”男人看了眼前车玻璃映出的飞驰身影,冷嘲热讽起来。

“这次就让这群不识好歹的臭虫长长见识。”

深吸一口后,男人用手指捏碎烟头,潇洒一扔。

距离交战不过10分钟路程,炮火轰鸣,卷起层层火柱,南鸢甩掉身后的卡车,独自加速向前。

她习惯了单独作战,一是为了迅速了结对手,二是觉得旁边有人只会拖后腿,而她从来就不是个会照顾别人的实验体。

有一次出任务,队友大腿中弹形成贯穿伤,她只能将人硬扛回去,由于手劲儿太大,不小心“顺带”把人的手臂掰骨折了,自此之后再也没有人敢麻烦她,二次伤害的阴影深深留在所有队员的心里。

“鸢队,小心点,ZERO不是善茬。”

通过无线耳麦传入脑中的是队友善意的提醒,对南鸢来说却是噪声:“闭嘴。”她皱紧眉头,冷淡吐出两个字,瞳孔骤然收缩,紧盯着前方。

紧接着一个急刹车,摩托车在沙漠中划出一道长长的月牙形车印,南鸢下车后站定,右手熟练地将背后的枪口抓住,掰到胸前,大脑精准计算风向和角度。

子弹几乎与连贯的动作同步出膛,击中千米外,印着ZERO标志的墨绿色卡车轮胎。

重型卡车不受控制地向后翻转,瞬间支离破碎,熊熊烈火像爆开的烟花,玻璃碎片扎进车身周围的人体内,绚烂,转瞬即逝。

南鸢深吸一口气,枪口冒出的火药味令她着迷,她全身的细胞都兴奋地战栗起来。

刚拿到的改良型狙击枪,果然趁手。

“赶紧,收拾。”

听到南鸢的指令,队友们纵身跳车,迅速进入战斗模式。

这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实验体,表皮经过强化,肌肉结实,动作敏捷,最重要的是,他们无法感知疼痛,即便残肢断臂,依旧勇往直前。

南鸢站在远处观察战况,而敌军隐蔽的角落里,也有人在默默注视着她,眼神复杂。

14年了,这是闫阳14年后第一次碰见成年后的南鸢,在同样残酷的战场上。

隔着两个沙丘,闫阳抬头,透过蒸腾的热气凝视那个黑色缩影,眼睛被燥热的温度烫得干涩发痒。不会认错,那人身上透出的冰冷气息,即便隔绝了空气,也能渗进他的毛孔里。

“按之前的计划行事。”他声音低沉,带着不容置疑的口吻。

在佣兵团到来之前,闫阳的手下已经将帝军的残余部队消灭得所剩无几,之所以拖到现在还没撤,就是想亲自会会实验体,更想看看,多年不见的南鸢,到底成长到了哪一步。

子弹像干旱沙漠中来之不易的大雨,瓢泼着落了一地。

ZERO的火力集中攻击前来支援的部队,机枪扫过的地方横尸遍野。

烈日当头,战士们不知疲惫,像多米诺骨牌,层层叠叠向前推进。

猩红血液像浪潮包裹着沙石,地面像喝不饱似的不停往下吞咽血水,从高处看像一群腐烂的珊瑚礁,是干枯的红色。

惨叫声夹杂着炮弹的轰鸣,此起彼伏,然而,大力密集的攻击让实验体逐渐趋于劣势。

他们擅长近战,这种故意拉长战线的策略,难以施展拳脚,一个个像骷髅似的硬挺挺地倒下。

南鸢的耳麦中传来信号:“靠,鸢队,敌军这次火力太猛,我们顶不住了,你快来。”

她啧了一声,将狙击枪背到身后,骑上摩托冲进包围圈,双手拔出大腿根上别着的短枪,以仰躺的姿势移动着,一枪一枪的爆头。

躲过枪林弹雨,乱飞的子弹擦着鼻尖掠过,她跳下车,攀住眼前的敌人,脑袋一拧,那人就像陀螺似的转一圈,重重砸在地上。

以一敌百是南鸢的常规操作,三两下就将敌人摔翻在地。

实验体中,只有她擅长狙击,更擅长近身攻击。

“狙击枪给我。”

闫阳伸出右手,接过部下手里的枪,瞄准那个过于活跃的身影,深吸一口气,集中注意力,三秒后,扣动扳机。

子弹以难以置信的速度贯穿南鸢的大臂,鲜血喷涌,冲击力使得她踉跄着退后了两步。

而面前手握短刀的敌人想趁机偷袭,被她捏住手腕,清脆地掰断,然而,没来得及躲避的匕首还是直接戳进了腹部。

她冷着脸,面无表情地了结敌人,将刺穿内脏的匕首抽出,扔在软绵的沙子上。

抬头望向射中自己的罪魁祸首,难免有些吃惊,如此远的距离,竟然有人能打中她。

南鸢径直往闫阳所在的黑色越野走去,手臂上的血顺着指尖流了一地。

闫阳见势也驱车过来,迎着风沙,下车关门。

那双宝蓝色的眸子似漩涡般将他吸住,眼角的泪痣溅上猩红血滴,白皙的脸上绽放出几朵娇艳的红色花瓣。

他用余光瞥见南鸢手臂上的弹孔,嘴角勾起笑容,眼里却闪过厉色。时光流转,他的心早就像被茂密植物包裹的铁墙,没了最初的模样。

如果不是因为不能暴露身份,此刻他真想高呼一声,南鸢,你也不过如此。

两军陷入困战,而他们之间的空气却像凝固了一般。两个漂浮的气球,只需要一点摩擦,就能在顷刻间爆炸。

南鸢捏紧拳头向前几步,冲着闫阳的下巴挥去,被他的大掌钳制,转而一个回旋踢朝脑袋踢去,闫阳后仰躲过攻击,南鸢直接从背后跳到他身上,双腿死死夹住他的腰,手刚要碰到闫阳,被他反应及时地抓住,借着惯性往后仰,两人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

目测应该断了两根肋骨,但南鸢依旧没有吭声,因为她根本感觉不到痛。

而易容后的闫阳明显也镇静许多,虽然不易容,南鸢也不见得会认出他来。

他翻身压在南鸢身上,像猎人围剿猎物般肆虐,充满杀气,正如14年前,被南鸢用同样的眼神刺痛那般。

闫阳单手将她的双手压过头顶,另一只手掐住了南鸢细长的脖颈,触感冰凉,像新雪,更像冷透的尸体。

大动脉在他的指尖跳动,如果用力收紧手指,30秒后,身下的人就会陷入昏迷,瞳孔扩散,身体僵硬,直至死亡。

8岁时的闫阳,就是这个姿势,被这冷眸牢牢锁住,尖锐的指甲划烂了他的脖子,那是他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温热的血液流进自己的耳朵,发梢,浸湿训练服,鼻腔充斥着腥臭。

而之前相处的所有美好回忆似乎只是昙花一现,只为了给他最后一击。

南鸢像个毫无情绪波动的机器,没被他的动作惊出一点波澜,眼里除了疑惑,还有些兴奋,很久没遇到这么强的对手了。

她直勾勾地盯着近在咫尺的人,蓝色瞳孔里映出他的脸,轮廓清晰。

蓦地,陌生又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这双眼睛,似乎在哪里见过。

“你是谁。”这句话说得有些困难,被噎住的喉咙只能断断续续发出点声音。

他是谁,这三个字让闫阳的脸上出现了好几种表情,是愤怒,还有些失望。他的五官不自觉地搅在一起,颇有些自我嘲讽的意味。

见他不说话,南鸢伸出沾满血的右手去碰他的眼睛,鼻子,嘴唇,描摹着这张脸,在试图努力回想起什么。

突如其来的触碰让闫阳短暂失神,他身体一颤,回忆不受控制地翻滚起来。

那个把浑身是伤的自己抱在怀里轻轻哄着的南鸢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可转瞬间又被那些日思夜想却毫无头绪的疑问填满,那是切实的痛,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也许14年的时间太长,长到他早就忘了什么是温暖,也许14年的时间太短,短到他只能记住躺在血泊里等死的惨状。

南鸢的手一路向下划,摸到他脖颈处那道蜿蜒狰狞的伤疤,将手掌覆上去,轻轻摩挲起来,力道很轻,像抚摸受伤的小孩。

闫阳很想贪婪地享受这片刻的温存,理智却在推搡,在咆哮,在撕扯。

假的,都是假的,她最擅长伪装,最会骗人了。

南鸢看着闫阳,他像只惊弓鸟,嘴唇发白,因打斗而撕扯开的衬衫半露着胸膛。又像只被雨水浇透的小狗,汗湿的头发贴在脸颊两侧。

有那么一瞬间,她的身体窜过一股电流,脑海里不受控制地出现一个名字,随即脱口而出。

“阳阳。”声音很轻,轻的像羽毛挠在心尖。

闫阳被这声呼唤惊醒,微张的嘴忘了合上,充血的双眼因惊恐和诧异而瞪大。

阳阳,小时候在实验室,南鸢就是这么叫他的。

难道她认出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