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知道爱

书名:
只怕不再遇上
作者:
未再
本章字数:
9772
更新时间:
2024-04-26 15:53:17

李润的葬礼在一个雨天举行。

他的墓穴买在李晓身边。遗照摆得一边高,父女俩有相似的笑容。

纪如风没有参加葬礼,李润去世后,她跟着病倒。这一家全部重担都压在纪凯文身上。

纪凯文衣衫得体,克尽女主人之责,实实在在的出色。

方竹时常想,如果当初何之轩爱的是她,也许不会有后来的许多苦痛经历。

何之轩站在她的身边,她已经不用再望着他的背影就想逃离。

他们携手离开墓地,等待何之轩拿车的时候,方竹在墓园门口的书报亭买了一份晚报。社会版通篇报导了一篇社会调查报告——《援助交际现象的反思》。她和老莫的名字都署在标题下面。导言是她写好的。

“涉案的女孩并不是天生的罪犯,不能单纯用‘寡廉鲜耻’评价她们的行为。从某种角度看,她们也许是以自己特定的方式追求着她们心目中的‘幸福’,或者逃避着她们生活中的‘困扰’,又或者是排遣着她们精神上的‘孤独’。在闭锁扭曲的世界里,她们用自己主观的理解解释着周围发生的一切,不能客观地自我正视和自我反省,让堕落和进步都只在一念之间。”

阖上报纸,何之轩的车已在她的面前:“去你家?”

方竹点头。

方墨箫已出院在家病休,每日在军区大院的操场旁打太极拳成为风雨无阻的爱好。

何之轩还要去上班,“孔雀”项目之后,他忙碌依旧。

成功的产品发布会后,又平地起了波澜。阿鸣的伏法还牵涉到给“孔雀”代言的选秀新人——那位十三号潘以伦,有记者拍到潘以伦和经纪人到派出所配合调查的照片,潘以伦曾进过少教所的往事被抖落出来,舆论顿时哗然。

这已经不仅仅是件巧合了。

方竹问何之轩:“一切都太巧合了,就像上次我发的那篇报导。”

何之轩很轻描淡写:“我们有应对方案。”

于是方竹便放下心来,她也准备去报社消假,整装待发重新投入职场。

她没有决定是继续住在何之轩的公寓,还是住回军区大院,抑或依旧住在自己的亭子间。

方竹在操场旁的梧桐树下等待父亲一套太极拳打完。

方墨箫不紧不慢将动作做完,走到女儿身边:“你们什么时候重新领个证?”

方竹搀着父亲:“还没想好。”

方墨箫摆手:“随你们去,你们的事情我越管越烦。”

方竹说:“爸爸,我还没去过呼玛,不知道那是一个怎样的城市。”

“呼玛在大兴安岭附近,靠近俄罗斯。是出金矿和黄芪的地方。”

“我都不知道。”

“要不要去看看?”

方竹点头。

“我老了,走不了这么远,你自己去。”

方竹再点头。

方墨箫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丢给方竹:“小何给我的钥匙,是他新买的房子,在浦东,两百多平米。够大的。”

方竹错愕。

“你有空去看看,他忙,管不了装修的事。”

方竹捧着钥匙,她仍矜持着迟疑着。

好友林暖暖的婚期终于确定,把方竹和杨筱光请过去看新拍的婚纱照。

林暖暖的妈妈贺苹从澳大利亚赶回来,翻阅着女儿的婚纱照,脸上满足得如梦如幻。照片上的汪亦寒和林暖暖笑容迷人。

一对璧人,外加心满意足的母亲。

方竹语塞:“这应该是妈妈最欣慰的时刻。”

杨筱光捏捏她的手,知道她在想什么:“你的妈妈也会欣慰的。”再一摊手,指着自己的鼻子,“像我,怎么也不能让我老妈欣慰。”

这一下换方竹安慰她:“你最大缺点就是妄自菲薄。”

杨筱光咕哝:“听说何领导在浦东买了新房子,就在世纪公园边上,你去看过了吗?”

方竹忽而想要寻些勇气:“陪我一起去看看吗?”

杨筱光林暖暖都说好。

汪亦寒驱车把她们送过去,刚下车,杨筱光就啧啧轻叹起来:“果然好地段。”

此处绿化繁茂,环境清幽,多层一梯两户的居家房型有着十分的居家感觉。

方竹开门的时候,轻微地抖了抖手,好像偷偷摸摸做了件坏事儿。

打开房门,不出意外的是全部装修一新,三室两厅双阳台,采光良好,再无亭子间的逼仄阴暗。

亮堂堂大客厅的一角,摆着一台落地大音响。方竹一眼扫过去,明显愣了一愣。

杨筱光捅捅她:“你怎么好像不认得自己家?”

方竹笔直走到那台音响前面,轻轻抚摸。

林暖暖看到牌子,咂舌:“是FM Acoustic?"

方竹失了神片刻,她说:“以前结婚的时候,表哥送了这台东西给我们。”

林暖暖爽直地说:“我倒是觉得那是伯伯在刺激你们。”

“年轻的时候,常常自不量力,还会自以为是。”方竹说。

杨筱光叫:“你的小自行车。”

可不就是她的小自行车?如今正静静靠在宽大的阳台一脚,车把手车后座甚至每一条钢丝都被擦得闪闪发亮。

“好在领导把该找回来的东西,全部一样一样找回来了。”杨筱光弹一个响指,说,“这才是圆满的结局。”她往房间里一转,橡木地板,隐蔽式橱柜,家电俱全,虽然风格简洁,但处处都符合家庭的温馨。尤其是卧室里头正对大床的一面墙上,画了一幅巨大的竹林图。

方竹望着此图发呆。

杨筱光和林暖暖认为其中必有缘故。她们没有打搅好友。

方竹在这一晚没有早睡,一直坐在沙发上,用笔记本电脑看着肥皂剧。她在等何之轩,等到很晚,他也没有回来。她已有倦意,关上电脑,就睡在沙发床上。

何之轩最近经常晚归,有时会带着酒意。

但是他一定会回来。

不知到了凌晨几点,门“咔哒”响了一下,有人开门进来。

是何之轩,也许又喝醉了,往门边先靠了一靠。方竹在黑暗里看清他的动作。他靠了很久,想来今天是醉得狠了,然后弯腰脱鞋又脱了很久,才想起来锁门,再脱下外套,他想要开灯了。

整个顺序是混乱的,又尚留着一丝条理。

方竹乘他未开出亮灯,借这暗色,撑起这份胆量,一个箭步上去,抱住他的腰。她吻上去,把舌头探入他的口中,略一碰触,他就有了回应。

黑暗里的软玉温香,是想念已久的感觉,暌违已久的激情。

何之轩不能自持。方竹的手就搭在他的腰间,上上下下的抚摸,又痒又热。她这样磨人,磨到他全部情绪都能崩溃。

他从小性格冷静内敛,成绩优异,一直当着班长,进了大学没一年就竞选了学生会主席。他想他能把握自己的人生。上大学前,他对父母说:“爸妈不用为我的学费再操心,上海地方大机会多,我先自立。毕业后再辛苦几年,到我三十岁,不管是去上海还是留家乡,一定不会让两老失望。”

这是他对父母的承诺,后来成为他一辈子都无法实践的承诺。

他遇见了她,爱情来的突如其来,他没有想过爱一个女孩,会爱到失去理智,把人生计划全部搅乱。

方竹问过他:“何之轩,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他说:“我发现喜欢你的时候,已经走了一半的路了。”

方竹撅嘴:“抄袭奥斯丁。”

他笑笑,这话说出口他自己都发现熟悉,原来是奥斯丁写的,不过确实是他的感受。

她甜蜜地告诉他:“我也是。”

他们的想法总能不谋而合,合拍到他不得不相信世上的这句话——心有灵犀一点通。

离婚时,他也仍相信这句话。

他想他是了解她的,也了解自己。一段感情有了不可弥补的裂缝,不是有灵犀能抵过去。且正因这灵犀,他们几乎都在猜测对方的态度。他知道父母的意外并不能全怪她,可是在那个时候,他没有办法说服自己不怨恨她。

他和她都怕再下去,或许会相看两相厌,让洒脱少年人的日子蒙尘,过上狰狞而沮丧的人生,怕总有一天让对方嫌弃,抑或恨对方如同死敌,成为遗憾的怨偶。

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后退。

但,退一步,并不是海阔天空。

他由杜日晖介绍去了香港工作,他然为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逃离过往,或许能够重生。

他错了,香港这座城市比上海更小,人口密度大,交往空间小,狭窄的房子,高强度的工作。人来人往,太匆匆,与他无关,他还是会想念她。

想念她的时候,他不是没有起过欲望。成年男人一想起情感过往,就会在身体上真实反应出来。

他换了一份强度更大的工作,还是没有办法填满这样的空虚。

热心的香港同事给他介绍女朋友,他不能拂人好意,出席了一两回相亲饭局。但兴味了了,他没有再继续的意思。

她们统统不像她,不如她固执,不如她主动,不如她黏人,不如她聪明,不如她和他有默契……这些人,都不是她。

她们不会跟他说:“何之轩,我欢喜你,你欢喜不欢喜我?”

一年两年,这样乏味地过去了。

直到再次遇到李润和纪凯文。

很巧,是在一次展会上。李润乐哈哈地上前同他打招呼,诉说着关于“孔雀”所遭遇的一切。他才恍悟,过去从来未曾远离他。

纪凯文时常来香港出差,也会时常约会他。她依旧漂亮,能干,通情达理,落落大方。而且,未婚。她的身边不乏追求者,她也经常会谈论起那些追求者并不是她所冀求的那个人。

成熟女子眼内的渴望,他读得懂。

但是这不是他想要的。

他闭上眼睛就能想起离婚那天方竹害怕惭愧软弱的闪烁眼神,羽翼没有丰满就离开家庭离开他的她,会怎么样?

终于还是忍不住了,他趁着董事会成员换届,需要对上海分公司洗牌的时候,竟然主动提出调往上海处理这边棘手的管理层更迭事务。

这有悖于他一贯推崇的做事重过做人的职场原则,原因只有一个,他想回来,回到她的身边。

正如他所预料的,她看他的眼神又愧又憾,想接近他又要远远躲着他。

原来这些年不单单是他没有走出来。

何之轩不想如当初那样后退。她不敢进一步,他就等着。反正他们已经互相等了这么久。

方竹的身体在他的掌心柔软。回忆渐渐清晰,何之轩记得她的身体。

其实那天清晨的深吻和抚摸,已经把他不断平复的欲望再度唤醒。他会忽然沮丧,他所有的错乱和不理智都因她而起,便硬生生把感情压下去。

她当时的表情是迷惘的,后来还赌气了。她怕输的性格依旧没变。

这种性格像荆棘,刺痛的是两个人。

何之轩就是有点恨她这样,一忽儿远一忽儿近。

他的手劲慢慢重了,探到她的身下。柔弱的中心,在他的手指上渐渐湿润。他的粗糙划痛了她,方竹吃痛,可不想躲了,轻轻抬起了腿,勾住他的腰。

这一个动作,让所有的情绪崩堤,如水闸泄洪,谁都逃不掉。

他们重重倒在沙发上,何之轩摩挲着她,推高她的睡衣,拉下她的内裤。他带着被酒精催化的急切,吻热而且疼,细细咬着她的颈,吻在她的心口,手从抚摸转为揉捏,要深深贴近那思念已久的体温。

他另一只手开始解自己的裤子,皮带紧紧扣着,几下都解不开。方竹伸手过去帮忙,被他推开。这时候他还记得她手上有伤。

很快,两个人身上所有的阻碍都被褪下,这样赤裸相对,终于又能坦陈。

他叫她:“方竹。”

她迷迷糊糊应着,他的吻又辗转回到她的胸口,深深的吻,细细的啃噬。他问:“方竹,你的心还在吗?”

他的吻随着她的心跳,一下一下,一紧一松,让她全身的毛孔都要打开,浑身战栗,不能自己。

她嗫嚅,她喘息,她说:“何之轩……你醉了。”

何之轩低低笑了一声,像是哂笑,又像无奈:“是你先开始的,这时候还有借口,不觉得特没意思吗?”

他不让她说话了,封住她的口,她多说一句,也许一切又要退回去,他不打算再退。他腾出一只手捉住她的双手,不让她在混乱下再伤了自己,身下深深一沉,就进去了。可还不够,何之轩又拉过被褥垫在她的身下,稍稍抽了出来,再自高而下,又重新深入。

这一下的冲击让方竹真的再也无法说话。而后的撞击一下重过一下,力道这么猛,让她无法招架。她扭动腰肢,想要逃,可是逃不了。

他在她的体内,灼热坚挺的侵入,不容她有片刻的迟疑。

方竹有点疼,但激情在疼痛中被点燃。

是的,是她先开始的,她怎么能逃?

他们的身体都有对方的记忆,熟悉的律动和亲吻,一旦再度纠缠,就不愿意再分开。

他的一只手一直牢牢握住她的左胸,想要重新握牢她的心。

方竹唯有打开自己的身体,承受他施予的一切。

方竹在清晨醒来,翻一个身,发现自己睡在床上,周身干净得像初生的婴儿。她身上的睡衣换过了,内裤似乎也换过了。

原来她一头睡死过去,什么都被人安排好。

外头有“踏踏”的脚步声,慢悠悠的,像是何之轩。

昨晚的后来,他睡在哪儿?

她想着,他就走了进来。方竹拉高被子,遮住自己半张面孔。已经红透了。

之前的一段日子,何之轩虽然睡沙发,但是每日清晨会回到房间里换衣服系领带。他是进来系领带的,领带松在他的手里,他瞧着她。

方竹羞涩得不敢盯着他看。

他离得她很近,气息拂在她的额头上。再近一些,她抬头就可以吻到他的下巴。可是这样的光天化日,夜晚的轻狂消失无踪。

她还是缺少一点胆子。

何之轩只好自己动手,慢悠悠地把领带系好,然后问她:“你什么时候有空?”

她最近天天都有空,故而只是望住他。

何之轩忽然把手按在她的小腹上,说:“方竹,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你爸爸会高兴的。”

方竹有些茫然,他的手还覆在她的小腹上,隔着被褥,她都能感受到温热的触觉,透到了皮肤上,能进入身体里,仿佛那里真的有了生命。

是的,她的一切,何之轩都记得,无法忘记。

他记得他们结婚时候对未来的规划,先不能要孩子,等过个三四年,两个人工作都稳定了,收入都提高了,把双方的家长也摆平了,再把这个事儿提上议程。

最初的最初,他们谁都没有想过真的和自己的家庭把意见闹到这步田地。

方竹认真算过安全期,只说给过他听一次。那时候他们都忙,一个是实习生,一个进新行业要卖力拼命干,好像都没怎么当真。

昨晚,他抱着方竹在沙发,拂扫过她裸露着的光滑的肩头,然后翻身爬起来给她擦了身子换了衣服,再翻了一下日历。

他就在一周前,“孔雀”的秀结束后,对方竹的父亲方墨箫恭敬而诚恳地要求:“我想和方竹复婚,请求您的同意。”

方墨箫研判地注视了他很久,他说:“好的很。小子,到最后都是你比我有耐心,有手段。”

何之轩对方墨箫说:“因为您太宠爱您的女儿了。”

何之轩也不会忘记他在与方竹结婚以后,第一次单独见方墨箫的情形。方墨箫的态度简直可以用盛怒来形容,根本就不能听他的任何辩解和承诺。

他曾经背着方竹想要单独找方墨箫谈一次,但是被抢走女儿的父亲的盛怒不是年轻的他可以承受。

当时的方墨箫说:“你想同我说什么?釜底抽薪以后你以为还有什么好同我说?你想要什么?你想从方竹这里得到什么?你且好好想好了再来找我。”

他是负气的,方竹的父亲看他的时候是藐视和厌恶毫不掩饰。何之轩走出方家,那时想的是最好再也不用回去。

后来父亲来到上海,希望见一见方墨箫,他无法,带着父亲又去了一次方家。那一回是铁将军把门,父亲执意等着。

他说:“你把人家闺女不声不响娶了,儿女都是父母的心头肉,这是该的。”

大太阳底下,父亲脸上的皱纹如沟壑,他想起自己走出家乡时对父母最初的承诺,如今只剩无力感。那是他头一回后悔和方竹这段婚姻的仓促,只是方竹不肯认为自己错,他也不肯,两个人把生活绷成了一条直线,随时易断。

表面上还是好的,可他是知道方竹情绪时好时坏,尤其是父母来上海之后,她几乎天天都会为琐碎的事情抱怨。

她说:“我以为我已经做的很好了,怎么你妈还觉得我这不对那不对?”

他亦有同感,他认为他可以把很多事情做的很好了,为何方竹的父亲依旧会以为他娶方竹是另有所图?

他陪着父亲在方家门口等了三天,买好了大礼的。这样的面子,方墨箫都不愿意给,最后是由勤务兵张林出来说了两句不痛不痒的闲话。

他回去同方竹商量,第四天方竹陪着他们又去了一次方家。等了两个小时,方墨箫仍旧没有开门。方竹扭转头就走。她说:“何之轩,我不要你们受这样的委屈。”

他亦是不想受这样的委屈。

方墨箫就是这样的强硬,或许是强硬惯了的,绝不容许旁人忤逆自己半点。

他同方竹离婚的第二天,方竹的表哥徐斯就找了两个人不由分说把他揍了一顿,徐斯恨声说:“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方竹?她才二十二岁就离了婚,这都是游戏吗?”

他被打青了脸,但是硬声要求徐斯带他去见方墨箫。徐斯最后同意了。他其实没有想到方家的大门第一次容许他进入是在他和方竹离婚以后。

他毅然决然地站在方墨箫的面前,方墨箫简直是咬牙切齿了,说:“小子,你好的很!”

何之轩青白着面,说:“伯父,您所看到的,一切如您所愿。”

“你还有脸给我说这句话?”方墨箫劈头又给了他一巴掌。

他年纪大了,可他是军人,经年的训练,臂力不弱,打下来的力道是很重的,他的嘴角瞬间就流了血。

这晚他在黄浦江边上坐了很久,他记得上大学时在这里唱过“为何我总是一无所有”,这个城市最后真的让他一无所有,亲人,爱情,还捎带了一些自尊。

他回到亭子间,方竹不在。她一定住在她的表哥她的亲人为她安排的更好的居所内。何之轩简单整理了行装,不知怎么把方竹一条裙子翻了出来,是她第一次遇见他时穿的levis牛仔裙。

他当时一个月拼命打工才赚五百块,她身上一条随便穿着的裙子就要八百块。

这条裙子一直在他行李箱的最底层,也许方竹不知道他把它带走了。

杜日晖后来告诉他:“我遇见方竹了,没忍住去说了她几句,这姑娘脸刷的就白了。我想她大概会找你!”

方竹一直到他去另一个同上海相似的城市重新来过时也没有来找他。

直到他再度回到这个城市,再度遇见方竹,他才明白过来,当时的她有多痛苦和自责,她根本不敢来找他,她甚至觉得自己和他平等面对面的资格都没有。

为什么他们破裂的婚姻会让她变成这个样子?

以前她的精神总是很足,整天在他身前身后叫“何之轩何之轩”,她知道自己能赢得他的爱情,也知道自己能做很好的采访写很好的论文。

当然,她对待工作依旧认真而且勤奋得过了分。他了解过,她做过很多给她自己带来危险的报导,每次都化险为夷。他是欣慰的,也是惭愧的。她的父亲始终在她的身后,为她伸开庇护的臂膀。而他,选择逃离。

她也在逃离,一个人蜗居在小亭子间里,就这样过一辈子的架势。

何之轩才能明白,那一柄双刃剑,令方竹比他受伤更深。

昨晚的纠缠至为缠绵,她在他耳边轻轻一句“对不起”,令他颤抖。也许她以为他没有听到,但是他听得清楚。他有力的拥抱都无法驱散她这么多年累积下来的怯懦。

他的慢慢接近,小心翼翼,都想让她能卸下自责,走出阴霾。

何之轩执意地把手放在她的小腹上,轻轻的摩挲,方竹按住他的手,她说:“不会。”

他笑一笑:“我们说好三四年以后要孩子,现在时间刚好。”

她叫他:“何之轩。”

昨晚她叫了无数声“何之轩”,像要把这几年没有叫的都叫了。她呻吟,大汗淋漓,与他水乳交融。

她记得他将头埋在她的胸膛,紧紧扣住她,不让她稍稍远离。她挣扎起来,坐在他的身上,身体里最软弱的那一点被他一击即中,整个人几乎痉挛。

他绵密地吻她,身上有浓重的酒气,可她并不讨厌,努力回应他的吻。直到最后,她在他的耳边呐呐吐了一句无声的:“对不起。”

他正抵在她的深处,息息相连的那一处灼烫地似能烧炙到心头。她与他一起轻轻颤动,她吻住他的唇。再后来,她就意识模糊了。

他应当是没有全醉的,给她洗了澡,还洗了被套沙发套和衣服。一到早晨,一切恢复如初。

方竹说:“何之轩,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可以——”

何之轩打断她:“方竹,我们试试看。”他起身,“以前丢掉的,我们一点点捡起来好了。方竹,你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地方。我先去上班了。”

在他离开以后,方竹发了很长时间的呆。一直到包姐来上班。她才起身

包姐一眼就看到阳台上晾着大大的被套和沙发套子,遮去大半的阳光。阴凉的一角,还有方竹的内裤和睡衣,以及何之轩的内裤。

她直纳罕:“一大早洗了这么多东西?今朝阳光不好呀,洗什么沙发套子?”

方竹的脸“兀”地一红,想,幸亏她没提别的。她含含糊糊地起床,打开橱门想找衣服,可是情不自禁地翻到何之轩的那一边去。衣橱里有他的气息,她这些年如此想念。

在他挂西服的最后一格,她发现了一只纸袋。她打开纸袋,里面还有一只防尘袋,在防尘袋的里面,整齐叠着一条牛仔裙。牛仔裙的裙边已经磨损,款式也已经老旧,但是被一件全新未剪吊牌的新衣一样对待。

方竹颤抖着手,将牛仔裙穿到了身上。然后她刷了牙,洗好脸,坐在桌边把早饭吃了。

包姐把碗筷收拾。

方竹还在想,他刚才说:“方竹,我们试试看。”

忽然就泪盈于睫。

方竹对包姐说:“我要出去一下。”

包姐问:“晚上回来吃饭吗?”

她说:“不会来了。”

方竹是先去了小亭子间,寻来房东退租。

房东十分惊讶:“还有一年就满五年了,现在退?可要赔点儿钱的。”

方竹好声好气地哄着她讨价还价:“王太太你看在我从不欠租还帮着房子装修的份上就免了吧!”

房东问:“是不是去结婚了?”

方竹连连点头。

好在房东有副好心肠:“算啦,就当是我给你的贺礼。”

方竹和房东好好地拥抱了一下。

她打电话找来搬家公司,邻居东北媳妇瞧见了,热心问:“要搬家了?要不要帮忙?”

方竹很乐意接受了老邻居的帮助。

很快地,本来就剩下不多物件的亭子间内的物品被一一打包打好。货车正好赶到,她同老邻居握手告别。她请司机把车开到了浦东世纪公园旁的新居。把物品搬入新房后,并不急于整理。她又出了门。

她记得怎么买去呼玛的车票,要先买好从上海到哈尔滨,哈尔滨到黑河的火车票,然后在黑河要换客车到呼玛。一共要三十个小时。

买好火车票,她给老莫打了一通电话。

“老编,我还想延一个礼拜的假。”

“伤势有反复?”

“全好了。”

“哦?”

“我想去外地办个私事。”

老莫爽快答允:“准。”

然后她拨了电话给何之轩,他应该很忙,铃声响了很久才被接起来。

“方竹?”

方竹说:“今天能不能早一点下班?”

“什么事?”

“我想请你吃饭。”

他回答得很快活:“好。”

“就在学校后门的黑暗料理街,我们在图书馆旁的那棵梧桐树下等好不好?”

他在那头轻轻笑了一声。

方竹又回到当初的梧桐树旁。

这棵古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三十年代,日本人的飞机大炮轰开吴淞口,把校园夷为平地,偏偏就幸存了这么一棵梧桐树。

当年谈恋爱时,他们不是没有闹过别扭。一闹别扭她就来这里绕圈子,她想她在这里头一回向他表白,这棵树就好像被通了灵性,能知道她的爱情世界里的喜怒哀乐。

离婚以后,她没有再来此地,就怕自己的喜怒哀乐在这棵梧桐面前变得软弱可笑。

那一日在杜日晖的婚礼后,他们步行至此,但始终没有踏入此地。当其时间,她还是不敢回头。

她极力回避着当初的一切,又极力想念。

方竹在梧桐树下立了一会儿,从后门走了出来。她没有找到麻辣烫小店,这里的黑暗料理街老早被夷为平地,马路两遍统统是合法营业的大小餐厅。

这样走来晃去,耽误了些时间,一会儿何之轩的电话打了过来,问她在哪里,她才气喘吁吁又跑回了梧桐树那头。

何之轩就站在树下,永远是整齐庄重的模样。

梧桐树高高耸立在他的身后,像一柄巨大的伞。他就像撑着一柄巨大的又坚固的伞在等着她。

何之轩眼内的方竹,好像自十八岁那年走来,短发、白恤衫、牛仔裙。他记得她帮她拖行李的时候,其实暗暗把她打量了够。

这么跳跃明朗的女孩儿。

方竹回到他的身边,说:“小何哥哥,找不到麻辣烫小店了。”

何之轩往她的额头弹了一下手指,让她呼痛。

很久以前他们吵完了架,何之轩就用这样的手势来回敬她,而后一切都能烟消云散。

方竹但愿如此,她捂着额头望住他。

“麻辣烫小店原地开了一间日本料理店不错,你的好朋友夸三文鱼新鲜。”

方竹摇头,何之轩皱眉头。

她说:“可我还是想吃麻辣烫。”

结果他们一起去了超级市场,何之轩买了很多火锅涮料,鱼丸虾饺的一堆,方竹选了很多蔬菜和菌菇。

方竹说:“去浦东怎么样?”

何之轩微笑。

回到浦东新房,他并不意外满地的打包的纸箱,他暂时把它们踢开。同方竹一道在厨房里手忙脚乱折腾了一通,就着煤气灶就吃起了简易的火锅。

方竹把蘸酱不小心弄到了自己的手指上,何之轩握住她的手指,拿餐巾纸一点一点擦干净。细意又认真。

她只觉得鼻子酸。

“何之轩,你为什么对我这么有耐心?我做错了这么多事情,这不是对得起你对不起你的问题,而是我整个的影响到了你,让你这么辛苦——”

何之轩握着她的手指,逐渐收紧,不动,他手上的温度流转到她的手上。他不让她再说话。

“方竹,我只是一个普通人,除你以外,我不知道还有谁能给我这种渴望。”

方竹说:“我明天就出发去呼玛。一个人。”

何之轩望牢她。

“你很忙,不用陪我。我想坐三十个小时的火车,亲自去看看你出生的地方。我想去看看你的爸爸妈妈,还有你的亲妈妈。”

何之轩托起她的手指,轻轻吻下。

方竹任由他握住自己。

“我想告诉他们,我错了,我犯了很多的错误,对你,对我的爸爸,我把太多的东西从你身边夺走,我让你这些年过得很辛苦。

“我还想告诉他们,我真的很感激很感激他们,感激他们让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可以包容我的一切,包容我的自私,包容我的无知,还肯回头来找我,给我幸福。”

方竹勾住何之轩的脖子,将一头一脸深深埋在他的肩窝中。

“何之轩,我错了。谢谢你能给我机会改过自新。”

何之轩的手,包裹住她的发。他说:“方竹,你总把事情想象得这么严重。”

“不,没有,有些事情是我想错了。这些天陪着爸爸,我才发觉爸爸多么希望有我这个女儿在身边陪着喝酒、下棋、旅游、和老朋友老战友见面。我以前都不知道。他这些年一直默默地照顾着我,让我不曾遭受任何委屈,我时常想,比之晓晓,我何其幸福幸运。在我最任性的时候,我的亲人都不曾放弃过我,你还能回头给予我你的包容和你的爱。”

何之轩把方竹紧紧拥入怀中,有一种睽违已久的温暖。好多年前,她在向他坦率表白的时候,他就有这种别样的温暖。

“我去你爸爸妈妈的墓碑前,我想告诉他们——”

她在沉吟,也许是害羞的。何之轩唇角上扬,等着那个多年前一往无前的方竹,再次对他说出同样的话。

“何之轩,我会好好爱你。”

已经读完最后一章啦!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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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折纸蚂蚁
本章字数:
23133

夜色降临在这座南方城市,初夏的晚风夹杂着白天的热度,马路上各色车辆呼啸而过,其中还有拉动着汽笛的救护车。

军区总院急诊楼的门前,推车、氧气等医护装备齐全,几个身着白大褂医生、护士在玻璃门外驻足张望,神色凝重。

不久,救护车呼啸着冲入医院,一个甩尾在急诊楼前停下。一辆军用越野紧跟其后,从车上下来一位穿着迷彩服防弹装备的少校,还有一位满脸油彩的下士。

救护车门打开,夏初率先从车上跳下来,她和其他医护人员一起将身负重伤的军人从担架抬上推车。伤员脸上的伪装油彩已经全花了,身上的绿色迷彩被血染得看不出本色。医护人员不敢耽搁,推着他一路跑着把他送进急救室。

夏初身上的军装上染着鲜血,雪白的脸上也沾着血迹,她小跑着跟在推车旁,向心外科主任丁大夫报告伤员情况:“两处中弹,其中一颗击中左胸,很可能击穿动脉,失血量非常大。”

丁主任点头,拍拍夏初的肩膀:“辛苦了,今天的情况危急,值班的人手不够,你如果没有问题的话,进来帮忙。”

夏初咬着嘴唇点头:“没有问题,我这就去换衣服。”

“要快。”

“是。”

手术室外,梁牧泽盯着“手术中”三个字的灯箱,薄唇抿在一起,眉头紧皱。旁边的下士肖腾却没他这么镇定,在手术室外面不停走来走去,特种部队专用皮靴在空荡的走廊里发出轻微的声响,布满了老茧双手不停揉搓着,他担心害怕的情绪袒露无疑。

随着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穿着常服的大校李政委穿过走廊跑到梁牧泽身边,跟在他身后的是特种大队一营指导员赵左。

李政委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水,焦急的问道:“怎么样了?”

梁牧泽对着大校敬礼,言简意赅道:“两枪,昏迷,在抢救。”

肖腾看见李政委,刚开口说话,眼泪就先掉了下来,“政委,班长他……”

“哭什么哭!”梁牧泽低吼他,目光如炬。他的一个眼神儿,就生生让肖腾把眼泪给逼了回去。

李政委拍拍肖腾的肩膀说:“没事的没事的,田勇这小子命大,从五层楼摔下来都没事,还能活蹦乱跳的。”

赵左点头,接着话茬说:“政委说的对,田勇肯定不会有事,不会的。”

赵左看着梁牧泽身上还未来得及脱下的装备,叹气道:“你回去休息吧,我们在这守着就行了。”

梁牧泽摇头拒绝,“其他人都走了吗?”

赵左点头:“嗯,已经在路上。”

特种大队接到反恐任务,本市某商场被一群恐怖分子占领,在商场安放炸弹,并且挟持二十多名顾客做人质。特种大队派出小分队,由少校梁牧泽率领,负责拯救人质、缉拿恐怖分子。在任务执行过程中,班长田勇在营救人质时不幸负伤。

随着救护车一起赶到医院的夏初,是军区总院的心外科实习医生。下午她与同事交班后,路经这家商场,打算到超市置备日用品的她,因为一身绿军装不幸成为恐怖分子的首要人质。田勇身受枪伤后,就倒在夏初眼前。

任务最终大获全胜,击毙歹徒四名,活捉三名。但是田勇身负重伤,一群铁血战士们纷纷红了眼眶,大家一致要守着田勇,谁也不肯离开。梁牧泽只好从军区借人将他们送回大队,并且严令谁若是擅自跟到医院,就马上脱了军装从特种大队滚蛋。对于军人来说,军令如山,他们不得不从。

不停有护士从手术室里进进出出,神色匆匆,肖腾越看越不安,终于忍不住的拦下其中一个护士焦急万分的问:“护士护士,是不是需要输血?抽我的抽的,我O型,万能。”

护士惊讶的看着他。

肖腾着重的点头:“真的,我血多着呢,要多少有多少,只要把我班长救回来。”

“我们血库血够着呢,你别拉着我,赶紧松开。”护士甩开肖腾的牵制,一路小跑着离开。

肖腾看着手术室喃喃自语:“班长流了那么多血,得吃多少肉和鸡蛋才能补回来啊?”

手术进行了三个多小时,伤势严重的田勇在鬼门关绕了一圈终于又回来。田勇被送往重症监护室,等一切安顿好,已经是凌晨三点左右。

这是一个血腥的夜晚,经过手术之后,夏初心中害怕已经平复了许多。军医大学念了七年,虽然穿着军装、参与过军演、上过反恐课程,但从未真正的经历过战争。第一次面临真枪实弹,也是第一次离死亡如此近。

田勇因为掩护人质撤退而被歹徒击中左胸,鲜血喷涌而出,当那个如山一般的身影在她面前轰然倒下时,她根本没有多想的就冲了出去,她不知道在那一刻,自己为什么可以那么勇敢,现在想想却有些后怕,没有任何遮挡物的她简直就是一个活靶子,歹徒随便一枪都能送她走。

夏初换了衣服从手术室出来,又拐弯到重症监护室转了一圈。在病房门口,看见了一个穿着迷彩的小伙子,此时正趴在门边,透着门上玻璃往病房里看,旁边的长椅上坐着一位穿着夏季常服的大校。

这些就是刚刚救他们于危机之中的特种兵,为了保护大家而自己受伤,为了他人的安全而完全不顾自己安危,想到这里,夏初忍不住的眼眶酸涩起来。

洗掉脸上油彩的肖腾看到了穿着白大褂的夏初,赶紧拔腿跑上前,对着夏初庄重的敬礼:“谢谢您救了我们班长。”

夏初一愣,赶紧摇头摆着手说:“不不,是你们班长命大,是丁主任的功劳,不是我。”

年轻的战士依然坚持道:“可是如果不是您的话,我们班长恐怕没有命撑到医院。”

这个时候,本来坐着的大校也起身走过来。夏初特别紧张,赶紧敬礼:“首长,我是医生,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没有医生会眼睁睁的看着一条生命消逝。这是我的职责,就像你们,以保护群众的生命为职责是一样的。”

大校回礼,拉过夏初的手握住:“无论如何,我要代表特种大队,感谢你!”

夏初有些局促的笑着:“那都是我应该做的。”

夏初在护士处转了一圈,护士们还在喋喋不休的讨论着什么。无意间听见她们说,曾经也有一位身受重伤被送进医院的特种军官,他当时伤的更重,除了身中两枪之外,还有多处刀伤,左腿严重骨折。但是半个月之后,就活蹦乱跳的出院,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回特种大队继续做他的特种军官,说的特别神乎。

“夏大夫,你笑什么?不相信吗?”小护士看着夏初,微微皱眉道。

夏初收起笑,认真的点了点头,放下病历一本正经的说:“我信。”

从护士站出来,刚一拐弯儿,就听见一个沉沉的声音:“你当年的伤可比田勇重多了,还多几刀呢。”

夏初身子一顿,一颗心瞬间仿佛被什么东西紧紧捏了一下,有些透不过气。她忍不住的回头,看见两位军人站在窗前抽烟。仿佛察觉到有人出现,其中一位忽然转身,一束并带有审视意味的目光扫过来。夏初认得那双眸子,冷然,坚毅,桀骜不驯,不久前她被劫持时,是他,狙击了挟持她的土匪。原来,“命更大”那位,就是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呢!

田勇被送进重症监护室后,特种大队的大队长董志刚赶到医院。梁牧泽、赵左和肖腾看见大队长来了,赶紧站起来敬礼。

董志刚也不回礼,劈头盖脸的把梁牧泽和赵左给骂了一通:“受伤这么大的事情也不通知我,想干啥?反了吧你们?”

梁牧泽木着脸不吭声,赵左只好说:“大队长,不是不通知您,我们怕……”

“怕什么?要不是地方警察给我打电话,到现在还不知道我的兵身受重伤进了医院,我就休息这一天你们都不让我省心……”正说着,董志刚忽然停下,苦着脸皱起眉头,左手捂着心脏,直直的抽冷气。

梁牧泽瞥了董志刚一眼,木着声音说:“为什么不告诉你。”

“你给老子闭嘴。”董志刚的脸煞白,但口气还跟吃了枪药一样强硬。

李政委赶紧扶着董志刚坐下:“医生说什么来着,不能提劲。手术已经做完了,医生说只要今晚不出问题,就绝对不会有事。”

董志刚双眼微眯,发出慑人的光,恶狠狠的说:“既然没事怎么不敢告诉我?现在是田勇没事了,要是真有个好歹,我挨个关你们禁闭。还有你老李,别看咱俩一个级别,照关不误!”

李政委人好脾气好,和董志刚搭班多年,知道他的爆脾气,也就是过过嘴瘾解解气,所以从来不跟他计较,一向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嘻嘻哈哈一笑而过。

一整晚上,夏初都没有睡着。躺在值班室的小床上,闭上眼睛就会出现下午被劫持的场景。怕伤,怕死,怕一命呜呼。她终究是个平凡的人,纵是穿了多年的军装也不能让她变成不畏惧生死的英雄。

天亮之后,夏初才离开医院回家,路上顺便买了个西瓜,抱在怀里走进小区。

毕业前工作分配,夏初选了这座南方城市的军区医院。为此,还和疼爱她的父亲冷战了好久,她毅然决然的想要离开父母的庇护,最后她当然是成功了,可是她却难过了好久。二十多年第一次独自离家,生活中没有母亲的贴心关怀,没有父亲的霸道宠爱,她很不习惯,非常非常的想念他们。

初来乍到的夏初暂时借住在母亲朋友的家,而显然,这家太富贵了,和她这身军装非常不搭。进出小区的住户、访客都有名车开道,不是名车最起码也是四个轮子的。她没有名车,也没有四个轮子,只有两只脚。第一次来的时候,被物业保安拦住盘问了半天。去医院实习之后,她每日穿着军装往返,清丽的面容、扎着利落的马尾、高挑纤瘦的身材,一身剪裁合体的绿军装,让她成为小区里一道最靓丽的风景线,再名贵的车子都没有她引人注目。

夏初养了一只高地折耳猫,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二喵”。恰好小区里有家宠物寄养中心,专门为没有时间照顾宠物的户主们提供方便。夏初每天早晨上班,要到晚上才能回家,偶尔还要值夜班,本来还担心养了猫咪却没有时间照顾,发现这个宝的之后,她毫不犹豫的领了一只小猫回来。

夏初到宠物中心接二喵,那个小家伙看到夏初后,趴在她脚边蹭啊蹭,二喵的叫声软软的、暖暖的,萌到骨头里一般动听。它还很小,刚出生一个月多,身体小小胖胖的,走起路来屁股扭来扭去,头顶和四个小爪子是淡黄色,其他地方像雪一样白。

夏初轻轻抱起猫咪,摸着它的小脑袋,“二喵,想我没有?”

“喵喵。”

二喵蹭着夏初的掌心,夏初点点它的小鼻子,将它放在西瓜上,抱着它们回家。卧在西瓜上的二喵威风极了,像船长似地,迎风而立。

这间公寓,在夏初住进来之前一直空置着,那个所谓的屋主几乎不怎么回来。可是仍然有钟点工每个星期过来打扫屋子,确保屋主可以在任何时候回来小憩。

房子很好,只是很冷清,没有生气。夏初在客厅的露台上养了几盆绿色植物,因为她有轻微鼻敏感,所以她不养花只养绿色植物。她还淘了张躺椅放在旁边,在露台推拉门上挂了一串风铃。刚到G市的时候还是春天,她经常在傍晚时分坐在露台的躺椅上吹着晚风,喝着明前龙井,耳边是清清脆脆的风铃声响,远处是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虽然工作很忙碌,可她还是能让自己过得悠闲自在。

夏初回到家,先给二喵喂了粮食,回到厨房熟练的将西瓜切开,去皮,分成小三角放进水果盘子,包上保鲜膜,放进冰箱。

她拿好换洗的衣物,钻进主卧的浴室,跳进大浴缸,美美的泡个精油澡。赶走疲惫,和仍然留在她脑海中那血腥惨烈的场面……

虽然整栋房子只有夏初在住,但是主客有别,所以夏初很自觉地住进次卧。如果不是二瞄趁她不注意溜进主卧,她也发现不了主卧卫生间那个大浴缸。这对她来说太有吸引力了,经不住诱惑的她再三纠结之后,还是跳了进去,从此“万劫不复”。反正这房子也没人住,主人回来前,被她无偿征用也没什么不妥,闲着也是浪费。毛主席说过,浪费是最大的可耻。她一向告诫自己,不能做个可耻之徒。

泡了近一个小时的热水澡,擦干头发,拿出冰了一个小时的西瓜,水分还没有流失,吃起来最爽口。顺便又将炉子打开,小火慢慢熬着一锅小米南瓜粥。

夏初从来不会让自己受委屈,她不太会做饭,但是会按着自己的想法做些简单的,有时间的话她会换着花样喂饱自己的肚子。不让自己肠胃受委屈,是一个医生最基本原则。

受伤的田勇在医院住了一个礼拜,伤口已经基本愈合,部队派了通讯员在医院照顾他,他女朋友得知他受伤的消息,在医院的走廊里哭了一个下午,来往的护士大夫都为之动容。军人背后的女人是最伟大的,因为有可能在下一秒钟,她的爱人就会为国捐躯,留给她的只有无尽的痛苦。

周六一大早,军区总院就涌进来一大帮子穿着常服的战士,他们一个个皮肤黝黑、眼睛明亮,非常精神。他们高大威猛的样子,让医院的小护士们的小脸红扑扑的。

他们非常有纪律,走在医院的走廊里,依然排着整齐的队伍,齐步走到田勇的病房。然而一推开病房门,立马变了个人一样,脱缰野马般争着挤着往里冲,直到整个病房被他们填的满满的,一个个还兴奋喊着叫着。

“班长呢?”一个小战士首先意识到这个问题。

“班长哪儿去了?”

“我那儿知道?班长……”

有几个战士从病房里探出脑袋,对着走廊高大喊:“班长,班长……”

护士长在护士站听见了动静,三步并作两步的跑过来制止:“都喊什么?这是医院,肃静懂不懂?”

病房里一群血气方刚的战士们立马安静了,肖腾从人群里挤出来,笑着问护士长:“您看见我们班长了吗?我们想班长想疯了,都有点儿激动,不过您放心,我们保证再也不大声喧哗,对不对同志们?”

“对!”二十个小伙子底气十足的扯着嗓子一起喊道。

“还喊!!”护士的脸色更黑,“我告诉你们,你们如果再大吼大叫的,我就向你们部队投诉,管你们是不是特种大队,吵到别的病人休息就是你们的不对。”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肖腾忙拉低声音,陪着笑脸说:“护士长,您别生气,我们真的不会再大声喧哗了,真的。”

他身后的一群战士们跟着他一起点头表决心,嘴巴紧闭,一个字儿也不敢再说。

田勇一大早就在女朋友的陪同下出去溜圈,刚回来就看见一屋子大男人个个吃瘪的表情,护士长站在门口,双手环胸,一脸不乐意。

“哟都来了?怎么了这是?”田勇看见这一群家伙,心里挺开心,可是这眼前的状况又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护士长转头看到田勇,叹口气语重心长的说:“田班长,你回来了我也就不说什么了,这一层全是重病员,你的兵大声喧哗吵到别人休息,这是不对的。”

田勇陪着笑说:“不好意思护士长,都是粗人,在部队待习惯了,一张嘴就是大嗓门,实在不好意思,放心,他们谁要是再大喊大叫,随您怎么处置。”

护士长看了看一群人,扭头离开。她人刚走,病房里的人又兴奋的蠢蠢欲动,但是被田勇一个眼神全吓了回去。他们只能压着嗓门把田勇迎进房间,争着抢着和田勇说话。看见田勇的女朋友,一口一个嫂子,叫的特别甜,叫的小姑娘都不好意思了,拎着暖瓶逃也似地从病房里跑出来。

夏初拿着病历到病房,看见一屋子绿军装,站在门口敲了敲门。一屋子人都扭着头看她,同时被这么多男人盯着她有点不好意思。轻咳一声说:“今天感觉怎么样?”

夏初站在病床前,例行的问他身体情况,量体温,测血压。

“都好了,完全没问题,夏大夫,我什么时候能出院?”田勇这一个星期在病房里待着,就连出去遛弯也有时间限制,整个人马上就要发霉了一样。

夏初瞥了他一眼:“伤口长好了吗?”

田勇重重点头:“好了,真的。”

“哦。”夏初点点头。趁着田勇不注意,飞快的在他右肩伤口附近按了一下,不出意料,听见田勇倒抽气的声音,整个眉头紧紧皱着。

夏初笑着收拾着测量仪器:“你还是老老实实在医院住着吧。”

“哎哎夏大夫,”田勇叫住准备离开的夏初,“那您说,我什么时候能出院?在医院待的我都能孵蛋了。”

夏初说:“好好养病,争取早日出院。”

田勇想哭,这话对他来说,就像“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一样,是忽悠人的,不待足待够,是不会让你出来的。

肖腾忽然站起来,对着夏初立正敬礼:“夏大夫。”随即转身对大家说:“还记得吗,那天在商场,就是这位大夫救了我们班长。”

“记得记得,您就是冒着子弹奋不顾身冲过来那位军医大夫。”一个小战士冲到夏初面前,声情并茂的说。

夏初皱眉,笑说,“你说的不是我,是堵枪口的黄继光。”

战士们纷纷笑了起来,可是对夏初依然有说不尽的感谢。齐刷刷的站起来,收起笑容,对着夏初敬礼,表情庄严而肃穆。一时间,夏初竟不知说什么好,愣愣的看着一屋子军人对着她敬礼。

“你们别这样,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况且救人是医生的职责所在,是你们班长上辈子积德,所以这辈子注定长寿。”

“您就是我们的恩人,是特种大队的恩人,只要您一句话,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们也绝不二话。”肖腾似是说出了他们的心声,战士们都重重的点头,眼光灼热而坚定。

人就是这样,一旦走进了军队,整个人不觉中就会被带进一种氛围,铁血、不屈服,珍惜战友,珍惜生命却可以为国捐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可以不顾一切,战友就像自己身上的一部分一样不可抛弃。他们为军人这个称号而骄傲,国家也因为有这样的军人而自豪。

夏初是值夜班,本来早上8点就可以交班回家睡觉的,但是接她班的李大夫临时有事,要晚一会儿才能过来。所以,她接替李大夫为田勇做例行检查,却被一屋子人喊“恩人”,并且盛情邀请她到他们特种大队做客。

特种大队,他们说到自己部队的时候,眼里放着浓郁的光彩,胸膛也挺得更直,他们都以“特种兵”这个称号而骄傲自豪。

交班后,脱下白大褂换上军装,白衣天使变成英姿飒爽的女军人。夏初对着镜子梳头发的时候,看着身上的那抹绿色,觉得自己当初选择军人,是多么让她骄傲的一件事情。虽然,她还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学员,肩膀上的军衔也只有一条横杠没有星星,可她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人敬重的人群中的一份子。这个认知,让她觉得热血沸腾。

天气越来越热,室外的气温长期盘旋在35°以上,在外面待一会儿,整个人仿佛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浑身湿哒哒、黏黏的。夏初回到家后,二话不说直奔主卧。

水从花洒喷涌而出倾泻在身上,夏初美美的冲凉,忍不住的哼起了小曲儿。

然而后知后觉的她,竟然洗完澡才发现居然忘记拿换洗的衣服。她可以自我安慰家里没有别人吗?夏初同学认为,就算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裸奔也是不好的。

还好,浴室里有她上次落下的大浴巾,将头发吹半干后,夏初裹上浴巾大摇大摆的走出主卫,拉开主卧大门。

然后,在下一秒钟……

“啊……啊……”夏初被惊吓到的惨叫响彻每一个房间。盘在沙发一角的二喵被吓得一个激灵,毛都竖起来,在“喵喵”声中跳下沙发跑的远远的。

夏初拉紧身上的浴巾,身子躲在门后,只留一个脑袋在外面,她指着客厅的人,手不听使唤的不停抖着,一脸惊恐,说话也结巴起来:“你……你是谁?你、你怎么进……来的?”

坐在沙发上的人,对她的大喊大叫丝毫不动声色,抓起茶几上的钥匙晃了晃。

夏初看见钥匙,愣了几秒,然后试探的问:“你该不会……梁牧泽?”

被称作梁牧泽的男人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还好还好,不是怪叔叔,不是强盗,夏初自我安慰着,稍微放下心来,人也从门后挪了出来。夏初打量着那人,觉得有些眼熟,再仔细看着,赫然发现居然是他!那双眼睛她记得,面容和那天晚上在医院走廊看到的严丝合缝的重合在一起。

这个世界,要不要这么奇妙?要不要这么不按理出牌?

她在这里住了两个月,没有见过屋主一次,房间里连张照片都舍不得摆放。当她以为那个所谓的屋主可能永远都不会出现、心安理得的无偿征用了主卫的大浴缸后,他却出现了。还是在他救了她之后,在医院一面之缘之后……

相比于她的“惊吓”,梁牧泽始终很平静,缓缓开口:“夏初是吧?”疑问的语句,可却是肯定的语气。

“啊?”夏初趴在门边愣愣的出神,随即又点头,“嗯。”

“你要不要,先换个衣服?”

“什么?”夏初迷茫的睁着一双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眼底洒下阴影。

他的眼神和表情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波澜,仿佛刚刚说话的人不是他一样。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夏初低头看了一眼,迅速跳起来逃似的冲进旁边的卧室,随着“嘭”的一声巨响,房门被关上。

夏初把自己摔在床上,头埋在枕头下,懊恼的要死,悔恨的要死。居然穿成这样出现在他面前,没准他会以为自己是个行为放荡的女人。真是丢死人了!

夏初自小就娇生惯养,母亲兰梓玉一直担心她吃苦受委屈。夏初来G市前,兰梓玉背着夏父,偷偷塞了一串儿钥匙给她。

兰梓玉有位旧时好友木敏,嫁到京城之后,两人的往来就少了许多,偶尔联系,当她得知夏初要去G市工作时,很是激动。她的儿子在G市当兵,当年也是说什么都要走,怎么也拦不住,状况和如今的夏初很像。他们皇城根下的人家,护孩子护的厉害,怕自己儿子在南方受委屈,还给他准备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木敏说,她儿子常年在部队,那房子一年到头也住不了几天,空着也是空着,倒不如给夏初住。

夏初在G市又举目无亲,刚刚走出校园薪资有限,医院宿舍是她唯一可以落脚的地方,现如今有套房子从天而降,不接受吗?又不是傻子!于是夏初欢快的揣着钥匙奔赴G市。

不是说常年空置吗?为什么她才住进来三个月不到,主人就出现了?还是在……那么尴尬的情况下?

梁牧泽看见那个女人脸颊绯红的从门口消失、摔门。她是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吧,所以才……裹成那样。

梁牧泽环视了一下房间,如果没有记错,以前客厅中央没有这块价值不菲的地毯,窗帘也不是这个颜色,落地窗前也没有植物和躺椅,桌子柜子上也没有这些“花花绿绿”的杯杯罐罐,更没有这只此时趴在茶几上和他对视的小肥猫。不得不承认,这里的确比以前温馨了很多。以前这里只能算房子,现在,大约可以称之为家了吧。

多年来,梁牧泽一直住在部队的家属楼,平时很少回来,只有偶尔和领导来市里开会的时候,才回来一趟。

当初买这房子的时候,他就不同意,他知道自己根本不会住,部队都会分房子的,而且特种大队在山沟沟里,距市区还有近百公里的路程,他怎么可能每天来回?他是军人,是来带兵的,不是来享受生活的。

可是,拗不过他们家老太太,既然她要买,那就随她好了,反正她也是图个心里安慰。他住不住是他问题,买不买是父母的心意。他一个人在外身边无人照顾,如果父母觉得有了这房子就相当于给他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安了一个家,如果这样可以让他们放心,那就顺着他们的意思好了。

他多年在外,回京城的次数屈指可数。每天在部队,几乎没有机会接触女性,当他家老太太婉转的告诉他,要他收留一个小姑娘的时候,他就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梁家二老等着盼着他结婚,看着别人家的白胖孙子眼红的厉害,然而梁牧泽却一点也不着急,每天窝在山沟沟里,过着和尚一般的生活,朝夕相处的除了男人,还是男人。时间一年一年过去,岁月不留情,他已经28了,没有女朋友,更别说结婚对象。父母多次和他商量相亲,都被他否决了。理由总是,没空。

木敏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梁牧泽没空,她就把好姑娘给送上门,看梁牧泽还敢不敢拿没空来搪塞她?!

自家老太太那些小心思梁牧泽一清二楚,既然拒绝不了,那就放任自流,反正他真的很忙,没工夫和一个女人从相识到结婚,也没有精力和一个女人共同撑起一个家。他把全部精力奉献给了特种大队,给新一代特种作战注入新的血液。

夏初换了衣服,将已经干透的头发在头顶松松的绾了一个发髻,在门后做了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才深吸一口气拉开房门、迈出房门。梁牧泽还是端坐在沙发上,听到动静,他偏眸朝她看过去。氛围有些尴尬,夏初觉得应该说点儿什么,可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夏初。”

“嗯?”夏初条件反射的应声,梁牧泽叫她的名字叫的很自然,仿佛已是很熟悉的人一般。

“我们需要谈一谈。”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很有磁性,声音不大,却很有威严。

夏初乖乖点头,“好。”

其实,她想说,有什么可谈的?我是房客你是房东,就当陌生人好了。难不成,你要收我的房租吗?

“你住哪间房?”

“什么?”夏初有些犯愣,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听清楚了。

梁牧泽耐心的重复:“你住哪个房间?”

夏初指了指次卧:“这间。”

夏初忽然意识到他为什么会这样问,吞了吞口水解释道:“你不要误会,我一直住这间房,刚刚……”夏初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难道要说,她只是用了浴缸而已吗?

“还有。”梁牧泽一只手把二喵从茶几上提起来。二喵的后背被拎着,四个小爪子无辜的垂在空中,一声声可怜兮兮的叫着。梁牧泽问道:“这是什么?”

夏初看着他把二喵拎成那样,心疼极了,伸过手想接过来,但是梁牧泽却无动于衷,眼睛盯着夏初。

“它是我养的猫咪,你别那样拎着,她会吓坏的。”

梁牧泽扭过头看二喵,它正以极度无辜的眼神看着他。梁牧泽并不讨厌小动物,但是也没有喜欢到哪儿去。

“我不反对你在家养猫,但是我不希望看见,”说着皱起眉头,“它的粪便,或是毛毛。”

实在看不下去的夏初一把把二喵夺过来,抚着它的后背,声音冷冷的说:“放心,它很干净,也很安静,不会到处拉屎撒尿,也没有跳蚤和病菌。”

梁牧泽挑挑眉毛不再说什么,站起来从夏初面前经过,走了两步又停住,说:“浴室你可以继续用,我不经常回来。”

夏初抚着二喵的手僵住了,脸颊“腾”的一下子红起来。

夏初窝回房间,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浅眠,想以后该怎么办?那个人看起来就不是一副好相处的样子。她后悔了,当初真不该贪图一时的享乐,接下这房子的钥匙。

当人即将面临一种未知环境时,心里就会一直一直想着,会预想出千百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想对应的解决方法。会非常的惴惴不安,因为对未来没有把握。

躺在床上空想,时间不觉走向12点,肚子感觉空空的,她这才想起,自己连早饭都没有吃。夏初起身下床,整个人贴在门板上竖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安静极了。夏初不禁琢磨:他不吃饭吗?部队的三餐都很准时的,11点多就开饭,可是如今外面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难不成等着我来做吗?他好意思吃房客做的饭吗?

夏初轻轻拉开一条门缝朝外面看,客厅空空如也,餐桌上除了杯子没有别的。莫非他出去了?

正当夏初心下刚刚起了一丝喜悦之时,却看见梁牧泽躺在落地窗前的躺椅上看书。那是她的躺椅,因为外面温度太高,几天前刚被她从露台挪回房间。而她的爱猫,此时正卧在梁牧泽的脚上,随着躺椅慢慢摇晃着,眯着眼睛,看起来享受的不得了。

夏初嫌弃的看着二喵,看见帅哥就往上蹭,真是一只没出息的喵!可是,梁牧泽刚还一副不喜欢二喵的样子,现在它卧在他脚上,他竟然照单全收?!

夏初收起不满,大方的开门走出去,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站定,有些不自然的清了清嗓子道:“要吃饭吗?”

梁牧泽拿开眼前的书,此时的他已经换下军装,只穿了一件白色背心、深色长裤,背心勾勒出他胸前肌肉的完美线条,似乎是刚洗了澡,一股子淡淡的沐浴露清香。那是夏初买的沐浴露,她忽然觉得,氛围好暧昧……

“好啊。”他看了夏初一会儿,说的很理所当然。

好吧,夏初认了。人家是主人,她是寄人篱下,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做饭就当是补房租了。

冰箱里有头天炖的鸡汤,还有一些挂面。她将鸡汤倒进锅里,加了水。水煮开将面放进去,最简单的鸡汤面。煮面的过程中,她回身看了看客厅,梁牧泽轻晃着躺椅,手里举着一本内部出版的军事文学,一副很放松享受的样子。夏初很得意的笑了笑,她淘来的宝贝那可不是盖得,保准每个人都喜欢。

夏初将做好的面端出来放在餐桌上,有些不知所措。叫他什么好呢?梁牧泽?好生硬,不太亲切,可是牧泽……夏初觉得骤然一冷。她放弃了,只是含糊的喊了一声:“吃饭了。”

梁牧泽放下书站起来,在她对面坐下,拿起筷子吃面。刚吃了一口,停了一下,又吃了一口,抬起头问夏初:“家里没有盐吗?”

“有啊,”夏初吹着热气,轻轻应了一声,头也不抬的继续说:“盐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每人每天不能超过5克。”

梁牧泽眉头皱了起来,可是没有再说什么,安静的吃饭。

梁牧泽吃饭很快,一碗见底的时候,夏初才刚吃没几口。他抽了纸巾擦了擦嘴巴,很官方的说谢谢。接着又躺回躺椅,晃啊晃啊看书。

夏初像平常一样细嚼慢咽的吃饭,收拾餐桌、碗筷。给二喵的饭盆里倒了些猫食和羊奶,抚着它的小脑袋,幸福的看着它一点一点把盆子舔干净。

夏初习惯午饭后喝杯茶,她将电视柜下面放的茶床和精致的玻璃茶具搬出来,准备了一壶开水,就地坐在木地板上开始泡茶。茶是从家里带出来的第一茬明前龙井,时间充足的时候,她总会泡一壶好茶,点上熏香,安安静静的享受午后时光。

夏初将热水倒入玻璃壶,一阵浓浓的茶香扑鼻而来,犹如站在天与地之间,周身万物生灵,有潺潺的泉水,还有葱郁的茶树。

她将第一遍茶水倒在在茶杯上,洗茶。将第二遍的茶倒进小小的玻璃杯中,放在一个小托盘上。

“要喝茶吗?”

梁牧泽承认,茶的浓浓香气真的很吸引他。她扭着头问要不要喝茶,脸上的笑容很灿烂,还有一丝得意,那个笑容在午后的阳光中,显得那么耀眼。他……被闪到了。

梁牧泽虽然没说什么,但是他的动作已经充分说明了一切。在她旁边坐下,修长有力的手指拿起一个小杯子,浅浅细细的品着,“明前龙井。”

“嗯。”夏初点头。

“婴儿茶。”

夏初不得不多看他两眼:“这也分得出来?”

梁牧泽还是一张扑克脸,淡淡的说:“我奶奶爱喝茶,喝龙井,小时候没少跟着她蹭茶喝。”

龙井中的婴儿茶,清明前3月的茶,是龙井中的极品,一茶难求。夏初从小生活的地方,离杭州比较近,地理优势让她多了些机会品尝龙井。临来之前,她偷偷塞了不少在皮箱里。她曾想,如果老爸发现她携茶潜逃,应该会抓狂的吧?可是,也应该会原谅她的吧。

仿佛一顿饭、一杯茶,让他们之间的尴尬气氛化解了不少,距离也拉近了不少,但是夏初还是没能提着胆子、扯着脸面,和梁牧泽商量,把她的躺椅还给她。

无奈,她只能回房间睡午觉。她希望可以一睡到天亮,醒来后,那个冰山脸男人已经离开,而且最好永远不再出现。

睡梦中的夏初听到一阵一阵敲门声,以为是做梦,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却发现声音依旧有节奏的响着。

“夏初?”

“嗯?”夏初闭着眼睛闷哼一声,微微睁开眼睛,仍然听到敲门的声音。天色有些晚了,整个房间的光线暗淡了好多,夏初撑着床坐起来,揉揉眼睛声音沙哑的问:“怎么了?”

“晚上有事情吗?”门外传来梁牧泽的声音,一贯的低沉,此时却仿佛多了一份焦急。

夏初揉了揉头发,伸着懒腰下床,打开房门倚在门边说:“没什么事情,怎么了?”

“那你能不能和我走一趟?”

夏初瞬间清醒,瞠目道:“去哪里?”

拐骗、贩卖,还有内脏……一瞬间她想到了好多,双眼惊恐的看着眼前的人,半个身子躲在门板后。

“一个朋友的母亲生病了,不肯去医院,你能跟着我去看看吗?”梁牧泽不计较她对他误解的神色和说话口气,声音也不再是那种冰冷的音调。

夏初知道自己想多了,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你等我换件衣服。”

梁牧泽没有告诉她病人什么情况,她只能将家里的急救箱背出来,里面放着一些简单工具和日常药品。

车子驶出城区,上了高速。夏初努力盯着窗外,试图在天没有黑透前多看一些景色。看样子,他们要去的地方还是挺远的。生病为什么不去医院呢?她担心他们在路上耽搁时间,会耽误医治良机。更何况她又不了解是什么病症,能不能治还不好说。

他们到达那个小村子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在一户很普通的小院子前停车,梁牧泽停下了车就往院子里跑,夏初背着药箱跟在后面。迎面过来一位20岁左右的年轻姑娘,说着夏初听不懂的客家话,梁牧泽听着她说话,眉心越蹙越紧。

一间开着小灯的卧室,破破旧旧,但是打扫的很干净,一位面色苍白的老人躺在床上。夏初赶紧过去,手指撑开她的眼睛认真检查者,量了量鼻息,测了体温,又拿出听诊器听了听心跳。

“她有什么症状?”夏初问。

姑娘的客家话她听不懂,梁牧泽很自觉地给她当翻译:“发烧,呕吐,一直昏昏沉沉的睡着。”

夏初继续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今天早上来喊她起床的时候,她说累,要再睡。后来又吐,身上发烫。”

夏初说:“没什么大问题,大概吃了不消化的东西,再加上受了风寒,倒是她的心脏不好,血压也高,如果哪天犯了病,那才是麻烦。”

“那怎么办?”梁牧泽追问。

“她生活的地方这么偏僻,若犯了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轻者留下后遗症或者导致并发症,重者可能就……”夏初没有继续说下去,隔着昏暗的灯光看着梁牧泽,想必他也能猜到。

梁牧泽走到床边坐下,凝视着老人的脸。在灯光的暗影下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夏初想,他一定是很难过,他的身影看起来是那么无助萧索。

梁牧泽说小姑娘的名字叫做黎儿,夏初试着和黎儿沟通,可是黎儿只是摇头,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看得出,黎儿并非老人家的亲人,最起码不是儿女,更像是被请来照顾她看护。这间小院子只住着她们两个,那么老人家的儿女呢?为什么梁牧泽这个外人都赶过来了,可是她的儿女们却迟迟不现身?

梁牧泽说,他朋友的母亲病了。他的朋友,是不是也是军人?而他的朋友,是不是已经……所以他担起了照顾老人家的责任?

再看梁牧泽,一瞬间,她觉得很感动,眼眶泛酸。为老人的坚强,也为梁牧泽的善良。

夏初开了一张药单,梁牧泽拿着药单开车到附近的县城去买药,夏初就和黎儿一起坐在床边守着老人家。夏初准备一盆水,用毛巾擦拭老人的双手和双脚,帮助老人物理降温,黎儿见状,立刻上来帮忙。夏初又倒了一碗水,用棉签蘸着水润湿老人家的双唇,饭可以不吃,但是水一定要喝,尤其是在她一直发烧的情况下,长时间不进水会导致病情更严重。

梁牧泽很快赶了回来,夏初给她输了两袋生理盐水,让她吃了药,等到她的热度渐渐退下,他们两个才开始往回赶。迎着初升的太阳,一路行驶。

车子进了市区,在一个路口停下,梁牧泽下车买了早餐,交给夏初:“把这些吃了,我送你回医院。”

副驾驶位上夏初接过早点,微笑着说谢谢。

车子继续向前开,认真开车的梁牧泽忽然对夏初说:“谢谢你。”

夏初知道他指的什么,将口中的豆浆咽下,“没什么,我本来就是医生,这是我应该做的。只是,她一定要住在那里吗?她的身体状态不是很好。”

“她不愿意离开那儿,我试图劝她来G市,这样也方便我照顾,她可能是怕麻烦我,说什么也不肯离开,我没有办法,只能请人照顾她。”

他说的是那个小姑娘?这么说来,她的推断很可能百分之八十是正确。她知道有些事情一定是梁牧泽不肯提起的伤痛,所以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G市应该有到那个县城的公共汽车,以后我每个月过去一趟,给老人家做些简单的检查。”夏初说的是真心话,老人家孤苦无依的样子,让她很难过。

“夏初,谢谢你。”说这句话得时候,梁牧泽偏头注视着她的眼睛,目光灼热,是真心实意的感谢。

夏初被他盯得有些脸红,低头咬着吸管,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只是,想尽一份力。”

夏初被那个眼神盯得精神恍惚,在医院外下车,看着他的车子离开后,她才意识到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她这一身行头,T恤加牛仔裤、一双人字凉拖,只有身后背着的药箱看起来比较像医生。

夏初懊恼的恨不得撞墙:“你这个花痴女,人家看了你一眼就不知道东南西北了,如果对你笑一笑,岂不是把你卖了还要帮着人家数钱?”

夏初硬着头皮走进医院,低着头溜着墙根一路小跑,希望不要被领导们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她可不想实习没结束就被开回家。

夏初一路冲刺到办公室,套上白大褂,能遮多少遮多少。可是脚上还有一双鞋子遮不了,她打算偷偷溜回值班室,找双鞋子先应付着,结果一出门就撞上丁主任。

丁主任被撞得哎呦叫,看清是夏初后,马上笑眯眯的说:“夏初啊,怎么急匆匆的?”

夏初恨不得把两只脚藏在身后,硬生生扯出一个笑容说:“丁主任,您来了。”

丁主任看着她,关切的问:“怎么黑眼圈这么重?没有睡好?”

“呵呵,是啊。”夏初继续陪着笑说。

丁主任说:“这可不好,女孩子要保持好皮肤睡眠最重要。”

“嗯嗯,您说的是,我记着了。”

丁主任苦口婆心的继续说着,夏初站在办公室里焦躁不安,生怕被她看见脚上的粉色夹脚小凉拖。

“小夏,你急着上厕所吗?”

夏初一愣,“啊?对,丁主任,我想拉肚子,我先去趟卫生间啊。”

说完,一溜烟消失在门口。恍惚中,她好像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小夏,方向错了,卫生间在这边……”

她满心希望,值班室里或许会有哪个大夫多出的鞋子,可以救救急。但是事实却是,除了拖鞋没别的。正当她着急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兜里的电话响了,夏初有些心急的接通,随便应付了一声:“哪位?”

“夏初。”

夏初惊讶的直起身子:“梁牧泽?你怎么有我的电话?”

“你办公室在哪儿?我给你送衣服。”

什么叫天籁之音?什么叫雪中送炭?什么叫知恩图报?什么叫好人有好报!这一瞬间,夏初真的觉得自己积德了,一顿饭、一壶茶、一个病人,让她积大德了。

梁牧泽顺着夏初给的地址,直接把衣服送到值班室。夏初打开袋子,看见了军装,还有鞋子,竟然还有丝袜。

看见丝袜,她整个人傻了。他帮她拿衣服,是不是她的衣服都被他看光光?内衣内裤?她整个人瞬间就凌乱了,虽然她应该对他说谢谢的,但是她现在想说的只有一句,报应来得如此之快。

可是看他的表情没有一丁点儿的别扭,她还能怎么说?难道要问:你是不是看光光了人家的bra和小裤裤?

每日早上例行的查房,夏初跟在一行大夫之后挨个巡视病房。

为首的丁主任是位非常能聊天的医生,和每床病号都很有话说,笑呵呵的拉着家常,询问身体状况。夏初搭不上话,只能站在一旁笑眯眯的听着。夏初给大家留下一个很统一的印象:这个小姑娘很乖巧,不爱说话,笑的样子很好看。

后来,比较熟了一点,开始有慈眉善目的老奶奶或者阿姨,打听着夏初多大年纪啦、有没有男朋友啊之类的,大家特别热心的张罗着要给夏初介绍男朋友。

夏初一直推拖说自己年纪小,不急着找男朋友。可是大家热心高涨,生怕她变成滞销剩女一样。

“人家小夏兴许是有男朋友了,只是不好意思说而已。”丁主任看着夏初一脸尴尬,想推脱却又怕伤了人家的热心的样子,就帮着说句话,替她解围。

其实,丁主任也觉得这姑娘不错,认真,肯吃苦,不像时下的小姑娘,给点儿活就推三阻四的不想去。而且夏初是名牌军医大的博士,各项工作上手很快,手脚利索。

出了病房,丁主任问:“小夏,喜欢比自己小的男朋友吗?”

夏初顿了顿步子说:“丁主任,您想说什么?”

“哦,没什么,就是,我儿子啊,他今年大二,他……”

夏初整个人已经惊在原地,眼里闪烁着不可思议。

“算了算了,没事,走吧。”丁主任有些失落,可也不怨人家,她博士都要毕业了,自己儿子却刚刚大二,这年龄差的确有些夸张。

下一个病房里住的就是田勇。他因为伤势重,而且是执行任务时候英勇受伤,军区特地给他安排了一个单间病房,便于静养。

夏初以为,梁牧泽已经离开了,没想到,他居然还在。

丁主任看到梁牧泽,高兴的打起招呼:“呦,这不是小梁吗?来看田勇啊。”

“我来送点儿东西,顺便看看田勇。”梁牧泽看了看丁主任身后的夏初,她一直低着头,一副不认识他的样子。

丁主任笑着问:“看见田勇这样子,有没有想起当年啊?”

梁牧泽浅笑,没有说话。其实说他浅笑真的很勉强,只是嘴角往上稍抬一下,面部表情和眼神还是一贯的冷峻。丁主任可能是已经习惯他面瘫的样子,也不计较,转身对夏初说:“小夏,你应该听说过吧,之前有位伤的比田勇还重的人,就是他,”她指着梁牧泽,“你看,他现在多精神呐,特种大队的营长呢。”

夏初对着梁牧泽敬了个军礼,朗声道:“首长,久仰大名。”

梁牧泽挑眉,眼中快速闪过一丝什么,夏初没有看清楚,跟着就听到他用那低沉有磁性的声音说:“我们认识。”

丁主任有些吃惊:“是吗?你们认识啊?小夏,没听你提起过啊,既然认识干嘛这么客气,还敬礼啊?”

夏初整个脸耷拉下来,很是没面子,想从地上扒个地缝钻进去。她有些无措,翻着手上的病历表,努力用平静的说:“只是见过面而已。”

丁主任笑的很暧昧:“夏初可是我们医院的一朵花啊,多少医生想跟她多接触接触,她总是退避三舍,行啊小梁,别看你不常来医院,但是你效率很高嘛。”她理所当然的以为,是因为田勇住了院,他们两个才认识的。

梁牧泽不说话,不反驳也不承认,搞得夏初很被动,在心里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夏初咬了咬下唇:“丁主任,我们还是先给田勇检查吧。”

“哦对,你看,见到小梁太高兴了,把正事都给忘了。怎么样小伙子?伤口还疼吗?你可要多向你们营长学习啊。”丁主任以为夏初是不好意思,所以也不再追问什么,毕竟还是个未毕业的小姑娘,脸皮薄。

夏初叹气,狠狠瞪了梁牧泽一眼。他却只是耸耸肩,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神情。是啊,他多久才来一趟医院啊,但是她每天都要面对这些人的。医院的女人多,八卦就特别多,军医怎么了?军医里也有女人,也有很能八卦的物种。

检查完田勇,夏初和丁主任准备离开,梁牧泽也跟着一起走。因为田勇的病房是他们查房的最后一间,所以丁主任“做了一次好人”,热心的让夏初送送梁牧泽。

夏初不怎么乐意,但是如果推脱不去,就显得两个人的关系更不正常了。

两个人一路无话的到停车场,夏初双手插进白大褂口袋,太阳太大,她不得不眯起双眼,显得有些不耐烦。看见梁牧泽上车之后,马上转身离开,连头都没有回一下。本来对他有些改观的,可现在一切又归为零了。不!是负!

一上午都很忙,快到中午的时候,才稍稍闲了下来。隔壁科室的实习生萧萧过来找夏初讨论“中午吃什么”这个高深莫测的问题。

一个清亮的女声打破她们的讨论,夏初越过萧萧看见依偎在门框上的女人,身材高挑,柳叶细眉,一双美眸柔波流转,耀眼的波浪长发披在肩上。

夏初问:“小姐,请问哪儿不舒服?”

“医生姐姐,我浑身不舒服。”女人继续笑着迈进办公室。

萧萧觉得很奇怪,既然浑身不舒服,为什么还笑的这么开心?医生姐姐?看年龄肯定比夏初老,还管人家叫姐姐。

“浑身不舒服啊?行,脱衣服吧,我给你检查,要全脱哦。”

夏初的话更是吓到了萧萧,她不禁诧异,这还是那个温婉的夏初吗?

“讨厌。什么时候下班?”女人娇嗔一声,在夏初对面的凳子上坐下。

夏初答道:“快了,你怎么来了?”

萧萧有些惊讶,“你们认识啊?”

夏初笑着说:“嗯,朋友,刚是我们开玩笑的,萧萧你不要介意哦。”

萧萧点头,怪不得呢,是好朋友啊!于是笑了笑,“那你们聊吧,我先回去了,一会儿就不叫你吃饭了,我回去和她们继续商量吃什么。”

“好。”夏初眼睛弯弯的对她笑。

“再见,医生姐姐。”米谷对着萧萧挥手。萧萧听见管她叫姐姐,眼角抽了一下,快速闪身离开。

夏初起身给米谷倒水,一边上火:“你看你把人家吓得,这么一大龄女青年,管人家实习生叫姐姐。”

米谷调皮的眨了眨眼睛:“开个玩笑嘛,不用当真。”

“怎么有空过来啊?”

“想你了呗,忍不住思念我就跑过来了。”米谷在G市隔壁的S市电视台做记者,大忙人一个,经常到处出差,夏初已经习惯几个月见她一次的频率。

夏初看了看时间,脱下白大褂,“走,吃饭去。”

“吃什么?”米谷很兴奋,摩拳擦掌的样子。

“餐厅啊,”夏初理所应当的说道:“大锅饭,我只是一个小小实习医生,一个月拿不了几个钱。”

米谷特鄙视的看着她,但是无言以对。她们没有去餐厅,而是到医院附近的一家湘菜馆子,做的菜很地道,并且环境很干净,价格也比较公道。点的菜陆陆续续端上来,两个人开动筷子,大快朵颐。

米谷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夏初的碗里,问道:“你那个房东,出现了吗?”

夏初立刻咳嗽起来,竟然咳出一节鱼刺。

米谷倒了杯水,并拍着夏初的背,给她顺气,“多大人了,吃鱼也能卡着喉咙,我就问你见着房东没有,至于这么激动吗?”

夏初说:“我正吃鱼呢,你就问我那么尖刻的话题。”

“喂,这个话题不尖刻吧?除非,”米谷眉毛一挑,眼神里闪出别样的光彩,“除非你们两个有奸情!”

“噗……”

夏初一口水喷了出来,恰如其分的喷了米谷一脸。她立刻拿起纸巾,一副好笑又不能笑的表情,说不是故意的,说纯属意外。

米谷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说了一个词:“人心叵测。”

耐不住米谷的软磨硬泡、生拉硬扯,夏初把昨天中午到今天上午的事情和盘托出。她发现,这段时间过的特别慢,遇见他的一天仿佛已经过了一周一样。

“一夜没睡啊,那你困吗?”

夏初说:“当然困了,可我要上班又不敢明着打哈欠,你知道要把哈欠忍回去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吗?”

米谷明白,所以点头表示同情。

“我算是帮了他的忙对吧?他偷看我内衣的事情,我就不计较了,我当时的表情已经表明立场要装作不认识的,可是他怎么能说我们认识?”说起这个,夏初就有些忿忿不平。

米谷说:“认识也是事实啊,有什么不能说的?”

“人言可畏好不好!尤其是医院,那么多护士整日无事就会八卦。不认识还好,万一哪一天被人知道了我住在他家,更是有嘴也说不清。”

米谷想了想,说道:“就算他们不知道你们认识,让他们知道了你住在他家,难道就没人八卦了吗?”

夏初一愣:“这……”

“这种事情是藏不住的,早让他们知道说不定还能省点儿麻烦呢,没准人家也是怕以后不好解释,才承认你们认识的。”

听米谷这样说,夏初觉得也挺有道理的。夏初也不喜欢麻烦,她觉得有些事情能躲就躲,能避就避。米谷常说她精神分裂,因为她总是对小事情避之不及,而对大事情却能纹丝儿不动、临危不乱,不知道躲是干嘛使的。

话虽然这么说,夏初还是觉得不妥,愁眉苦脸的叹着气说:“丁主任的话说的那么暧昧,他干嘛不反驳?他一转脸拍拍屁股走了,我还要在医院混下去的。”

米谷笑嘻嘻的夹了一块茄子说:“没准,人家对你有意思呢。”

“不可能,昨天才见着面,还真相信一见钟情啊?他就冰山,面瘫,整个一无表情生物。连谢谢都说的很没有诚意,和说‘吃了吗’是一个腔调。”夏初撇撇嘴,对她有意思,这个猜想完全不成立。

夏初七八岁时在少年宫一起学跳舞,认识了与她同岁的米谷,她们一起上钢琴课、书法班,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都是开朗的性格,不同的是夏初有些慢热,而米谷和陌生人也能毫无负担的相处。虽然她们一直不在同一所学校读书,但是这并不能阻碍她们的友情,多年来,她们的感情一直非常好。

夏初上学很早,本硕博连读用了十年时间,如今也才二十六岁,米谷本科毕业后,到S市电视台做了记者,如今已经是资深记者编辑。

夏初背井离乡选择G军区总院,这多少和米谷有关,毕竟和别的地方比起来,这里还有一个好朋友,虽然不在同一座城市,但是也能时常见一面。

米谷这次是出差路过G市,在G市只能停留中午这一会儿时间,米谷踩着时间点儿跑出来和夏初吃了一顿欢乐的午饭,之后又匆匆的赶回去和大队人马汇合。

六月下旬,夏初向医院请了假,回N市参加毕业典礼。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校园里百花齐放,礼堂中,她和其他毕业生一起,被军区领导庄重的授予少校军衔。那一刻,很多人都激动的哭了,包括夏初。从此,她是陆军少校,同时也是救死扶伤的医生。

从本科一直到博士,十年来的朝夕相处,让夏初和同学们分外痛恨离别,个个都痛哭流涕,洒泪的样子豪迈之极。军校不像其他高校那么闲散,他们每日从早操开始到晚自习结束,整日整日的泡在一起,深厚的感情慢慢建立起来。如今分别在即,大家将奔赴不同军区,那种一辈子再也见不到面得可能性,狠狠刺激着他们的泪腺。

夏初一直是众多男生的梦中情人、心中偶像。她漂亮、善良,且成绩优秀,家世优越,很多人喜欢她,却不敢向她表明心迹,大家皆认为她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在一起住了多年的室友们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她一直没有男朋友,后来才发现,喜欢她的人都是远远的看着,偶尔献点殷勤,不敢轻易出手。

直到散伙饭,同学院的男生们喝了酒壮了胆子,集体表达了对夏初那纯纯的爱慕之心,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马上就要分别,有些话再不说这辈子就没机会了。其实,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已经有女朋友了,对夏初只是单纯的欣赏。

当天晚上,是他们留宿学校的最后一个晚上,学校不再拿军纪要求他们,给他们在校园里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疯狂的机会。

对面寝室的男生们对着女寝喊话,喊某某我喜欢你很多年了,或者喊某某你和男朋友分手吧我们更合适,闹腾了一整夜。甚至整个寝室楼开始大合唱,唱灰姑娘,唱她的妈妈不爱我,唱爱我别走,唱等你爱我……

那些轻狂的时光一去不复返,离开这里,他们就是军中救死扶伤的医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责任与重担将会洗去他们的张扬,变得喜怒不行于色,变得沉默圆滑,甚至世故,校园里的青春张狂彻底消失。所以他们伤感,为离别,也为无法重来的过去。

夏初回N市这一段时间,正赶上她的父亲夏光远出国。她当初自作主张的选择了远离N市的G军区总院,极力反抗父母的阻拦。

从小到大,她都是父母亲朋眼中的乖乖女,有优秀的成绩和文静的性格。夏光远是N军区的副司令,夏初在军区大院长大,生活环境导致她免不了和别人家的孩子相比较。为了父母的面子,夏初竭尽全力让自己做到最好,不给他们丢脸。

二十多年来,夏初一直处于精神紧张的状态,生怕做的不够好,让父母没有面子。其实,她的父母从没要求过她必须多么多么优秀,但是,她也爱面子,会给自己压力,身为一个将军的女儿,不能被别人比下去,最起码不能被拉的太远。

所以,她想离开那个地方,到一个全新的环境,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这样,她可以无所顾忌的呼吸,不用担心因为做的不够好而丢人,不用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抛弃不喜欢的一切。而她的选择,显然出乎父母的意料,但是极力反对无果,只能放她远行,放手让她自由飞翔。

夏初以为自己离开还没有得到父亲的原谅,所以她回来了,父亲却出国了。母亲兰梓玉怕夏初多想,一直重复着说这是上面下的命令,赶巧了。

是啊,赶巧了,连她穿博士服的样子都没有看到,更没有看到她被授予少校军衔那光荣的一刻,真的是赶巧了。夏初这么想着,安慰自己。

回来这些日子,兰梓玉每天换着花样给夏初做好吃的,担心她一个人在外吃不好,会受委屈,凑着这一个星期好好补补。临走前,夏初明显觉得腰身粗壮了好多。

夏初跟母亲讲了医院的见闻,讲停尸房的离奇事件,讲命悬一线、身负重伤的战士,讲到后来,兰梓玉狠狠握住她的手,说什么也不要她再回去。夏初后悔说了那些,为了缓解母亲的情绪,开始讲在医院听来的各路八卦,甚至讲那个身中两刀、两枪,腿骨骨折的起死回生事件。

“是不是牧泽?”兰梓玉双眸炯炯有神的看着夏初。

“嘎?”夏初一愣怔,开始反省自己说的是不是有点儿多?

兰梓清清嗓子说:“你木阿姨都告诉我了,牧泽当年受了重伤,就和你刚刚描述的一样,和他一起执行任务的同志好几个都当场牺牲了。”

夏初说:“哦,您都知道啊,那就不讲这个,我再想想别的。”

兰梓玉赶忙阻拦说:“别换啊,我就爱听这个。”

夏初说:“您都知道了,我还有什么可讲的?”

兰梓玉笑着说:“我想听你说。”

夏初看见兰梓玉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心想完了,老妈肯定是误会了。夏初装作无事的耸了耸肩:“说完了,我就知道这么多。”

兰梓玉往夏初身边靠了靠,小声打听:“你见着牧泽了吗?

“嗯。”夏初啃着西瓜点头。

兰梓玉更激动了,“他怎么样?”

夏初往旁边撤了撤身子,拉开她们之间的距离,“人样啊,妈你千万别往那儿想,我在G市两个多月,就见了他……”夏初掰着指头算了一下,“四次,有三次还是在医院。”

兰梓玉赶紧追问:“医院?他生病了?”

夏初撇撇嘴巴:“没有,他的兵受伤了。”

“唉,”兰梓玉叹着气,“特种兵是好,就是太危险,整天执行什么特殊任务,一个不小心就得把命赔上,你说,他们家怎么就同意他去特种部队了呢?”

夏初抱着电脑不接话,兰梓玉探身过来看着:“干嘛呢?”

“订机票啊。后天的。”

听闻此,兰梓玉脸色马上变了,眼中瞬时升起一层雾气,“干吗走这么急?你爸过两天就回来了。”

“医院想让我尽早入职,早点儿安顿下来不好吗?你们也放心了。”夏初嬉笑着搂住老妈的脖子,在她肩上蹭啊蹭,“妈咪,人家好爱你哦。”

兰梓玉被她喊得发笑,推开她的脑袋说:“多大人了,还撒娇,反正你要走我也拦不住,我去给你收拾东西。”

“不用收拾啦,就这个小箱子,拉着走就行。”夏初拉住兰梓玉的手晃着。

“家里东西多,挑几样你爱吃的带着,再给你装几盒茶叶,以后你就要自己挣钱自己花了,就你那儿点儿工资,想吃什么肯定不舍得买。”

夏初从床上爬起来,跪在床上抱住兰梓玉,小声哼唧着说:“妈,我不想走了。”

兰梓玉瞬间喜上眉梢,指着电脑说:“赶紧给你那机票取消了,明天我就找人把你在G市的东西运回来,去军区医院行不行?我这就给你爸打电话,他肯定特高兴。”

这一刻,夏初才清楚的发觉,自己为了所谓的自由狠心离开这个世界最爱自己的两个人,是多么不孝顺的行为,她只是小声感叹一下,就能把自己老妈高兴成这个样子,可见,她的离去有多么让他们伤心。

“妈,我……”

夏初欲言又止的样子,让兰梓玉脸上的笑容垮掉,扔了电话坐在床边,声音中夹着哭腔,“我就知道,就知道。走吧,反正我们两个老了,也拦不住你,什么时候你累了、倦了,就回来,就算你不干活在家吃闲饭,我们也养得起。”

夏初再也忍不住眼泪,趴在兰梓玉的肩膀上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