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一天,我们会再遇见

书名:
我曾以为,世界很美
作者:
麦九
本章字数:
33634
更新时间:
2024-02-04 11:13:10

文/麦九

这么多年,我总期盼奇迹。

所以,我像向你保证的那样,做个好人,活在这世上。

只是当冬夜降临,天空飘起雪花,我来看你,看着石头上冰冷的三个字,未亡人,就觉得自己在做一个不愿醒的梦。我还相信你还活着,只是不曾来看过我,我还相信,你在一个看不到的地方等着我,不曾离去。

你说过,世有寒风,必有暖光,阿信,世界没有你想象中的残酷。

我相信你,你知道的,从我虔诚地跪下来吻你,你就是我的国土。

我努力汲取世间的温暖和阳光,对生命出现的人都报以微笑,哪怕是路过的陌生人,我像你曾经要求的,用力地活着。只是每当雪花飘零时,我想像过去那样去牵你的手,却只抓到一把空气,我就觉得,这世界很好,可最不好的就是,它带走你的同时,没有赐我一死。

阿雪,你可知,没有你,我生不如死。

Lost 1

她爱他,卑微得连尘埃都不是。

老一辈的人管妻子叫牵手人。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白发苍苍,一生相伴的浪漫。

程长信嗤之以鼻,这世界他最不相信的就是一生一世的感情。

他妈妈李春生为他取名长信,意寓常常来信,可他爸爸程骖宇看不上她,一辈子看不起她,不要说来信,就是捎口信都难。也难怪,一个将门之子,一个连给儿子取名都写错名字的文盲,自然是配不上。

程长信父母的婚姻是很奇怪的,上一辈遗留下的问题。当年程骖宇他爹程军落难,到农村来改造,被百般折辱,在鬼门关遛了几次又回来,都是李春生她爸李国强救的。程军有感于心,又正逢李国强长女出生,便许下承诺,将来他若回城,生下女儿便义结金兰,若是儿子,自然是百年好合。

程军感激他啊,连李春生的名字都是他取的,春生,春天万物重生,他也希望自己能挺过去,迎来重生的一天。

后来浩劫过去,程军回到城里,恢复原职,三年后,生了个儿子,就是程长信他爹程骖宇。

二十年后,都到了男婚女嫁的年龄,李国强带着女儿进城,说老程啊,咱们当年的口头之约就算了吧,我女儿要找婆家了。程军一拍桌子,怎么能算了,我看春生挺好的,我喜欢这孩子,说着就要帮程骖宇张罗婚事。

那一年,李春生二十三岁,第一次进城,李家穷,她没上过几天学。第一次见到打篮球回来一身汗的程骖宇,汗珠从高挺的鼻梁落下。小伙子站在阳光下,连汗珠都会发光,李春生惊为天人,他真俊,真好看。

她是看上了,程骖宇是连死了的心都有了。他凭什么无缘无故要娶一个没文化从不认识的农村土妞,还大自己三岁,况且他才几岁,多好的青春年华。但是老辈子的人就是横,打断了程骖宇一条腿,硬是在他到了法定婚龄给扯了证,成了明正言顺的夫妻。

程骖宇是拄着拐杖结婚的,热闹过后,两人各坐一边。

程骖宇狼崽子般盯着李春生,心里特别的恨。他是真的恨,他觉得这个乡下土妞简直毁了他的一生。

实话说,李春生长得很漂亮,特别水灵的那种。如果两人换个方式认识,可能是佳偶一对,但偏偏就是这么野蛮粗暴的方式。程骖宇挨了一顿打,他指责自己老子,你凭什么拿我一辈子的幸福去还恩情,程军说不过他,一怒之下,连儿子的腿都打断了。

事实证明,李春生毁不了程骖宇一辈子。

几年后,程骖宇翅膀硬了,找了个龟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把妻子流放到那,偶尔路过,去看她,后来有了程长信。程长信是三岁才见到父亲,程骖宇是恨不得从来没有这对母子,万般不情愿去见了一面,看到小崽子长得和自己特别像,冷冷哼了一声,才勉强认了。

程长信的名字是母亲取的,她抱着儿子去登记,说叫常常来信的常信。工作人员正跟同事聊天,随手写下长信,李春生不认识字,宝贝般拿着户口薄走了。

她不知道错了,她一生活得知足安乐,唯一不安的是就是嫁给程骖宇。

打心底她觉得在程骖宇面前抬不起头,可一见倾心的力量太可怕了,她违背了一辈子的良知,道德,善良,去得到一个梦中的人,所以她觉得程骖宇的冷漠无情,都是她该受的,她罪有应得。

李春生一辈子对程骖宇没有任何要求,她安静地活着那个没人认识她的小镇上,做着一份不忙碌的工作,细心温柔照顾儿子,她从不跟任何人吵架,也从不抱怨。每次程骖宇一身军装出现在她面前,无论是三年,五年,还是七年,她都觉得自己的丈夫还是那个初见的少年,如斯英俊。

没人知道,这个朴素瘦弱的女人,有一个叱咤风云的丈夫。她爱他,卑微到连尘埃都不是。连程长信,有时候也觉得母亲实在是卑微得可笑,程骖宇算个什么东西,他根本什么都不是。

和母亲执著莫名的爱相反,程长信恨自己的父亲。这个第一次见面,就冷冷审视他,仿佛他只是个多余物品的男人。他真是用高倍率放大镜放大程骖宇,也找不到他有任何可取之处。

但他没办法,他没法阻止母亲多年如一日的等待,多年如一日的爱情。

爱情就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特别是遇见一个狼心狗肺的人。

程长信从小就告诫自己,玩玩而已,别太认真。

人真的很神奇,内敛执著温柔的李春生带出来的孩子,却轻薄浮夸,漫不经心,一身痞子气,什么也不放入眼里,包括母亲的爱情,父亲的权势。如果真的要说,有什么值得他在乎,他很爱李春生,很爱妈妈。

小时候小孩子吵架,不管是谁,只要说一句李春生的不是,准会被揍成狗。虽不愿承认,但还是很好地遗传了程骖宇的一身血性和力气。十八岁的程长信,是班里最高的男孩。成绩很好,但也很让老师头疼,三五不时带着所谓的弟兄和校外的人打一架,下了课和后排的男孩坐在一起,没走近,就能闻到一股烟味,要说他,又找不到证据。

威胁他再这样子就找家长,又好哥们地搭着老师的肩,笑嘻嘻“老班,我下次考个年级第一,你放过我好不好”。下次还真的考了第一,但架照打,烟照抽,班主任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问他为什么不能做个让人放心的好学生,他嘻皮笑脸:“老班,好学生不是只要成绩好就够了吗?”

他妈妈没文化,只要他考个不错的成绩,她就满足了。程长信不爱学习,他厌恶这白底黑字写满欺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个世间就是人踩人,从古至今没未改变。要不然他不相信,他妈妈要是个权势之家的女儿,会像犯人被扔到一个无人知道的小镇?那是他程骖宇的发妻,不是路边捡的阿猫阿狗,也不是随意丢弃的东西!

从小到大,要有人问程长信,你爸爸呢?程长信白了一眼,很无谓地说,死了。他真心觉得有这样的亲爹还不如死了呢,死了,还可以幻想一下,活着,难得见一次面,都是相看两生厌。

最叛逆时,他都偷了户口薄要去改姓,他不要随这个王八蛋的姓,他要姓李。是李春生追了过去,哭着求他,说是她,是她希望生个程骖宇的孩子,他什么都没给过她,除了程长信,他姓程,就打上程骖宇的标签,是属于程骖宇的。

李春生差点给儿子跪下,程长信没再提改姓的事,但他还是厌恶这个姓。

这之后,别人问他名字,他都笑着说,叫我阿信。

嘴角上扬,招人喜欢的模样,程长信有一副父母给的好相貌。他长得很好看,不是时下流行的那种瓷娃娃般一碰就碎的秀美,而是俊朗,帅气,使坏,低着头故意凑近和女生说话,就能让小女孩面红耳赤脸红心跳。

小女生红着脸跑开,程长信笑着摇头,继续和玩得好的同学打闹。

一帮少年三五成群,背靠着栏杆,冲漂亮的女孩吹口哨,讨论着谁谁谁的胸部像桃子之类的话题。身后是蓝蓝的天,程长信无谓地笑着,他以为日子会这样无知地快乐下去,直到李春生被诊出肝癌,晚期。

Lost 2

我妈要死了,她想见你最后一面。

肝癌,晚期。

程长信看到诊断书,第一反应就是不信。他硬是拖着妈妈到其他医院做了检查,换了第三家医院,李春兰不进去,她抱着儿子,拉住他,摇头:“阿信,妈很累,不想再折腾了。”

那一刻,程长信不得不认命,一米八多的高个子抱着瘦弱的母亲嚎啕大哭。

人来人往,妈妈很不好意思,颤抖着帮儿子擦眼泪:“妈要走了,你一个人怎么办?”

她对程骖宇早不抱期望了,只是她的儿子,她的阿信,还这么小,还没成年,要怎么办,托付给程骖宇吗?不,他对她不好,对阿信也不会好的。

程长信流着眼泪说:“妈,为了我,你一定要长命百岁。”

但肝癌,又是晚期,治疗根本没什么作用,癌细胞扩散得很快,除了日渐消瘦下去和忍受日复一日的疼痛,医生也只是保守治疗。自从病了以后,李春生精神大不如从前,每天望着病房的门,好像期盼有人走进来,看她最后一眼。

程骖宇没有留下联系方式,这么多年,如果他不来,母子是联系不到他的。

程长信没有办法,他请了假,每天守在床头,照顾妈妈,但阻止不了李春生情况一天天坏下去。他抱母亲到轮椅,推出去晒太阳,轻飘飘的没有什么重量。母亲仍痴痴地望着门口,程长信半跪着说:“妈,咱不想他,好吗?”

李春生点头,但眼神生了根似的,不放过。

后来有一天,李春生精神好了些,提出要出院,她说不想死在医院。

程长信含泪去办出院手续,他清楚,妈妈不是怕死在医院,是怕程骖宇回来了,找不到人,依他少得可怜的耐性,只怕见不到人,会马上离开吧。

回到家,还是空无一人,没人来过,谁都没有。

李春生没说什么,但程长信还是感觉得到,妈妈眼中的光芒更黯淡了,像生命中的烛火,已经燃到尽头,靠着最后一点的念想死撑着。李春生回到家,就没再起来过,她虚弱地躺在床上,仍望着门。

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说:“阿信,我想见他一面。”

那个最初见面连汗珠都会发光的男人。

李春生从不敢在阿信面前说,你爸,因为程长信根本不认他。

程长信点头:“妈,你等着,我一定会把他带回来。”

程长信把妈妈嘱咐给邻居帮忙照看,便匆匆赶往北京。他不知道程骖宇住哪里,但那么有名的家族,应当不难打听。那是程长信第一次进城,满目琳琅,花花世界,他无心观赏,勿勿走过,费尽心机,终于打听到程骖宇的住处,是个大院,古朴老旧的建筑,掩在葱翠的树木里。

门外有人看守,程长信身手敏捷,找了个僻静的角落,跳墙进去。

没人发现他,他挨着门牌找,真的让他找到了。隔着落地窗,程长信清楚地看到,程骖宇娇妻美眷,儿女成群。他在妈妈看不到的地方,有另一个家庭。

客厅里,一个穿着围裙的年轻女人正在忙碌,一个和他差不多年龄的女孩和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正坐在程骖宇身边说着什么,三个人有说有笑,说不出的亲密。

这才是家人,程骖宇的家人,至于他和妈妈,什么都不是。

程长信面无表情去敲门,女人问他找谁,他一字一顿:“程、骖、宇。”

程骖宇见到儿子很讶异,一下子站起来,第一句是:“你怎么找到这里?”

好像他是什么见得人的东西,程长信不想理他,冷冷说:“我妈要死了,她想见你最后一面。”

“要死了?”程骖宇嗤笑一声,眼里全是不信,如墨的眸子没有一丝温度,“祸害遗千年,你妈没那么容易死,该不是想见我,编的借口?”

自己的父亲真不是东西。程长信双眼赤红,他来之前,竟还对他抱有期望,他盯着程骖宇:“你去不去?”

“不去,我很忙的。”程骖宇悠闲地坐回红木椅,他保养得很好,四十多岁的人,一点都不见老,举手投足慵懒而优雅。

“好。”程长信点头,转身要走,又猛地回头,一把拉起坐在程骖宇身边一脸茫然的女孩,紧紧地扼住她的脖子,后退几步,随手抓起客厅的陶瓷摆设,用力敲碎,尖锐的裂口对着女孩的眼睛,“备车,马上跟我走,不然我现在就刺瞎她!”

一切都发生在电闪雷鸣之间,大家根本来不及做反应,程骖宇脸色一变:“程长信,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程长信手稳稳地握着碎瓷片,对着女孩水亮的眼睛又近了一分,神色狠厉。

“姐姐!”一旁的小男孩惊惊恐地叫了起来。

“牧嵘,别怕,阿雪不会有事,”程骖宇安抚他,咬牙切齿道,“丽琴,叫小陈备车。”

程长信丝毫不敢松懈,他带着女孩一步一步往后退到门口。

车已经准备好,是一辆越野车,程长信对程骖宇说:“你去开。”

程骖宇坐了上去,程长信带着女孩坐到后面,冷酷道:“发动!”

“放了阿雪。”程骖宇忍耐道。

“你当我傻啊,放了她,你还会跟我走?”程长信冷笑,“不要废话,快走,再啰嗦,我废了她的眼睛!”

“程长信,你够种!”程骖宇怒吼一声,忍着怒气,发动了汽车。

“谢谢,你给的种!”程长信回道。

他不要敢松懈,保持着那姿势,等车出了大院,又上了高速,才放下心。

他打量了下四周,没找到绳子,倒注意到女孩绑头发的丝带。他毫不客气地解开,丝质般的头发如瀑布散落下来,温柔地擦过手臂,程长信这才注意到,她长得很美,那种惊鸿一瞥会惊艳的美。

鹅蛋脸,大眼睛,清澈得就像一汪清泉,鼻头俏而小,唇色是淡淡的水红色,落下的头发长及腰,她穿着件水蓝色长裙,衬得皮肤很白,吹弹可破的娇嫩。他刚才扼着她脖子,上面一条红红的印迹,因为惊吓,脸色有些发白,眼睛睁得很大,眼瞳映出一个冷漠的自己。

程长信看了她一眼,利落地用发带将两人的手腕绑在一起,打了死结,转了转,确定挣脱不开,才放心。做完这一切,他终于松懈了下,往后倒,靠着车座,闭目养神。过一会儿,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又一下。

干什么,程长信不胜其烦,猛地睁开眼睛,狠戾望过去,看到女孩怯生生拿着块手帕,指着他还在滴血的手:“你的手……”

刚才他抓着碎瓷片,瓷片很利,女孩没事,倒是他的手因为用力被割伤了。程长信接过手帕,胡乱包扎,冷笑:“你倒心善,这点跟程骖宇不像。”

“啧啧,仔细看,你长得也不像他,”程长信故意啧啧两声,凉凉道,“我说程骖宇,你女儿该不会不是你的种吧?”

“混帐小子!”程骖宇气得用力拍方向盘,发出好大的喇叭声,他怒吼着,“阿雪是隔壁牧家的孩子,老子只生了你一个不肖子。”

真的是程长信想多了,那个打扫房间的是程家的女工,两个小孩是邻居的孩子。闹了半天,原来是误会了。程长信看到女孩脖子上的红印,有些内疚,不过他这种年纪,就算错了,也死不承认,摸摸鼻子,对牧雪说:“你就自认倒霉,跟我走一趟吧。”

“敢做不敢当的混小子!”程骖宇在前面不断咒骂。

程长信无所谓,还故意伸出手,捂住阿雪的耳朵:“别听,脏耳。”

把程骖宇气得连骂都不行,程长信在后里冷笑。他靠得近,牧雪是近乎被搂在怀里,鼻尖差点就碰到他的胸膛,低着头,不敢说话。

车内安静了,好久,程骖宇才又开口:“阿,阿信,你妈真要死了?”

一刹那,阿雪清晰地感动身边的少年一振,心脏几乎停在那一秒。

仿佛过了一世纪那么久,心脏终于跳动起来。程长信收回手,转身望着窗外,闷声说:“是的,肝癌晚期。”

背挺得很直,少年人的倔强和自尊,悲伤从不示人前。好一会儿,他才又说:“程骖宇,最后一面,你就哄哄她吧。”

嗓音带着从未流露过的脆弱和绝望,他又几乎是乞求地说:“求你了。”

程骖宇没回答,握着方向盘的手在颤抖。父子俩没再说话,程长信保持着那个姿势,背对着牧雪,像不会动的雕塑。窗外的风景一闪而过,模糊不清,但无人关心,就像车驶向的地方,一直被遗忘,无人去在乎,无论是李春生还是程长信,都被丢弃太久了。

Lost 3

阿雪,你以后不要太喜欢一个人。

车开到小镇,程骖宇提议,放开牧雪。

程长信不愿意,他冷冷说:“我不信你,我妈信你,我可不信你。”

他拉着牧雪的手上楼,让程骖宇走前面,走到门前,才去开门。门很快就打开了,程长信快走几步,大喊:“妈,你看谁来了——”

他没说完,就硬生生地止住了。

直到许多年后,程长信依然清楚地记得那一幕。他站在客厅,却看得那么清,卧室的门开着,李春生还躺在床上,那么安静,如果忽略她垂着的手,望向门的脸,她就像睡着了。

李春生死了,就在死前,她仍望着门,手无力地伸着,像在等着谁。

可她等了一辈子,等到死,也没等到他。

他就是她的一个梦,梦到最后,到死了,才清醒过来,他没来,最后一面都没来。

程长信跪倒在地上,发现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吼,他疯狂地用拳头砸地板,砸得已经受伤的手血又迸出来,血染红了整条手帕,还不放过。

程骖宇颤抖地走向李春生,看到发妻苍白的脸,望着门的方向,手垂在床边,没盖棉被。他几乎是用了所有的力气去握住她的手,冰冷僵硬,没有一丝人的温度,她该是走了有一天,还没人发现。

程骖宇跪在床前,望着她,一脸茫然,喃喃问:“你怎么死了,真的死了?”

他恨了她一辈子,可从来没有想过她就这样死了。程骖宇伸手要去摸李春生的脸,那不是他熟悉的模样,白得发青,没有一丝生气。他还记得,新婚之夜,她怯懦地坐在床尾,虽然不敢靠近他,但脸染了胭脂般的红,全是少女的羞涩,什么时候她变成眼前这个苍老瘦弱的妇人了?

他不曾放过她,折磨了她一辈子。

时间也没有放过她,夺走了她的青春,爱情,最后掠夺了生命。

程骖宇跪在地上,颤抖地要去摸她的脸:“活过来好吗?活过来……”

活过来,我们就不闹了,像别人那样,将就,不计较,一辈子,谁和谁不是一辈子。

可他刚碰触到她,就被恶狠狠地推开,程长信怒视他,充血的眼睛全是仇恨。他从来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怨恨父亲,如果不是他,他不会错过妈妈的最后一面,不会让她走时,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妈妈就这样死了,丈夫不在身边,儿子也不在身边,他连妈妈什么时候去世都不知道。

程长信推开他,去掰程骖宇握着李春生的手,他不断地咒骂:“你滚,你没资格碰她,你这个恶心的人渣,为什么死的不是你?”

手指被一根根硬生生掰开,程骖宇坐在地上,看着妻子被儿子抱在怀里,手孤零零地伸着。他突然想到最初的最初,第一次见面,他刚打了一场篮球比赛,大汗淋漓地回来,看到一个漂亮姑娘。是他喜欢的模样,面红耳赤地站在厅里,连看他都不敢,他正想着这是谁,听到父亲喜气洋洋地说。

“骖宇,过来,这是你的牵手人。”

牵手,他们就这样牵手了,可他一辈子也没好好牵过她的手。

如今她死了,只言片语都没留下。

程骖宇坐在地上,莫名很想笑,笑她,也笑自己。

他们本可以不用这样的,最后变成一片白,余生一片白。

李春生的葬礼是程骖宇在小镇办的,程长信一直守着母亲,直到她被装在小小的盒子里。牧雪沉默地跟在他身后,程长信已经解开束缚,可她仍不放心地跟着,她看着他披麻戴孝,捧着母亲的相框,面无表情,走在人群中。

他们在小镇呆了几天,程骖宇去学校办转学手续,其他人要奔跑好几个地方,他一通电话就解决了,他要带程长信回北京。程长信没有反应,没说愿意也没说不愿,他浑浑噩噩地守着母亲,不说话,神色阴沉不知道在想什么。

程骖宇说要带李春生的骨灰一起回去,按照程家的传统,他百年之后,两人该葬在一起。

离开的前一晚,夜深人静,程长信蓦地睁开眼睛,他敏捷地跳起来,穿好衣服,抱着母亲的骨灰盒偷偷出去。他要带妈妈走,她爱了程骖宇一辈子,结果落到这种下场,连死了都没人知道,他不要妈妈死后,还要跟那个人渣在一起,他们就该早分开早好。

程长信一直走,走到小镇宽阔的河旁,望着波光粼粼的河面。

月光很冷,河水泛着一层白,程长信冲母亲郑重地磕了三个头:“妈,你别恨我。”

他要去掀骨灰盒盖,他宁愿母亲归于江海,也不要和程骖宇在一起,她被害得还不够,她这辈子还不够苦吗?

程长信颤抖地掀,手被覆住,对上一双亮如皓月的眼睛,牧雪摇头,认真说:“阿信,别这样,难道你要阿姨永远躺在冰冷的水里?”

老一辈子讲究入土为安,程长信也不愿意,可除了这个,他想不出方法,让程骖宇找不到妈妈。

牧雪制止他,打量四周环境,注意不远处有棵柳树。她找了工具,两人合力挖了个大洞,把骨灰盒埋了进去,又踩实。土一点一点把母亲最后的痕迹掩住,程长信边洒土边在心里念,妈,你等着,我一定会回来带你离开。

做完这些,两人坐在河边。程长信茫然地望着前方,夜风有点大,风把牧雪的长发吹起,拂过他的脸颊,程长信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牧雪。”牧雪说,“朋友们都叫我阿雪。”

程长信哦的一声,他又问:“那阿雪,能不能请你保守这个秘密?”

牧雪点头,程长信不说话了。

到快天亮时,他才又开口:“阿雪,你以后不要太喜欢一个人。”

因为会没什么下场的,比如他妈妈。

牧雪没回答,她望着少年倔强竖毅的轮廓,他高挺的鼻梁,还有眉眼的悲伤,比生命中遇见的任何一个男孩都要动人。她被牵着手,看他跪倒在地,绝望地用拳击打地板,血染红了手帕,眼泪一滴滴掉落在地板上。

血水交融,那些悲伤绝望也像被打碎,揉进她的心脏,像一把刀,扎进她的血肉,她望着他颤抖的肩膀,满是泪水的脸庞,心像被揪住,也跟着疼得厉害。这个粗暴,出人不意的少年,和任何人都不一样,他如此鲜活,淋漓,他的生命是一首高昂的进行曲,只会前进,不会后退。

天亮了,程骖宇找到他们,看到阿信两手空空,脸色一白:“你妈呢?”

程长信指向宽阔的河面,神经质地笑:“我放她自由了,程骖宇,你别再想我妈像属于你的东西,任你捏圆捏扁。”

程骖宇不相信,急急问牧雪,嗓音很急迫:“真的吗,阿雪?”

牧雪迟疑了下,还是点头。程骖宇的脸苍白如纸,踉跄了一下才站稳,再抬头,眼睛全是恐怖的怒火,他抬手,狠狠地给了程长信一巴掌:“你这个不肖子!你怎么忍心,那是你妈——”

程长信欣然地接受了这巴掌,他继续说:“有什么不忍心,她活着时没人珍惜没人心疼,死后在哪里有什么关系?程骖宇,我妈就是死无全尸,也和你没关系!”

程骖宇抬手又要打他,程长信躲开,一字一顿道:“程骖宇,这只是开始。”

他不是仗着程家的权势,无视一个女人执著一生的爱吗,那好,他要一点一点全部毁掉,程家的名望,程家的家业,程家的权势,他程长信要全部毁掉。程长信望着自己的父亲,冷酷道。

“你是不是只有我一个儿子?”

“那你好好看着!看我怎么毁掉你的程家,还有你的骄傲!”

说罢,他甩开父亲,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世界已经腐烂到底,不差他一个。反正妈妈已经死了,他没必要再做一个好人,他本来就不相信什么良心道义,他才不会像母亲一样,多年的感情全部喂了狗。

Lost 4

谢了,他不跟她客气,但也只是接受她的好意。

程长信跟程骖宇回到北京,没多久就是高考。

虽然满心怨恨,但之前的底子还在,他还是考了个不错的成绩,不过没照程骖宇的要求上军校,只是胡乱报个专业和学校。

高考过后,程长信是脱了缰的野马,如鱼得水,很快就混进帝都的纨绔圈。都是四九城有名的子弟,提起祖辈父辈,都是让人一震的人物,但到了后代就有些差强人意,泡妞打架,飙车惹事,个个是把好手。

程长信混进这帮人,他讲义气,人够狠,很快就混出点堂,确定了江湖地位。每天很晚回到家里,要么一身酒气,要么身上沾了不知是谁的血迹。看到儿子这没出息的样子,程骖宇气得鼻子都歪了,想到亡妻,又暗暗忍住,把他关到书房里去反省。

书房正对着牧家的后花园,那是小型的植物园,种满了各色植物,绿意葱葱,鲜花点缀。牧雪经常到那拉大提琴,她是艺术生,早读一年,也是今年高考,考了首有名音乐学院。听说本来准备到法国留学的,不知道怎么的,还是留下来。

她拉琴,她的小弟弟牧嵘在一旁慢悠悠的荡秋千,摘花折草。

她有一个小她八岁的弟弟,长得精雕细琢,唇红齿白。程长信对这小萝卜头没兴趣,就是看着牧雪温柔地哄着弟弟,抱着他,总会觉得这画面很熟悉,妈妈,妈妈以前也是这般温柔,温柔的女孩最美。

牧雪是个很温婉动人的女孩,身上没有如今女孩子的尘嚣气,相反,人淡如菊,恬静如水。一个人,一把大提琴,一袭长裙,坐在花丛中,长及腰间的头发垂在身侧,静静地拉着大提琴,琴声如呜如咽,低沉厚重,就像一副年代久远的水墨画。

程长信不懂音乐,但每当看到牧雪,乌黑如云的头发垂在脸侧,整个人,包括一颗心都安静了。朝如青丝暮成雪,程长信有时候会想,不知道这样的女孩以后会为谁伤心,白了头发。

自从来北京后,两人很少说话独处,就算碰面,程长信也爱理不理。偶尔心血来潮看到她背着大提琴,会帮忙提,没等牧雪说声谢谢,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他觉得牧雪是不一样的,但是也不想靠近,大概她太美好了。

而自己呢,打架斗殴,怎么混蛋怎么来,只要能让程骖宇不高兴的事,他都会去做。

大学开学后,住宿不在家,程长信乐疯了,和他所谓的兄弟快把四九城掀了,在酒吧打架,开军车追小明星,都闹到媒体上去了。程骖宇这次是没法忍了,扬言要把他的供给给停了,送到军队。

“你以为你真有本事啊,程长信,你要不是姓程,仗着老子的面子,谁看得上你,没有钱,我看你蹦跶个屁!”

程长信也不恼,坐在书房,优哉游哉地转着转椅:“那更好,你不给我钱,我去偷去抢,到时候程家要出了个小偷扒手,抢劫犯,你别嫌丢脸!”

“你——”程骖宇气得浑身发抖,拿起手上的黄铜雕塑,朝他砸过去,“那我先打死你!”

程长信一闪,但雕塑还是擦过他的额角,砸到地上,发出好大的声响。

“啊!”门外的牧雪吓了一跳,她来给爸爸送文件,也不知道听了多少。

程骖宇控制不住大喊:“滚,给老子滚,要死就死在外面,别说你姓程!”

“说得我好像很想回来跟你姓似的!”程长信看也不看他,慢悠悠地走了。

没一会儿,牧雪追过来,在后面喊:“阿信!阿信!”

程长信别看挺悠哉无谓的,在阿雪面前被父亲那样骂,也觉得怪丢脸,没好气问:“干吗?”

他一回头,额头的血已经流到眼睛上,刚才那一下,还是擦了道血口子,半脸血,加上满身的桀骜戾气,看着却有几分狰狞。牧雪踮起脚尖,拿手帕捂住伤口,小声说:“流血了。”

只是这一下子,程长信满身的防备软了,妈妈也是这样,以前他和别人打架,老师叫妈妈过去,她从不急着骂自己,总是先看看有没有受伤。处理好伤口,程长信心情好多了,看起来平静些了。

阿雪在一旁洗沾了血的手帕,手帕被绞来绞去,她似乎有话要说,在手帕被弄烂之前,她终于鼓起勇气,小声问:“你爸不给你钱,你真的会去,会——”

那几个字,她没说出口,去偷去抢,那是犯法的啊。

“当然,”程长信满不在乎,“程骖宇不养我,我就要饿死吗?”

“可,可那是犯法的。”

“不是犯法的,我还不做呢。”程长信一脸无谓,嘲讽道。

“但是——”阿雪在那绞手帕,她知道,程长信不是开玩笑,当初他当着程叔叔的面说要毁掉程家,但程家要毁了,他也毁了,她又急又恼,终于在程长信不耐烦前说,“要不,我借给你吧?”

“你借我?为什么?”程长信奇了,他打量面前的女孩,低着头,脸涨得通红,都红到耳廓了,他看不清她的神情,却能感到她的担忧和焦急。

“你知道的,我,我不缺钱。”阿雪吱吱唔唔地说。

牧家的孩子确实不缺钱,但也不是散财童子到处撒,程长信双手插着裤袋,懒洋洋道:“算了,又不是不用还。”

“不用还。”牧雪脱口而出,认真说,“不要你还!”

“你……”这次程长信是真的震惊了,他要拒绝,牧雪仍低着头,急急扔下一句“就这样说定了”就跑了,留着程长信站在原地,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心里像被拿针微微刺了一下,很奇怪的感觉。

当晚,牧雪真的托牧嵘过来送来一个铁盒子,叠得整整齐齐,不小的数目。程长信收了,站在窗前,他的窗户正对着牧雪的窗,他想看看她,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可等到她出现在窗前,他又闪身躲到她看不到的地方。

他看到她,正仔细给大提琴做保养,她很爱护她的大提琴,听说是她妈妈生前送她的。

牧家在小院也颇俱传奇色彩,听说牧雪的爸爸牧怀光以前也是走仕途的,因为妻子执意要生二胎,便辞职经商。整所大院,多的是家族利益走在一起的婚姻,单单这夫妻俩非常相爱,随本心,可惜牧雪的妈妈已经离世,因为难产。

程长信望着牧雪温柔的侧脸,乌云般的发,只觉得心里一片柔软,阿雪,真的很美。到了很晚,对面的灯暗了,程家长看着铁盒的钱,又折了个纸飞机,对准牧雪的窗口扔过去,纸飞机无声地滑进房间,上面写着云淡风轻的两个字,谢了。

谢了,他不跟她客气,但也只是接受她的好意。

做完他就睡了,不知道,对面房间的女孩,拿着纸飞机,回还是不回,犹豫了一晚上,最后天亮了,才折了一只,很简单地写了,没关系。

Lost 5

原来他对所有女孩都一样的,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同。

程骖宇果然停了对儿子的供应,只给了基本的生活费。

那点钱,还不够跟朋友出去吃顿饭,程长信原封不动退回来,当自己是乞丐啊。不过他交的都是猪朋狗友,没了钱,还能玩到一块吗,程长信一边笑世态炎凉,一边继续挥霍,用牧雪给的钱。

他清楚自己在腐烂,可除了腐烂下去,他还能做什么。

妈妈走了,程骖宇是他的仇人,他谁都不爱,只有满腔的恨意,能让程骖宇不痛快的事,就是能让他爽快的事。程骖宇坐在酒吧的沙发上,熟练地同锥子脸大胸浓妆艳抹的女人调戏,同所谓的兄弟哥们喝酒吹嘘,有时抬头望着天花板璀璨华丽的灯光,就会想到牧雪,她多好,干干净净。

但他才不会想亲近她,靠近都不行,他怕她会沾染身上的腐朽气。

阿雪上大学后,选择住宿,周末才回家。两人见面不多,唯一的默契,就是在大院碰见了,阿雪会趁没人注意,小声问:“够用吗?”

神情紧张,生怕他因为缺钱去做犯法的事。

一回生不回熟,程长信从牧雪这拿钱习惯了,竟也生出几分理所当然感,仿佛她就必须对他这么好。反正她不缺钱,牧怀光在商海混得风生水起,这点钱在牧家根本不算什么。

程长信有时会开玩笑,凑过脸去:“人情债肉偿,阿雪公主,什么时候招奴家侍寝呢?”

流里流气,口气全是外面学的浪荡和轻浮,牧雪面红耳赤,瞪了他一眼,转过头不想理他。却不知道,程长信看这一眼,似怨非怨,带着担忧羞涩,他就跟上了钩的鱼似的,心痒痒的,更想纠缠一下,又凑过去。

“真的,你可以向我提要求的。”

“那你能少惹程叔叔生气吗?”

“……”程长信沉默,许久,才轻轻笑了,“我看我还是陪你睡觉吧!”

这次轮到牧雪无语了,她总觉得这样的程长信很讨厌,但又控制不住被吸引。倚着墙抽烟,指间夹着根烟,烟雾薰得他面色模糊,颓废又忧伤,可叫他一声,他回头,又是神采飞扬,笑得很痞也很温柔。

“反正有需要我的,就给我打电话。”

匆匆一面,最后总是这样结尾。牧雪站在原地,看他离开,他的背影轻松自在,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就像个没心没肺的孩子,跟父亲斗气,不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也不惜玉石俱焚。

程长信才不在乎,他继续提笼架鸟,飙车喝酒。

有次开车经过牧雪的学校,望着古老的校门发呆,身边的女孩推了推他:“怎么不走了,还是你看上这学校里的谁了吗?”

这是他新交的女朋友,叫谢瑶,正打得火热。程长信去捏她的脸,故意啧啧两声:“瞧这酸的,你都坐我身边,我还能看上谁?”

他正说着,就看到牧雪和一群女孩走出来,都是学音乐的,背着乐器,气质很出众,但他还是一眼认出牧雪,所有人当中,她最不一样,穿着件黑色的长风衣,长发放下来,和同学有说有笑,并没有注意到自己。

“阿雪!”程长信大喊一声,开门下去。

牧雪抬头,看到他的一瞬间,眼就亮了,就像一潭平静的湖水,投进一块小石子,荡起涟漪,涟漪越荡越大。和身边的同学说 了什么,牧雪跑了过来,很开心地问:“阿信!你来找我啊?”

这是他第一次来学校找他,看得出她很兴奋,脸都红通通的。

牧雪并不是经常笑,或许是学的是大提琴,她较同龄人更内敛沉静,此时却眉开眼笑,笑得像见到男友的小女孩,眼睛全是掩饰不住的欣喜。程长信心被揪一下,有些后悔冒冒上来,她这么高兴,他只是路过,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什么。

车上的女孩下来,自然地挽着程长信的胳膊,撒娇着:“不介绍下?”

牧雪满眼的欢喜凝住了,一瞬间,她就明白她的自作多情,程长信找她能什么事。她看他,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这么冷的天,又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浇了个透心寒,她勉强笑着,努力笑了笑:“你,你是不是缺钱了?”

程长信正找不到理由,赶紧点头。

牧雪掏了钱包,把包里所有的钱拿出来,递给他:“就这些,够吗?”

伸在半空中的手有些抖,阿信实在伸不出手去接,他碰了碰谢瑶:“接啊,快叫姐姐。要不是有雪姐姐资助,咱们连加油钱都没有。”

“谢谢姐姐!”谢瑶倒是很自然熟,甜甜说。

“那我走了。”程长信很潇洒地带着女孩离开。牧雪看他亲昵地帮女孩系安全带,也很温柔,原来他对所有女孩都一样的,细心体贴,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同。牧雪站着,看车风驰电掣要开走。

经过她面前时,她又叫了一声:“阿信!”

程长信探出头,牧雪走了过来,递给他一张银行卡:“这个给你,以后你就不用跑一趟了。”

说罢,不由分说把卡塞到他手里,退了几步:“回去吧,别开太快了。”

车向前行驶,程长信透过后视镜,看到她孤零零站在后面,望着他行驶的方向,大提琴似乎重得压得她直不起腰。手心的卡烫得像把烧红的刀,灼伤了他,也给她自己一刀。没一会儿,手机响了,简单的6位数,阿信知道是密码。

谢瑶笑嘻嘻道:“她可真喜欢你。”

她把红红的人民币往上洒,落了一车:“可怜哟,程长信你可真没心没肺。”

程长信专注开车,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

这之后,两人更是很少见面,就在大院里,见了面也是点点头。

牧雪好像挺忙的,每次见到都背着大提琴行色匆匆。程长信拿卡去取过钱,蛮大的数目,他啧啧称奇,看来牧怀光出了名的疼女儿是真的。他不知道这张卡是牧雪的生活卡,牧怀光怕忘了,开学就给女儿汇一大笔钱,让她自己打理。

以前给程长信的钱花光了她的压岁钱,现在卡在程长信手上,她又不想找爸爸要,只能在校外接几个勤工俭学的活。长到上大学,这是牧雪第一次为五斗米折腰,每天上完家教,穿过幽暗的胡同,又怕又惊,牧雪就靠着骂程长信走过来,她在心里骂他渣渣,程渣渣,把女友带到面前羞辱她的人渣。

这一切,程长信一无所知。

牧雪的弟弟牧嵘却看在眼里,以前牧雪给程长信钱,都是通过他。他觉得程长信简直不可理喻,但也没往心里,可接连好几个星期,姐姐都不回家,说忙,牧嵘觉得不对劲,找了个机会,把这事跟程骖宇说了。

Lost 6

她多想,多想,程长信只是闲事一桩。

程骖宇简直气疯了,儿子一回家,就去搜他的身,果然在他的钱包看到牧雪的银行卡。

“你就是生来丢老子的脸!”程骖宇直接一个耳刮子过去,打得程长信后退一步,鼻血涌出来。程长信被打得耳朵嗡嗡响,还没反应过来,程骖宇的拳脚就过来,程长信本能反抗,但他哪是在部队日夜操练父亲的对手,没一会儿,就被绑到后院。

程骖宇这股恶气是忍了好久,自从儿子回到北京,程长信就没一天能让他过得顺心的,可是他一想到去了无人知道的发妻,硬是忍了,他对她有亏欠,对儿子也有亏欠。所以尽量都睁一只眼闭一口眼,想着他长大了,就会改,就会想开,结果呢,他越来越混,欺软怕硬,连阿雪都欺负。

“程长信!你可真有本事,都勒索到阿雪身上!”

程长信被打得鼻青脸肿,眼睛都睁不开,也懒得解释,直着脖子喊:“勒索算什么,你就等着我杀人越货,丢尽你们程家的脸!”

“老子毙了你!”

程骖宇说着真的要掏出手枪,牧雪冲了过来,死死按住他要拔枪的手:“牧叔叔,你误会了,阿信没有勒索我!”

她简单把事情说了一遍,说一切都是她自愿的,是她主动提出来。她不说还好,一说,程骖宇更愤怒,他不能真的毙了儿子,气得连踢了他好几脚:“废物!没钱你去赚,用女人的钱算什么,没出息不长志的废物!”

军靴特别厚重,何况程骖宇是盛怒之下,程长信闷哼几声,嗓子一甜,吐出一口血,他满脸狰狞:“老头,有本事今天打死我,不然有你后悔的!”

牧雪看到程长信吐血,眼泪就滚下来,拉着程骖宇的手哀求:“叔叔,你不要再打他了,你会打死他的。”

她一哭,程骖宇总算找回一点理智,拉起牧雪,说:“别哭了,不关你的事。”

他带牧雪离开,又回头瞪了程长信一眼:“你给老子跪着,跪到你认错为止!”

“哼,那你等着替我收尸!”

他才不认错,他清楚自己错了,可那又怎样?要想他向程骖宇认错,他宁愿去死!

阿雪回头看了他一眼,泡在泪里的眼眸全是心疼和不忍,程长信别过脸,不去看她。他现在真的不好看,鼻青脸肿,英俊的脸被打得变形了,跪在那,刚才涌上来的鼻血干了,脸上全是血迹。

程骖宇这回是铁了心要收拾儿子,任谁来劝,都不听。

程长信直着脖子,被绑着,脸上的神情仍很轻松,毫无悔改之意。

已经入冬了,晚上,竟飘起雪花,不大,盐粒儿般往下落。

牧雪撑了伞下去,好心劝他:“阿信,你向程叔叔认错吧!”

天气这么冷,程骖宇真的会绑他一夜。程长信直着脖了,扭过脸,装作没听到,牧雪无可奈何,把伞移过去,遮住他。四周静悄悄的,静得仿佛能听到雪落地的声音,一阵寒风吹来,牧雪打了寒颤。

“你进去吧,冷。”程长信别扭道。

“你呢?”

“这点雪,死不了。”

程长信无谓道,牧雪无奈地看他,踟蹰了好久,还是忍不住问:“阿信,到底怎样,你才可以原谅程叔叔?”

“要我原谅他,除非我妈活过来!”程长信咬牙切齿道。

可他妈死了,他永远不会原谅他的。

牧雪沉默,许久,她叹了口气,看了他一眼,转身回去。她一离开,程长信轻松了不少,天这么冷,她要冻着了怎么办。没想到牧雪很快就回来了,多穿了件大衣,给程长信拿了件羽绒服,披上,又帮他围上围巾,擦掉血迹。

程长信烦恼不已:“你怎么又回来了?”

牧雪没回答,只是撑着伞静静站在身边,淡淡说:“陪你。”

程长信简直要气疯了,低吼道:“我不用你陪,你快回去!”

料不到,牧雪面容沉静,看了他一眼,悠然道:“我乐意,你管不着。”

程长信:“……”

她不是开玩笑,真的站着陪他,也不说话,就撑着伞,就像一尊雕塑。雪越下越大,连程长信都冷得有些哆嗦,他被绑了一天,浑身酸疼,又没吃饭,现在真是又冷又饿,觉得一分一秒都是煎熬,可他最担心的是阿雪!

他抬头,阿雪也在看他,眼神充满忧伤,程长信的怒气仿佛一瞬间被眼神化解,他平静下来,诚心诚意:“回去吧,阿雪。”

“不。”牧雪很简洁地拒绝他。

她一直水般温柔,在这个下雪的晚上,却突然像被冻住,变得强硬而蛮横。

程长信真是不知道怎么办,他又说:“你手伸过来。”

她把手放在他被绑着的手心上,好冷,没有一丝温度,程长信费力地搓了几下,还是又硬又冷,他看着她,一动不动,那丝绸般的头发也被冻得根根分明。程长信眼一酸,低声说:“阿雪,回去吧,算我求你了。”

“我求你了,真的,我求你回去。”

“不。”牧雪还是这句话,她把手收回去。

“你这是在逼我……”

“对。”

牧雪不否认,她就是在逼他。

她没法让他妈妈活过来,她无法让他放下仇恨,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陪着他。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雪还在下,大院的灯都关了,就路灯照着倔强的两个年轻人。程长信恼火极了,他恢复一惯的语气,嘲讽的,讥笑道:“你回去吧,你是比不上我妈的,我是不会为了你去认错的。”

牧雪听到这句,冻僵的手指微微动了下,她小声:“没想和你妈比。”

声音很低,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她清楚她比不上他妈妈,她只是恨自己。

程长信有什么好,又暴力又流氓,每次见到他,身边的女孩没一个重复的,品味还差得很,无一律外大波妹,找她拿钱理所当然,来找她一次,还让女友叫她姐姐。姐姐?她何德何能能进了他的后宫,做他的莺莺燕燕?

她要有点尊严,自爱点,就该离他远远的,而不是怕他去做坏事,给他钱,供养他。

牧雪望着纷纷扬扬的雪花,她以前可喜欢下雪了,今晚,却觉得下雪只带来一个天寒地冻的世界,冷到骨子里。这种冷,从心里蔓延而出,张牙舞爪,和外面的冰天雪地连成一片,冷得她瑟瑟发抖。

两个年轻人无声地较量着,程长信看着她颤抖得越来越厉害,心里越来越着急,只要他一句,三个字“我错了”,阿雪就不用受这种苦,可他想起妈妈孤零零在床上,她无人回应的手,仇恨就让那三个字又咽回去。

程长信一晚上处在这种煎熬中,心急如焚,阿雪冷得颤抖他心疼,她要不动了,他又害怕,心神不宁,觉得快要疯掉了。夜越来越深,牧雪不颤抖了,僵硬地站着,仿佛被冻僵了,程长信忍不住叫她。

“阿雪!阿雪!”

“放心,这点雪,死不了。”

她用他的话堵他,她现在真的觉得这点雪算不了,如果能把她对程长信起起伏伏,上上下下的心冻麻木最好,就不会追逐着他,可怜又可悲。可她还是忍不住难过,她被冻得快毫无知觉了,他还是毫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他就从没把她放在心上过。

雪还在下,牧雪突然想起《春歌》,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她多想,多想,程长信只是闲事一桩。嗓子干得厉害,全身冷得脑袋要僵掉,如果有人拿棍子打她一下,牧雪毫不怀疑,脑袋会像球滚下来。

“阿雪!阿雪!”

牧雪好像听到有人在叫她,她要回头,却兀地直直倒下去,最后一眼,是漫天的雪,像要把她埋葬。她重重摔倒在地,没看到程长信拼命挣扎绳索要去抱她,没听到程长信歇斯底里地大喊。

“程骖宇,我错了!我他妈错了!”

“快来人啊!阿雪晕倒了!”

Lost 7

有些人遇见了,就是遇见她的万劫不复。

牧雪再醒来,没见到程长信,她张开口问:“阿信呢?”

没有任何声音。那一晚,她吓坏了所有人,程骖宇出去应酬了,把儿子忘了,牧怀光带着牧嵘去玩,也不在家。牧雪在雪中站了一夜,倒下来已陷入昏迷,当时发起高烧,嗓子都烧没声了,不过好在这只是暂时。

没人告诉他程长信怎样了,就牧嵘了解姐姐心思,很不高兴地说了句“没死”。

等到所有人都来了,程长信才姗姗来迟。他已恢复英俊的面貌,就有些淤痕没散过去,牧雪的嗓子还没好,这几天都靠纸笔跟人沟通。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两人都没提那夜的事。

程长信坐在床边给牧雪削了个苹果,百无聊赖把苹果切成小块,放到盘子里,插了牙签,送到面前。牧雪吃了一个,不是滋味,她感冒还没好,吃什么都不是滋味,脸色苍白,唇毫无血色,眼睛深深陷进去,呈现一种病态。

但仍在纸上絮絮叨叨问他有没有事,程长信心不在焉地回答。看着她柔和的眼眸,忍不住伸手,摸了下她丝绸般的头发,轻声叹气:“阿雪,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啊?”

牧雪手一抖,圆珠笔在纸上划了一道。她抬头看他,他问她为什么,他明明什么都清楚还问她为什么,牧雪不说话,就看着他,眼睛慢慢被泪水浸湿,泪光粼粼她在空白纸下颤抖写下几个字——

你真的不知道吗?

他怎么会不知道,他明白得很。她追逐的视线,她担忧的眼神,她站在窗台上,等他的纸飞机,一切的一切,他都清清楚楚。程长信不是傻子,本来就是个流连花丛的好手,何况阿雪一望见底的喜欢,她是清澈的,连喜欢一个人也是,干干净净,清清亮亮,不纠缠,不让人厌恶,站在原地,望着你,等你。

程长信不说话了,他甚至不敢看她,他站起来:“我回去了。”

他伸手,大概想再碰碰她,最后什么都没做,说:“阿雪,你以后不要太喜欢一个人。”

这句话,他早就跟她说过,现在又说一次,把牧雪的幻想希望打得支离破碎,尸骨无存。他匆匆走出去,牧雪控制不住地哭了起来,双手抓着被角,哭得好不伤心,可她发不出声音,只是无声的哭,眼泪不断往下落,浸湿了棉被。

程长信站在门外,握紧拳头,却什么也没做,他看着她哭,那么伤心,像要把有关于自己的伤心无措,都哭出去。

牧雪出院,程长信来接她,把那张银行卡还给她,说已经把用她的钱都打回去了。牧雪握着拿着卡,想这是不是代表他们两不相欠了。她嗓子好多了,已经能说话了,问:“你要没钱了,怎么办?”

“那是我的事。”程长信很无情地说。

牧雪点点头,觉得没以前那么难过。经过那么寒冷的一夜,她果然麻木多了,她问:“那以后我们是不是没有关系?”

“你觉得没关系就没关系吧。”

程长信吊儿郎当地回答,牧雪竟忍了,她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阿信,你能做个好人吗?”

好好地上学,上班,不要去仇恨,不要想报复程骖宇的事。程长信似笑非笑:“你说呢?”

牧雪没话说了,好久才叹了口气:“好吧。”

“程长信,”牧雪叫他名字,很温柔地说,“阿信,我不想和你做朋友,认识你太痛苦了,我们还是做陌生人吧,最多是邻居。”

“好。”程长信点头答应。

牧雪招了辆出租车,说:“以前我总是看你离开,这次,你能不能看我离开?”

程长信点头,牧雪上了出租车,报出地址,出租车很快就开走了。透过后视镜,可以看到他站着不动一动,目前送自己离开,太远了,看不清神情。牧雪捂住眼睛,有些伤心,她本以为不会再难过了。

两人真的只做邻居,见了面就点点头,君子之交淡如水。

被程骖宇教训了一顿,程长信收敛了点,起码没再闯什么大祸。牧雪病了一场,把初恋的蠢蠢欲动给病得青黄不接。她从小环境单纯,父慈母爱,被保护得很好,何尝见过程长信这样五毒俱全的人,只当一场劫难,回去专心练她的大提琴。

她不知道,有些人遇见了,就是遇见她的万劫不复。

上次做家教的不能马上辞了,牧雪还要继续去给学生上课。胡同依旧幽暗,以前她总会幻想,路的尽头会不会有个程长信,倚着墙等她,现在也会想,但很快摇头把他甩出去。今天路的尽头真的有人,不过不是程长信。

一群人坐在车上冲她怪笑,为首的男人问:“你是牧雪?程长信的女朋友?”

牧雪后退,点头又摇头,那人才不管她反应,低头问身边的女孩,正是谢瑶,上次叫牧雪姐姐的女孩。他摆摆手,冲对车上的人说:“去,给她个见面礼。”

二三个人马高大的男人把牧雪围起来,牧雪往后退:“你们要做什么呢?”

“你说呢?”

男人冲过来,过来抢她的大提琴,牧雪死命地护住,这是妈妈送她的,她一向看得比命还重要。可她哪是这些人的对手,被用力一推,她重重倒在地上,琴已经被抢走,牧雪大喊:“你们干吗,把琴还给我!”

“还你?可以,叫程长信过来!”

这些人一看就来者不善,牧雪怎么可能让程长信过来,她吱唔着:“我跟程长信没关系。”

“没关系?那就不好意思了。”那边的人作势要砸琴。

“不,不要——”牧雪大喊。

“那打个电话,叫他来。”

牧雪又没声音了,睁着眼睛,惊恐地看着被高高举起的大提琴。等了几分钟,见她还是没反应,为首的男人等得不耐烦,下了车,拿出一把匕首,贴着牧雪的脸:“打不打?不打,我划花你的脸?”

匕首紧紧贴着脸,牧雪却毫无感觉般,只是看着琴,喃喃道:“我的琴……”

男人等了一会儿,牧雪还是毫无反应,他冲手下使了眼色:“那你不要怪我。”

话音刚落,陪了她十几年的大提琴落下,就在她面前,摔得分崩离析。牧雪眼睁睁地看着大提琴落下,发出好大的声响,她眼睛一酸,眼泪就滚下来,她手脚并用爬过去,大提琴已经被摔得不成样子。

男人又泄恨地踩了几脚,对她说:“叫程长信注意点,别太嚣张!”

“还有,”他蹲下来,朝牧雪吹了口气,“下次找男朋友,还是找个好人吧,程长信不适合你~”

牧雪已经被吓傻了,直到这帮人开着车走了,才抱着琴哭得泣不成声:“可他真的不是我男朋友,我和他真的没关系……”

她和程长信真的没关系,她把碎了一地的木碎收到琴盒,边收边哭,眼泪一滴滴落在琴盒上。回到家,正好在门口遇见程长信,阿信注意到她发红的眼圈,犹豫了一下,叫住她:“阿雪,你怎么了?”

“不关你的事!”牧雪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她直接走开,又想到被摔坏的大提琴,一股怨恨涌上来。

她回头,走到他面前,用力跺了程长信一脚,骂道:“程长信,你这个人渣!”

说罢,看也不看诧异的程长信,直接走了。

Lost 8

我杀人了,你跟我走吗?

这之后,两人连点头打招呼的交情都没了,牧雪是真把程长信当路人了。

程长信郁闷极了,也不知道哪里得罪她,这是他期待的局面,但又很不甘,就和从前一样,躲在书房,看她发呆,听她拉琴。她最近经常拉的是《天鹅之死》,一只天鹅濒死前的挣扎,飞翔,到最后归于平寂。程长信对这些音乐本来不懂,只是因为牧雪是大提琴手,买了一堆大提琴的碟片回来听,一些名曲也听得出来。

正听得出神,突然听到牧雪一声尖叫,捂着腿倒在地上。

程长信信眼力很尖,一眼就看到一条小臂粗的黑纹蛇从旁边窜过。

蛇!

程长信也顾不得什么,直拉跳窗,落地的瞬间,他闷哼一声,打了个滚,向牧雪跑去。

果然被咬了,程长信拉起裙摆,如玉的小腿赫然有两个血洞,在白得透明的皮肤显得非常恐怖。程长信抬头,解开牧雪的发带,用力地绑住伤口附近,不让毒液循环,然后俯下身来,就要去吸掉血水。

料不到,牧雪反应过来,就是狠狠地推开他,猛烈地挣扎起来:“走开!不要你救!”

“不要乱动!”程长信急了,大吼一声,可牧雪不知道怎么回事,拼命挣扎起来,连看他的眼神也充满嫌恶,手脚乱踢。程长信急了,她越动,血液循环得越越快,要是这蛇有毒,那可不得了。

他想也没想,抓住牧雪乱抓的两只手,对着她的唇吻下去。

一瞬间,牧雪整个人都僵硬了,程长信趁着她失神,俯下身,对着伤口吸掉血水,又吐掉,如此好几次,才放开她。牧雪仍不敢置信地看他,漂亮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像个犯了错的小孩儿,程长信看得有趣,心软软的,不由自主凑过去,轻轻吻她的眼睛,她颤动的睫毛像蝴蝶扫过他的心,他觉得全身都软了,心快速地跳起来,控制不住要往下移,脸上挨了一巴掌。

牧雪气得发抖,眼里有泪花:“你——”

程长信也不生气,一把抱起她:“去医院。”

嘴角竟然是弯的,很开心,跟捡了宝似的。

所幸并没有大碍,就是全程牧雪都不理阿信。程长信跑上跑下,终于能休息,看她背对着自己打点滴,想起刚才把人家亲了。其实刚才那么慌乱,他只是本能地想让她安静下来,那一吻什么滋味都没感觉,就觉得软软的,心都酥了。

现在想想,身心都热起来,他戳戳牧雪的背,在后面坏心眼问:“喂,阿雪!”

“那是你初吻吗?”

“走开!”牧雪直接把枕头扔了过来,再也不想理他了。

程长信被打了下,心里却觉得软软的,说不出的舒服。

有了这么次意外,两人是没法继续做陌生人了。阿雪拉大提琴时,程长信就陪着她,他找棵茂密的树,躺在粗大的树干上,居高临下看树下的女孩,觉得那琴好像换了。他跳了下来,问:“你换大提琴了?”

“嗯。”牧雪不想说,又不想理他了。

程长信觉得奇怪,牧雪很宝贝那大提琴的,那是她去世的母亲留给她的。

几天后,程长信知道答案了,他那交了就忘了的前女友报复他,勾搭上一个京城少爷王淼,正好他同王淼有些私人恩怨,王淼几次约他单挑,他懒得理他,王少爷不乐意,想让牧雪把程长逼出来。

“你那女朋友够硬气的,听说王淼拿着刀威胁她给你打电话,她什么都没做,还好,只砸了琴……喂,阿信,你跑哪里去?”

程长家单枪匹马去找王淼,王淼在酒吧厮混,程长信再出来时一身血,没人敢拦他。他直接去找牧雪,牧雪在学校,正和同学练琴。程长信冲了进去,血迹斑斑,像个亡命之徒,把一屋子的音乐家吓得不行,到处乱窜。

程长信冷着脸,走到牧雪面前,静静看她。

他的表情可怕极了,加上身上沾的血,显得特别狰狞凶残,牧雪站了起来,眼里全是担忧:“阿信,唔——”

话还没话完,程长信捧着她的脸,俯下身,用力地亲下去,与其说是亲吻,不如是噬咬,他蛮横又粗鲁,横冲直撞,用力地亲她,像这是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吻。直到他感到口中一片苦涩,他才放开牧雪,牧雪不知何时,一脸的泪水,她哽咽地问:“你杀人了吗?”

他总是做坏事,不当个好人,现在终于闯祸了吗?

程长信没回答,盯着她的眼睛,问:“我杀人了,你跟我走吗?”

“不,”牧雪坚定地摇头,她拉起他的手,放在胸前,“你去自首,我等你。”

程长信血红的眼睛终于柔和了些,他喃喃问:“要是我被关一辈子?”

“我也等,十年二十年,我都等,像你妈等你爸那样,等一辈子。”

“我都是个杀人犯了,你还等我做什么?”

这样的我,满身罪恶,你还爱我做什么,还要我做什么,阿雪哭了:“可是你是程长信啊……”

因为他是程长信,什么都没关系,就算他从来只会伤害她。

程长信哭了,眼泪毫无预兆地滚烫地落到牧雪的手背上,他亲了亲她的脸,又碰了碰她的脸颊:“放心,我没杀人,不过可能有点麻烦!”

何止是麻烦,程骖宇简直要疯了。他出去公干几天,一回来,王家的人就跑过来,儿子被抓了,儿子把人家宝贝的头都给打破了,差点就进了ICU。程骖宇费了好大的劲,才让王家的人放弃起诉。程长信从警察局出来,再次被绑起来了,程骖宇拿着军鞭:“你真以为程家没家法吗?你知道当年我不娶你妈,腿都被打你爷爷断了!”

程长信抬头,冷笑道:“那他怎么没打死你,我妈说不定现在还活着!”

“你——”程骖宇气得脸都白了 “我今天就打死你!反正出去也是祸害社会!”

“那你别给我留一口气!”程长信毫不客气顶回去。

“好!好!好!”程骖宇气得连说三个好,举起鞭子,就要抽过去。牧雪冲过来,扑到程长信身上:“程叔叔,你会打死他的!”

程骖宇的鞭子硬重生转了方向,打在旁边的草丛上,草折腰而断,程骖宇大怒,骂道:“程长信,你每次只会躲到女人背后,算什么本事?你除了让阿雪受伤,还能做什么?”

“我没有!”

“你没有?阿雪哪次受伤不是因为你,程长信,你好好想想,你除了跟我窝里斗,还会做什么?连阿雪你都保护不了,如果不是你,阿雪根本不会出事,你要再这样混下去,你们能长久吗?”

程骖宇说完,气得扔了鞭子,甩手就走,程长信想争辩,却发现一句反驳都没有。

牧雪解了绳子,程长信找了药酒,沉默地给她擦药。在警局的那几天,他第一次意识到,他根本给不了阿雪什么,他一直厌恶自己姓程,但抛开程家,原来他什么都不是,而这一切,阿雪看到了,程骖宇看到了,唯独他没看到。

牧雪摸摸他的头发,无声安慰他。程长信望着面前的女孩,她如此美好,干干净净,就像一朵盛开在山间的雏菊,他伸出手,抱住她:“对不起,阿雪。”

牧雪抱着他的腰:“别难过了,程渣渣,我觉得你很好。”

但其他人不会,现在他们只是学生,但将来,阿雪上班工作,别人会说牧家的小姐找了个当混混的男朋友,她每天都要担惊受怕,她可能像母亲那样在等他,等着等着某天就失去他。

程长信紧紧抱着怀中的女孩,不说话。

Lost 9

爱情哪有什么公平可言,都是心死了,还抱着一分期盼。

这件事更坚定程骖宇让儿子入伍的决心,上什么大学,这小孩子只会犯混。

程长信不愿意,主要舍不得牧雪,他们才刚开始,他要进去,以后见一面都难。

“我不会去的!”

“你不去,老子绑你去!”

程骖宇不再跟儿子客气,他已经想好了,这小子不管不行。找了个机会,程骖宇真的带了两个兵过来绑人,程长信正要逃窜,程骖宇接到一通电话,有地方发生大面部塌方,要他带队过去。

“天助我也。”程长信洋洋得意地坐在墙上笑。

程骖宇看到儿子这没出息的样子,恨不得一脚踹死:“等我回来收拾你!”

没想到的是,程骖宇这次去,直着出去,被横着抬回来。塌方发生二次塌方,程骖宇正在下面指挥,推开身边的战友,却被埋下去了,挖出来,已经休克。

程长信赶过去,程骖宇刚做完手术,生死一线,身上插满管子,苟延残喘地躺在病床上。浑身绑着绷带,隐隐有血渗透出来,早没了当年一身军装,皮靴皮套的飒爽,也没了对着儿子的狠决,仿佛离死只剩一口气。

程长信从来只见过他站着,或坐着,对自己破口大骂,唾沫横飞,什么时候见过老头子躺在床上。他有些新奇,发现老头子真的是老头子,两鬓都白了,他老了。

程骖宇还没醒过来,程长信坐在床边看他。其实他们父子俩长得很像,都是眉目疏朗,英挺逼人,是不是老了,自己也会变成这样,程长信想。恨他时,他是连这张脸都厌恶,可他改不了这张脸,这个姓,这个人是他父亲的事实。

程骖宇在半夜醒来,看到儿子趴在床前,他扯了扯嘴角,艰难地伸手去摸他的头发,刺刺的,就像他总跟自己做对。他一碰他,程长信就醒了,程骖宇笑着说:“阿信,你老子要死了。”

程长信不搭话,眼睛瞪得圆圆看他。

程骖宇叹气:“我快死了,你跟我实话,你真的把你妈洒到河里?”

他怎么提到这事,程长信心里犹豫了下,还是点头。

程骖宇眼中的希翼灭了,叹气:“你果然是儿子,比我还狠。”

他停了一会儿,艰难地喘气,过一会儿,又交代遗言般:“那等我死了,也把我洒到那了。”

“为什么?”程长信震惊了。

“你妈活着的时候,我没陪过她,死后,就让我们在一起。”

程骖宇很平静地说,仿佛那是件理所当然的事。一瞬间,程长信几乎要说出真相,可他想到妈妈等了他十八年,她一个人含辛茹苦把自己养大,那么累,他却什么都没说,她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又闭上嘴巴,他闷声说:“你别妄想了,我不会让你再折磨我妈的,死前你不想和她扯上关系,死后更没关系。”

“阿信——”程骖宇似乎要说服他,但有心无力,不再清亮的眼睛望着天花板,一动不动的。

程长信看得心烦,扔下一句“你好好休息,我妈不会想这么早看到你”,便走了出去。

他走出病房,到了走廊,还是不放心,过一会儿,又偷偷探出一个脑袋。程骖宇保持那姿势不动,仿佛真的要死了,没有一丝生气。

第二天,接到消息的人赶过来,满满的把病房挤满了,外面还排了队。

哼,这就是显贵之家啊,程长信看得直冷笑,心想,程骖宇舍得死才怪。牧怀光也来了,牧雪来找程长信,说听医生讲,程叔叔情况不乐观,程长信淡淡道:“可能吧,昨天还和我打听我妈的事。”

程长信把昨晚的事一说,牧雪一听,急了:“你爸都这样了,你怎么还骗他?”

“他不是我爸,我爸早死了!”程长信冷冷道,走到一边。

牧雪在后面喊:“程长信,你自己都会做错事,为什么就是学不会原谅?”

程长信听得一震,但还是没回头。他出去外面溜了一圈,回来看到仍是一堆人,程骖宇没被压死,光是应付这帮人也会累死。程长信看得心烦,手指重重叩了门几下:“他要休息的。”

一帮人这才散了,程骖宇在床上露出欣慰的神情。似乎人受伤了,变脆弱,连表情也多了,平时这人只会对自己横眉冷对,现在竟会笑了。程长信看得很不习惯,到外面抽根烟,医院禁烟,他对着烟发呆,到窗口吹冷风,风越吹,他心越凉,却被冷得有些麻木。

有双温暖的手臂从后面环住他的腰,程长信用手掌包住牧雪的手,闷声说:“你不生我的气?”

“我又不是你,这么大的脾气。”牧雪把脸贴着他后背。

他确实脾气很大,心眼很小,程长信闷闷说:“你说,他会死了吗?”

别看程骖宇现在还能会客,不过是在逞强。他是个军人,就算病了,也不能丢军人的脸。医院说他伤得很重,能抢回一条命已经很幸运了,但腿是保不住了,是个半残。程骖宇这么骄傲的人,坐轮椅渡下半生,还真的不如死了。

“他要去了,你会告诉他真相吗?”

“我不知道……”

程长信是真的不知道,他恨了程骖宇一辈子,如今却彷徨了,他以前没发现,程骖宇有脆弱的时候,他一直是蛮横的,无理的,不可一世。

牧雪叹了口气:“你恨他,说不定你妈没从怨过他,你不让他们在一起,说不定你妈心里还盼着的。”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牧雪反驳,“你根本不懂,喜欢一个人,哪会计较那么多?”

就算她心里程长信百般不好,一点都不是她的想象,可是见识了他的凶狠和粗暴,她依然会把手伸给他。程长信沉默,牧雪扔抱着他:“爱情哪有什么公平可言,都是心死了,还抱着一分期盼。”

“你也这样吗?”

牧雪没答话,许久才轻轻“嗯”了一声:“你对不好我时,我就特别讨厌你!”

她一次次走到他面前,他一次次当路人路过。那时,她就特别恨,讨厌程长信,更恨自己,每次都对自己说是最后一次,下一次依旧会不由自主走到他面前,看他离去,他就是心里那个怎么都没办法死心的不死心。

他知道他一直在伤害她,程长信转过身来,抱住她。正要说点什么,突然传来病房里传来一声大叫。程长信赶紧跑过去,只见程骖宇坐在床上,神色煞白,一头的汗水,呆呆地望着不能动弹的腿。

程长信没好气问:“你怎么了?”

“我做了个梦,”程骖宇用手抱着脑袋,垂头丧气,“梦到你妈了。”

“我妈要带你走了?”程长信冷笑。

“不是,”程骖宇摇头,“我梦见你妈站在水里说冷,叫我去救她,可我怎么走,怎么也走不到,我正觉得奇怪,突然想起,我走不了,走不了……”

程长信望着他无法动弹的双腿,心里一动,嘴上却说:“以前也没见过你去看她。”

“我去过,”程骖宇空洞地望着窗外,喃喃说,“有空我就去看她。”

他去过,真的去过,有空就去,看到她牵着孩子送他上学,看她急急忙忙赶去上班,看她在菜市场和小贩买菜讲价……没有他,她也活得安然自在,就偶尔看到别人一家三口,她会盯着别人的背影发呆,眼里会有淡淡的苦楚,那时,他会很想下车,他可以给她这种快乐,轻而易举。

但他没有,一次都没有,他去看了她无数次,却一次也没走到面前。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恨她的,恨她让自己的婚姻成了个笑话,像他这样的家世谁会娶一个乡下土妞,她甚至根本不识几个字,她是耻辱,她是他无能的过去,她是他光明人生的污点,可偏偏她是他的发妻,他的枕边人,他的牵手,一想到这点,他更恨,他恨她恨到骨子里。

但明明也是他,不放开她的。

结婚那天,她坐在床边,他隔得远远的,喝闷酒,一瓶接一瓶,看都不想看他一眼。后来,她终于鼓起勇气,走过来说:“要不,我们明天去离婚吧?”

她是卑微的,连看他都不敢,这一句不知道耗费了多少勇气。程骖宇抬头看她,眼睛赤红,没有温度,离婚?她怎么这么天真,这样算什么,她发现错了,要纠正吗?程骖宇冷笑,扔了酒瓶,朝她扑过去:“李春生,没这么容易!”

他弄哭了她,完事之后,他扭过身背对着她,她在身旁一动不动。

后来夜深了,她大概以为他睡着了,转过身来,指尖滑过他的背,在他后面写字,一遍又一遍,程骖宇。他装作不知道,暗想难为她还会写他的名字,后来她又写了自己的名字,只写了两字,似乎要把她写进他的心里,但没写完,大概也觉得不可能,只是虚搂着睡过去。

她有再说过离婚几次,程骖宇不愿意,他就是要这样,折磨她,她让他一天不好过,他让她一世都不好活。只有在她面前,程骖宇才是真正的自己,扭曲,睚眦必报,神经质,但他发现,他折磨不了她,因为她爱他,他无论做什么,她都会选择原谅。

他们结婚多少年,真正在一起却没几天,最后几年,他几乎要放过她,但始终拉不下脸,直到她死了,毫无预兆地死了。

程骖宇捂着脸:“我是爱过她的……”

他是爱过她的,在她死的一天,他才发现。

那天,看她孤零零躺在床上,伸着手等他,他才发现,他是爱她的。

他把她流放在别处,却从来没想过再娶,也从未做过对不起她的事,因为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像她这样对自己。但一切都太迟了,她死了。她就像新婚之夜,那没完的名字,等了一辈子,也听不到他的心意。

程骖宇两眼没有一点神采,他喃喃重复着,一脸的绝望:“晚了,什么都晚了,以前有腿,我不过去,现在腿没了,更走不到她身边了……”

程长信震惊了,程骖宇是怎样的一个神经病,扭曲成这样。

但看他这样,他又受不了,程长信打断他:“你别乱想了,那是梦,我妈根本不水里。”

程骖宇猛地抬起头,程长信说:“你别死了,我会带她回来的。”

Lost 10

记住了,以后这就是我第一次主动吻你的日子。

程骖宇精神好点后,程长信便和牧雪回小镇。

不过两年,小镇变化也很大,到处都在拆迁重建,所幸他们当初埋下李春生的是个公园,什么都在。程长信把母亲的骨灰盒挖出来,一瞬间,几乎要哭了。爱情是多么个神经病的东西,他妈妈等了他一辈子,程骖宇也痛苦了一辈子,到最后什么都来不及了,才发现他爱她。

回去,两人没坐飞机,坐火车。因为李春生曾经说过,她这辈子最幸福的就是,有次程骖宇打电话叫她到北京,她一路坐着火车,满心都是要见到他的欣喜。这一生她最开心的就是坐火车去见他,但这样的幸福只有一次,程骖宇没再叫她回去过。

上火车,程长信说:“妈,回家了。”

他终于肯承认北京那是也是个家,不再是住着的地方。

程长信不想说话,抱着母亲,一手拉着牧雪,窗外的风景一闪而过。

下火车,程骖宇在等,坐在轮椅,程长信把骨灰盒给他,看到他老态横生的样子,突然很想笑,人生是不是这样,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一蹉跎就是永远失去。他很想骂程骖宇一顿,嘲笑他,你现在老成这样,又是个残废,我妈不会想见你的。

但他难得的良心发现,没有说什么,和牧雪离开了。

那天,正好是四月一日,程长信茫然地走在四九城的胡同上。

来了两年,他还是不习惯北京交错的胡同,他心血来潮,对牧雪说:“阿雪,我们来玩个游戏,你向左走,我向右走,看能不能找到彼此?”

牧雪用力敲了他脑袋:“程渣渣,我为什么要陪你玩这个蠢游戏,我喜欢一个人,干吗要放开他的手?”

她高高举起他们牵着的手:“我喜欢你,就要这样握着,一直不放。”

“死都不放?”

“死都不放!”

程长信笑了,他发现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个雪精灵般的女孩。他伸手摸她的脸,很温柔:“阿雪,今天我生日。”

四月一日,愚人节,他出生的日子。从小到大,他一直觉得他的出生是个错误,他的降临,让母亲满足了,让她一辈子处在不得所爱的漩涡中,从未想过,她可以放弃程骖宇,她可以离开。

他恨程骖宇,也恨自己,他从不过生日,这是母亲的受难日。

程长信苦笑:“我生日从来就不会发生什么好事,妈妈被确诊肝癌就是我生日——”

话没说完,就被堵住,用唇。

牧雪踮着脚尖,闭着眼,笨拙地吻他,她根本就不会亲吻,就唇贴着他。

程长信几乎楞住了,全身都僵硬了,只有唇能感到一片柔软,很软,就像吻一朵花,带着春的清香。大概这样贴了二三秒,牧雪放开他,眼睛亮晶晶:“记住了,程渣渣,以后这就是我第一次主动吻你的日子。每年的这一天,我们都做些美好的事来忘掉悲伤吧……”

当悲伤的往事被美好的事情一点点挤掉,就无处可放了吧?

牧雪看着没反应的他,懊丧着:“程长信,你该戒烟了——”

话没说完,她被推到墙上,用力地亲吻。程长信捧着她的脸,用力地亲她,舌头蛮横地挤进去,唇齿相交,她说得对,如果难过,就做点开心的事去挤掉。

那一年,他们都未出社会,他吻她时,却像一生一世的许诺。

那么热烈,那么深情。

那一年北京还没有雾霭,天是澄亮的蓝,胡同里的年轻男女拥抱在一起,就像一个人,心紧贴着心。

回到家,牧嵘正在做作业,一看到牧雪,疑惑地问:“姐姐,你嘴巴肿了?”

“啊,你姐上火了,烧烤吃多了。”程长信面不改色地说。

“姐姐,我叫阿姨给你煮下火汤。”牧嵘特体贴地说。

牧雪大窘,狠狠地瞪了程长信一眼,程长信很狡猾地笑了。

一旁的牧嵘一脸的疑惑,歪着脑袋,隐隐觉得这两人有些不对劲,却又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不过小呆子小归小,却不笨,看两人越来越亲密,十分不高兴,觉得姐姐像被抢走了,找到机会就横插一脚。

他们坐在沙发上一起看电视,牧嵘就挤到中间,他们手牵手散步,他又挤过去,他们到小花园去练琴,他也要跟着……程长信是叫苦不迭,这小子也忒坏了些,不只一次说:“我要把你绑到一个只有我们俩的地方,谁都找不着。”

牧雪笑嘻嘻说:“没有我弟弟的地方,我可不去。”

妈妈因为生牧嵘去世,爸爸又忙,牧嵘从出生到现在,都是她照顾长大的,牧雪可疼这个弟弟,比自己的命还看得重。

程长信叹气:“我就知道,我比不上你弟弟。”

“你当然比不上,”牧雪狡黠地笑,“我心里有个排行榜,你啊,就排得比我家的狗靠前一点。”

“是吗?是吗?”

程长信去挠她痒痒,她怕痒,两人笑着打闹,程长信手又不安分了,一不小心伸到她衣服里,覆在柔软上。牧雪吓得不敢动,眼睛亮晶晶的看他,却是没有一丝害怕。程长信笑了,把手抽出来,摸她的脸,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子:“傻阿雪。”

十二月,程长信应征入伍。

程骖宇的腿残了,可程家的魂不能丢,就算他万般不情愿,他还是程家人。程家人要死,只能死在沙场上。不过对于从军,程长信却是心甘情愿,他不能让阿雪以后嫁个混混。

牧雪不高兴,他要去部队,以后什么时候能见一面。

牧雪威胁他:“我会忘了你的,我要碰到比你帅的,一定会把你甩了。”

“不会有男人比我帅的。”程长信自信地说。

“你就臭屁吧!”

牧雪虽然这样说,但也知道,必须这样做。

程骖宇的腿都残了,但程家不能倒了,入伍,不管对程家,还是程长信都好。程骖宇恢复不错,以前暴虐的脾气收了,他把李春生放到程家的墓地,说以后死了,葬在一起。父子俩的关系也缓和不少,程长信不能说完全原谅他,但上一辈子的事,哪能一句对错就判断得了,都是错上加错,理不清了。

军装发下来那天,程长信穿去给牧雪看,程长信高大英挺,穿上一身绿色,束上皮带,还真是英姿飒爽,连一直都瞧不上他的牧嵘也看直了眼,说:“姐姐,我将来也要当军人。”

男人,谁会对沙场没有一丝向往,这是天然的血性。

牧怀光对程长信入伍很支持:“男人就该有铜墙铁壁,才保护得了人。”

“哼,你们这帮讨厌的男人!”牧雪脸色微红,看得怦然心动,却说,“丑死了!又丑又呆板!”

她气哼哼上楼去,程长信追过去,看到她背着自己,望着窗台发呆。以后再也不会有纸飞机,从对面的窗飞过来,告诉他想她,他们腻腻歪歪的年轻爱情,会不会被残酷的时光蒸发掉?

牧雪是个很小女人的女孩,她喜欢他,就喜欢天天看到他,而不是隔着那么遥远的距离,她望着窗台,眼圈不自觉变红。程长信转过她来,看到她眼里的不舍和彷徨,她从来就是如此,干干净净,简简单单。

“这么难过?”

“难得要死了。”

牧雪抽抽哒哒地说,她也想像个坚强的女孩,可原谅她,她就是这样,任性胆小不懂事。程长信苦笑,他一把扯掉军装靠近胸口位置的扣子。他跪了下来,郑重把扣子放在牧雪手心,包住,认真说:“阿雪,这就是我的心,它就捏在你手心。以后你要我是生是死,我绝无二话。你知道我妈是什么样的人,我也是,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都一样。”

牧雪紧紧捏着扣子,委屈问:“那为什么一定要走?”

离她这么远,她还是想,每日和他牵着手,想他,折个纸飞机,他就会出现在面前。

“因为我想为你做个好人啊。”程长信跪在她面前,一字一顿道,他忘不了,那天她在医院门口,那么绝望地问,阿信,你能做个好人吗。

他不想犯混了,不想和父亲斗了。他想认认真真活一生,他连牵手一生的恋人都有了,不想再为过去的恩怨陪上自己的一生。他想好好对牧雪,好好安排和她的未来,好好地和她在一起一生一世。

晶莹的泪珠流出来,牧雪扑到他怀里。

“阿雪,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程长信跪在地上,抱着她,虔诚地吻她,摸着她柔软的秀发。

那一刻,他心里没有仇恨,只有柔软的希望。

那一刻,他们以为会到永远。

Lost 11

为什么,为什么老天不肯给他们一辈子?

但事无绝对,往往天不如人所愿。

程长信进了部队后,牧雪继续上大学,部队也不比家里,两人很难见一次面,都是借着电话。有时,挂完电话,牧雪就望着对面窗口发呆,想着什么时候纸飞机才能飞到她房里。

牧嵘看她发呆,问:“姐姐,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程渣渣。”牧雪叹了口气。

“为什么要想他?”牧嵘不懂。

牧雪耐心解释:“就像爸爸会想妈妈一样,姐姐也会想阿信,他呢——”

牧雪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是姐姐的男朋友。”

是姐姐要在一起的人。

牧嵘似懂非懂,牧雪笑了,摸摸弟弟,她真想快点长大了,长大了就能变成他的她。她跟牧嵘说,她有三个愿望,第一个是嫁给程长信,第二是去法国留学,高中毕业时,她本来是计划好的,后来还是为了阿信留下来,最后一个,是和程长信环游世界。

牧嵘不高兴了,问:“姐姐,怎么你的未来全是阿信吗?牧嵘,牧嵘哪里去了?”

牧雪哭笑不得,捏捏他的鼻子:“牧嵘,将来你也会找到那个整个未来都是她的人。”

时间过得很快,很快又到了来年的四月一日。程长信在部队,不可能回来的。牧雪虽然体谅,但总觉得有些遗憾,生日前一天早早睡了。第二天醒来,春天的风吹进来,白色的窗帘微微荡漾着,阳光,微风,世间安静得像一首诗,牧雪浅浅笑了,又觉得不对,她昨天明明没放窗帘。

谁来了?牧雪一惊,往下看,程长信趴在窗边,已经睡过去。

那一刻,牧雪的心几乎要跳出来了,程长信!程长信回来了!

他变了,黑了不少,皮肤完全晒成健康的小麦色,更衬得眉眼英挺,带着男人刚硬的气息,连眉毛似乎都带着坚挺的力量。牧雪不敢置信地用指尖碰了碰,热的,是他。

她一碰,程长信就醒了,眼睛跟雪狼似的的清亮,嘴角扬起,咧成一个让人心跳加快的弧度,嗓音却是懒懒的,带着未清醒的沙哑:“醒了?”

怪不得很多人是制服控,这该死的诱惑气息。牧雪趴在床边,亮晶晶地看他:“我说,我这么个大美人,你就在一旁睡了一夜?”

“不然你想怎样,你想怎样?”程长信扑了过去,动作很快,像猎食的雪豹,两人在床上滚了几滚,程长信把牧雪压在身下,鼻尖对着鼻尖,坏笑着,“还是你想干点什么,我的阿雪?嗯?”

最后一个拖得长长的,全是坏坏的笑意,灼热的气息扑到脸上。牧雪还来不及回答,程长信的吻已经落下来,一如既往的强势,带着浓浓的思念和情长,他好想她,真的好想她,触摸到她的瞬间,他几乎听到心在满足的呻吟,就是这样,就是她。

这个漫长的吻终于结束,程长信望着牧雪,她长长的黑发散在床上,衬得皮肤雪白,吹弹可破,脆弱可人。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他何德何能,能拥有这样美好的人,程长信眼色一暗,哑着嗓子问。

“阿雪,你说,今年我们要点什么美好的事?”

暗示性十足,牧雪红着脸,戳戳他的肩:“你怎么回来了?”

“回来收我的生日礼物啊。”

程长信坏坏地笑,气氛正好,门被敲得乱响,牧嵘在外面喊。

“阿信!阿信!你爸喊你回家吃饭!”

程长信大怒:“这个小混蛋!”

牧雪轻轻打了他一下:“不准说我弟弟!”

“知道知道,你弟弟是宝,我是草!”程长信放开她,去开门,望着门外横眉冷对的牧嵘,把他抓起来,“牧二少,咱们打个商量,哥哥给你介绍女朋友,你自个儿玩好不好?”

“好啊,没姐姐漂亮的不要。”

“……”程长信摸摸鼻子,“这就难了,你姐姐最漂亮了!”

牧雪听得心一甜,渣渣就是渣渣,最擅长甜言蜜语。

程长信难得的假期,也是三人行,他们走到哪,牧嵘跟到哪。

那段时间,程长信经常趁牧嵘不注意,偷偷亲牧雪一下,看她回头瞪他。他不为意地笑,他很喜欢亲她,真想无时不刻地含在嘴里,他真喜欢阿雪啊,喜欢到骨子里,他喜欢她长发及腰背着大提琴等他,他喜欢她站在胡同里踮起脚尖吻他,他喜欢她什么都不做,傻傻对他笑的模样,全心全意的依赖……

有时,牧嵘不在,他们就牵着手,在北京的大小胡同走来走去。

俊朗笔挺的青年,娴静淡雅的少女,在蓝天白云,青苔绿树下,远远地看过去,就像一张永远不会老的旧照片。时光多肯善待他们,他们相遇得那么早,又那么好。如果可以,他们该相伴到老的。

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就像一个童话。

假期很快就结束,程长信回到部队。

两年后,程长信终于调回北京,两人见面的机会多了,但还是比不上那些朝夕相对的情侣,这样甜蜜又幸福的时光,持续到牧雪大学快毕业。六月,牧怀光到Z城,他这几年到处跑,在Z城置了套海边别墅,他知道,妻子喜欢海,女儿也爱海,他要找个可以让她们天天看海的地方。

那片海叫静海,温柔得像小绵羊。

牧雪和弟弟牧嵘一起去Z城,她准备考研,牧怀光说她心思单纯,不适合出来,让她考研,将来有机会再去法国进修大提琴,以后进个乐团什么的。牧雪觉得挺好的,她活得很简单,反正程长信说了,以后她就负责貌美如花,他就负责赚钱养家。

对了,连未来他们都计划好了,他们约好,她一毕业就结婚。

程长信这几年在部队表现不错,程牧两家又都是世交。牧怀光和程骖宇坐着互相吹嘘彼此的儿女,又一起感叹,英雄迟暮,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了。

六月,牧雪和牧嵘到Z城,刚抵达,牧嵘吵着去看海。

电视正播放着台风预警,牧雪给程长信打电话:“阿信,我要和牧嵘去看海了,哇,风挺大的,听说要来台风了。”

“别去了,要刮台风,多危险。”

“没事啦,我爸说了,静海温柔得跟小绵羊似的。”

“那你和牧嵘小心点,别下海,到沙滩上走走就好了——”

手机那头传来,“姐姐快点”的摧促声,牧雪急急说:“知道啦,我挂了,你放心,不会有事的,我还没嫁给你呢!”

电话传来嘟嘟声,程长信笑着摇头,牧嵘这个小混蛋。

他收了手机,笑着对说专柜的小姐说:“这个,拿过来给我看下。”

人来人往的商场,英姿勃发俊气逼人的军人微微弯着腰,认真挑选戒指,专注的眼神和坚毅的轮廓,和他嘴角的笑一样迷人,让人心醉。

导购小姐羡慕地说:“女朋友?”

“嗯。”程长信点头,又加了一句,“很快就是我妻子。”

他迫不急待要娶她,无时不刻想把她搂在怀里,他料不到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说话,他料不到那是他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不会有事的,我还没嫁给你呢”。

偏偏就是出事了,一个半小时后,程长信在等车,他已经买好戒指,一对。名字他准备自己亲手刻,一笔一划,就像牧雪一点一点把自己刻进他的生命,他也要把自己刻进她的幸福里,他们不用刻骨铭心,因为他们会细水长流,他们会永生永世在一起。

从他十八岁,劫持了阿雪,到他血迹斑斑跑到面前,问她,他杀人了,她跟他走吗,他就知道他离不开她,从她温柔的发擦过他的脸,到她毫无防备躺在身下,她牵着他的手一年又一年和他走在北京飘雪的胡同,他就知道,他找到牵手人了。

五年,现在,他终于可以娶她为妻,把她带到自己家里,贴上标签,说这是阿雪,是他的,他程长信的,他程长信的妻子。他没料到,下一秒,他接了通电话,是程骖宇打过来的,从未见过的慌乱,似乎很不想打这个电话,不知道怎么开口。

“阿信,阿雪她……”

她刚才还和我打电话,程长信想,就听到父亲说。

“她死了。”

一刹那,程长信想笑,说程骖宇你别蹬鼻子上脸,别以为我和你关系好点了,你就乱开笑,阿雪死了,怎么可能,她死了,他也活不下去。

“什么?”程长信又问了一句,可他脑袋嗡嗡一片,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世界天旋地转,就耳朵程骖宇啰啰嗦嗦不知道在讲什么,程长信不想听,也听不清,他浑身轻飘飘的,没有一丝力气。

他根本不敢相信,也无法相信,怎么可能,阿雪怎么会死,她刚才还和他讲电话,说还没嫁给他,他想对父亲说,别开玩笑了,这个玩笑都不好笑,真的,别说笑了,但他说不出一句话,嗓子发不出一点声音,他像一座大山,轰然倒下,血流成河。

手机掉在地上,世界如此安静,人来人往,从身边经过,程长信一点感觉都没有,他听不到,看不到,说不出,他脑子只有一个阿雪,活生生的阿雪,长发及腰,一袭长裙,笑盈盈地看着他,叫他,阿信。

阿信,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阿信,我们什么时候生孩子?

阿信,你说我们能一生一世吗?

能,当然可以,因为我的心就在你手里,你要我生我就生,你要死我就死,哪天你不要我了,把我扔了,我也就一具行尸走肉,活不下去。

你放心,我不会不要你的。

她这样说,在生命的最后几分钟,牧雪吃力地把牧嵘推到岸边去,用绳子绑住,她要去绑住自己,一个巨浪打过来,把她卷回海里。牧嵘在岸边拼命地挣扎,疯狂地大喊:“姐姐!姐姐!”

牧雪拼命要向弟弟游过去,可雨这么大,风这么大,浪这么大,无论她怎么努力,还是一点一点被推到海里,离弟弟越来越远。

“姐姐!姐姐!”牧嵘要疯了,绝望地被挣扎着,但她绑得很结实,只是徒劳把手臂挣扎得破了皮,流了血,他什么都不能做,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姐姐一点一点离他而去。

“救命,快救我姐姐!”

“救命啊,来人,我姐姐在海里……”

没人听得到,没人回应,雨如小石子打在脸上,打得皮肤生疼到最后一片麻木。牧嵘绝望地伸出手,但雨那么大,到最后连看都看不清,只听到姐姐的叫声。

“牧嵘!牧嵘!活下去!告诉阿信,活下去……”

牧雪觉得自己快撑不住了,她感觉在往下沉,阿信送她的扣子飘浮在水面,就在眼前。他送给她后,她找了绳子穿起来,一直挂在胸前,心贴心的位置。她伸出手,努力去抓住,想起第一次见面,那个桀骜不驯的少年解开她的发带,靠得那么近,想起,他一身血跑过来,就是一通乱吻,问她跟他走吗,后来,他跪在面前,说阿雪,这是我的心……阿信!阿信!牧雪哭了,视线模糊,她要死了吗,可她还没嫁给程长信,还没做阿信的小妻子。

她不想死,她不想这样死了,她还没嫁给程长信……

阿信,牧雪伸手去抓那颗扭扣,却感觉身体往下沉,她隐约觉得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她用最后一力气挣扎着喊:“牧嵘!活下去,告诉阿信,活下去!”

活下去,程长信,你一定要活下去,不要像你妈,等我一辈子。

她伸手,终于把那颗扭扣抓到手心,身体却被像一双巨大的手拖进海里,那么黑,那么暗,程长信!牧雪在心里疯狂在喊他名字,她甚至有些后悔,当初不敢那么执著,这样就不会在一起,就不会让阿信承受这样的痛苦。

为什么,为什么老天不肯给他们一辈子?

她怎么让阿信一个人孤单单地活在世上,她舍不得,舍不得程长信。

她是这么爱他,想嫁给他,和他一生一世,

可她还是慢慢沉下去……

Lost 12

余生这么长,他还得活下去。

那个英俊帅气的军人跪倒在地,嚎啕大哭。

他一生有两次这样哭,一次是因为母亲诊出肝癌,他在医院门口大哭,因为绝望,还有一次,是牧雪晕倒在雪里,他要去抱她,身体被束缚,他拼命地要挣脱绳索,却怎么也挣不开,看着她面白如纸,唇色乌青,生死不明倒在地上,他大哭,边哭边喊“我错了!程骖宇我错了”。

那一刻的绝望和无助太鲜明了,几乎随着寒意刻到骨子里,程骖宇回来后,他背着阿雪狂奔,那一刻,他告诉自己,要离阿雪远远的,不要靠近她,因为他会害死她的,可他还是做不到,他强迫自己不去看他,却无法停止关注她。

后来,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五年,前两年他在逃离,后三年,唇齿相依。如今她死了,莫名其妙毫无预兆地死了,程长信跪在地上,痛哭流涕,他想到回到最初,不去伤害她,他想回到过去,说阿雪,我们别等毕业了,现在就结婚吧。

可是不行,她死了,程长信用力在用拳砸地板,怎么可能,阿雪死了,他怀里还放着他刚买的求婚戒指,他还来不及刻名字,戴到她手上。人来人往,很快就围成一个小圈,把他围在中央,程长信无所谓,他哭,泪流满面,满心绝望。

别人围观他的热闹,他心碎他的爱人,他的恋人,他未来的妻子,他的阿雪,死了。

老天如此不公,夺走他一个个心中所爱,他最爱的,最至爱的,都失去了。

她们留下他,要他一个人活下去。

程长信,他为什么不能死,他为什么要这么痛苦地活下去。

没人回答他,他有钢铁般的毅力,他有铁人般的体魄,可没有失去爱就能活得好的能力。

程长信,他已死,死于心碎。

没人回答他,这样的不幸,这样的苦难要发生在他身上。

程牧两家动用了所有的力量,在海上打捞牧雪的遗体,没有找到。找了四个月,最后牧怀光挥挥手,他颓废地坐在地上,捂着脸:“我妻子去了,我女儿死了,你说,我打这么大的江山要做什么?我辛苦有什么用?”

程长信望着海面,握着拳头:“不,她没死,她还活着,阿雪还在等我。”

那个牧雪用生命救来的小男孩站在角落,没人理会,没人去管他,他就像有罪,无人宣判,但谁都嫌弃。

牧怀光还是给女儿举行了葬礼,但他真不知道墓里要放什么。程长信打开骨灰盒,把戒指放进去,他已经刻好名字。他戴上属于自己的那一枚,对牧怀光说:“生死不离,牧叔叔,我娶了你女儿,以后也是你们牧家的一份子了。”

他在墓碑上刻了字,未亡人程长信。

他是她的未亡人,他要死守她一辈子。

牧嵘还在闹,说姐姐没死,砸了花圈,抢遗照,整个葬礼乱七八糟,被牧怀光一巴掌打倒在地。牧怀光指着牧嵘骂:“我怎么把你生下来,害死菀菀还不够,还害死我女儿!该死的是你!是你!”

该死的确实是牧嵘,但牧雪救下他,不是要他受这种罪。

程长信扶起牧嵘,擦掉他嘴角的血迹,摸他的头发:“你说得对,你姐姐没死。”

他眼里闪着疯狂的光芒:“你姐姐还在等我,我们还没结婚,我们还没在一起一辈子,她怎么会死?”

他很用力,抓疼了牧嵘的手臂,牧嵘觉得这样的阿信有些可怕,他小声叫着:“哥……”

程长信应了,他也恨牧嵘,但这是阿雪最疼爱的小弟弟,他不能不管他。他甚至还挤了个扭曲难看的笑容:“别自责了,我会找到你姐姐的,你姐姐在等我呢。”

程长信已经有些错乱,他知道牧雪已经死了,但却不愿去相信,他就活在自己的梦里,梦里,他在找一个人,叫阿雪,是他的恋人,她在等他,一直在等他。

可他看起来又很坚强,还很正常,像个正常人一样地活着,该笑就笑,该闹就闹,除了无名指多了枚戒指。阿雪的死,给牧嵘造成很大的伤害,有段时间,牧怀光甚至把牧嵘送到精神病院。

程长信知道后,便把牧嵘带到身边,两人相依为命。

牧嵘后来好些了,还觉得程长信挺没心没肺,直到有次,他在书房,看到程长信在擦拭一把枪,动作很慢很轻,他看到他举着手枪,放到太阳穴上,神情有种莫名的幸福感,手指就要按下去。

“哥!”牧嵘目眦欲裂,冲了过去,抢过枪。

程长信回过神,笑笑:“放心,没有子弹。”

骗人,枪上明明装满子弹,牧嵘吓坏了,他哭着大喊:“姐姐要你活下去!姐姐要你活下去!程长信,你不能背信弃义。”

“我知道,我只是——”程长信摆摆手,眼睛闪过一丝痛楚,“我只是有些想你姐姐。”

那是阿雪去世的第三年,阿信陪牧嵘呆在这个有海的城市,他没法回北京了,在那里回忆像一个密不透风的坟墓,压得他无法呼吸。妈妈祭日,他还是回去,程家父子好像都沧桑了很多,两人站在墓前,也是默默无声。

程长信主动和程骖宇说话:“这么多年,你都怎么过来的?”

他和他一样,都没了妻子,程骖宇看了他一眼,轻轻说:“熬吧。”

熬过去,就过去了。

程长信没再说什么,和他回去,只是许久才又冒出一句:“我真羡慕你。”

程骖宇老了,而他还这么年轻,还有很多飘雪的日子。

而余生这么长,而他还得活下去。

他回到家里,望着对面窗台,再也不会有一个女孩,站在晨曦中,温柔地浇薄荷,坐在屋子里,拉大提琴……程长信折了很多纸飞机,一只一只朝她窗户扔过去,上面写着很多他一直想对她说的话,却再也不会有一只纸飞机,飞回来,叫他名字。

阿信!程渣渣,我不理你了!

程长信把纸飞机扔完,屋子里实在静得可怕,他跳下窗,利索到跳进牧雪的窗户,以前他就经常这么做,爬窗去找她。可那屋子也是空荡荡的,大提琴仍放在原来的位置,以前他扔她的纸飞机被放在一个铁盒子上。

程长信抱着铁盒子,一只一只地拆,大多是甜腻腻的话,写着。

阿雪,我想你,好想你。

阿雪,我真的好想你。

程长信把新折的纸飞机放到屋子上,躺到她的床上,蜷缩着,却怎么也睡不着。

时针滴答滴答地走,程长信闭着眼睛,他多想,好好睡一觉,就像枪口顶着太阳穴,轻松愉悦,再也不用醒来。可他还得活下去,他要照顾好她的弟弟,他还要继续找她,三年找不到就十年,十年找不到,就找一辈子。

反正终有一天,他们会再遇见的。

已经读完最后一章啦!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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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只曾为你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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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累计28万字 | 最近更新:尾声

楔子

书名:
时光只曾为你留
作者:
苏格兰折耳猫
本章字数:
2301

夏天,温远站在二楼,仰望一下头顶的烈日,有些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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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怒自威,温远脖子很明显地缩了一下,有些后怕地转过身去。视线不敢往那人的脸上看,只敢盯着男人袖口那枚金色袖扣。

男人瞥了她一眼,知道她这是在卖乖,倒也不戳穿,只对身旁顶着一头卷发的女人说:“方老师,没事我就带远远先回去了,耽误你这么长时间真是抱歉。”

被称作方老师的女人娇羞一笑,发胖的身子有些激动,“温先生哪里的话,管教学生就是我们老师的职责,更何况,远远这孩子确实有些调皮。”

更更何况,这么年轻稳重帅气的家长,多见几次也无妨。

男人颔首,嘴唇微勾出一个弧度:“麻烦了。”

温远在一旁听着,微撇了下嘴。这两人一来一往,一唱一和,就这么毫不留情地把自己给卖了。抬头,想瞪男人一眼表示自己的不满,却被他逮个正着。下一秒,就低头安分了。

黑色宾利车低调地停在校门外两百米处,温远一上车就感到浑身上下的毛孔都解放了,凉快的两只眼睛顿时眯了起来。正想感叹一句,就听见身边的男人发话:“开车回大院。”

温远顿时清醒了,乖乖地靠着一边坐好。用余光瞄了瞄身边的男人,虽然这人只留给自己一张清减的侧脸,但是毕竟刚刚还是把自己从老师那领了出来,温远识时务,乖巧地对男人说了一句,“谢谢。”

男人半闭着眼眸,靠在车椅上养神,听到她这话都懒得搭理。倒是坐在前排的女助理,一位姓赖的漂亮女人笑着搭腔了:“远远,温先生可是刚开完一个会,接到老师的电话就来了。”

温远低声嗫嚅:“这回不赖我。”

赖特助笑笑不语,温远有些泄气地抱着书包坐好,忽然听见身边的男人开口了:“月考英语怎么又没及格?”

温远语塞,忍了一下,问:“老肥把这个都告诉你了?”

“那是你老师。”

什么老师,哪有天天对着家长发花痴的老师?!

温远委屈:“我本来能及格的,是老肥说我作弊,硬是给我判了个59分。”她没忍住,当场嘟囔了一句老肥还不幸被她听见了,于是乎就叫家长了。

男人不说话,视线落在她的手掌上。温远自知理亏,把拳头往身后缩了缩,“就算,就算我把单词抄到手心里了,考试的时候我也没看,绝对没看!”

发誓保证。

男人显然已经不吃她一套了,眯了眯眼,而后又重新靠回座椅上,闭上眼睛,压低声音道:“下不为例。”

这就算是不追究了,温远顿时松一口气。

车子缓缓地停在一个大院外面,两人一同下了车。

院子里乔雨芬正在浇花,看见一同进门的两人止不住就笑了:“行之啊,你把远远给带回来了?”又觑了温远一眼,“远远也是,不怕麻烦人。”

温远吐了吐舌头,拽了拽书包带,越过花圃进了屋。在母亲面前,她总是一副乖巧的模样。

温行之抬头,看着女孩儿进屋,才收回视线:“没事。刚好要回家,顺路。”

温远一进屋就看见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温祁,顿时就觉得脑仁疼。温祁自然也看见了她,阴阳怪气地哟了一声:“又是被接回来的?面子够大的。”

温远气闷,可一想好女不跟恶男斗,便歪头一笑:“没办法,我就招人疼,不行啊?”

温祁一脸鄙夷地斜她一眼,温远立刻就心情大好。在这个家里温祁是最跟她不对付的人,别人家里都该是哥哥疼妹妹的,轮到温祁这里,他哪天不揭她的短她就念阿弥陀佛了。好在温远已经习惯了,跟温祁刚斗完嘴就去厨房找成奶奶了。成奶奶是家里的帮佣,现在已经六十岁了,身子骨却依旧硬朗得很。

“成奶奶,今天有什么好吃的?”温远看了看流理台上摆的一排菜,忍不住流口水。

“小馋猫。”鼻子被点了点,“今天你爸爸在家,行之也难得过来,今天都是他们爱吃的菜。”

“哦——”温远缩回了身子,透过厨房的窗格,很容易就能看到一抹修长挺拔的侧影。

温行之。一个明明住在一墙之隔的地方,一年到头却鲜少能见过几回的人。

听母亲乔雨芬讲他是个大忙人,常青藤名校金融学硕士出身,从华尔街转战英格兰私人银行,最后以亚太总监回国时也不过才二十七八岁而已,简直就是一部传奇。

有这样一个特别的人在,乔雨芬经常用他来鞭策温远好好学习,她说:“你要有他一半我就不愁了。”

一半?

就是四分之一也得削掉她一层皮来能做到好不好?

他们温家的孩子,在外人看来,都是十分乖巧优秀的。。如果让他们知道,温家有个温远远隔三岔五地被学校叫家长,估计得笑掉大牙了,而她的母亲乔雨芬怕是要气到吐血。

想到这儿,她趴在一堆课本上,狡黠地笑了。

好在她有妙招,在家有成奶奶护着,在学校嘛——也有人给自己撑着!说她聪明倒也不假,因为她打小就知道惹祸了得寻找庇护伞。

不过她记得有人曾经说过她:“不笨是不笨,就是脑子从来不往正经地方用。”

一语中的,针针见血。能说这话的人,除了温行之还有谁?也就他能说这种话了,因为——温远在学校惹的烂摊子都是他给收拾的。

透过窗户看到静立在院子里的那个人,温远顿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她是什么时候又是怎么找了这么一大尊保护神的?

这件事,还得从很久之前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