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8:精神分析新论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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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至 第45章 精神分析纲要(8) 2024-02-02 1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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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此卷收录四部分内容。本书来源于弗洛伊德1932年所做的演讲,是《精神分析导论》发表15年以来研究实践和反思的成果。《精神分析五讲》由弗洛伊德1909年为美国克拉克大学20周年校庆所做的五次演讲稿组成,它从叙述弗洛伊德与布洛伊尔合作研究癔症开始,通过大量的临床实践和观察事例,比较系统地介绍了精神分析关于宣泄法、压抑、梦、失误、性欲和移情等重要思想和概念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精神分析运动史》一文是对精神分析产生、发展和分裂过程的历史总结。《精神分析纲要》既是向读者介绍精神分析基本原理的指南,又是弗洛伊德对自己为之奋斗一生的精神分析理论的全面而精辟的总结。

第1章 精神分析新论(1)

按语

本书是《精神分析导论》的姊妹篇,也是弗洛伊德的主要代表作。它虽然是弗洛伊德在他1932年所做的演讲基础上成书的,却是他在《精神分析导论》发表后经过15年研究实践和反思的成果。其中,对梦的本质、形式的运作,人格结构中自我与本我、超我的关系,焦虑的性质与本能的种类等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均有重要的修正、补充和发展,并对宗教、教育、宇宙观等问题发表了他心理玄学的独到见解。但对马克思主义和妇女等问题的看法则有明显谬误。

英文版编者导言

我们从琼斯(E. Jones,1957,第186~187页)的叙述中得知,尽管该书扉页的标期为“1933年”,实际上它早在1932年8月就已发行——因此,我们有必要重述一下《释梦》的历史。

1932年初,维也纳精神分析出版公司陷入财政困境,于是弗洛伊德产生用一组新《精神分析导论》(德文标题是“Neue Folge”)来资助它的念头。第1讲和最后一讲都是5月底准备的,但全书完成于8月底。

这些讲演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原来的《精神分析导论》,原因在于它们绝不是为讲演而作。正如弗洛伊德在他的序言中所指出的,它们不能自成体系,而基本上是补充性质的。然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它们本身在性质上的区别。一方面,尽管第1讲(论梦)几乎完全是原来的《精神分析导论》中关于梦的部分的概略。但另一方面,第3、4、5讲(论心理结构、焦虑和本能理论、女性心理学)却引进了全新的材料和理论;并且,第3、4讲还深入到对一个回避了15年的难题进行心理玄学的和理论的探讨。剩余的3讲(第2讲和最后两讲)探讨一些仅间接与精神分析有关的各式各样的问题,并且是以一种通俗的方式进行探讨的。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是毫无价值的——远非如此——但是,它们要求读者用不同于它们同伴的另一种态度来阅读它们。无论读者希望了解什么——是想了解弗洛伊德关于传心术、教育、宗教和共产主义的观点;还是想了解弗洛伊德关于超我、焦虑、死的本能和幼女的前俄狄浦斯阶段的最近期的观点,在这些讲演中,他一定都能找到大量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序言

我曾于1915~1916年和1916~1917年两个冬季学期在维也纳精神病诊所的讲堂讲演过《精神分析导论》,当时听众是大学教师。讲演稿的前半部分系即兴演讲,事后立即撰写成文;后半部分是在萨尔茨堡度暑假时写就的,并于冬季逐字讲述。那时我还拥有极佳的记忆力。

与以前的讲演稿不同,这些新讲演稿我从未讲述过。同时,我的年龄已使我摆脱因与大学相关戚——即使是表面上的关戚——而负有演讲的义务;而且,我曾接受的一次外科手术,也使我失去了向公众讲演的可能性。因此,在阐述下面的内容时,如果我要再次像上回那样置身于讲堂,那也仅仅是出于这样一种想法:它也许可使我在深入阐述我的主题时,不至于忘记我对读者所负的责任。

这些新讲演稿绝不是要取代早前的讲演稿。它们亦非任何意义上的独立实体,以期拥有它自己的读者圈;它们是旧讲演稿的续编和补充,依照它们与旧讲演稿的关系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15年前已论及的题旨,但因知识的深化、观点的更新,而不得不重新加以论述——即批判性的修订。另外两类则真正是旧讲稿的扩充,因为它们有第一次的讲演稿中没有论及或因当时所知太少而不能另列专章的材料。必须指出,如果新讲演稿中有些部分兼有这几类特点的话,那也是无可避免的,也不必遗憾。

我还将新讲稿接着旧讲稿的章节编排,从而表明它与《精神分析导论》的依存关系。譬如,此讲稿的第1讲被相应地标为第29讲。一如既往,此讲稿也极少为专职精神分析学家提供新的材料,它的对象是那些对这门新科学的发现和性质抱有好感甚或半信半疑的受过教育的人们。我的主旨仍是,不愿有所删节以求表面的简洁或完美,不掩饰问题,也不否定缺陷和疑问的存在。在其他的科学研究领域或许不需要标榜这种谦虚的意图,因为普遍认为它们是不证自明的,公众也不会对它们提出过分的要求。例如,天文学著作的读者就不会因为著作中有关宇宙知识的说明尚有含混之处而感到失望或轻视它。而心理学则不然,人类科学研究能力的匮乏将在此暴露无遗。似乎人们对心理学的要求,并不在于通过它来获得知识的进步,而是得到另一种满足。一切尚未解决的问题,一切谁都承认的疑难,都可化做反对心理学的理由。

任何热爱心理科学的人,都必须接受这些不公平的评判。

弗洛伊德

维也纳,1917年春

第29讲梦的理论的修订

女士们,先生们:

相去15年多之久,我又能与你们会聚一堂,共同探讨精神分析在这15年里的新进展和新改进了。从好几个观点看,我们首先都应把注意力投向梦的理论,这是合理而适宜的,因为它在精神分析史中不但占有特殊的地位,更标志着一个转折;精神分析能从心理治疗法演化为深度心理学,这是与梦的理论分不开的。自其诞生以来,梦的理论也一直是这门年轻科学的最具特色的理论,我们的知识中没有任何别的内容可与之匹敌,它是从民俗和神话手里夺回来的新领域。它所必然提出的种种观点的奇特性,使它充当着判断标准的角色,依此辨别谁是精神分析的追随者,谁将永远不能理解精神分析。对我自己来说,在过去,每当我处于研究的困境时(即当一些精神症的不确定事实与我的缺乏经验的判断相混淆时),我发现梦的理论常是我最后的依恃。每当我开始怀疑这些摇摆不定的结论的正确性时,只要我能成功地把一个毫无意义且杂乱无序的梦转译为梦者内心的合乎逻辑且浅显易晓的心理过程时,我就会重新相信自己走的路是正确的。

所以,特以梦的理论为例,一方面探讨精神分析在这15年间的变迁;另一方面研究当代世界对精神分析的理解与评价的进展,这对我们具有特殊的趣味。但我也可以立即告诉你们,你们不久就会在这两方面大感失望。

不妨翻阅一下《国际(医学)精神分析杂志》各卷,自1913年以来,关于精神分析的权威性文章大多刊登于此。在较早期几卷中,你们将看到每卷都有一个“论梦的解析”的分标题,这之中包含着许多关于梦理论的种种观点的文章。但是,当你们越往后看,这类文章就越少,以至于最后这个分标题完全消失了。从精神分析者的行为来看,他们似乎不再对梦有所论述,似乎梦理论没有什么可以再补充的了。但是,若你问起梦的解析有多少已被外人所接受——包括许多利用我们理论的精神病学者和精神治疗学家(顺便提一下,他们对我们的好意不是很感激的)、那些惯于擅用科学中较新结论的所谓饱学之士、文人和普通大众——答案是难以令人满意的。关于梦的理论,其内容中有少数观点是大家普遍熟知的,这之中有些我们从未提出过,例如所有的梦都具有性的属性的论点;但关于梦的那些真正重要的观点,诸如梦的外显内容和梦的内隐思想的根本区别;焦虑的梦与梦的满足欲望的功能不相矛盾的认识;若非知道梦者在处理过程中的联想,就不可能解释梦;最重要的是,关于梦的本质即梦的工作过程的发现等等——正如30年前一样,这一切仍不为外人所认识。我这样说是有理由的,因为在过去的这15年里,我曾收到过数不胜数的信件。来信者呈述自己的梦以求获得解释,或者询问梦的性质。他们宣称已读过我的《释梦》,但从其字里行间可看出,他们对梦的理论缺乏了解。不过,这一切并不会阻止我们对梦再做一次详细的论述。你们会记得,上次我们关于梦的全部讲演,都是用来说明我们是如何逐步理解迄今尚未得到解释的心理现象。

随后,我们设想某人——例如一个接受精神分析的患者——给我们讲述了他的一个梦。我们将假设他正是通过这种途径同我们进行一次沟通,表明他决心开始接受一次精神分析治疗。当然,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沟通所采取的方法是不恰当的,因为梦本身既非社会话语,也非信息传递方式。而且,我们并不知道梦者试图要对我们说什么,在这一点上,他自己也并不比我们更清楚。现在我们不得不立即做出一个决定:一方面,非精神分析的医生向我们断言,梦是做梦者睡眠不佳的征兆,它表示大脑的每一部分并非均能同样在休息,大脑的某些区域在未知的刺激影响下,力图继续工作但又仅能以一种相当不完全的方式进行。倘若如此,我们就可不必再从事这种毫无心理价值的、对夜间失调的产物的研究了,因为我们无法从研究中获得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但另一方面,很显然我们已做出了相反的决定。我们做出假定,并将它看成一种前提——必须承认,这个假定是非常独断的——那就是,即使是这种难以理解的梦也肯定是一种完全正常的、有意义和有价值的心理活动,在精神分析中,我们能够像使用别的任何信息一样使用它。只有我们的实验结果才可以证明我们有无错误。如果我们成功地把梦转化为那种有价值的话语,我们就显然有希望了解到新的东西,并获得某种沟通,而此种沟通用其他方法是不易获得的。

可是,现在摆在我们眼前的,却是此项任务的种种困难和题材上存在的种种迷惑性。我们该如何把梦转变为一种正常的沟通,如何解释在患者话语中所呈现的那种对他、对我们而言都是晦涩难懂的表现形式呢?

女士们,先生们,正如你们所知,这次我不拟解释这个问题的起源,而是采取独断的说明。第一步,我们要通过介绍两个新概念和新名词来建立对梦的问题的新态度。对于我们称作梦的东西,我们将描述为梦的内容或显梦,而对我们所寻找的,即我们所怀疑的梦的背后的意义,我们将描述为隐梦的思想。这一步完成后,我们再说说随后的两个任务:即我们必须把显梦转化为隐梦,并解释在梦者的内心里,后者是如何变为前者的。第一项是一个实践性工作,因为它需要靠对梦的解释来完成,它要求一项技术;第二项是一个理论性工作,其任务是解释假设的梦的工作,它只算做一个理论。释梦技术和梦的工作的理论都必须重新创立。

然后,我们应以上述二者中哪一个问题为起点呢?我认为应从释梦技术开始;它将把一个更为具体的形象呈现给你们,并给你们留下更生动的印象。

那好,患者给我们讲述一个梦,我们且来解释这个梦。我们静静地倾听,而无须进行思考。下一步我们做什么呢?我们决定应尽可能少地关注我们所听到的东西,即显梦。当然,这个显梦所呈现的种种特性并非完全与我们无关。它可能是有如文学作品一样,前后一致,结构流畅;也可能是差不多像谵言妄语一样杂乱无章,不可理解;也可能像迷雾一样朦胧;各种差异非常大的特性可能在同一个梦中出现,分散在梦的不同部分;最后,梦可能伴随着一种漠不关心的情调,也可能伴随着最强烈的快乐或悲痛的情感。你们不要假定我们没有思考显梦的这种无穷无尽的变化性。在后面,我们再回头研究这种变化性,那就会发现其中有很多东西是可用以释梦的。但目前且把它暂置不论,而专注于梦的解释这一主线。也就是说,我们也要求梦者从显梦的印象中摆脱出来,而把注意力从作为整体的梦转向于其内容的各个不同部分,并把他所想到的每一件与上述各部分有关的事一一告诉我们。因为如果他把注意力分别集中于梦的每一部分,则梦自身的联想就会展现在他的脑中。

这是一种奇特的技术,不是吗?这不是那种对待沟通和话语的常用方式。毫无疑问,你们会揣测在这个过程背后是否存在着明确表述的种种假设。但还是让我们接着往下讲吧。我们应该让患者采取哪种顺序阐述其梦的各部分内容呢?摆在我们面前的,可能有多种顺序。我们可以简单地采取梦的各部分在梦的阐述中显现的先后顺序。这是一种可称为最严格的经典方法。或者,我们还可以直接引导梦者寻求梦中所有的“白天的残余”;因为经验告诉我们:差不多所有的梦都残留着做梦的前一天中某些事件(或数个事件)的记忆或暗示;而且,我们若能追踪这些联系,通常就能很快地从虚无缥渺的梦境转向患者的真实生活。或者,我们还可以告诉患者从梦内容的这样一些元素开始陈述,这些元素由于特别清晰且具有感觉强度,而使患者产生较深刻的印象;因为我们知道,这些元素是特别容易引起他的联想的。我们采取哪一种方法来探讨我们正在寻求的联想,这是无关紧要的。

接下来,我们得到了这些联想。这些联想带给我们丰富多彩的内容:有对做梦的前一天或当天的记忆,有对过去事情的记忆,有反思,有争论(伴随着赞成与反对),有自白或探究。患者讲述其中一些,同时对另一些又一时想不起来。其中大多数都表明了与梦的一些元素有一种清楚的联系,这不足为奇,因为这些元素正是联想的出发点。但有时也会发生这种情况,即患者用这些话来介绍他们的联想:“这个联想好像与我做梦根本没有关系,只是因为我想到了它,才把它告诉你。”

如果一个人能聆听这些丰富的联想,他很快就会注意到,与其说它们与梦的出发点有相同之处,不如说它们更与梦的内容相同。它们出人意料地解释了梦的各不相同的部分,填补了梦的各部分之间的空隙,并使各部分之间奇怪的排列得到清晰的解释。最后我们还应弄清楚它们与梦的内容的关系。梦被看作是这些联想的简缩部分,此种选择是依据我们仍无法了解的规则进行的,而梦的元素就像是从民众选举中产生出的代表。毫无疑问,我们的技术已使我们掌握了某种为梦所替代的东西,而梦的心理学价值就在于此,但这种东西已不再是令人困惑的、古怪的和混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