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有棵树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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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至 56 2023-11-30 11: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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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书讲述了11岁小女孩弗兰西在美国布鲁克林一个贫穷而温暖的家庭中奋力成长的故事。尽管物质条件极度匮乏,生存环境恶劣非常,弗兰西依旧保持着乐观善良的心态,从未放弃对知识与梦想的追求,在这贫瘠的土壤中如小树一般坚忍不拔,顽强成长。 此外,作者通过女孩弗兰西清明而豁达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生动多彩的二十世纪初的美国平民社会生活百景图,用少年稚嫩而直接的言语,向我们传达了她对家庭,教育,爱与性,以及诸多社会矛盾的探讨。

第一卷 1

用“宁静”这个词来形容纽约的布鲁克林最为恰当,特别是在1912年的夏天。或许“沉郁”更好一些,但是它并不适合布鲁克林的威廉斯堡。大草原风景可爱,谢南多厄河谷水声动听,但这些都不适合布鲁克林。“宁静”是唯一适合的词语,尤其是夏日里一个星期六下午。

下午的阳光斜照进弗兰西·诺兰家遍布苔藓的院子,晒暖了饱经风霜的木质篱笆。弗兰西看着篱笆间漏出的一缕缕阳光,心头涌起美好,就像回忆起自己在学校背诵过的一首诗:

这森林原始古老,

松树与铁杉低语阵阵,

苔藓如长须,绿叶做衣袍,暮色中伫立,身影朦胧,

一如古之德鲁伊。(1)

弗兰西家的院子里只有一棵树,它既不是松树,也不是铁杉。翠绿的细枝从粗壮的枝干上朝四方散开,枝条上长着尖尖的叶子,整棵树看起来就像是撑开了许多绿色的小伞。有人管这种树叫“天堂树”。它的种子不论落到哪里都能生根发芽,长成奋力向着天空生长的树木。它会在用栅栏封死的空场里生长,在无人留意的垃圾堆里生长,它也是唯一能从水泥中生长出来的树木。它能长得很茂盛,然而它只出现在经济公寓区。

星期日下午出去散散步,路过一片看起来挺高档的居民区,当你透过一户人家院子的铁门看到了这么一棵小树,那就代表布鲁克林的这一片区域很快就要变成经济公寓区了。这种树明白这一点,它们总是先来一步。在这之后会逐渐有贫穷的外国人搬到这儿,褐砂石旧屋被修修补补地改成公寓,羽毛褥垫被摊到窗台上晾晒,而“天堂树”也会长得枝繁叶茂。这种树就是这么个习性,它喜欢穷人。

弗兰西家的院子里长的就是这种树。它的一顶顶“绿伞”弯弯曲曲地围绕着她家三楼窗外的防火梯。坐在这防火梯上,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大可想象自己住在树上的生活(2)。而夏日里的每一个星期六午后,弗兰西都是这样幻想的。

啊,布鲁克林的星期六多美好啊!啊,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星期六既是假日,还能照样领到薪水,也没有星期天那么多清规戒律。人们有钱出门买东西,他们可以在这一天里吃顿好的,醉上一场,去约会、做爱、尽情熬夜;他们唱歌、奏乐、跳舞、打架,因为第二天还是可以自由安排的一天。他们可以睡个懒觉—至少能睡到晚场弥撒之前。

星期天,绝大部分人会挤着去参加十一点钟的弥撒。不过,也总有那么几个人会去早上六点钟的弥撒。人们夸这些人起得早,但他们根本不值得被夸奖,因为他们是在外面鬼混得太晚,直到凌晨才回来,所以才会去参加早场弥撒,走个过场应付了事,再良心“清白”地回家睡上一整天。

对弗兰西来说,她的星期六是从去垃圾站开始的。同其他布鲁克林小孩一样,她和弟弟尼利会捡些布头、废纸、金属、橡胶和其他破烂儿,把它们锁在地下室的箱子里,或者装进盒子藏在床下。从星期一到星期五,弗兰西每天放学回家,在路上都会走得很慢,眼睛紧盯着路边的排水沟,寻找着香烟盒里的锡纸,或是口香糖的包装纸。这些东西到时候可以放到罐头瓶子盖里熔化,垃圾站不收没熔化的锡球,因为不少孩子会在里面包个铁垫圈压分量。有时候尼利还能找到苏打水瓶(3),弗兰西就会帮他把上面的瓶嘴拆下来,熔化了当铅块卖。垃圾站的人不想招惹卖苏打水的,所以不收完整的瓶嘴。苏打水瓶嘴可是上等货,熔化以后一个能卖五分钱。

每天晚上,弗兰西和尼利都会到地下室去,把升降机架子上这一天积累下来的垃圾全倒出来。他们的妈妈是清洁工,所以两个孩子拥有这项小小的特权。他们会从架子上翻找废纸、布头和带押金的瓶子。废纸不怎么值钱,十磅才能卖一分钱。布头一磅卖两分钱,废铁一磅卖四分钱。铜的行市不错,一磅值一毛钱。弗兰西有时候也会挖到宝,捡到个废弃的煮衣锅锅底,然后她就用开罐器把铜片撬下来,反反复复地折叠捶打。

星期六早晨九点一过,孩子们就纷纷从小巷中涌上主路曼哈顿大道,慢慢地沿着这条大道走向斯科尔斯街。有些孩子直接用手拿着自己收集的破烂儿,有的拖着用木头肥皂箱加上几个实心木头轮子做成的小车,还有些干脆推着装得满满当当的婴儿车。

弗兰西和尼利把他们的破烂儿拿麻袋装起来,一人拽着麻袋的一个角在路上拖着走,沿着曼哈顿大道一直走,路过莫吉尔街、腾·艾克街和斯塔格街,最终拐进斯科尔斯街。这些丑陋的街道名字倒是都挺好听。每条街巷都有衣衫褴褛的小孩成群结队地钻出来,汇入前往卡尼家垃圾站的大部队。一路上他们不时遇到空着手回来的孩子们,他们的破烂儿卖光了,赚来的钱也花完了。眼下他们一面神气活现地往回走,一面嘲笑着其他小孩。

“捡破烂儿的!捡破烂儿的!”

听到这种称呼弗兰西立刻涨红了脸。虽然她知道这么喊的孩子自己也捡破烂儿,而且她的弟弟过一会儿也会这样和伙伴们一起空着手大摇大摆地回去,一路上用同样的话笑话来得更晚的人,但这都无济于事,她就是觉得害臊。

卡尼在一个摇摇欲坠的马棚里做着回收垃圾的生意。一转过街角,弗兰西就看到马棚的两扇大门都周到地敞开着,在她眼里,磅秤又大又粗糙的刻度盘似乎晃了晃指针欢迎她。她看见了卡尼,铁锈色的头发,铁锈色的胡子,铁锈色的眼睛紧盯着磅秤。比起男孩,卡尼更喜欢女孩,要是他伸手捏女孩脸蛋的时候对方不往后躲,他就多给一分钱。

因为有可能拿到额外的好处,尼利总是会站到旁边,让弗兰西把麻袋拖进马棚。卡尼跳上前来,把麻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倒在地上。他先在弗兰西脸上捏了一把,然后开始把破烂儿往磅秤上堆,弗兰西眨眨眼睛,适应着马棚里的黑暗,她能闻见空气里的霉味儿和潮湿的破布头散发的臭气。卡尼瞟了一眼秤的指针,说出两个字,那就是他的开价。弗兰西知道他不让讨价还价,就点头同意了。卡尼叫她在一边等着,便把破烂儿从秤盘上掀下去,把废纸堆在马棚的一个角落,布头扔到另一个角落,再把金属分门别类放好,然后他才肯把手伸进裤兜,摸出用蜡绳拴着的旧皮口袋,从里面一枚一枚地数出些长满了绿锈的旧分币,这些分币本身看着也跟破烂儿一样。“谢谢。”弗兰西低声说着,卡尼用铁锈色的眼睛猥琐地看了她一眼,又在她脸蛋上重重地捏了一把。弗兰西坚持住了没躲,卡尼笑了,多给了她一分钱。然后他突然改变了态度,开始咋咋呼呼,手脚麻利地干起活儿来。

“快过来,”他冲着排队的下一个孩子喊道,那是个男孩,“赶紧的,都把‘铅块’拿出来!”(4)他顿了顿,等着孩子们发笑,“我说的可不是破烂儿里的铅块啊!”孩子们非常捧场地笑了起来,笑声听着就像一群迷路的小羊咩咩乱叫,不过卡尼似乎很满意。

弗兰西走出马棚,向弟弟汇报成果:“他给了我一毛六,这之外还有让他捏脸的一分钱。”

“那一分钱你留着。”弟弟说,这是他们早就约好的。

弗兰西把这一分钱揣进裙子口袋,剩下的交给弟弟。尼利十岁,比弗兰西要小一岁,不过他是男孩,所以钱的事都归他管。他小心翼翼地把这些分币分成三份。

“这八分钱存起来,”这是他们俩的规矩,不论是在哪里挣的钱,都要拿出一半存“银行”—一个钉在大衣柜最深处角落里的锡罐子,“然后这四分钱归你,剩下四分钱是我的。”

弗兰西把要存“银行”的分币用手帕包起来系好,又看了看自己拿到的五分钱,开心地想着这就能换成一个五分硬币了。

尼利把麻袋卷起来夹在胳膊底下,开始朝查理便宜店走去,弗兰西也紧紧跟在他后面。查理便宜店是卡尼隔壁的一家廉价糖果店,专做垃圾站这一带的生意。每到星期六晚上,这家店的收款箱里就塞满了长着绿锈的分币。它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只有男孩才能进到店里面。所以弗兰西没进去,只是在门外头等着。

聚在店里的男孩年纪从八岁到十四岁不等,一个个看起来都差不多,他们都穿着松松垮垮的灯笼裤,戴着鸭舌帽,帽檐也都是破破烂烂的。他们手插在裤兜里到处站着,瘦削的肩背向前弓着。这些孩子长大了也会是同一副模样,他们还是会以同样的姿势扎着堆儿在不同的聚会场所站着,唯一的区别就是那时候他们总会叼着根香烟,那烟像是粘在嘴角上一样,随着说话时语调的起伏上上下下。

眼下这些男孩们紧张地聚在一起,瘦瘦的脸一会儿转向查理,一会儿转向彼此,一会儿又转回查理那边。弗兰西留意到,有几个孩子因为夏天的到来,已经剪了头发:他们的头发剪得特别短,头皮都让推子刮破了几处。这些幸运儿要么把帽子扣在后脑勺上,要么索性把帽子塞在口袋里。而那些还没剪过头发的孩子头发微微打着卷儿,像幼儿的胎发一样贴在后颈上。他们觉得这样很丢人,便把帽子戴得低低的,连耳朵都盖了进去,所以他们虽然满嘴粗话,可模样却多少有些女孩子气。

查理便宜店的东西一点儿都不便宜,老板的名字也不叫查理。不过他任凭别人这么喊他,店外的遮雨棚上也是这么写的,所以弗兰西也就这么信了。只要花上一分钱,查理就让你抽次奖。他柜台后面有块木板,上面钉着五十个标了数字的钩子,每个钩子上都挂着一件奖品。有几个奖品挺不错,比如旱冰鞋、棒球手套、装了真头发的洋娃娃什么的。别的钩子挂的则是吸墨纸、铅笔和其他一分钱就能买到的便宜货。弗兰西看着尼利花钱抽了一次奖,他从破信封里取出一张脏兮兮的卡片—二十六!弗兰西满怀希望地看向那块板子,尼利抽到的是一块一分钱的抹笔布。

“要奖品还是要糖?”查理问他。

“当然要糖,不然呢?”

每次都是一样的结果。弗兰西从来没听说过有谁抽到一分钱以上的奖品。当然,那双旱冰鞋的轮子都生锈了,洋娃娃的头发上也蒙了一层厚厚的灰尘,这些东西似乎已经在那里等待了很久,就像“蓝衣小男孩”(5)的锡皮兵和玩具狗一样。弗兰西暗暗下定决心,等有朝一日她手里有了五毛钱,她一定要把所有抽奖券都买下来,这样就能拿到板子上的全部奖品了。她觉得这实在是笔划算的买卖:只要五毛钱,就能买到旱冰鞋、洋娃娃、棒球手套,和其他所有东西。光是那双旱冰鞋就值四倍的价钱了!等到了那个了不起的日子,尼利也得和她一起来,因为女孩基本不会光顾查理家。确实,那个星期六店里是有几个女孩……那种大胆、鲁莽、早熟过头的女孩。那种嗓门很大,和男孩们动手动脚地打打闹闹的女孩—邻居们言之凿凿地说以后一准儿要学坏的女孩。

弗兰西穿过马路去吉姆佩糖果店。吉姆佩是个瘸子,他脾气温和,对小孩子特别好……至少大家都是这么以为的,直到有一天,他把一个小女孩骗进了自己的小黑屋。

弗兰西纠结着要不要豁出一分钱买一个吉姆佩特供的“抽奖袋”。眼下莫迪·多诺万—那个偶尔和她算是好朋友的姑娘—正要买一个。弗兰西挤过去站在莫迪身后,装出一副准备在这里花掉一分钱的样子。她紧张地屏住呼吸,看着莫迪再三犹豫之后,最终指向了橱窗里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如果是弗兰西来选的话,她应该会挑一个小一点的。她的视线越过朋友的肩膀,看见莫迪掏出了几块不新鲜的糖果,仔细打量着抽到的奖品—那是一块粗糙的麻纱手绢。弗兰西自己有一次抽到了一瓶呛鼻子的香水。弗兰西又开始纠结要不要花一分钱买个“抽奖袋”了,虽然袋子里的糖果根本没法吃,但是能得到个惊喜还是不错的。不过,她又盘算着,刚才莫迪抽奖的时候她一直看着,就相当于她也跟着惊喜过了,这感觉也挺好。

弗兰西沿着曼哈顿大道走着,一路念着那些很气派的街名—朔尔斯大道,梅塞罗勒大道,蒙特罗斯大道,然后是约翰逊大道。最后那两条街是意大利人聚居区,而被称为犹太城的地区则从西格尔街开始,包括摩尔街和麦克吉本街,最后紧邻着百老汇。弗兰西要去的正是百老汇大道。

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百老汇大道上有什么呢?什么都没有—除了全世界最棒的廉价商品店!这店又大又亮堂,全世界的东西无所不有—至少在十一岁的小姑娘眼里它就是这样。弗兰西有五分钱,因此充满了力量,她进到店里真的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世上也只有这么一个地方能让她这么做了。

弗兰西走进店里,沿着货架之间的过道闲逛,看见喜欢的东西就拿起来把玩一番。能随便把东西拿起来在手里摆弄一阵,来回抚摸它的表面,感受它的轮廓,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放回去,这感觉多美呀!她的五分钱给了她这种特权。如果有售货员问她到底要不要买东西,那她就可以说要买,然后立刻把东西买下来,给他点儿颜色瞧瞧。钱可真是个好东西,弗兰西由此断定。尽情过够了摸东西的瘾之后,她买下了早就想买的东西—五分钱粉白相间的薄荷压片糖。

弗兰西沿着“犹太区”的格拉汉姆大道往家走。她看到琳琅满目的小推车,每辆小推车都是一家小小的店铺,周围还有一些正情绪激动地讲着价钱的犹太人,而这一带的气味更是独特:有填馅烤鱼的香味,有新鲜出炉的黑麦酸面包的香味,还有一种有点儿像煮蜂蜜一样的气味,这一切都让她兴奋又开心。她盯着那些留长胡子的男人看了一会儿—他们身穿丝光棉外套,头戴羊驼呢的小圆帽—她很好奇这些人为什么眼睛那么小,而目光又那么锐利。她朝那些仿佛直接在墙壁上掏出来的狭小店铺看去,闻着桌子上散乱堆着的衣料散发的气味。她留意到羽毛床垫底朝上从窗户里摊出来,色彩鲜艳、颇具东方风情(6)的衣裳挂在防火梯上晾晒,半裸着身子的小孩在排水沟里玩耍。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耐心地坐在路边一张硬邦邦的木头椅子上。她安稳地坐在热辣的阳光下,看着大街上的芸芸众生,守护着腹中那只属于她自己的神秘的生命。

弗兰西想起有一回妈妈告诉她耶稣是个犹太人,那时候她惊讶极了,因为她一直以为耶稣是个天主教徒,不过妈妈什么都知道。妈妈说,在犹太人看来耶稣只是个老惹麻烦的犹太男孩,他不肯老老实实地做自己的木匠营生,安顿下来结婚生子。妈妈还说过,犹太人相信他们的“弥赛亚”还没有到来。想到这些事,弗兰西不由得盯着那个怀孕的犹太女人看了起来。

“我猜这就是为什么犹太人会生那么多孩子吧。”弗兰西想,“这也是她们老是就那么静静坐在那里……等待的原因吧,也是她们从来不对自己臃肿的身材感到羞愧的原因吧。每个犹太女人都相信自己可能会生下个真正的小耶稣。所以,她们怀了孩子之后走起路来神情才会那么骄傲。而爱尔兰女人总是一副羞愧的模样,因为她们知道自己永远生不出耶稣来,生出的大概又是叫米克的孩子。等我长大了,怀上了孩子,我一定得记着要慢悠悠地、神气活现地走,哪怕我不是犹太人。”

弗兰西十二点才回到家。很快妈妈也回来了,她把提着的扫帚和水桶砰一声扔进角落,这说明直到下星期一之前,她都不会再碰这两样东西了。

妈妈二十九岁,她有着黑色的头发和褐色的眼睛,手脚麻利,体形也很好看。她是个清洁工,负责三栋廉价公寓楼的卫生。谁能相信妈妈居然靠擦地板养活着一家四口呢?她那么漂亮,那么纤细,那么开朗,总是充满着活力。虽然她的手因为总是泡在加了碱的水里而发红开裂,但是手形还是很美的,饱满的椭圆形指甲也非常可爱。人人都说,像凯蒂·诺兰这样的苗条美人儿还得去擦地板实在是太可惜了。不过人们还说,嫁了那么一个丈夫,她不去擦地板还能做什么呢?可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约翰尼·诺兰不管怎么看都是个英俊又讨喜的家伙,比这个街区所有男人都强得多。但是他终究是个酒鬼。人人都这么说,而这一点也的确没错。

弗兰西叫妈妈看着她把那八分钱放进锡罐子“银行”里,母女俩合计着“银行里”到底存了多少钱,就这样快乐地算了五分钟。弗兰西觉得里面得有将近一百美元了,而妈妈说大概八美元更靠谱一些。

接下来妈妈打发弗兰西去买点午饭吃的东西。“从那个豁了口的杯子里拿八分钱,去买四分之一块犹太黑麦面包,一定要新鲜的。再拿个五分钱,去索尔温店里买块‘口条根’来。”

“那个得和他攀上点关系才能买到呀。”

“就跟他说是你妈妈要买。”凯蒂坚决地说。她又盘算起了什么:“我们是再拿五分钱买点甜面包卷,还是把这钱存起来。”

“哎哟,妈妈,今天可是星期六。这一整个礼拜你都跟我们说星期六能吃上甜点的。”

“好吧,那就买甜面包卷。”

小小的犹太熟食店里挤满了来买黑麦面包的基督徒。弗兰西注视着店员把她买的那块面包装进纸袋里。这种面包的外皮酥脆,底下还沾满了面粉,弗兰西觉得,这绝对算得上是全世界最棒的面包—当然,得是在它还新鲜的时候。接下来她不情不愿地走进了索尔温的肉铺。买“口条根”,索尔温有时候很好说话,有时候完全不讲情面。切片的熟口条七毛五一磅,有钱人才吃得起。但是如果你和索尔温先生能攀上点关系,那么等熟口条快卖完的时候,你就能花五分钱买一块切到最后剩下的地方。这一块里自然是剩不下多少口条肉了,主要都是小骨头和软骨,但好歹能让人觉得有点肉的意思。

这天的索尔温碰巧就挺好说话。“口条昨天就卖完了。”他说,“不过我把根儿给你们留着呢,因为我知道你妈妈爱吃口条,而且我挺喜欢你妈妈的。这话你可得告诉她,听见没有?”

“听见了,先生。”弗兰西用极小的声音答道。她盯着地板,感觉脸上直发烧。她讨厌索尔温先生,她绝对不会把他说的话讲给妈妈听的。

她在面包店仔仔细细地挑了四个糖最多的甜面包卷。在店外头遇上了尼利。他朝袋子里偷偷看了一眼,瞧见了甜面包卷,兴奋得连蹦带跳。虽然他这一上午已经吃了四分钱的糖,可这会儿还是饿得不行,直催着弗兰西一路跑回了家。

爸爸没回来吃午饭。他是个在餐厅打散工的歌唱侍者,这也就说明他不是每天都有活儿干。他周六上午基本都会在工会总部等着活儿上门找他。

弗兰西、尼利和妈妈一起吃了顿美餐。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块厚厚的“口条”、两片气味香甜的黑麦面包(涂着不加盐的黄油)、一个甜面包卷,还有一杯热热的浓咖啡,边上配了一小勺甜味炼乳。

咖啡里是有些诺兰家特别的创意在的。咖啡也是他们家最奢侈的享受之一了。妈妈每天早上都会煮一大壶咖啡,午饭和晚饭的时候再接着加热,所以一天下来这咖啡就越煮越浓。壶里其实水多咖啡粉少,但是妈妈会放一块菊苣根(7)进去,这样就能煮得又浓又苦了。每个人一天能喝三杯加奶的咖啡,黑咖啡则是什么时候想喝都能倒上一杯。有些时候你一个人待在家里,外头下着雨,而你什么都没的吃,那么好歹能有点东西下肚的感觉还是非常美妙的,哪怕那只是一杯苦涩的黑咖啡。

尼利和弗兰西喜欢咖啡,但是喝不下多少。今天尼利也和往常一样,把他的那勺炼乳涂在面包上吃了,根本没加到咖啡里,那杯黑咖啡他只是抿着稍微喝了点意思意思。妈妈给弗兰西倒上咖啡,把炼乳也放了进去,哪怕她很清楚这孩子不会喝它。

弗兰西很爱咖啡的香味,也喜欢它热乎乎的触感。她一边吃着面包和肉,一边始终用一只手握着咖啡杯,感受着杯中的温度,还不时探过去闻闻那又甜又苦的香气,这感觉可比把咖啡喝下去要美好多了。午餐吃完之后,这杯咖啡也就被倒进洗碗池里了。

妈妈有两个姐妹,茜茜和伊薇,她们也经常到公寓里来。姐妹俩每次看到妈妈把咖啡倒掉,都会数落她浪费东西。

而妈妈会解释说:“弗兰西和其他人一样,每顿饭能分到一杯这种咖啡。如果她感觉把咖啡倒掉比喝了舒服,那就随她这么做吧。我自己觉着吧,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偶尔能浪费一点东西也挺好的,这样至少能体会一下手里有钱,不用抠抠搜搜地过日子是个什么感觉。”

妈妈对这种古怪的观点很满意,弗兰西也满意。这也算是能把苦苦挣扎的穷人和大手大脚的富人联系起来的东西之一了。这个小姑娘觉得,即便她是全威廉斯堡最穷的人,但在某种意义上,她也比所有人都富有,因为她还有东西可以浪费。弗兰西很慢地吃着甜面包卷,巴不得能多享受一会儿那甜美的味道,而杯中的咖啡早已凉透了。她像个小公主似的把咖啡倒进洗碗池,感觉自己奢侈又潇洒。这之后她就要动身去罗舍尔面包厂买全家接下来半个星期要吃的陈面包了。妈妈告诉她可以多拿五分钱,如果看见有挤得不太碎的陈馅饼就买一块。

罗舍尔面包厂主要给附近社区的商店供货,他们生产的面包不用蜡纸包裹,所以很快就会变陈变硬。面包厂会从店家那里回收放陈了的面包,再半价卖给穷人。卖陈面包的铺面就在面包厂隔壁,它一面是个狭长的柜台,另外两面各放了一条长凳,柜台后面是一扇双开的大门。面包厂的货车会从这扇门里倒着车进来,直接把面包卸在柜台上。这样的面包五分钱两块,一卸车人群就会挤上来抢着买,一整车的面包永远不够抢,有些人甚至得等三四车面包卖光之后才能买到。既然价钱卖得这么低,包装纸肯定就得买主自备了。来买面包的绝大多数都是小孩,有的孩子把面包直接往胳膊底下一夹就走,明目张胆地向世界展现着自己的贫穷。自尊心强点的孩子会把面包裹起来,有的用旧报纸,有的用或脏或干净的面粉口袋。而弗兰西带去的是个大纸袋子。

她没有立刻挤过去买面包,而是在一条长凳上坐下看着:十来个小孩推推搡搡地冲着柜台嚷嚷,四个老头儿坐在对面的长凳上打盹儿。这样的老头儿现在只能让家里人养着,所以经常被打发出来跑腿或者带孩子,这是威廉斯堡被工作榨干的男人们年老以后唯一还能做的事情了。他们会等上很长时间才去买面包,因为厂子里烤面包的香味非常好闻,窗户里洒下来的阳光也把他们衰老的脊背晒得很舒服。他们就这么坐着打盹儿,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感觉自己仿佛花了不少时间去做正事。这样的等待会让他们在短时间内觉得人生有了意义,甚至觉得自己还有些用处了。

弗兰西看着那群老头子里最老的一个,玩起了自己最喜欢的游戏,也就是揣摩别人。这老头儿的头发又乱又少,和凹陷的脸颊上那层胡子一样,都是脏脏的铁灰色,他嘴角还黏结着凝固的口水。老头子打了个哈欠,他一颗牙都没有了,双唇一闭上就抿成了一条线,鼻尖恨不得能直接碰上下巴,就好像他根本没有嘴巴一样。弗兰西就这么盯着他看,感觉既恶心又着迷,她仔细端详着老头子的旧外套,袖子缝线磨破的地方还露着外套的内衬。他叉开两条使不上劲儿的腿,裤子扣扣子的地方油渍斑斑,还丢了颗扣子。弗兰西发现他的一双鞋破烂得不像样,鞋头也裂开了,一只鞋仅存的鞋带打着许多疙瘩,另一只干脆用一截脏脏的麻绳充数。她看见了他的两根又粗又脏的脚指头,凹凸不平的灰色指甲盖上满是裂口。弗兰西放飞了自己的思绪……

“他这么老,绝对超过七十岁了。他出生的时候没准儿亚伯拉罕·林肯还活着,正准备竞选总统呢。当年的威廉斯堡一定还是个乡下小地方,弗拉特布什(8)大概也还住着印第安人。那可真的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她一直盯着老人的脚看,“他当年也是个小宝宝,肯定又干净又可爱,他的妈妈也会亲吻他粉嘟嘟的小脚趾。如果赶上夜里打雷的时候,她就会到摇篮边给他掖好毯子,低声跟他说不用怕,妈妈在呢。然后她会把他抱起来,脸颊贴着他的小脑袋,管他叫妈妈的心肝宝贝。然后他应该要长成个像我弟弟一样的男孩,在房子里跑出跑进的,进出都把门摔得砰砰响。而他妈妈嘴上虽然骂他,心里想的却是没准儿这小子有朝一日能当上总统。然后他成了个小伙子,健壮又快活。他在大街上走着,姑娘们会纷纷笑着转过来看他,而他也对姑娘们报以微笑,也许还要对她们之中最漂亮的一个眨眨眼。我猜他一定结过婚,还有孩子。他努力工作,圣诞节给孩子们买玩具,他们都觉得他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爸爸。而现在孩子像他一样,也都长大了,他们现在也都有了孩子,谁都不想要这个老头子了。他们都等着他死,可是他不想死。他想活下去,哪怕他已经老成了这个样子,也享不着什么福了。”

四下里静悄悄的,夏日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在地上画出一段段倾斜的小路。灰尘在阳光下舞动,一只硕大的绿头苍蝇嗡嗡叫着飞来飞去。店里空荡荡的,只剩下了弗兰西和那个打着盹儿的老人。等面包的孩子们早就跑到外面玩去了,远处隐隐传来他们高声地叫嚷。

弗兰西突然跳了起来,她的心跳得很快。她害怕了,脑海中毫无缘由地浮现出一把手风琴,它一点点拉到最满,奏出一个饱满的音调,然后她又想到这把手风琴被不断地压紧……压紧……再压紧。她突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惊恐,因为她突然意识到,这世上许多可爱的宝宝生下来最终总会变成那样的老人。她得赶紧离开这儿,不然这样的遭遇马上就要发生在她自己身上了,就好像她也要立刻变成个老太太,嘴里一颗牙都没有,一双脚让人看了直恶心。

柜台后面的大门刚好“砰”的一声敞开了,运面包的卡车倒着开进来,一个男人走到柜台后面,卡车司机开始把面包一块块扔过来,这人再把它摞在柜台上。弗兰西冲到柜台边,而街上玩闹的孩子们一听见开门的响动就立刻涌了进来,乱糟糟地在弗兰西身边挤成一团。

“我买面包!”弗兰西喊着。一个大块头女孩狠狠推了她一把,说是要让她知道知道自己算老几。“别管我!别管我啦!”弗兰西一面应付着,一面又高声嚷了起来:“我要六块面包,还要一个馅饼,别太碎了!”

管柜台那人看她这么着急,赞许似的推给她六块面包,还从回收来的馅饼里给她拿了个没怎么挤坏的,收了她两毛钱。她从人群里往外挤,不小心面包挤掉了一块,可是人太多了,她没办法弯腰,很难捡起来。

出来后,她坐在马路边把面包和馅饼装进纸袋里。一个女人推着婴儿车路过,车里躺着的孩子抬起小脚,在空中摇摇摆摆的。弗兰西瞥了一眼,看到的却不是婴儿的脚丫,而是扭曲又丑陋的脚,套着破破烂烂的大鞋。惊恐再度袭来,她一路跑着回了家。

家里没有人。妈妈早已打扮一番和茜茜姨妈一起出了门,买了一毛钱的大众票去看日场戏。弗兰西把面包和馅饼拿出来放好,装面包的纸袋也叠得整整齐齐,下回好接着用。然后她回到和尼利共用的没窗户的小卧室里,坐在自己的折叠床上,在黑暗中等待恐惧的浪潮退去。

过了一会儿,尼利也进来了,从他的床底下摸出一只棒球手套。

“你上哪儿去?”弗兰西问。

“上空场上打会儿球。”

“我跟你一起去行吗?”

“不行。”

她还是跟着他上了街。尼利的三个伙伴已经在外面等他了,一个手里拿着根球棍,一个拿着个棒球,第三个什么也没拿,但是穿了条棒球裤。他们向格林庞特那边的一块空地走去,尼利看见弗兰西跟着自己,但是什么也没说。

一个男孩推了推他:

“嘿!你姐在后头跟着呢。”

“是啊。”尼利说。

那男孩扭过头来冲着弗兰西嚷道:

“滚一边儿去!”

“这可是个自由的国家。”弗兰西一本正经地说。

“这可是个自由的国家。”尼利也对那男孩重复了一遍。然后他们就不再管弗兰西了。不过,她继续跟着他们,因为下午两点社区图书馆才开门,在这之前她也没别的事可干。

几个男孩一路上连玩带闹,走得很慢。他们不时停下脚步找水沟里有没有锡箔纸,或者捡几个烟头。他们攒着这些烟头,留到雨天的下午躲在地下室里抽。他们还拦下了一个正要去教堂的犹太小男孩,千方百计地捉弄他。他们不让这孩子走,七嘴八舌地讨论到底要怎么对付他。而犹太小男孩就耐心地等着,脸上挂着谦卑的微笑。小基督徒们最终还是把他放了,但是对他下个礼拜的“行为规范”好生指点了一番。

“别觍着脸到迪沃街来。”他们命令道。

“绝对不来。”那孩子满口答应。男孩们反而有点失望,他们原本希望他能稍微反抗几下的。其中一个男孩从兜里掏出一截粉笔,在人行道上歪歪扭扭地画了条线,他命令道:

“不准迈过这条线。”

这个小男孩意识到,自己直接放弃抵抗反而惹他们生气,于是决定还是照着他们的路子来

“哥们儿,我一只脚踩水沟里都不行吗?”

“往水沟里啐口吐沫都不行。”对方回答。

“行吧。”他故作无奈地叹了口气。

一个年纪大点的男孩突然想到个点子:“还不许你碰基督徒的姑娘,听懂没有?”他们说完就扬长而去,那个犹太孩子直盯着他们的背影瞧。

“好家伙!”犹太孩子低声念叨着,棕色的大眼睛翻了翻白眼。这几个外邦人(9)居然觉得他成熟到能够想着追姑娘了(不管是犹太姑娘还是外邦人姑娘),这让他大受震撼,他一面继续往前走,一面来回嘟囔着“好家伙”。

男孩们也继续慢慢往前走,他们坏坏地看向刚才提到姑娘的那个大男孩,想看他会不会接着说荤话。然而他还没开口,弗兰西就听见自己的弟弟说:

“我认识那小子,他算是个犹太白人。”尼利听爸爸这么说过一个他挺喜欢的犹太酒保。

“哪里有什么犹太白人。”大男孩说。

“这个嘛,假如有犹太白人的话,”尼利的口气听起来既像是要赞同大多数人的观点,又有还要坚持自己看法的意思,这让他显得非常随和讨喜,“那这家伙肯定能算一个。”

“绝对不可能有什么犹太白人,”大男孩又说,“连‘假如’都没有。”

“救主耶稣就是犹太人呀。”尼利想起了妈妈说过的话。

“然后别的犹太人背叛他,把他给杀了。”大男孩一锤定音。

进一步深入讨论神学之前,他们又看见个挎着篮子的小男孩从洪堡街拐进安斯利街。篮子上盖着块破旧却干净的布,一根木棍竖着戳在篮子一角,上面串着六个碱水面包圈,像一面软趴趴的小旗。尼利这伙孩子里的大男孩下了命令,男孩们挨挨挤挤地向卖面包圈的小孩跑去。而那孩子岿然不动,只是张嘴高声嚷道:“妈妈—”

二楼的一扇窗子轰然打开,一个女人探出身子,她拢着皱纹纸似的睡衣领口,遮住自己硕大且下垂的胸部,冲楼下骂道:

“别碰他,你们这帮小兔崽子,赶紧给我滚蛋!”

弗兰西飞快地用手捂住耳朵,这样一来,她做忏悔的时候就不用告诉牧师自己听人骂脏话了。

“太太,我们可啥都没做。”尼利露出讨好的笑容,这副模样总是能把他自己的妈妈唬住。

“你就扯谎吧,这一套对我可没用。”她又用同样的口气对自己的儿子喊起来,“你!赶紧滚上来!看你还敢不敢在我打盹儿的时候给老娘惹事!”卖面包圈的孩子上楼了,尼利他们也接着往前晃悠。

“那女人可真凶。”大男孩朝着那扇窗户扬扬脑袋。

“可不是嘛。”其他孩子附和着。

“我家老头儿也凶得很。”另一个小点的孩子说。

“谁问你了?”大男孩漫不经心地答道。

“我就这么一说。”小点的那个男孩用道歉的语气说着。

“我老爹可不凶。”尼利说。男孩们都笑了。

他们一路溜达着,偶尔停步深深吸几口新镇河上飘来的空气,这条小河沿着狭窄的河道,弯弯扭扭地贯穿了格兰街一带的好几个街区。“老天,这水可真臭!”大男孩评论道。

“是啊!”尼利听起来似乎相当满足。

“我敢说这是全世界最臭的气味了!”另一个男孩吹嘘说。

“是呀。”

弗兰西也轻轻地说了声“是呀”表示赞同。这股臭味让她有些自豪,因为它意味着这附近有条河,不管多脏多臭,它最终都会汇入更大的河流,和它一起入海。所以对她来说,这恶臭让她想到远航的船只与冒险,所以她还挺喜欢这股子味道的。

男孩们到了空场,那里有个胡乱拿脚踩出边线的菱形球场。一只小小的黄色蝴蝶飞过杂草丛,男孩们立刻追了上去—男性似乎天生就要追逐一切会动的东西,不管这东西是在天上飞、地上跑、水里游,还是土里爬,这是他们的本能—人还没跑到,破帽子就先扔了过去。尼利逮住了蝴蝶,男孩们简单地看了看,很快就失去了兴趣,开始玩他们自己编出来的四人棒球游戏了。

他们玩得很疯,嘴里骂骂咧咧,手上连推带打。每次有什么闲人混子晃晃悠悠地路过,要是再逗留一会儿,他们的动作就格外夸张,刻意卖弄自己的技巧。因为传言说有至少一百个球探星期六下午会在布鲁克林的大街小巷里溜达,看孩子们在空场上打棒球,寻找有潜力的好苗子。而且布鲁克林所有男孩一致认为,要是能进布鲁克林道奇队打球,就算拿美国总统的位子来都不换。

过了一会儿弗兰西就看腻了,她知道在晚饭之前,他们会一直这样打打闹闹地玩下去,顺便再卖弄卖弄。这会儿刚好两点,图书管理员应该吃完午饭回来了。弗兰西满怀喜悦与期盼,往回向图书馆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