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书名:
天下三国
作者:
李国文
本章字数:
12921
更新时间:
2021-06-29 14:11:00

本色曹操

在中国,一提奸雄,必定马上想到曹操。如果看过京剧,立刻就会在脑海里浮现出那张大白脸,这是《三国演义》塑造出来的曹操。其实,奸,只是曹操的一个侧面,雄,却是他在历史上的全部。李卓吾在《藏书》中对其评价极高:"操芟夷群丑,其行军用师,大较依孙武子兵法,而用事设奇,谲敌制胜,变化若神。自作兵书十余万言,诸将征伐,皆以《新书》从事。与虏对阵,意思安闲,如不欲战。然而决机而乘,气势盈溢,故每战必克。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里说:"曹操父见杀而兴兵报之,是也;坑杀男女数十万人于泗水,遍屠城邑,则惨毒不仁,恶滔天矣。虽然,陶谦实有以致之也。"说实在的,就光明磊落这点,我是赞成曹操的,他不是鲁迅先生讽刺的"又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也不像时下一些先生们,台上握手,台下踢脚,当面称兄道弟,背后落井下石。搂得你挺紧,可捅进你腰里的一刀,也挺深。他当年行刺董卓不成,亡命流窜,行到中牟地方,被陈宫捉了,因曹是个反董义士,不但释放了他,陈还挂金封印,随同他一块干革命去。途中借宿旧交吕伯奢庄上,因猜疑,便做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杀人灭口之事,从此留下恶名。现如今,陶谦劫杀其父老全家,他还有什么犹豫,不去兴师问罪,大动干戈呢?"恶滔天矣"又如何,他就是要在徐州这一带大开杀戒,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细想起来,曹操这样想,这样说,这样做,不也光明坦荡,心口如一,不失英雄本色吗?比之那些实际上如此行事,偏又做出一番假张致,满嘴仁义道德,高喊革命口号,甚至还流出两滴鳄鱼泪者,要大气得多。

王夫之对陶谦评价极低,说他很差劲,说他也颇不是东西。"盖谦之为谦也,贪利赖宠,规眉睫而祸福者也。然则曹嵩之辎重,谦固垂涎而假手于别将耳。"老先生总结曰:"吮锋端之蜜,祸及生灵者数十万人,贪人之毒,可畏也夫!"所以,什么谦谦君子,什么长者风度,什么见贤思齐,什么温良恭让,这些表面上看到的,书本上写着的,是当真不得的。姑妄听之,可以,竟然信之,那就不必了,这也是生活教给我们的聪明。

人,为什么要长一个脑袋,而且这个世界上,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脑袋,就是要让你用这个脑袋来独立思考的。

公款喝酒考

公款喝酒,始于何时,如何制度,史无记载,但李白斗酒诗百篇,陶潜种不种谷,阮籍饮酒步兵厨,一直上溯到给汉高祖出主意的高阳酒徒审食其,他们喝酒,看来都有占公家便宜的嫌疑。所以,凡能够坐到主宾席的中国人,都有资格喝不用自己付款的酒,大概是具有悠久历史的酒文化,或约定俗成的酒传统了。

休看中国仍是初级阶段,不过稍微温饱,但在用支票埋单的花销上,早就全面小康了。

《三国演义》里,有两位堪称英雄的人物,也是因为喝这种公款酒,而栽了大跟头。这两人,一是张飞,一是吕布,是死对头,见面就要厮杀。张骂吕曰:"三姓家奴。"吕骂张曰:"环眼贼。"这时候,他们都未喝酒,头脑都很清醒,居然不忘揭对方的老底。可一端起杯子,从壶中倒出来的是公家免费提供的酒,两位英雄就要不免犯糊涂,以至于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喝不用自己掏腰包的酒,也有其弊端,唯其免费,便无节制,唯其无节制,便要坏事。

历史的辩证法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汉末的事,那时天下大乱,诸侯蜂起,称霸争雄,但是,从西凉杀来洛阳的董卓,一个无恶不作的军阀,废了一个皇帝,又立了一个皇帝,自封相国,君临天下,实行残酷统治。于是各路诸侯对这个改变了游戏规则的董卓,当然要进行反抗。

但是,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具有集团性质的联合体,不管打出来的是什么样子的招牌,通常是为了应付一种对抗势力才形成的,尼克松说,英国前首相哈罗德·麦克米伦曾对他谈道:联盟的维系是靠恐惧而不是靠热爱。确实是由于董卓的血腥镇压,迫使诸侯们要团结起来对付这位暴君。

曹操发起的这次讨伐董卓的十八路诸侯联盟,四世三公之贵族袁绍,被众人推为主帅;可是,聚合在一起的大小野心家,义旗还未高举,内部开始不和,没有打上两仗,自家阵脚就先乱了起来。最后,董卓没有打倒,这帮诸侯倒进行了一场狗咬狗的游戏。当初他们誓师时那股不灭董贼,绝不朝食的慷慨激昂之心,全飞到九霄云外去了。这场宴会,甚至还未举起筷子,就已经散了。

我们常常看见坐在一张饭桌上的人,觥筹交错,酒酣耳热,干杯频频,信誓旦旦,那简直像一奶同胞般的亲密,可是,未必见得席终人散后,那份称兄道弟的情谊仍在。因此,什么八拜之交,换帖之谊,该翻脸一样翻脸。什么至爱友朋,本家姻亲,照样反目成仇,六亲不认。

其实,在人际关系中的任何一种形式的结合,都难逃脱由合而分,从聚到散的客观规律。有这份清醒,要比被表象蒙住,最后得到的是失望强些。而政治上,或者经济、军事上的联盟,这种权力,金钱,枪杆子的盛宴,这就更需一个冷静的头脑了。自古以来,这世界上,合纵也好,联横也好,从未有过永远的合作。再神圣的同盟,也是势所必然地由牢不可破,到分手再见。只有利益,大家能够坐在一起,也因为利益,最终还是要分道扬镳的。《三国演义》这部小说的头一句脍炙人口的话,"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应该说是我们中国人数千年看透世事的哲理结晶,若细细从历史和现实去品味的话,这八个字可以说是参透沧桑变化的精髓之语。

人与人如此,国与国何尝又不是如此呢?烽火硝烟,种族屠杀,人肉炸弹,恐怖袭击……这都是每晚《 新闻联播 》里的常见的场面。如果时光倒流,几年之前,他们说不定还曾歃血为盟,穿一条裤子,互誓生死地拥抱在一起过呢?

所以,悟透一些分合聚散的生活辩证法,对世间万象多一层理解,不也是件益智的好事么?

董卓进洛阳

公元188年,董卓进洛阳,"每夜入宫,奸宿龙床";"卓所愿无极,语宾客曰:'我相,贵无上也'",然后烧掉洛阳,迁都长安。董卓死后,西凉兵痞和盗马贼之流的部将,李傕、郭汜、张济、樊稠,以及白波帅韩暹、李乐、胡才等原系黄巾余党,被招安的"山林啸聚之贼",也"抢掠宫嫔彩女入营","趁势掳掠居民","连名保奏无徒、部曲、巫医、走卒二百余名,并为校尉、御史等官,刻印不及,以锥画之,全不成体统"。这与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提到的那些痞子先锋,一定要到"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的欲望如出一辙,与阿Q在未庄土谷祠里,做着革命成功的美梦时,要搬赵大爷家的宁式大床,金银财宝,要睡秀才娘子、假洋鬼子老婆的想法,基本一致。

权力、金钱、女色,是所有造反农民登上宝座以后,少不了三部曲。

而为达到这个目标,这班草根阶层,普罗人士,农民领袖,流寇先锋,由于文明程度相对落后,由于文化水平相对低下,由于生活资源相对匮乏,由于社会环境相对恶劣,绝对不顾一切秩序地破坏,不计一切后果地毁灭。读《阿Q正传》,这位流氓无产者与王胡、与小D交手的"优胜记略"中,若要动起手来开打厮杀,苦大仇深的这等人,第一,绝对以属于动物本能的反射方式,一经刺激,即刻生出极具爆破力的冲动,毫无理性可言;第二,行为绝对不怕无耻、下流,手段绝对不怕卑鄙、龌龊,恶性循环,无所不用其极;第三,因为揭竿,因为造反,注定没有退路,是以生命为赌本的,因此,根本不顾及社会成本,我若得不到,也绝不会给你留下,一直到玉石俱焚,神州陆沉为止。

所以,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次农民革命,无不使文明进步的成果,统统毁于一旦,而付出历史倒退的沉重代价。

曹操与文人

曹操对待文人,常采取铁血手段。

千古以来,这位大人物在迫害文化人方面的名声,是不算甚好的。凡作家,有作品,有读者,有传之久远的可能。作家的脑袋可以割掉,作家的作品可以活得很长。所以,历代统治者,若非独夫民贼,举起刀的时候,就得考虑考虑后果了。但曹操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因为他自己就是作家,而且还是大作家,他的诗文写得比同时代的建安七子,怕还要出色一些。至少可以说是气势非凡,大家风范。毛主席很欣赏他的《龟虽寿》,"东临碣石有遗篇",对他的文学成就评价很高。

曹操对待文人之狠,原因有二。一、近代学者陈寅恪先生所说:"夫曹孟德者,旷世之枭杰也。其在汉末,欲取刘氏之皇统而代之,则必先摧破其劲敌士大夫阶级精神上之堡垒,即汉代儒家思想。"所以,他杀崔琰,杀孔融,杀杨修,杀祢衡,处置董承衣带诏案,吉平下毒案,都是着眼于"摧破其劲敌",也就是以儒家思想为精神基础的士大夫阶级这个大目标,是半点也不温柔的。

二、还应该看到孔融、杨修、祢衡,都是他的文学同行,如果考虑到文人的天敌永远是文人的话,其间的嫉妒因素,要是发酵起来,那是很可怕的。隋炀帝杨广讨厌词臣薛道蕴诗写得比他好,找了一个借口,将他杀了,然后悻悻然说:"更能作'空梁落燕泥'否?"所以,拥有最高的,和最大的权力的那最高统治者,也喜欢舞文弄墨,吟诗作对的话,对于仰其鼻息的文人来说,绝对不是什么福音。

妩媚关羽

"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关羽,终于要走了。"上马金,下马银"也留不住的曹操,不得不履行诺言放行。至此,一切外部的因素都不重要,关羽的义无反顾地要走,曹操的再三再四地要留,则完全是两个男子汉间充满感性的互动。其实,曹操当真地不放关羽走,也绝对能让他走不成,但是,可想而知,结果必然有二。一、留住了人,留不住心,徒劳无功;二、撕破了脸,大打出手,两败俱伤。在这两种不愿见到的情况下,曹操的奸,曹操的雄,曹操的嗜杀,曹操的"宁我负人,人毋负我"的哲学,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而关羽呢,曹操的放低身段、曹操的柔性动作、曹操的感情攻势、曹操的君子风度,也让他这条甚是多情重义的汉子,离开得很艰难,割舍得很痛苦。然而,关羽到底走了,曹操最后也只能放他走了,这场面、这镜头,既让人觉得温馨,也让人有点感动。

而他的非走不可,因为他和刘备有一个生死承诺,正是他不背盟誓的人格力量,正是他坚贞守约的信义精神,也更使求才若渴的曹操,下定决心挽留。而关羽,当他不得不挂印封金,作出一走了之的决断,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至少,在这一回里,我们看到了英雄豪杰那妩媚的一面。

关羽与孔明

《三国志》评价关羽,只是一员虎将而已,与张飞、马超、黄忠、赵云并列。并评曰:"关羽、张飞皆称万人之敌,为世虎臣。羽报效曹公,飞义释严颜,并有国士之风。然羽刚而自矜,飞暴而无恩,以短取败,理数之常也。"从这部官方史书的看法,关云长有万人之敌的绝对肯定的一面,有报效曹公的并不值得赞扬的一面,更有刚而自矜的明显是缺点的一面。就其战绩、政绩来看,也不能说是一个优秀的军事家和政治家。蜀之亡,个人英雄主义的关云长,是不能辞其咎的。

在《三国演义》中,抬得最高的,一是诸葛亮,一是关云长,但这两位,一错失荆州,一穷兵北伐,乃是导致蜀国败弱的重要推手。而且这两位最后都失败在非等量级的对手手里,孔明还能得到"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同情,而关云长虽然被后世人敬之为神,尊之为帝。但他死在陆逊、吕蒙手里,输得非常之惨,从此落下个"只提过五关斩六将,不提走麦城"的经常被引用的讥诮之语,可见后来人敬重之余,对他的失败,多少认为是他老人家咎由自取,属于活该的了。

某地关帝庙门口的对联,这样写道:"匹马斩颜良,偏师擒于禁,威武震三军,爵号亭侯君不忝徐州降孟德,南郡丧孙权,头颅行万里,封称大帝耻难消。"绝大多数关帝庙,无不都是颂其武艺功勋,赞其操行德守,褒其忠贞刚烈,敬其义薄云天,还少见如此持平之论。

无论看人行事,两分法,还是能够避免偏听偏信,偏袒偏私,偏执偏颇,偏心片面的一剂良药。

张角与邪教

小霸王怒斩于吉,说明在中国这块土地上,邪教迷信,妖言惑众,神棍欺骗,鼓吹愚昧,有着悠久的历史。《三国演义》开篇的黄巾之乱,那张角、张宝、张梁三个头目,与中外古今的邪教教主同样,无不以"散施符水,为人治病"蛊惑人心,招徕信众。于吉也是"寓居东方,往来吴会,普施符水,救人万病",玩同样的把戏。

这种邪教现象,所以能够在底层社会获得生存的基础,因为中国的封建制度下靠天吃饭的小农经济,所造成的普遍贫穷现象。贫穷,则落后,则愚昧,而落后,愚昧,则是邪教迷信得以滋生的最佳土壤。尤其在不可抵抗、无法预防的天灾人祸面前,深感命运之叵测,得失之难料,生死之未卜,存活之匪易,以及对于大自然的无能,对于统治者的无奈。因此,文化程度相对低下,文明熏陶相对缺失的普通民众,是最容易接受邪教迷信的影响,来填补精神上的无可依傍的心理空间。

越是无知,越是盲目,越是头脑简单,越是容易受骗上当,也越能成为邪教最坚定的信徒,这也是我们这些年里所看到的各类神棍闹剧中,那些丑恶表演的原因。包括海峡对岸那些"台独"神棍的得其所哉,其中也不乏这种邪教蛊惑成分的。

得人者昌

袁绍在曹操眼中,曾经是庞然大物,不得不买他的账。一、"四世三公"的家族背景;二、冀青幽并的地盘实力;三、折节下士的优雅名声;四、登高一呼的领袖精神,使得曹操不得不买他的账,因为他手下的谋士太多了。早年,他俩因为反对董卓专政,同起造反,还算志同道合,稍有情谊;后来,各霸一方,袁实力强于曹,约五与一之比,袁要把曹吃掉,曹要不被袁吃掉,还要想法倒转头来吃掉袁,便是他俩连做梦都放不下的事情了。

陈寿《三国志·魏书·武帝纪》里有这样一段记载:"初,绍与公共起兵,绍问公曰:'若事不辑,则方面何所可据?'公曰:'足下意以为何如?'绍曰:'吾南据河,北阻燕、代,兼戎狄之众,南向以争天下,庶可以济乎?'公曰:'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

袁绍草包之处,迷信实力,有枪就是草头王,他认为只要拥有地盘和兵马,他就是大哥大。但曹操看透了他:"吾知绍之为人,志大而智小,色厉而胆薄,忌克而少威,兵多而分画不明,将骄而政令不一,土地虽广,粮食虽丰,适足以为吾奉也。"曹操还有一句没有说出来的话,我实力虽不如他,但我懂得如何任用智力,如何以道御之,结果,曹操在官渡之战中,赢了。所以,那些重物质,轻精神,或太相信自己的权势财富,却不大在乎提高文化水平,重视思想品质,加强政治素养的领导者,倒是应该汲取一下曹袁决战的历史教训。

韩愈说过:"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识人才能得人,得人而不识人,有人也等于无人。"建安五年,太祖自东征备,田丰说绍袭太祖后,绍辞以子疾,不许。"因为儿子出麻疹,作统帅的就没有兴致作战了,简直荒唐之极。"丰举杖击地曰:'夫遭难遇之机,而以婴儿之病失其会,惜哉!'"这样用人的袁绍,岂有不败之理。

而曹操在《遗荀攸书》中,用"方今天下大乱,智士劳心之时也"的话来勉励众位幕僚,表明了他十分看重智士,看重智士为他出谋划策,设计献智的作用。在三国时期,使用谋士最力者为曹操,得益于谋士贡献最大者,莫过于曹操。对于知识,对于知识分子的作用,在历代统治者中间,能有曹操这样一个认识水平的,并不多。所谓"得人者昌,失人者亡",谁拥有人才优势,而且给人才创造一个"各尽其能,各展所长"的良好环境,谁就会在竞争中占上风。

蔡夫人的功劳

"外戚",是个古老的词汇,已不为现代人在口头上使用。与此相关的,只有一个由"裙带"衍生的裙带官、裙带关系、裙带风等词语,仍在流行着。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外戚","指帝王的母亲和妻子方面的亲戚"。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女性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母亲或妻子,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生决定性影响力的朝代,当以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间的两汉为最。清人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说过:"两汉以外戚辅政,国家既受其祸,而外戚之受祸,亦莫如两汉者。"

《三国演义》这部小说,相当大男子主义。所以,书中女性很少,除了貂蝉外,比较有故事的就是这位蔡夫人了。她很了不起,安排下刀斧手,差一点把刘备干掉,如果不是那匹的卢马,刘备也许溺毙在檀溪里了。刘表死后,也是她作出的决定,将荆州交给了曹操。从审时度势的角度看,这个有政治头脑的女人,宁可依托强者,吃安稳饭,也不傍附刘备或孙权,作为争夺战中的一粒棋子,未必不是高明之举。

在新野的刘备,寄人篱下,仰鼻息于刘表,如履薄冰的日子,是很难熬的。他一无资本,二无人望,三无奥援,最后能够混到三分天下而有其一的地步,也是赞可叹的了。从跃马跳过檀溪开始,先是在群雄争斗当中,拓展出一块属于他的立足生根之地,存活下来,而那些比他兵强马壮,人多地广的各路诸侯,一个个地无不败在曹操手下。这说明一个真理:不利的客观条件,倒不一定是成功的障碍。古人云:置之死地而后生。险恶的外部环境,有可能是激励有志者去奋斗、去努力,为改变客观世界而前仆后继的原动力。所以说,弱不可怕,正因为弱,才要把握机会,奋发图强。因此,千万不要嘲笑有志气的弱者,尤其在没有笑到最后的时刻,谁是赢家还说不定呢!

从某种意义上讲,刘备在思想境界上有了这种飞跃,蔡夫人是作出一点"反面"贡献的。

诸葛亮出场

诸葛亮在历史上,是个伟人。他的几乎毫无瑕疵的人格力量,他的隆中决策理论,奠定了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的功绩,他在刘备死后辅佐阿斗的忠心耿耿,一直是中华民族引以为豪的榜样。

诸葛亮的"定三分隆中决策",等于为刘备创造了第二次生命,如果说,三顾之前,只是不自觉地,如没头苍蝇,瞎碰乱撞,那么,三顾以后,则是有目的、有方向,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自觉行为了。诸葛亮决策,客观形势使之然耳。是由于北方已在曹操掌握之中,江东是孙氏三世经营的基业,因此,曹得天时,吴得地利,唯跨有荆、益,踞守险阻,徐图进取;从政治地理角度选择这块地盘,得人和来治蜀,以此立国,养精蓄锐,徐图来日。这就是大政治家和普通政治家的区别了,虽然刘备资质一般,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但他排除关、张的干扰,三请诸葛的虔诚,以及此后对孔明的绝对信任,言听计从,为实现"隆中对"的政治目标不打折扣的努力,还是可圈可点的。

刘备不傻,回顾这多年来,狼奔豕突,东投西靠,无家可归,难以存身。虽以剿黄巾起家,但他的行止,从小沛到新野,辗转千里,其盲动程度,实质与流寇手段也无大差别,光有雄心壮志,并无通盘的立国立本的战略决策。倘无诸葛亮的辅弼,他的下场和袁绍、袁术、吕布、公孙瓒之流差不多的。这些新思维,新想法,对于刘备和关、张及其部属,是闻所未闻的,在此以前,他们像浮萍一样漂泊不定,直到诸葛亮出山,他们才知道不一定非要过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日子,自己可以当主子,自己可以成立国家,于是豁然开朗,有奔头、有干劲了。

中国的知识分子,与这块灾难深重的土地,有着如同母体脐带相连而息息相关的命运。所以,忧国忧民是知识分子心灵中一份永远推拭不掉的沉重负担。无论干预也好,无论隐遁也好,便有每个人自己的表示关注的方式,入世,是一种关注,出世,也未必不是一种关注。诸葛亮身在茅庐,心系寰内。虽耕读自娱,但曹操在冀州作玄武池以练水军这样一个动向,他也牵挂在心。说明他躬耕陇亩,世间的一切,仍时刻萦系在他脑海之中。

三顾茅庐,诸葛亮出场,为《三国演义》的重要章节,这样下力气着力描写,不仅仅是构置悬念地吸引注意,重锣密鼓地突出人物,而是一种张扬正气的政治取向,一种道德高度的价值宣示。如果说《三国演义》是一部讲权谋的书,那么在善于弄权方面,当数曹操为第一好手,无人能以过之;同样,在精于用谋方面,当数诸葛亮为第一谋士,无人能出其右。这两位,善恶对峙,正邪较量,贯穿全书,一以"宁人负我,我毋负人"的杀戮开场,满纸血腥,一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诚终结,万世流芳。所以,《三国演义》的早期的《说三分》群体创作,到罗贯中的成书,所以要对刘玄德三顾茅庐,诸葛亮第一次出场,绘声绘色,不怕重复,浓墨重彩,不惜工本,就是要在读者心目中将高大形象树立起来。

谋士三国

韩愈说过"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识人才能得人,得人而不识人,有人也等于无人,袁绍官渡之战的败北,很大程度败在他的用人上。他手下的谋士几乎个个出色,然而,他优柔寡断,谋而不决,狐疑猜忌,感情用事,结果坐失良机,贻误战局,被曹操打得一败涂地,呕血而亡。曹操打下冀州,劝降袁绍的谋士沮授,宁死不从。曹操叹息,冀州的忠臣志士何其多也,其实,他也是替袁绍叹息吧?

曹操十分看重智士,看重智士为他出谋划策,设计献智的作用。在《遗荀攸书》中,用"方今天下大乱,智士劳心之时也"的话来鼓励,来激发其积极性,主动性。三国时期,拥有谋士最多,使用谋士最力,从而得益于谋士贡献最大者,莫过于曹操。对于知识,对于知识分子的作用,在历代统治者中间,能有曹操这样一个认识水平的,并不多。所谓"得人者昌,失人者亡",谁拥有人才优势,而且给人才创造一个"各尽其能,各展所长"的良好环境,谁就会在竞争中占上风。

《三国演义》是一部讲计谋的书,自然也是一部讲谋士的书。书中的谋士,除了良莠之分,好坏之别,高低之差,善恶之异外,成败之不同,命运之顺逆,结局之悲欢,后世之褒贬毁誉等,也是大相径庭的。在三国所有的谋士中,最典范的、最不朽的、最坚贞卓绝的、最出类拔萃的,莫过于为其目标奋斗到底,"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了。但这个谋士中最光辉的典型,并不是最成功的,"出师未捷身先死",便是最大的遗憾。

而在三国期间,那个贾诩,却是一个不可等闲视之的人物。从助纣为虐开始,到为张绣出谋划策反曹;到为曹操,曹丕父子效力。计无不立,谋无不成,也是这部书里唯一的大获全胜的谋士。贾诩在杀掉那么多谋士和文化人的曹操手下,能平安活到耄耋之年,功成名就而逝。这位最懂得在"伴君如伴虎"的环境下求生存的谋士,才是最杰出的谋士。这就是执拗地去做成一件事,和机变地去做成一件事,两者之间的差异。然而,一个有着坚定信仰而无我的人,为信仰付出代价,和那些并无坚定信仰却有我的人,总能顺水行舟,如鱼得水,究竟谁更值得后人钦敬呢?

曹操最得意,也是最欣赏的谋士,莫过于郭嘉了,这是一位具有高明见解,战略宏图,而且判断准确,料事如神,但可惜却短命早逝的谋士,他不但能够准确地把握住动乱不定,变化不已的局面,作出攻守得当,进退适宜的决策。而且具有高瞻远瞩,真知灼见的能力,在看到今天的同时,看到明天和后天,来作出与现在相衔接,而又与未来相吻配的正确决断。在官渡之战后,他主张乘胜追击,以犁庭扫穴之威,以闪电攻击之势,彻底破除了北部边境民族经常骚扰中原的乱局,解决了困扰汉王朝多年的积难,一举成功,大获全胜,自此再无北顾之忧,很大程度上是曹操和郭嘉一次精彩合作,一次完美表演。

"唯奉孝为能知孤意","使孤成大业者,必此人也",赤壁之战败后,他还不禁怀想:若"郭奉孝在,不使孤至此"。因此可以相信他对郭嘉期望值之高,他对荀攸等人说:"诸君年皆孤辈也,唯奉孝最少,天下事竟,欲以后事属之,而中年夭折,命也夫!"恐怕也是他感情的真实流露。

陈琳是个文人,原是何进谋士,后投袁绍幕下,成为他的文胆。讨曹前夕,他写过一篇檄文,把曹操祖宗三代直到他作恶多端,揭了个底朝上。官渡之战中,他被魏军俘获,押到大营,大家都以为他大概活到头了。曹操当然记得他写的声讨文章,《三国志》载:"太祖谓曰:'卿昔为本初移书,但可罪状孤而已,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琳谢罪,太祖爱其才而不咎。"《三国演义》在这里添了一句陈琳向曹操的辩解之词,"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耳"!一方面,他不否认是箭,而且还是一支利箭,伤了你,我抱歉。另一方面,说明自己不过是人家手中的工具罢了,他要张弓勒弦发射出去,我是无法自己拐弯或者罢工的。显然,这种实事求是的说法打动了曹操,不但放他一马,还安排他当了自己的记室,这也证明了曹操用谋士的胸襟和度量。

许攸也是袁绍的谋士,袁绍不用他,遂投奔曹操,因为他与曹操曾经相识而且有些交往。在官渡之战中,这个堪称上乘的谋士,屡有出奇制胜的高招,常收事半功倍的成果。要没有他,曹操这一仗要打得吃力些。但许攸是那种恃才傲物,行为突兀,性格放荡,不羁常俗的人物,生就的脾气长就的肉,爱发自以为是非的言论,总要表现特立独行的样子。不宁耐官场规范,习惯于平等对话,不大肯把别人看在眼里,这种可以成为你的朋友,却不宜成为你的部下。自然也不会在曹操面前,扮演臣属的角色。这等人最好是需要时现身出力,事过后抽身而退,只求用其才智者的赏识,不必在意利润的分红,最好离红尘尽量的远,别搅进权力场的是非之中。可许攸却偏偏选择后者,曹操爱才、用才、惜才,但他不愿意这样一个不知进退、不知分寸的老朋友,指手画脚,颐指气使,没了规矩王法的。显然曹操觉得他很难成为工具式的谋士,遂示意部下将他杀了。

作为谋士的许攸,竟然在攻下冀州时,用鞭指着曹操问道,你没有我,能进得了这座城池吗?曹操当时笑笑而已,实际上许攸想不到他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古人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是皮决定毛,而不是毛决定皮,这就是中国文人(当然包括谋士)永远摆脱不掉的宿命。

《三国演义》,其实就是一部谋士传,正是这些形形色色的文士,林林总总的韬略,使得这部书成为历朝统治者的必读书。

碧眼儿孙权

孙权生得"方颐大口,碧眼紫髯",从他的这种肤色毛发的变异来看,我怀疑他是不是有波斯人的血统,这种究竟是由于人种,或是遗传基因造成的变化,史书上无记载。《三国志》明确说到了他是个"形貌奇伟,骨体不恒"的人,可见此说不假。在汉代,中国与西域的交通已经打开,再不是关山险阻,胡汉隔绝,孙氏江东豪族,家中有胡姬,并不多么意外,因此孙权极可能具有外族血统,不过,史为其讳而已。也许由于这种遗传学上的杂交优势,他体质强壮,按当时的平均年龄偏低的情况比较,他算是超长寿的国君了。

孙权的嗜酒,以致因醉误事,以致酒淋群臣,这也似乎有着异域的基因。

曹操有一次情不自禁地赞美过,"生子当如孙仲谋"!大概由于孙权的身材相貌,体魄精神,要强于他的儿子曹丕曹植,才说出这番话的。

三国重头戏

《资治通鉴》引习凿齿论曰:"昔齐桓一矜其功而叛者九国,曹操暂自骄伐而天下三分,皆勤之以数十年之内而弃之于俯仰之顷,岂不惜乎?"

曹操从公元184年讨伐黄巾起家,二十多年间,早期,他不是没有失败过,进军洛阳以后,便基本上是战无不利,攻无不克了。但是他在取得荆襄战役的空前大胜以后,发动的这场在公元208年的赤壁大战,是这位枭雄一生中最大的失败。败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兵员疫疠,不习水战,降卒二心,火烧连营;若从决策者主帅个人察究的话,习凿齿所说的"骄",是赤壁失利的根本因素。而这一败的后果,曹操休想在他手中统一南北方,造成长期三分鼎立的局面。

一念之差,俯仰之顷,全在一个"骄"字上。因此,凡骄傲自矜,倚胜恃功,头脑发热,自我膨胀者,无有不败的。西楚霸王如何?不也刎别乌江?所以,在决策中,如何摒除个人感情用事的因素,和自身性格上的弱点,是影响事业成败的关键。

战争是解决政治、军事、经济等矛盾的最后手段。因此,曹操和孙权的这场决战是不可避免。但任何形式的战争,都是实力的较量。所以,孙权始终下不了决心应战,他确是被曹操声势浩大的八十三万兵马吓住了。犹如角力,力气大的,总是要占优势,这也是共识。但实力强的一方,未必就是最后的胜者。因为战争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人类有史以来,以生命为代价的最大赌博,是伴随着时代进化演变的魔方游戏。它是个不停地产生误区,又不停地制造机遇的庞大迷宫。

这又是周瑜和诸葛亮敢于和曹操一决雌雄的信心所在。

敌我双方都存在着太多的彼此未知之数,和无法准确把握的变化和可能性。因此,在战争进行过程中,会有许多偶然因素,变生不测,打乱部署。措手不及,一错百错有之;棋高一着,全盘皆活者有之。也有不少以为势所必然的事情,却有意外的结果,于是,绝处逢生,化险为夷有之;得胜之师,全军覆灭有之。这些,是战场上屡见不鲜的。

善战者便在这误区与机遇,偶然与必然的不停变化之中,扬长避短,把握时机,趋利避害,应变图胜。

赤壁之战,从军事角度来看,确实是一次表现高水平的战争艺术的范例。从四十三回《诸葛亮舌战群儒》起一直到五十七回《柴桑口卧龙吊孝》止,把这次战役的始起乃至余波写得淋漓尽致。大费笔墨的孔明出山之后,《三国演义》的重头戏就是这场赤壁之战了。

孙子兵法的要义,"兵不厌诈",从来还没有一本书能比得上《三国演义》作了如此生动精彩的具象表述。《孙子》一书,有十三家注,若把《三国演义》算是第十四家注,绝非过誉。虚虚实实,真真假假,是和对手较量时,必不可少的一环。无论是硝烟迷漫的战场,还是唇枪舌剑的谈判桌上,或是商业中的无情竞争,或是股市上的抛出购进,都是像捉迷藏一样,一方是"未可全抛一片心",另一方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没有一个人会傻到和盘托出,直白道来的。

如三江口初战告捷,如侦敌情直逼敌寨,都是心理攻势,是在政治上达到挫其锐气的目的。所谓"气壮山河"的气,所谓"气焰逼人"的气,是一种精神上的优势,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物质力量。因此设法抑制这股气势不被对方压倒,而反过来压倒对方,那就得虚实并举,真假兼容,扑朔迷离,深浅莫测。但如何耗其实力,除了在战场上的面对面较量外,一位英明的统帅,是尽量采用一切"兵不厌诈"的手段,包括哪怕是卑劣的手段,达到和在战场上同样消灭敌人的结果。削弱其实战能力,破坏其作战部署,扰乱其战略后方,败坏其内部团结,以致未战先乱,不攻自破。《三国演义》在这方面有很多精彩的,绝对有参考价值的实例。

如草船借箭,曹操白丢十万支箭,蒋干盗书,误杀两员海军将领,将计就计,周瑜充分利用两蔡,黄盖挨打,火烧赤壁长江;至于庞统献策,则更是深入腹心的地下谍工之类了。不费一枪一弹而得之,乃战争中之高手也。

赤壁之战,东吴是主体,刘备不过是盟军罢了。实际上,周瑜是三军统帅,诸葛亮也就是参谋长这样一个角色。但经小说家铺陈演义之后,主次位置竟颠倒调换过来,也难怪身居要位的人,对于作家的这一份戒备之心了。

赤壁鏖战

公元208年(东汉建安十三年),曹操在赤壁发动了一场大战。这是他将黄河流域的各路诸侯,大漠朔方的各族渠首,统统打趴在地以后,腾出手来收拾长江流域强敌,一次乘胜追击的决定性行动。曹操是强悍的政治家,是善战的军事家,也是才分很高的文学家,但是这位枭雄选择的战机,无论在天时上,在地利上,在人和上,都不是最佳状态。曹操灵魂中的诗人性格,浪漫气质,使他失去最起码的审慎和谨慎。

没有办法,胜利,尤其是连续的胜利,会对军事统师产生极大的冒险诱惑,和再赌一把的勇气。经过官渡之战的得心遂意,经过征讨乌桓的势如破竹,经过江夏一役俘获了刘表的水师,这个骑在马上,厮杀半生的曹操,也要过一下在水战中指挥千船万舰的瘾。所以,曹操拍板这场赤壁大战,简直不费思量。

曹操磨刀,孙、刘自然也要磨刀,总不能伸长脖子等着挨宰吧?《三国志》载周瑜说孙权:"今使北上已安,操无内忧,能旷日持久,来争疆场,又能与我校胜负于船楫间乎?今北上既未平安,加马超、韩遂尚在关西,为操后患。且舍鞍马,仗舟楫,与吴越争衡,本非中国所长,又今盛寒,马无蒿草,驱中国士众远涉江湖之间,不习水土,必生疾病。此数四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将军擒操,宜在今日。"

据考证,当时两方的兵力,大约北兵是十五六万,荆州的兵有七八万,合计共二十余万。刘备一方面,合水陆兵人有万人,刘琦手下的江夏兵,亦有一万。周瑜、程普的兵,《三国志》上有的地方说各有万人,有的地方又说共有三万,大率鲁肃手下还有些人,合计之共有三万。孙刘之兵约为五万左右。两方的兵力,约系一与五之比。(吕思勉:《三国史话》)

现在分析起来,曹操要打这一仗,也是势所必然,他作了相当的打仗准备,也是众所周知,虽然他对于对手的估计,对于时机的把握,对于水战的经验,对于人心的动向,都有尚待完善和谋划不够之处。但是一个接连打胜仗的统帅,更容易迷信武力解决问题。这也是西方古罗马帝国之败亡,东方秦帝国之覆灭的历史证实了的。这既是统帅太过自负的性格悲剧,也是一支打了胜仗的军队,很轻易地就能发动下一场战争的惯性作用。成功使人骄傲,胜利使人膨胀,立不世之功的自我期许,能使人觉得掉一回脑袋也是值得的。

苏东坡谪放湖北黄州任上,游赤壁,作《念奴娇》,"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这里包含着事物发展的辩证法。强,可以变弱,弱,可以转强,赢了今天,不一定能赢明天,输了今天,并不一定明天也输。

已经读完最后一章啦!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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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得其乐 随遇而安:汪曾祺经典散文

文坛上最可爱的老头儿莫过于汪曾祺,他给读者带来温暖、快乐和不凡的趣味。时至今日,依然有大批拥趸。 本书系市场上备受欢迎的“新华经典散文文库”系列丛书之一,收录了汪曾祺各个时期的经典散文,共为四辑:“四方寻五味,壶中日月长”(美食)“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草木)“无事此静坐,一日似两日”(闲话)“万事付一笑,人间送小温”(趣谈);淋漓展现汪曾祺的幽默态度、人生感悟及生活美学,读之轻松又闲适。 “你很辛苦,很累了,那么坐下来歇一会儿,喝一杯不凉不烫的清茶,读一点我的作品。”汪曾祺
已完结,累计12万字 | 最近更新:多年父子成兄弟

吃食和文学

书名:
自得其乐 随遇而安:汪曾祺经典散文
作者:
汪曾祺
本章字数:
4827

口味·耳音·兴趣

我有一次买牛肉。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个中年妇女,看样子是个知识分子,南方人。轮到她了,她问卖牛肉的:“牛肉怎么做?”我很奇怪,问:“你没有做过牛肉?”“没有。我们家不吃牛羊肉。”“那您买牛肉——”“我的孩子大了,他们会到外地去。我让他们习惯习惯,出去了好适应。”这位做母亲的用心良苦。我于是尽了一趟义务,把她请到一边,讲了一通牛肉的做法,从清炖、红烧、咖喱牛肉,直到广东的蚝油炒牛肉、四川的水煮牛肉、干煸牛肉丝……

有人不吃羊肉。我们到内蒙古去体验生活。有一位女同志不吃羊肉,闻到羊肉气味都恶心,这可苦了。她只好顿顿吃开水泡饭,吃咸菜。看见我吃手抓肉、羊贝子(煮全羊)吃得那样香,直生气!

有人不吃辣椒。我们到重庆去体验生活。有几个女演员去吃汤圆,进门就嚷嚷:“不要辣椒!”卖汤圆的冷冷地说:“汤圆没有放辣椒的!”

许多东西不吃,“下去”,很不方便。到一个地方,听不懂那里的话,也很麻烦。

我们到湘鄂赣去体验生活。在长沙,有一个同志的鞋坏了,去修鞋,鞋铺里不收。“为什么?”——“修鞋的不好过。”——“什么?”“修鞋的不好过!”我只得给他翻译一下,告诉他修鞋的今天病了,他不舒服。上了井冈山,更麻烦了:井冈山说的是客家话。我们听一位队长介绍情况,他说这里没有人肯当干部,他挺身而出,他老婆反对,说是“辣子冇补,两头秀腐”——“什么什么?”我又得给他翻译:“辣椒没有营养,吃下去两头受苦。”这样一翻译可就什么味道也没有了。

我去看昆曲,“打虎游街”“借茶活捉”……好戏。小丑的苏白尤其传神,我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笑声。邻座是一个唱花旦的京剧女演员,她听不懂,直着急,老问:“他说什么?说什么?”我又不能逐句翻译,她很遗憾。

我有一次到民族饭店去找人,身后有几个少女在叽叽呱呱地说很地道的苏州话。一边的电梯来了,一个少女大声招呼她的同伴:“乖面乖面(这边这边)!”我回头一看:说苏州话的是几个美国人!

我们那位唱花旦的女演员在语言能力上比这几个美国少女可差多了。

一个文艺工作者、一个作家、一个演员的口味最好杂一点,从北京的豆汁到广东的龙虱都尝尝(有些吃的我也招架不了,比如贵州的鱼腥草);耳音要好一些,能多听懂几种方言,四川话、苏州话、扬州话(有些话我也一句不懂,比如温州话)。否则,是个损失。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苦瓜是瓜吗?

昨天晚上,家里吃白兰瓜。我的一个小孙女,还不到三岁,一边吃,一边说:“白兰瓜、哈密瓜、黄金瓜、华莱士瓜、西瓜,这些都是瓜。”我很惊奇了:她已经能自己经过归纳,形成“瓜”的概念了(没有人教过她)。这表示她的智力已经发展到了一个重要的阶段。凭借概念,进行思维,是一切科学的基础。她奶奶问她:“黄瓜呢?”她点点头。“苦瓜呢?”她摇摇头。我想:她大概认为“瓜”是可吃的,并且是好吃的(这些瓜她都吃过)。今早起,又问她:“苦瓜是不是瓜?”她还是坚决地摇了摇头,并且说明她的理由:“苦瓜不像瓜。”我于是进一步想:我对她的概念的分析是不完全的。原来在她的“瓜”概念里除了好吃不好吃,还有一个像不像的问题(苦瓜的表皮疙里疙瘩的,也确实不大像瓜)。我翻了翻《辞海》,看到苦瓜属葫芦科。那么,我的孙女认为苦瓜不是瓜,是有道理的。我又翻了翻《辞海》的“黄瓜”条:黄瓜也是属葫芦科。苦瓜、黄瓜习惯上都叫作瓜;而另一种很“像”瓜的东西,在北方却称之为“西葫芦”。瓜乎?葫芦乎?苦瓜是不是瓜呢?我倒糊涂起来了。

前天有两个同乡因事到北京,来看我。吃饭的时候,有一盘炒苦瓜。同乡之一问:“这是什么?”我告诉他是苦瓜。他说:“我倒要尝尝。”夹了一小片入口:“乖乖!真苦啊!——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的要吃这种东西?”我说:“酸甜苦辣咸,苦也是五味之一。”他说:“不错!”我告诉他们这就是癞葡萄。另一同乡说:“癞葡萄,那我知道的。癞葡萄能这个吃法?”

“苦瓜”之名,我最初是从石涛的画上知道的。我家里有不少有正书局珂罗版印的画集,其中石涛的画不少。我从小喜欢石涛的画。石涛的别号甚多,除石涛外有释元济、清湘陈人、大涤子、瞎尊者和苦瓜和尚。但我不知道苦瓜为何物。到了昆明,一看:哦,原来就是癞葡萄!我的大伯父每年都要在后园里种几棵癞葡萄,不是为了吃,是为成熟之后摘下来装在盘子里看着玩的。有时也剖开一两个,挖出籽儿来尝尝。有一点甜味,并不好吃。而且颜色鲜红,如同一个一个血饼子,看起来很刺激,也使人不大敢吃它。当作菜,我没有吃过。有一个西南联大的同学,是个诗人,他整了我一下子。我曾经吹牛,说没有我不吃的东西。他请我到一个小饭馆吃饭,要了三个菜:凉拌苦瓜、炒苦瓜、苦瓜汤!我咬咬牙,全吃了。从此,我就吃苦瓜了。

苦瓜原产于印度尼西亚,中国最初种植是广东、广西。现在云南、贵州都有。据我所知,最爱吃苦瓜的似是湖南人。有一盘炒苦瓜——加青辣椒、豆豉,少放点猪肉,湖南人可以吃三碗饭。石涛是广西全州人,他从小就是吃苦瓜的,而且一定很爱吃。“苦瓜和尚”这别号可能有一点禅机,有一点独往独来、不随流俗的傲气,正如他叫“瞎尊者”,其实并不瞎;但也可能是一句实在话。石涛中年流寓南京,晚年久住扬州。南京人、扬州人看见这个和尚拿癞葡萄炒了吃,一定会觉得非常奇怪的。

北京人过去是不吃苦瓜的。菜市场偶尔有苦瓜卖,是从南方运来的,买的也都是南方人。近两年北京人也有吃苦瓜的了,有人还很爱吃。农贸市场卖的苦瓜都是本地的菜农种的,所以格外鲜嫩。看来人的口味是可以改变的。

由苦瓜我想到几个有关文学创作的问题:

一、应该承认苦瓜也是一道菜。谁也不能把苦从五味里开除出去。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提出“这样的作品能写?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作品?”我希望他们能习惯类似苦瓜一样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如现在的某些北京人。

二、《辞海》说苦瓜“未熟嫩果作蔬菜,成熟果瓤可生食”。对于苦瓜,可以各取所需,愿吃皮的吃皮,愿吃瓤的吃瓤。对于一个作品,也可以见仁见智。可以探索其哲学意蕴,也可以踪迹其美学追求。北京人吃凉拌芹菜,只取嫩茎,西餐馆做罗宋汤则专要芹菜叶。人弃人取,各随尊便。

三、一个作品算是现实主义的也可以,算是现代主义的也可以,只要它真是一个作品。作品就是作品。正如苦瓜,说它是瓜也行,说它是葫芦也行,只要它是可吃的。苦瓜就是苦瓜——如果不是苦瓜,而是狗尾巴草,那就另当别论。截至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认为狗尾巴草很好吃。

咸菜和文化

偶然和高晓声谈起“文化小说”,晓声说:“什么叫文化?——吃东西也是文化。”我同意他的看法。这两天自己在家里腌韭菜花,想起咸菜和文化。

咸菜可以算是一种中国文化。西方似乎没有咸菜。我吃过“洋泡菜”,那不能算咸菜。日本有咸菜,但不知道有没有中国这样盛行。“文革”前《福建日报》登过一则猴子腌咸菜的新闻,一个新华社归侨记者用此材料写了一篇对外的特稿:“猴子会腌咸菜吗?”被批评为“资产阶级新闻观点”。——为什么这就是资产阶级新闻观点呢?猴子腌咸菜,大概是跟人学的。于此可以证明咸菜在中国是极为常见的东西。中国不出咸菜的地方大概不多。各地的咸菜各有特点,互不雷同。北京的水疙瘩、天津的津冬菜、保定的“春不老”。“保定有三宝:铁球、面酱、‘春不老’”,我吃过苏州的“春不老”,是用带缨子的很小的萝卜腌制的,腌成后寸把长的小缨子还是碧绿的,极嫩,微甜,好吃,名字也起得好。保定的“春不老”想也是这样的。周作人曾说他的家乡经常吃的是咸极了的咸鱼和咸极了的咸菜。鲁迅《风波》里写的蒸得乌黑的干菜很诱人。腌雪里蕻南北皆有。上海人爱吃咸菜肉丝面和雪笋汤。云南曲靖的韭菜花风味绝佳。曲靖韭菜花的主料其实是细切晾干的萝卜丝,与北京作为吃涮羊肉的调料的韭菜花不同。贵州有冰糖酸,乃以芥菜加醪糟、辣子腌成。四川咸菜种类极多,据说必以自贡流井的粗盐腌制乃佳。行销(真是“行销”)全国,远至海外(有华侨的地方),堪称咸菜之王的,应数榨菜。朝鲜辣菜也可以算是咸菜。延边的腌蕨菜北京偶有卖的,人多不识。福建的黄萝卜很有名,可惜未曾吃过。我的家乡每到秋末冬初,多数人家都腌萝卜干。到店铺里学徒,要“吃三年萝卜干饭”,言其缺油水也。中国咸菜多矣,此不能备载。如果有人写一本《咸菜谱》,将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

咸菜起于何时,我一直没有弄清楚。古书里有一个“菹”字,我少时曾以为是咸菜。后来看《说文解字》,“菹”字下注云:“酢菜也”,不对了。汉字凡从酉者,都和酒有点关系。酢菜现在还有。昆明的茄子酢、湖南乾城的酢辣子,都是密封在坛子里使之酒化了的,吃起来都带酒香。这不能算是咸菜。有一个“虀”字,则确乎是咸菜了。这是切碎了腌的。这东西的颜色是发黄的,故称“黄虀”。腌制得法,“色如金钗股”云。我无端地觉得,这恐怕就是酸雪里蕻。虀似乎不是很古的东西。这个字的大量出现好像是在宋人的笔记和元人的戏曲里。这是穷秀才和和尚常吃的东西。“黄虀”成了嘲笑秀才和和尚,亦为秀才和和尚自嘲的常用的话头。中国咸菜之多,制作之精,我以为跟佛教有一点关系。佛教徒不茹荤,又不一定一年四季都能吃到新鲜蔬菜,于是就在咸菜上打主意。我的家乡腌咸菜腌得最好的是尼姑庵。尼姑到相熟的施主家去拜年,都要备几色咸菜。关于咸菜的起源,我在看杂书时还要随时留心,并希望博学而好古的馋人有以教我。

和咸菜相伯仲的是酱菜。中国的酱菜大别起来,可分为北味的与南味的两类。北味的以北京为代表。六必居、天源、后门的“大葫芦”都很好。“大葫芦”门悬大葫芦为记,现在好像已经没有了。保定酱菜有名,但与北京酱菜区别实不大。南味的以扬州酱菜为代表,商标为“三和”“四美”。北方酱菜偏咸,南则偏甜。中国好像什么东西都可以拿来酱。萝卜、瓜、莴苣、蒜苗、甘露、藕,乃至花生、核桃、杏仁,无不可酱。北京酱菜里有酱银苗,我到现在还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只有荸荠不能酱。我的家乡不兴到酱园里开口说买酱荸荠,那是骂人的话。

酱菜起于何时,我也弄不清楚。不会很早。因为制酱菜有个前提,必得先有酱——豆制的酱。酱——酱油,是中国一大发明。“柴米油盐酱醋茶”,酱为开门七事之一。中国菜多数要放酱油。西方没有。有一个京剧演员出国,回来总结了一条经验,告诫同行,以后若有出国机会,必须带一盒固体酱油!没有郫县豆瓣,就做不出“正宗川味”。但是中国古代的酱和现在的酱不是一回事。《说文解字》“酱”字注云:从肉、从酉、爿声。这是加盐、加酒,经过发酵的肉酱。《周礼·天官·膳夫》:“凡王之馈,酱用百有二十瓮”,郑玄注:“酱,谓醯醢也”。醯、醢,都是肉酱。大概较早出现的是豉,其后才有现在的酱。汉代著作中提到的酱,好像已是豆制的。东汉王充《论衡》:“作豆酱恶闻雷”,明确提到豆酱。《齐民要术》提到酱油,但其时已到北魏,距现在一千五百多年——当然,这也相当古了。酱菜的起源,我现在还没有查出来,俟诸异日吧。

考察咸菜和酱菜的起源,我不反对,而且颇有兴趣。但是,也不一定非得寻出它的来由不可。

“文化小说”的概念颇含糊。小说重视民族文化,并从生活的深层追寻某种民族文化的“根”,我以为是未可厚非的。小说要有浓郁的民族色彩,不在民族文化里腌一腌、酱一酱,是不成的,但是不一定非得追寻得那么远,非得追寻到一种苍苍莽莽的古文化不可。古文化荒邈难稽(连咸菜和酱菜的来源我们还不清楚)。寻找古文化,是考古学家的事,不是作家的事。从食品角度来说,与其考察太子丹请荆轲吃的是什么,不如追寻一下“春不老”;与其查究《楚辞》里的“蕙肴蒸”,不如品味品味湖南豆豉;与其追溯断发文身的越人怎样吃蛤蜊,不如蒸一碗霉干菜,喝两杯黄酒。我们在小说里要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