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心有一片海

书名:
南风喃
作者:
七微
本章字数:
2894
更新时间:
2020-05-09 16:46:49

四月份的时候,我陪好友去越南旅行,我们有两个夜晚是住在美奈的海边。美奈的海给我的感觉,不像太平洋那样大气磅礴,也不像印度洋那样蓝得深邃,而是像穿着奥黛的越南女子一样秀美。我见过很多美丽的海洋,但仍为美奈清晨的海着迷。

我们沿着沙滩走了一圈,朋友兴致勃勃地玩水拍小视频,我低头看着缠绕到我脚上的垃圾袋,又看了眼被浪冲过来又卷回去的易拉罐和不远处漂浮在浅水处的可乐瓶,我在心底叹息一声,弯腰将那些垃圾捡起来,装进了一个大大的口袋里,然后我提着那个口袋从沙滩这头捡到那头,朋友见了,跑过来帮我一起捡。

这是我能看见的浅滩垃圾,我能随手捡起来,然而还有更多我看不见的垃圾,被游人随手一丢,就随着洋流被卷入了深海。那些很多年都分解不了的塑料制品,最终会被海洋生物当成食物吞进肚子里。我们在新闻上看见过层出不穷的海洋生物因吞食垃圾而窒息死亡的消息,但尽管如此,仍有大量的垃圾被人随手丢入海洋。

人人都在关注环境问题,提倡环保生活。但很多人可能并不太了解,海洋生态环境与我们人类生活也是息息相关的。我们的第二次呼吸来自海洋,只有当海洋浮游生物能产生足够的氧气时,陆地上的动物才能够生存。而人类却在亲手摧毁自己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制造海洋垃圾,过渡捕捞,非法买卖珊瑚,日本太地町每年惨无人道的海豚大屠杀,法罗群岛渔民全民捕鲸大狂欢……这种种行为都让海洋生态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物种竞相灭绝之后,留给我们后代的,将是一片沉寂的暗黑海洋。

我看过很多关于海洋的纪录片,其中最令我难受的一部叫《海豚湾》。我几乎每看几分钟就需要按下暂停键,让屏幕上被海豚的鲜血染红的画面带来的冲击能得到一点缓解。海豚是那么可爱的一种精灵似的动物,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那么残忍地将它圈养,仅仅是为了给孩子们看一次表演吗?就像人类是属于地球的,麋鹿是属于森林的,海豚应该是属于海洋的。

海洋环保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但世界上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把拯救物种作为毕生信念,深入最阴暗、糟糕、危险的境地,奔走呼吁,倾尽全力。

看到他们为海洋所付出的心力,我深深动容,正因如此,我才在《南风喃》这个故事里加入了海洋环保的主题,向那些志愿者们致敬。

而我能做的极其有限,不能像清时、霓喃他们一样,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去做很多事情,但我想,至少我可以做到不朝海滩扔垃圾,去海里潜水时不擦防晒霜,不去海洋馆看动物表演,拒绝吃鱼翅,我还可以尽自己微薄的力量,呼吁我的读者,跟我一起保护好我们的蓝色星球。

一个读者朋友看完连载后跟我讲,你这次的故事感觉跟以往的长篇风格都不一样,你不担心读者会不能接受吗?我说,不担心,还有,很不一样吗?我依旧在写人类的情感啊。不管风格如何,故事题材怎样,不变的是情感内核。跟我的其他故事一样,它依旧涵盖了亲情、友情、爱情。

我在写霓喃与爸爸的感情时,数次落下泪来。亲情真的是我的死穴,我很容易被那些温暖的细枝末节打动。我第一次看海,就是与爸爸一起,那是很多年前了,我还在念大学,有一年寒假我去他工作的城市看他。天气很冷,他骑着摩托车载我去海边,我始终记得他穿着一件藏蓝色的棉服,并不宽阔的背为我遮挡住了迎面而来的寒风。到了海边没多久,天就下起了细雨,我催他赶紧走,他说不急,你不是想看海吗,多拍几张照片吧。他拿着自己搞不太明白的相机,断断续续地为我拍下与大海的合影。其实那片海一点也不美,水有点浑浊,天气也不好,但我一直记得它。那是我第一次看海,是爸爸带我去的。

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是讲马航失联事件中的一名遇难者家属在飞机失联三年后仍心心念念地等待着老公回家。这三年来,她不间断地在博客里倾诉着自己对老公疯狂的思念之情,她一直心存希望,相信总有一天会有奇迹出现。

她写给老公的那些细碎的文字,真是令人难过不已。

再大的事故都会随着时间变淡,新闻热度散去后,还有多少人能记得那些尸骨无存的灵魂呢?

除了亲人。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所以霓喃、胡蝶、傅清平,甚至纪言,他们心中的执念才那么强大,哪怕全世界都将你们遗忘了,爱你们的人永远不会。

接下来,我想说说故事里的爱情。

这应该是我写过的最温柔的爱情了,清时与霓喃之间没有太多曲折与矛盾,他们的相处简直可以称得上甜蜜了。我在写两人之间的互动时,明明是一些很平常的时光,我却觉得真美啊,像是清晨阳光下沾了露水的青草地一样。写着写着,我的心里就涌起无尽的温柔。

霓喃的性格在谈恋爱之前与之后真的有很明显的区别,或许这不能说是性格的转变,因为她只有在清时面前,才会展露出她自己都不知晓的另一面。

我一个女友跟我讲,她在遇见现在这个男朋友之前,真的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这样的一面。以前不会做的事情现在不经意间就做了,向来独立强势的她竟然还会撒娇会黏人。更奇特的是,她还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这世上真的会有一个人,能打破你所有的规则与设想,让你变得与平日的自己不一样。

而能激发出另一个你的那个人,他一定很爱你,而你也很爱他。

清时是我写过的最温柔的傅先生,他对霓喃的感情,除爱情之外,还有一份如父如兄的关爱,那是从霓喃十几岁时就开始的陪伴,所以他总是不忍苛责她,对她,他真的是倾尽了自己所有的温柔。

我大概是年纪大了,与朋友谈论起欣赏的异性时,温柔竟然成了第一要素。“温柔”看起来是个软绵绵,不够有力的词,但它恰恰是最有力量的一种性情。

被人温柔以待,是我们在任何一种情感关系中的终极渴求。

祝愿你也能够得到这种温柔。

最后,我想要向追过连载的读者说声抱歉,我在写作后半部分时将秦艽的人设做了一点小小的修改,将她的职业从原来的模特改成了从模特圈退出后转行做了新闻记者,致歉!

这是我的第八本书,依旧谢谢你,陪我到这里。

我们下一个故事再见。

七微

2017年5月于摩洛哥

已经读完最后一章啦!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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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坠

【名声劣迹的好女孩x放荡不羁的痞少爷】 祁郡是个极致的利己主义者,冷漠无情,不爱多管闲事。 却在一次意外中拯救了那位摇摇欲坠的堕落少爷。 从那以后,两人的命运就这样被绑在一起。 初次见面,两人一个莫名的对视,就认出了对方是同类。 再见面,两人浑身带刺,互相敌对。 到后来, 祁郡是支撑江昭旭活下去的光, 江昭旭是融化祁郡冰冷内心的火。
已完结,累计31万字 | 最近更新:番外六、微风重逢结局

第一章 张扬的少女

书名:
摇坠
作者:
欲烟
本章字数:
3404

六七月的海市,白日的风总会带着一股海水的咸腥味,夜幕降临时令人燥热无比。

祁郡一个人走在东街巷子里,身着一件黑色吊带和短半身裙,白衬衫塞在腰后,落在来的衣袖随着步子摇曳摆荡。

从手腕上扯下一条黑色皮筋,咬在嘴边,随手扎起被风带起的银灰色长发。

扎起头发后的祁郡,整张脸暴露在空气中。

长相极具特色,不是传统的鹅蛋脸,下颌轮廓有棱角有力量,显得整个人更个性,更张扬。

最勾人的还是那双狐狸眼,轻轻一抬眉眼便是不符合年龄的风情万种。

路灯坏了没人修,月亮早早爬出来,昏暗的巷子也只剩下零星几个刚收工的行人往家里走。

这样子醒目的穿着打扮不免引来行人的侧目,她直接无视他人的打量加快步子往夜遇的方向走。

家里离夜遇不远,没走几分钟就到了。

夜遇是东街最热也是唯一的一个酒吧,是东街浪荡游子深夜的最佳去处,也是周潮生费尽所有心血花了三年时间弄出来的。

跟吧台上的几个调酒师和服务生打过招呼后,祁郡走进卫生间扯下系在腰间的衬衫穿上身,留下前面两个扣子松散下来,露出精致漂亮的锁骨。

衬衫是酒吧里的工作制服,周潮生不止一次对她说过不需要穿制服,祁郡知道他是怕客人把她当服务生乱调戏。

可当时祁郡却挑明跟他说“我拿着比服务生还要高的工资如果连工作服都不穿,你让别人怎么看我,怎么服你这个老板。”

周潮生也知道硬不过她,便也随她去了。

她就是一个这样的人,看着不近人情,嘴里没句正行,可该懂的人情道理一个都不少。

酒吧里人还不是很多,把吧台上的酒杯擦干净后,从吧台后一把捞起上回落下的烟,往门口那边走出去。

她轻轻靠在门口柱子上,打火机点着含在嘴里的烟,深深地吸一口,伸手用两指掐住烟头,然后吐出。

看着一层层的烟圈飘在空气,就好像烦心事都被吐出来了一样

“祁郡?”

随着那叫唤声侧目看过去,就看见林风带着有点惊讶的神情跟她打招呼。

后面跟着一男生,压着帽子,看不清面容。

林风,是她以前的同班同学,也是海城东街派出所所长的儿子,长得不错,成绩也能排在前面,也算是学校里的名人了

“来帮潮生哥忙?孟微没跟着过来?”林风开口问。

“嗯,没。”祁郡轻轻回着。

林风早就习惯她这冷淡的样子,便也不再找她扯话,点点头就走进酒吧。

祁郡注意到他后面跟着的男生,个子很高,林风是班里最高的了,可他看起来比林风还要高,高到让人无法忽视的程度。

白色短袖黑色长裤,露出一截小臂,很白,不像海城人被海风吹过的肤色, 头上顶着一头黑色鸭舌帽,压得很低,看不清面容,只露出锋利流畅的下颌线,但不难看出是个帅哥。

明明是一身最简单的行头却透露出一种超过常人的优越。

祁郡看着两人走进去,站了会,酒吧也开始热闹起来了,把烟塞进兜里走进酒吧。

林风和那个男生坐在角落张沙发上,男生低头玩弄着手机,林风和刚来的朋友玩骰喝酒。

隔壁桌的姑娘羞红着脸捏着手机低声好像在谋划着什么。

她对这种场景也见怪不怪,轻笑着摇摇头,转身把刚调好的酒送到号码牌上的9号桌。

江昭旭杀完一盘游戏,微微抬起头,伸手拿过桌子上杯子,放在嘴边,凸出的喉结在灯光里上下滚动。

刚想要低头,目光却被飘而过的一把银发引过去了。

女孩穿着和其他服务生的制服,端着两杯酒熟练地放在隔壁桌,嘴角还带着笑跟那两混混似的人说着什么。

旁边的林风也注意到他的目光,出声问:“阿旭,看啥?”

“没。”他的声音沉沉的传过来,说完便低头重新开局。

9号桌那一边,两个职校的混混把祁郡缠住了。

“祁郡是吧?周哥他妹嘛” 其中一个黄毛开口。

祁郡微微欠身躲过另一个胖子想要探过来的手,收起托盘压在胸前挡住那些猥琐油腻的眼光。

冷声说:“我哥不在,有事找他那就明天再来。”

胖子嘿嘿笑两声,用着嘶哑的嗓音说:“我们不找你哥,妹妹我们找你。”

“我们找你商量着纹身的事,听说你跟周哥学了一手好手艺,你说哥哥我是纹在大腿上还是纹在腹肌上呢?” 黄毛抢着话说,发出令人不适的油腻笑声。

祁郡跟周潮生在酒吧里混那么久,什么货色没见过,这两混混单纯就是想犯贱的没地儿去。

祁郡勾唇冷笑 ,“纹身这事还是找我哥吧,我学艺不精,纹不了男人,头一次纹男人就紧张的差点把他的第三条腿卸下来。”

“你们职高的李铭听说过吧,他就是我第一个男顾客,我记着应该在医院躺了好久吧。”

祁郡冷着声不紧不慢地陈述了当时的那件事,最后送给两人一个大白眼,拿着托盘离开。

胖子和黄毛讪讪对视一眼,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

李铭大腿上那条痕迹起码有七八厘米,可是缝了好几针。

可他们当时也不知道那纹身师是祁郡,还以为是那个乱来的学徒,现在想想那个学徒能乱来到往人大腿上划刀子。

两人也不敢再打祁郡的意思。

9号桌就和林风那桌离得很近,近到从祁郡嘴里吐出来的事一字不落地传进江昭旭耳里,手拉下帽檐,轻轻嗤笑一声。

林风遭不住那股劲,朝祁郡竖起大拇指开口说:“牛啊。”

祁郡面不改色轻轻瞥了他们一眼,微微张唇吐出冷哑的声音:“你也想试试?”

没等林风回声,便转身走向吧台。

一抹银色发尾在闪烁灯光下小小转了个圈。

林风旁边的朋友怎么见过祁郡,正看着她入迷,等人走了才反应过来。

带着试探地问:“风哥,这妞挺带劲啊。”

“你认识啊?”

林风看着他一脸痴迷样,一把推醒他,嘲讽道:“祁郡啊,周潮生他妹,你可别打人家注意。”

一听祁郡和周潮生的名字,他便摇摇手:“祁郡啊,怎么头发还给染成这颜色,差点没认出来。”

“再说了,她这长得也不是我喜欢的样子,就那身材不错。” 掩盖式喝口酒,“我喜欢温柔可爱点的,她这种太难控制。”

林风看他那样子,不用说都知道,他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敢喜欢。

周潮生是谁,东街最不好惹的爷,十六七岁就开始在海城闯荡,他的妹妹谁敢泡?

就算没有周潮生,那祁郡也不是好糊弄的。

也就刚那两个没长眼的混混趁着周潮生出去办事过来扯两句嘴炮。

一旁的江昭旭听着两人在扯嘴皮,把手机往桌子一丢,伸手捏捏有点发酸的后颈,目光正好被流走在人群中的祁郡抓住。

也许是她那头明显张扬的银发,可能是旁边两人的话题一直绕着她转,更或许是刚刚她和那两个混混的对话。

他很少或者可以说不会被任何一个女人引起注意。

可今晚江昭旭已经不止一次把目光放到她身上,即使那是一种并不能称之为正常男性对女孩子的目光。

不是被吸引,更不可能是喜欢。

确切来说,是一点惊讶,是一点好奇。

但无论是什么,当时的江昭旭都不可能对祁郡产生任何想法。

就连当时他在A市玩得最浪荡最潇洒的那几年,和一群狐朋狗友抽烟,喝酒,打架,飙车差点摔死被老爷子送来海城,总而言之什么能让他父母急眼的事都干过。

可他从来不找女朋友,抛开他家境不说,就他那张脸,多少姑娘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等着他。

他倒好,从来没谈过对象。

身边的朋友对象换了一轮。

就连林风一开始都不知道他这种什么心理

后来有一回他回家过年跟他爸大吵一架,出来喝得醉死,一个人坐在自己公寓沙发上,没头没脑地看着林风说:“我这辈子都不会跟那两个畜生一样随便结婚的。”

林风不是没听过他们家里的事,可这是江昭旭第一次用这种大逆不道的词汇来描绘自己的父母,可想而知,他对自己的父母到底有多失望。

可后来谁都没想,江昭旭和祁郡这两个人不仅人在一起了,就连命都被绑在一块。